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董事长李冰、总经理乔宏伟、财务总监彭建强及财务管理部部长凌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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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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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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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 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资产、费用等财务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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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其他应收账款比期初增长223.37万元,增幅40.96%,主要是控股公司深圳惠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增加三个收费站零钞备用金所致;
2、在建工程比期初增加4,504.08万元,增幅34.84%,主要是控股公司惠州深能港务有限公司支付惠州荃湾煤码头工程进度款所致;
3、其他非流动资产比期初增加10,081.26万元, 增幅83.65%,主要是控股公司惠州深能港务有限公司支付惠州荃湾煤码头工程预付款所致;
4、预收账款比期初增加20.29万元,增幅209.54%,主要是控股公司深圳惠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收到公交公司预交的通行费增加所致。
5、应交税金比期初增加2,588.45万元,增幅410.73%,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以西港区A2、A3地块作价入股西港区码头公司产生的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6、应付利息比期初减少24.93万元,降幅50.76%,主要是控股公司湘潭四航建设有限公司贷款利息减少所致。
7、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6,219.73万元,增幅224971.03%,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以西港区A2、A3地块作价入股西港区码头公司产生的收入;
8、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13, 911.51万元,增幅5392.06%,主要是控股公司惠州深能港务有限公司支付惠州荃湾煤码头工程款所致;
9、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569.20万元,增幅284.60%,主要是期限在三个月及三个月以上的定期存款到期转活期存款的金额同比增加。
10、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1, 600万元,增幅100%,主要是控股公司惠州深能港务有限公司收到另一方股东投资款所致。
11、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14084.36万元,增幅100%,主要是控股公司惠州深能港务有限公司收到银行贷款所致。
二、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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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四、证券投资情况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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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088 证券简称:盐田港 公告编号:2014-11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14年4月25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14年4月22日分别以书面文件、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了会议通知及文件。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出席董事9名。公司董事长李冰先生召集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决议;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决议;
聘任罗静涛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罗静涛先生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6日
简 历
罗静涛,男,汉族,1976年11月出生,籍贯湖北,1999年7月参加工作,199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师职称,具有深交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
1995年9月至1999年7月,武汉大学商学院投资经济专业学生;1999年7月至今,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工作。
罗静涛先生没有在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职务,没有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担任职务,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理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办公电话:0755-25290180,传真:0755-25290932,电子邮箱:ytg000088@sina.cn,通讯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港大厦191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