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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4月2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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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143 股票简称:高金食品 编号:2014—051
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会议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4、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新议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4月25日(星期四)下午14:00-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4月24日至2014年4月2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4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时间:2014年4月24日下午15:00至2014年4月25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遂宁市滨江南路666号;

 5、会议主持人:金翔宇先生

 6、会议的通知:公司于2014年4月8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3,921.6243万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6.72%。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3,591.6032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65.14%。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2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330.0211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5817%。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翔宇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

 1、《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关联股东金翔宇、高达明、邓江、陈林回避表决。

 具体表决结果为:

 同意330.0211万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万股,占0.00%;弃权0股,占0.00%。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2、《关于本次交易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规定的议案》;

 关联股东金翔宇、高达明、邓江、陈林回避表决。

 具体表决结果为:

 同意327.0211万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9%;反对0万股,占0.00%;弃权3万股,占0.91%。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3、《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金翔宇、高达明、邓江、陈林回避表决。

 (一)整体方案

 具体表决结果为:

 同意327.0211万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9%;反对0万股,占0.00%;弃权3万股,占0.91%。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二)具体方案

 1)资产置换

 (1)交易对方、置出资产及注入资产

 具体表决结果为:

 同意327.0211万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9%;反对0万股,占0.00%;弃权3万股,占0.91%。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2)定价原则及交易价格

 具体表决结果为:

 同意327.0211万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9%;反对0万股,占0.00%;弃权3万股,占0.91%。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3)资产置换及置换差额的处理方式

 具体表决结果为:

 同意327.0211万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9%;反对0万股,占0.00%;弃权3万股,占0.91%。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4)期间损益安排

 具体表决结果为:

 同意327.0211万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9%;反对0万股,占0.00%;弃权3万股,占0.91%。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5)与置出资产相关的人员安排

 具体表决结果为:

 同意327.0211万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9%;反对0万股,占0.00%;弃权3万股,占0.91%。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1)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具体表决结果为:

 同意327.0211万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9%;反对0万股,占0.00%;弃权3万股,占0.91%。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2)发行方式

 具体表决结果为:

 同意327.0211万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9%;反对0万股,占0.00%;弃权3万股,占0.91%。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具体表决结果为:

 同意327.0211万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9%;反对0万股,占0.00%;弃权3万股,占0.91%。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4)定价基准日

 具体表决结果为:

 同意327.0211万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9%;反对0万股,占0.00%;弃权3万股,占0.91%。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5)发行价格

 具体表决结果为:

 同意327.0211万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9%;反对0万股,占0.00%;弃权3万股,占0.91%。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6)发行数量

 具体表决结果为:

 同意327.0211万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9%;反对0万股,占0.00%;弃权3万股,占0.91%。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7)股份限售期的安排

 具体表决结果为:

 同意327.0211万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9%;反对0万股,占0.00%;弃权3万股,占0.91%。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8)上市地点

 具体表决结果为:

 同意327.0211万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9%;反对0万股,占0.00%;弃权3万股,占0.91%。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9)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具体表决结果为:

 同意327.0211万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9%;反对0万股,占0.00%;弃权3万股,占0.91%。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3)股份转让

 具体表决结果为:

 同意327.0211万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9%;反对0万股,占0.00%;弃权3万股,占0.91%。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三)决议有效期

 具体表决结果为:

 同意327.0211万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9%;反对0万股,占0.00%;弃权3万股,占0.91%。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4、《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金翔宇、高达明、邓江、陈林回避表决。

 具体表决结果为:

 同意327.0211万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9%;反对0万股,占0.00%;弃权3万股,占0.91%。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5、《关于<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的议案》;

 关联股东金翔宇、高达明、邓江、陈林回避表决。

 具体表决结果为:

 同意327.0211万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9%;反对0万股,占0.00%;弃权3万股,占0.91%。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6、《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利润补偿协议>的议案》;

 关联股东金翔宇、高达明、邓江、陈林回避表决。

 具体表决结果为:

 同意327.0211万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9%;反对0万股,占0.00%;弃权3万股,占0.91%。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7、《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说明》;

 关联股东金翔宇、高达明、邓江、陈林回避表决。

 具体表决结果为:

 同意327.0211万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9%;反对0万股,占0.00%;弃权3万股,占0.91%。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8、《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关联股东金翔宇、高达明、邓江、陈林回避表决。

 具体表决结果为:

 同意327.0211万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9%;反对0万股,占0.00%;弃权3万股,占0.91%。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9、《关于确认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相关审计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与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联股东金翔宇、高达明、邓江、陈林回避表决。

 具体表决结果为:

 同意327.0211万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9%;反对0万股,占0.00%;弃权3万股,占0.91%。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10、《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之意见的议案》;

 关联股东金翔宇、高达明、邓江、陈林回避表决。

 具体表决结果为:

 同意327.0211万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9%;反对0万股,占0.00%;弃权3万股,占0.91%。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1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肖文革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认购并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关联股东金翔宇、高达明、邓江、陈林回避表决。

 具体表决结果为:

 同意327.0211万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9%;反对0万股,占0.00%;弃权3万股,占0.91%。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1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联股东金翔宇、高达明、邓江、陈林回避表决。

 具体表决结果为:

 同意327.0211万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9%;反对0万股,占0.00%;弃权3万股,占0.91%。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以上议案详情请见公司2014年4月8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内容。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印娟、罗煜律师担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律师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股东大会决议、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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