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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4月2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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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公告编号:2014-010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1、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4年4月25日上午9:00

 (2)召开地点:南京市中央路238号公司本部六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董事长沈志龙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9人、代表股份297,702,29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9.07%。

 3、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经与会股东及授权代表审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1、《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97,702,2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

 表决结果:通过。

 2、《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97,702,2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

 表决结果:通过。

 3、《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97,702,2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

 表决结果:通过。

 4、《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3年末的总股本504,000,000股为基准,每10股派发现金1.60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80,640,000.00元;剩余506,261,578.82元未分配利润滚存到以后年度。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同意297,702,2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

 表决结果:通过。

 5、《关于公司2014年度聘请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继续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其报酬由公司总裁办公会议决定。

 表决情况:同意297,702,2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

 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公司2014年度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继续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其报酬由公司总裁办公会议决定。

 表决情况:同意297,702,2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

 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关联股东南京金陵制药(集团)有限公司回避对该项议案的表决,其所持股份数合计为227,943,839股。

 表决情况:同意69,758,45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

 表决结果:通过。

 8、《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297,702,2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远扬、印凤梅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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