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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4月2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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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

 公司负责人杜世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立昶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唐顺良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杜世源

 2014年4月25日

 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股票代码:600160 公告编号:临2014-37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六届八次(通讯方式)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召开六届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4年4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十人,实际出席十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后,做出如下决议:

 一、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正文同时刊登在2014年4月2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二、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集资金项目的议案》

 同意使用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剩余募集资金32,141,018元,对全资子公司浙江衢州巨新氟化工有限公司增资,用于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之49kt/a新型氟致冷剂项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临2014-38号公告: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6日

 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股票代码:600160 公告编号:临2014-38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名称:浙江衢州巨新氟化工有限公司(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巨新公司”)。

 增资金额:32,141,018元(人民币,下同)。

 本次增资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六届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股东大会审批。

 本次增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概述

 为了满足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项目之49kt/a新型氟致冷剂项目资金使用需要,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及公司相关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公司董事会六届八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集资金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本次发行部分剩余募集资金32,141,018元,对全资子公司巨新公司增资,用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项目之49kt/a新型氟致冷剂项目。

 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389号文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9,350,000股。应募集资金总额为1,608,300,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34,052,9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574,247,100.0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1]396号《验资报告》。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9月20日到位,并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用于实施以下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土地收购项目分别由本公司、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巨新公司实施,募集资金投入额分别为3,533.21万元、4,526.85万元、270.94万元,合计8,331万元。

 截止2014年3月31日,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实施完成。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给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经2014年4月17日,公司董事会六届七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将截止2014年3月31日的本次发行剩余募集资金12,790.62万元(含利息)扣除应付而未付的募投项目合同款4639.85万元后的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8150.7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4年4月19日本公司临2014-27号公告: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份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三、巨新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为了保证巨新公司负责实施的上述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项目顺利进行,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及相关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经2011年10月25日公司董事会五届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48,000万元对巨新公司进行了增资,用于实施49kt/a新型氟致冷剂项目及购买土地使用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1年10月26日本公司临2011-40号公告:关于以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公告)。该增资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五届十三次会议批准的巨新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截止2014年3月31日,巨新公司负责实施的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项目(购买土地使用权项目、49kt/a新型氟致冷剂项目)已实施完成,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47,764.15万元,尚有应付而未付的49kt/a新型氟致冷剂项目合同尾款4,167.71万元。巨新公司49kt/a新型氟致冷剂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9,536,081.98元(含利息),资金缺口为32,141,017.64元。

 四、本次公司对巨新公司增资的方案

 公司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32,141,018元,对巨新公司增资,将巨新公司的注册资本由948,000,000元增加至980,141,018元。

 五、巨新公司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周黎旸

 注册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北二道60号(浙江衢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中俄科技合作园内)

 注册资本:94,800万元

 成立时间:2010年11月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二氟甲烷、1,1,1,2-四氟乙烷、氯化氢(副产)、12-14%氢氟酸(副产)及衍生产品的生产销售。

 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六、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对巨新公司增资,有利于保证巨新公司顺利实施募集资金项目,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七、上述增资的募集资金管理

 上述增资资金,将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五届十三次会议批准的巨新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按公司、巨新公司、保荐机构和开户银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进行监管。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有关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管理。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6日

 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股票代码:600160 公告编号:临2014-39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19日、4月26日分别披露了2013年年度报告和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14年4月28日(星期一)~4月30日(星期三),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网上业绩说明会,就公司2013年度及2014年第一季度业绩、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战略等重点问题与广大投资者在网上进行全面沟通。投资者可在上述时间段内登陆公司网站(http://www.jhgf.com.cn/)进入互动平台(董秘信箱)留言提问,公司董事长杜世源先生、总经理周黎旸先生、财务负责人周立昶先生、董事会秘书刘云华先生将及时回答投资者提问。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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