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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4月2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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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姚新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庆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为鹏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2011年11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LAYNUSA与美国嘉吉股份有限公司营养健康事业部正式签订了一份关于甜菊糖最终产品的长期独家《外包加工及供应协议》。根据协议的相关约定,该协议已经自动续约2年至2015年11月1日止。本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嘉吉公司订单280.98万美元,执行订单310.75万美元。从协议生效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已收到嘉吉公司订单3,104.82万美元,累计已执行订单2,367.19万美元,尚有737.60万美元订单未交付。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姚新德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166 证券简称:莱茵生物 公告编号:2014-015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通知于2014年4月16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4月24日下午14:00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应亲自出席董事7名,实亲自出席董事7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姚新德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充分的讨论和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4年第1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2014年第1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正文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参股公司桂林锦汇投资有限公司20%股权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公司资产利用率,公司以1,807.55万元的交易价格将持有的桂林锦汇投资有限公司的20%股权转让给桂林彰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详细内容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转让参股公司桂林锦汇投资有限公司20%股权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66 证券简称:莱茵生物 公告编号:2014-017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转让参股公司桂林锦汇投资有限公司2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14年4月24日,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桂林锦汇投资有限公司20%股权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公司资产利用率,公司与桂林彰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彰泰实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交易价格1,807.55万元将持有的桂林锦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汇投资”)的20%股权转让给彰泰实业,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锦汇投资股权。

 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和彰泰实业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名称:桂林彰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450300400000649

 法定代表人:黄文娴

 公司住所:桂林市环城北二路46号桂花园小区1栋

 注册资本:1,050万美元

 实收资本:1,050万美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彰泰实业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282,542,110.65元,负债总额:3,815,580,553.36元,净资产:466,961,557.29元,2013年度,营业总收入:70,972,350.34元,净利润:-11,278,766.68元,出现亏损系由于项目未达到结转条件形成利润所致。

 彰泰实业与公司及公司前三名股东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股权概况

 桂林锦汇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9月2日,本次交易前,由公司持有其20%股权,彰泰实业持有其80%股权;锦汇投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50322000007162;法定代表人:侯增文;公司住所:临桂县临桂镇秧塘工业园;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实收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经营范围:对土地、房地产、基础设施建设及配套工程、企业、园林工程、物流业、仓储业的投资;建材及农副土特产的购销,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凭资质证经营)。

 2、财务状况

 锦汇投资最近3年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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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资产评估情况

 根据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同华评报字(2013)第244号),评估基准日2013年4月30日锦汇投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6,433.05万元。本次股权交易以该部分股权评估值1,286.61万元(=6,433.05×20%)为基础,溢价成交。

 四、交易协议

 2014年4月24日,公司与彰泰实业(以下简称“协议双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股权转让

 公司以1,807.55万元将锦汇投资的20%股权溢价转让给彰泰实业。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彰泰实业持有锦汇投资100%的股权,公司不再持有锦汇投资股权。

 本协议签订后,彰泰实业在2014年4月30日前将股权转让价款1,807.55万元支付至公司指定银行账户。

 2、债务承担

 协议双方确认,截止2013年4月30日,锦汇投资经审计的负债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鉴于在本次股权转让前,协议双方已达成协议,公司作为持有锦汇投资20%股权的股东,按持股比例相应承担锦汇投资截止2013年4月30日的债务5,033.76万元(=25,168.78万元×20%)。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锦汇投资上述债务均由锦汇投资自身和彰泰实业承担,公司将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为保证债权人利益,协议双方同意锦汇投资债务暂不做转移,但彰泰实业应及时通过借款的方式向锦汇投资支付其应承担的前述债务金额5,033.76万元,并由锦汇投资归还上述债务。锦汇投资自2013年4月30日之后产生的除上述债务以外的新增债务均由彰泰实业承担,公司及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本协议签订后,彰泰实业应及时通过借款给锦汇投资的方式,帮助锦汇投资在2014年4月30日前清偿所有应归还公司及子公司的债务。

 五、公司合并报表未发生变化

 本次交易前,锦汇投资系公司参股公司,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六、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彰泰实业董事会审议通过。

 七、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存在因本次交易而产生关联交易、同业竞争的情况。

 八、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出让持有的锦汇投资20%的股权,目的是为了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公司资产利用率。公司董事会认为,彰泰实业系桂林市当地知名房地产企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本次交易款项的收回不存在较大的风险。

 根据公司财务部初步测算,本次交易公司获得投资收益约451.19万元,相应增加公司2014年度利润总额约451.19万元,准确数值以公司2014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交易将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积极的影响,交易所得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实力,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2、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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