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洪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江玲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侯洁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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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一)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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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货币资金较期初增长51.95%,主要是本期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2、应收账款较期初增长154.29%,主要是本期根据营销策略调增部分客户的信用额度及期末未结算销售款项增加所致。
3、预付账款较期初增长88.49%,主要是公司未结算购货款、全资子公司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项目预付工程款增加所致。
4、存货较期初增长41.95%,主要是公司购进原材料及产成品期末库存增加所致。
5、工程物资较期初增长56.97%,主要是全资子公司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项目建设购买工程物资增加所致。
6、长期待摊费用较期初增长64.55%,主要是离子膜片等待摊费增加所致。
7、短期借款较期初增长92.94%,主要是本期借款规模变动所致。
8、应付票据较期初增长72.31%,主要是本期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增加所致。
9、预收款项较期初增长123.02%,主要是本期预收客户货款增加所致。
10、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增长101.82%,主要是本期计提工资所致,4月1日已发放完毕。
11、应付利息较期初下降49.99%,主要是本期支付债务融资利息所致。
12、其他应付款较期初增长71.43%,主要是本期预提大修运维费用增加所致。
1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期初增长181.45%,主要是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14、专项储备较期初增长3,344.83%,主要是本期计提高危安全生产专项基金所致。
(二)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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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下降56.11%,主要是本期应缴纳的增值税减少所致。
2、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长112.74%,主要是本期末应收款项增加致使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3、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50.86%,主要是成本下降毛利率上升导致营业利润增加所致。
4、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67.21%,主要是本报告期政府补助较上期减少所致。
5、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长59.25%,主要是子公司支付新农村建设款所致。
6、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长32.20%,主要是成本下降毛利率上升导致营业利润增加。
7、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48.72%,主要是公司盈利增加所致。
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31.06%,主要是公司盈利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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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78.58%,主要是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1.70%,主要是本期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2014年3月1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签署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重组增资框架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23),本公司以现金增资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富丽达”),增资完成后持有新疆富丽达30%的股权。双方共同聘请相关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以2014年2月28日对新疆富丽达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无形资产、实物资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审计和评估,确定增资金额。公司于2014年4月14日召开五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向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投资的议案》,根据审计、评估结果,确定了增资金额,制定了本次投资的具体方案,本公司按1:1.856的比例,以现金47,725.804万元向新疆富丽达投资,增加其注册资本25,714.286万元,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新疆富丽达注册资本增加至85,714.286万元,本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30%,投资资金主要用于新疆富丽达扩大再生产。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于2014年3月28日发布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029),并于2014年4月4日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032),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股票已于2014年3月28日开市起停牌。目前,公司以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各项工作,相关尽职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由于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业务核查工作量较大,目前尽职调查工作仍未完成,同时公司尚需与交易对方就相关问题进行持续、充分的沟通,交易方案的相关内容仍需要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公司预计于2014年6月30日前公告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公司股票恢复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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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说明:
1、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一期60万吨电石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率85%,土建完成率70%,安装完成率5%。
2、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一期2×30万千瓦动力站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率72%,土建完成率35%,安装完成率10%。
3、根据新疆米东天山水泥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同意2013年度现金分红2000万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应分红金额321.4万元,目前新疆米东天山水泥有限公司尚未实施2013年度利润分配。
4、依据电力公司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起公司自备电装机结算方式进行调整,按电压等级缴纳系统备容费,110KV等级0.042元/千瓦时,220KV等级0.038元/千瓦时,富裕上网电量按火电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80%执行(新疆火电机组标杆上网电价脱硫机组为0.25元/千瓦时;未脱硫机组为0.235元/千瓦时)。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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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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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4-041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届八次董事会于2014年4月20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25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3人,实到董事13人,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洪欣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在2014年4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
二、会议以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向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洪欣、陈道强、孙润兰、王龙远、范雪峰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见2014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14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4-042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届五次监事会会议于2014年4月20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25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就提交的各项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向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监事郑欣洲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见2014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4-043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控股股东申请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概述
1、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及下属公司2014年整体生产经营情况,结合目前融资环境,拟向控股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泰集团”)申请不超过10亿元财务资助,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期限不超过一年。用于本公司及下属公司日常经营,公司可在规定期限内根据资金需要提取使用。具体内容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中泰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24.49%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2、董事审议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14年4月25日召开的五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王洪欣、陈道强、孙润兰、王龙远、范雪峰对该议案作了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全部同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中泰集团将回避表决。
3、其他说明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同时不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2年7月6日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洪欣
法定住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维泰南路1号1503室
主营业务:对化工产业、现代物流业、现代服务业、农副产业和畜牧业投资,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资产管理服务。
股权结构:中泰集团为国有独资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中泰集团100%股权。
截止2013年12月31日,中泰集团资产总额2,758,784.90万元,负债总额1,941,326.98万元,净资产817,457.92万元,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1,316,032.35万元,净利润8,800.89万元。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泰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且本公司董事长为中泰集团董事长,中泰集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中泰集团提供的财务资助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关联交易事项,控股股东提供的财务资助金额以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公司管理层根据经营资金的实际需要,确定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协议的具体时间,以保障公司的生产经营。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控股股东申请财务资助主要是基于公司生产运营需要,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4年1月1日至公告日,公司与中泰集团及下属公司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77,552.22万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中泰化学向控股股东申请财务资助的行为是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有促进作用,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中泰化学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日常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1、程序性。公司于2014年4月25日召开了五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中泰化学根据经营需要向控股股东申请财务资助,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作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公平性。上述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进行的,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是按照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泰化学拟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五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有关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制度,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股东需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本保荐机构对中泰化学拟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五届八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五届五次监事会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4、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4-044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届八次董事会、五届五次监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鉴于此,现提请召开股东大会,就本次股东大会之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5月13日上午10:00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5月12日-2014年5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12日15:00至2014年5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8日
(四)现场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西山路78号本公司五楼会议室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向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会议股权登记日及出席会议对象
(一)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8日。
(二)出席会议对象:
1、凡2014年5月8日(星期四)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日及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4年5月9日上午9:30至下午7:00之间。
(二)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但是出席现场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三)登记地点:本公司证券部。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西山路78号;
邮 编:830009;
传真号码:0991-8751690。
(四)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潘玉英
联系电话:0991-8751690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5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投票代码:362092,投票简称均为“中泰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具体如下表:
■
注: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 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12日15:00至2014年5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代理人应对本次股东大会以下议案进行审议:
一、审议关于向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投:□赞成票 □反对票 □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
受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