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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4月2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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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

 公司董事长尹自波、总裁王玉林、财务总监周春宁、财务管理中心主任周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单位:股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原因

 ■

 ■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止2014年3月3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及履行情况:

 3.3.1 2011年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宁夏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原控股股东)时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

 3.3.2 2007年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宁夏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时有关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

 3.3.3 2008年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宁夏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时有关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

 注:公司名称于2011年12月26日由“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尹自波

 201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449 证券简称:宁夏建材   公告编号:2014-014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15日以通讯方式送出。公司于2014年4月25日上午9:00以通讯方式召开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际参加8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有效表决票数8票,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申请银行借款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8票,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总计不超过35000万元。上述借款期限均不超过1年,按与银行协商的优惠利率确定。各子公司将根据资金需求分批提款。

 各子公司借款额度具体如下:

 (一)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赛马水泥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不超过10000万元,该借款期限不超过1年。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青铜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不超过20000万元,该借款期限不超过1年。

 (三)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中宁赛马水泥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不超过5000万元,该借款期限不超过1年。

 三、《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8票,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本公司为子公司总计向银行申请不超过350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关于为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15)。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8票,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决定公司于2014年5月16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3-016)。

 特此公告。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449 证券简称:宁夏建材 公告编号: 2014-015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子公司2014年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宁夏赛马水泥有限公司、宁夏青铜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宁夏中宁赛马水泥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及已实际为其担保余额:公司本次拟为子公司总计向银行申请不超过350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为全资子公司宁夏赛马水泥有限公司不超过10000万元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控股子公司宁夏青铜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不超过20000万元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全资子公司宁夏中宁赛马水泥有限公司不超过5000万元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各公司银行借款期限均不超过1年。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为宁夏赛马水泥有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2000万元、为宁夏青铜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3000万元、为宁夏中宁赛马水泥有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宁夏青铜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其与担保额度等值的机器设备等资产作为本公司为其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反担保。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宁夏赛马水泥有限公司、宁夏中宁赛马水泥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没有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积数量: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积数量为零。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支持子公司的发展,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总计向银行申请不超过350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为全资子公司宁夏赛马水泥有限公司不超过10000万元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控股子公司宁夏青铜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不超过20000万元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全资子公司宁夏中宁赛马水泥有限公司不超过5000万元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各公司银行借款期限均不超过1年。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方情况介绍

 1. 宁夏赛马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赛马”)成立于2012年10月,2013年元月开始运行,法定代表人王玉林,注册资本50000万元,注册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主营业务:水泥制造和销售、水泥制品、水泥熟料、粉煤灰、矿渣、混凝土骨料的制造和销售。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3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92307.39万元,负债总额106361.74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106177.61万元),银行借款总额32000万元,净资产85945.65万元,2013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01965.72万元,实现净利润13888.58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止2014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98641.76万元,负债总额113763.46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113579.55万元),银行借款总额32000万元,净资产84878.30万元,201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8267.47万元,实现净利润-1103.7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 宁夏青铜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水股份”)成立于2001年8月,法定代表人哈永生,注册地点:青铜峡市青铜峡镇,注册资本33475万元,主营业务:水泥及熟料的生产和销售,水泥用生产石灰岩开采。公司持有该公司87.19%的股权,中国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7.21%股权,中国东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5.33%股权,宁夏青峡实业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0.15%股权,宁夏青铜峡水泥集团峡星机械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0.12%股权。

 截止2013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38553.31万元,负债总额25932.09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25568.47万元),银行借款总额13000万元,净资产112621.22万元,201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7153.41万元,实现净利润14370.66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止2014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38984.89万元,负债总额26189.36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25825.73万元),银行借款总额13000万元,净资产112795.53万元,201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5357.91万元,实现净利润74.4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 宁夏中宁赛马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宁赛马”)成立于2004年6月,法定代表人李卫东,注册地点:宁夏中宁县宁新工业园,主营业务:水泥、水泥熟料和水泥制品的制造、销售。

 截止2013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49740.11万元,负债总额3903.24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3903.24万元),无银行借款 ,净资产45836.87万元。201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1703.22万元,实现净利润4606.55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止2014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50711.44万元,负债总额4723.13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4723.13万元),无银行借款,净资产45988.31万元,201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3811.67万元,实现净利润151.4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将为以下公司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

 青水股份以其与担保额度等值的机器设备等资产作为本公司为其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反担保。公司拟对青水股份上述银行借款担保收取担保费,每笔银行借款担保额度的担保费计算标准为:借款期限在2年(含)以内的,按照担保额度的1%一次性收取担保费;借款期限在2年(不含)以上的,按照担保额度的1.5%一次性收取担保费。担保期间内不收取其它费用。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收取担保费。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为了支持公司全资或控股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公司本次担保的对象全部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这些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合理,资产质量良好,生产经营正常,具有偿债能力;公司本次担保的对象中的控股子公司青水股份,公司直接持有其股权为87.19%,处于绝对控股地位,且为公司实际控制,因此青水股份本次银行借款全额由公司提供担保,其他小股东没有按比例提供担保;青水股份以其与担保额度等值的机器设备等资产作为本公司为其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反担保,能够保障公司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7.5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2.97%,均为向公司控股公司提供的担保,且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事项。公司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况。

 六、上网公告附件

 1、被担保人2014年一季度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449 证券简称:宁夏建材 公告编号: 2014-016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5月16日

 ●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9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 会议时间:2014年5月16日上午9:00

 (四) 会议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方式表决

 (五) 会议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新小线二公里处本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 审议《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审议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14)、《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2014年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15)

 三、出席会议人员

 (一) 截止2014年5月9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办法

 (一) 公众股股东持股票账户、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代理人须持有授权委托书。

 (二) 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票账户、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代理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三) 异地股东可将登记内容传真至本公司证券部。

 (四) 登记时间:2014年5月12日至2014年5月15日期间的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五) 登记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新小线二公里处本公司证券部。

 五、其他事项

 (一)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 联系电话:0951-2085256 0951-2052215

 传 真:0951-2085256

 邮 编:750021

 电子邮箱:popcorn_125@126.com

 (三)联系人:武雄、段燕燕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表决意见有同意、弃权和反对三种形式。

 委托人:       受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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