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滕用雄、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顺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上钦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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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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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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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公司募投项目“东山新建年产三万吨速冻鱼糜制品与速冻肉制品”项目已于近日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QS350011010941)并开始运营生产。东山募投项目的投产,将有效解决公司历年旺季产能瓶颈问题,对未来经营业绩增长起到一定推动作用。但由于项目车间的设备和人员尚需一段磨合时间,并且目前行业进入年度销售淡季,因此项目的产能将逐步释放。
2、2014年1月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嘉兴松村食品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7,655万元超募资金收购佳福兄弟有限公司持有的嘉兴松村食品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截至目前,公司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相关的股权转让款、所得税款和中介费用合计69,560,739.19元,2014年3月26日,嘉兴松村食品有限公司已完成外资转内资的工商登记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新的营业执照。嘉兴松村已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于2014年4月1日起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3、2014年3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09万元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嘉兴松村食品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目前增资事宜正在办理中,前述2,009万元增资款尚未支付。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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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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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14-028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21日以电话、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14年4月25日上午在福州市仓山区建新北路150号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7人,其中独立董事张伙星以通讯方式表决;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滕用雄召集和主持。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审议通过《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和0票回避。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14年4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在2014年4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和0票回避。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2014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14年4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
3、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和0票回避。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方案的公告》详见2014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14年4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
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2014年4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方案的核查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14-029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21日以电话、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14年4月25日上午在福州市仓山区建新北路150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3人;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4、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为味召集和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审议通过《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和0票回避。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程序合法有效、内容公允,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提高资金的收益和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对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处理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规定,程序符合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
3、审议通过《关于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经核查后发表核查意见如下: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收益和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下,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14,000万元提高到不超过20,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调整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方案,处理方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符合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前提下,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14,000万元提高到不超过20,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14-032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币种下同)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合同等相关文件。
除上述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外,经同日召开的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额度由14,000万元调整到20,000万元,两项合计不超过35,000万元,不超过公司截至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之净资产值的43.9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1、购买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即不含证券投资、房地产投资、矿产权投资、信托产品投资、无担保的债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2、购买额度
公司以最高金额不超过1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上述银行理财产品,在公司董事会决议的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3、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4、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用于购买上述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目前的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在进行具体投资操作时公司对资金收支进行合理预算和安排,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5、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①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的投资品种。
② 公司财务部将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往来和余额,进行实时监控,确保上述资金的安全。
③ 公司财务总监和财务部其他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④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公司拟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⑤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一)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经公司于2013年4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9,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该资金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可滚动使用。相关公告刊登在2013年4月9日的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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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尚未到期,预计到期收益为22.88万元
(二)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情况
经公司于2013年7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1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相关公告刊登在2013年7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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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尚未到期,预计到期收益为38.5万元
注3:此款理财产品无明确到期时间,在一年期限内理财收益率和收益以实际理财购买天数来核算,如:大等于30天未满60天收益为4.8%,大等于60天未满90天收益为5.1%,以此类推。公司根据实际理财产品收益情况决定是否赎回购买其他产品。
注4:此款理财产品无具体明确时间,在一年期限内理财收益率和收益已实际理财购买天数来核算,如:大于31天未满60天收益为4.0%,大于61天未满90天收益为4.15%,以此类推。公司根据实际理财产品收益情况决定是否赎回购买其他产品。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提高资金的收益和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所以,我们同意公司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核查后发表核查意见: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提高资金的收益和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对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处理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规定,程序符合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用于现金管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14-033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欣食品”)于2013年7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14,000万元(人民币,币种下同)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公司于201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额度由不超过14,000万元提高到不超过20,000万元,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该资金在上述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合同等相关文件。
经过上述调整后,公司拟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不超过公司截至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之净资产值的25.09%。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本次调整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方案的审批权限在公司董事会的职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且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除上述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外,经同日召开的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15,000万元用于现金管理,两项合计不超过35,000万元,不超过公司截至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之净资产值的43.9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腾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925号)核准,公司于2012年9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70万股,每股面值为1.00元,发行价格为29.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1,33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150.00万元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7,180.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闽华兴所(2012)验字C-00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计划总投资额为19,794.70万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上述募投项目资金需求总额后,超募资金为27,385.30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福建腾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08),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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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4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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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购买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即不含证券投资、房地产投资、矿产权投资、信托产品投资、无担保的债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2、购买额度
公司以最高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上述银行理财产品,在公司董事会决议的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公司购买的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3、决议有效期限
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4、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四个募集资金专户中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在进行具体投资操作时,公司将对资金收支进行合理预算和安排,确保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和日常经营活动。
5、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① 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不得购买《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② 公司财务部将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往来和余额,进行实时监控,确保上述资金的安全。
③ 公司财务总监和财务部其他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④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公司拟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⑤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一)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经公司于2013年4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9,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该资金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可滚动使用。相关公告刊登在2013年4月9日的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
注1:尚未到期,预计到期收益为22.88万元
(二)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情况
经公司于2013年7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1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相关公告刊登在2013年7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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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尚未到期,预计到期收益为38.5万元
注3:此款理财产品无明确到期时间,在一年期限内理财收益率和收益以实际理财购买天数来核算,如:大等于30天未满60天收益为4.8%,大等于60天未满90天收益为5.1%,以此类推。公司根据实际理财产品收益情况决定是否赎回购买其他产品。
注4:此款理财产品无具体明确时间,在一年期限内理财收益率和收益已实际理财购买天数来核算,如:大于31天未满60天收益为4.0%,大于61天未满90天收益为4.15%,以此类推。公司根据实际理财产品收益情况决定是否赎回购买其他产品。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调整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方案,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额度由不超过14,000万元提高到不超过20,000万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14,000万元提高到不超过20,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核查后发表核查意见如下: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收益和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下,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14,000万元提高到不超过20,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调整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方案,处理方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符合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前提下,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14,000万元提高到不超过20,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海欣食品本次拟调整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方案、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从不超过14,000.00万元提高到不超过20,000.00万元,上述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2、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已建立了良好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3、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也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海欣食品本次调整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方案。
六、备查文件
1、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方案的核查意见》;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14-034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山募投建设项目投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4月25日,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全资子公司东山腾新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山腾新”)的报告,公司首发募投项目 “新建年产3万吨速冻鱼糜制品和速冻肉制品项目”,已于近日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QS350011010941)并开始运营生产。
上述募投项目的投产,将有效解决公司历年旺季产能瓶颈问题,对未来经营业绩增长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但由于项目车间的设备和人员尚需一段磨合时间,并且目前行业进入年度销售淡季,因此,项目的产能释放须有一个过程。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