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锡高、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学庆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丁妮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2014年第一季度,公司销售了67,125辆整车,同比上升约19%,包括21,758辆JMC品牌轻型卡车,19,907辆JMC品牌皮卡,8,183辆驭胜品牌SUV,以及17,277辆福特品牌商用车。销售收入61.91亿元,比去年同期上升26.3%;净利润约5.99亿元,比去年同期上升19.8%。
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毛利率为24.6%,比去年同期下降约1.2个百分点,主要由于销售组合变化所致。
应收账款较去年年末上升3.07亿元,上升比例为66%,主要是由于本期销量和营业收入的增加。
应收利息较去年年末下降0.43亿元,下降比例为46%,主要是因为本期期末定期存款应计利息天数较去年年末减少。
其他应收款较去年年末上升0.20亿元,上升比例为56%,主要是本期非生产性预付款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较去年年末下降1.47亿元,下降比例为78%,主要是由于本期待抵扣的增值税减少所致。
预收款项较去年年末下降约1.16亿元,下降比例约为40%,主要是因为本期预收款销售减少所致。
应交税费较去年年末上升约3.61亿元,上升比例约为233%,主要是因为本期应交增值税的增加。
第一季度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上升0.77亿,上升比例约为46%,主要是由于本期销量增长及需要缴纳消费税的车型(包括SUV和全顺)销售比例上升所致。
第一季度销售费用同比上升1.70亿,上升比例约为73%, 主要是由于本期销量增加所致。
第一季度财务收入同比上升0.22亿,上升比例约为63%,主要是由于本期银行存款利息增加所致。
第一季度营业外收入同比上升0.90亿,上升比例约为10,756%, 主要是由于本期收到南昌市青云谱区以及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拨付的扶持资金。
第一季度少数股东损益同比减少0.19亿, 主要是由于公司上年将所持有的子公司江铃五十铃汽车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给江铃汽车集团公司所致。
第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6.18亿元,同比减少2.74亿元,下降比例为31%,主要是由于经营性活动的变化。
第一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1.75亿元,同比减少2.18亿元,下降比例为56%,主要是由于上期为收购太原长安重型汽车有限公司股权所支付的收购款项。
第一季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41.75万元,同比减少5.55亿元,下降比例为100%,主要是因为上期为全资子公司江铃重型汽车有限公司偿还债务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不适用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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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0550 证券简称: 江铃汽车 公告编号: 2014-016
200550 江铃B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4年4月25日上午9:00时
2.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中心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锡高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此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681,844,4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78.99%。
2、A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A股股东和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375,935,909股,占公司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2.40%。
3、B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B股股东和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305,908,547股,占公司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88.93%。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事项:
J09项目批准
1、总的表决情况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681,844,4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75,935,909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05,908,547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表决结果:此议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爱林、王冬冬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等有关事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纪要》;
(二)、《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关于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