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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4月2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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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3年度,公司继续受光伏行业深度调整的影响,公司太阳能光伏装备等主导产品的市场需求继续受到抑制,同时公司下游客户资金紧张的局面尚未有效改观,另外,根据光伏行业的市场发展动态以及下游客户对装备产品的需求变化,公司对部分因工艺技术落后而将被淘汰的库存产品等相应增加了存货跌价准备金的计提。因此,公司2013年度经营仍出现亏损。

 2013年度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收入74,417.89万元(不含税,下同),比上年同期的73,548.85万元增长1.18%;其中母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4,096.65万元,比上年同期的56,063.20万元下降3.51%。201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805.86万元,比上年同期的-19,468.14万元下降1.73%;基本每股收益-0.44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1.39%。2013年年末公司合并总资产201,380.40万元,比年初的221,018.87万元减少8.8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82,880.66万元,比年初的102,490.24万元减少19.13%。2013年年末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为59.51%,比年初上升了5.50个百分点;2013年年末流动比率1.05,速动比率0.71。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没有变化。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无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没有变化。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不适用。

 (5)对2014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同比扭亏为盈

 同比扭亏为盈

 ■

 

 股票代码:002006 股票简称:精功科技 公告编号:2014-015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4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召开的通知,并于2014年4月24日以现场的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建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须提请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须提请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须提请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9,049,353.18元,因此2013年度母公司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438,877,603.34元, 2013年度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29,828,250.16元。

 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实际情况,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公司可持续性发展,公司董事会提议:

 公司2013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公司未分配利润329,828,250.16元滚存至下一年度。

 5、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本议案须提请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编号为2014-017的公司公告。

 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上述事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14-018的公司公告。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的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01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定2013年度公司高管薪酬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2013年度公司高管薪酬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以6票赞成(3名关联董事孙建江先生、孙卫江先生、金越顺先生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签订2014年度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签订2014年度关联交易协议,协议有效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公司2014年度与精功集团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3,000万元(大写:叁仟万元整,不含税,不含本数),其中公司向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专用设备及零配件、劳务等金额为不超过2,000万元,向精功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光纤产品及其它零配件、劳务等金额为不超过1,000万元。上述协议到期后协议各方可以续签,2015年1月1日至续签前的关联交易参照该协议的规定执行。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14-019的公司公告。

 1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须提请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具体范围内决定其审计费用。

 1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4年度向银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本议案须提请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及全资公司浙江精功新能源有限公司、杭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2014年度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经与相关金融机构洽谈后达成意向,2014年度,公司及全资公司计划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在与银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之日起的一年授信期限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办理总额不超过100,000万元的银行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信用证、银行保函等。

 同意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全资公司董事长根据上述银行实际授信情况,代表公司或全资公司办理银行贷款总额不超过100,000万元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意公司前述贷款所需的担保以采用现有厂房、土地等固定资产抵押或信用方式解决。对于公司超过上述银行贷款规模100,000万元的新增部分贷款,公司必须全部提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本项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1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的议案》。

 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进度情况,同意公司继续调整“年产500台(套)太阳能光伏装备制造扩建项目”的投资进度。为更好地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同意上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14年12月。上述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事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14-020的公司公告。

 14、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通知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14-021的公司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五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002006 股票简称:精功科技 公告编号:2014-016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4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召开的通知,并于2014年4月2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胡晓明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监事逐项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须提请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须以董事会名义提请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须以董事会名义提请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本议案须以董事会名义提请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与会监事对董事会编制的2013年年度报告进行审核后,一致认为:

 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5、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状况。

 6、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签订2014年度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签订2014年度关联交易协议,协议有效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公司2014年度与精功集团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3,000万元(大写:叁仟万元整,不含税,不含本数),其中公司向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专用设备及零配件、劳务等金额为不超过2,000万元,向精功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光纤产品及其它零配件、劳务等金额为不超过1,000万元。上述协议到期后协议各方可以续签,2015年1月1日至续签前的关联交易参照该协议的规定执行。

 7、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公司监事会监事的议案》。本议案须提请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胡晓明先生辞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职务,同意提名杜新英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公司五届十二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4月26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杜新英,女,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3306021967********,现年46岁,高级经济师、会计师,硕士学历,中共党员。1987年参加工作,在绍兴县副食品公司担任会计; 1996年1月至2002年12月,历任绍兴华能超市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2003年1月至2007年2月开始在精功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财务部副经理、经理,集团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2007年3月至2009年3月任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浙江中轻担保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4月至今,历任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现任精功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任浙江金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杜新英女士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持有精功集团有限公司0.46%的股份, 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股票代码:002006 股票简称:精功科技 公告编号:2014-018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611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通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72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0.1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6,397.2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850.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547.20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5月13日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出具了天健验〔2011〕170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31,796.08万元,其中2011年度使用26,424.26万元,2012年度使用2,866.35万元,2013年度使用2,505.47万元。

 截至 2013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9,690.0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938.9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4,000万元,合计13,690.02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2004年10月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经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予以实施。2008年3月,根据新修订的《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在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通过后予以实施。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司的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并随时接受公司保荐机构等的监督。同时,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于每季度末对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审核,并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公司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中国轻纺城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以下简称“专户”),全资子公司浙江精功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功新能源”)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县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2011年6月3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中国轻纺城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精功新能源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县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与监管。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相关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上述募集资金余额中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938.90万元,其中2011年度69.56万元,2012年度546.29万元,2013年度323.05万元。

 注2:“年产500台(套)太阳能光伏装备制造扩建项目”募集资金余额中的定期存单包括三个月定期存单2043.05万元(存入日期为2013年12月20日)和六个月定期存单7000万元(存入日期为2013年6月20日)。

 注3:“年产500台(套)太阳能光伏装备制造扩建项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000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3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功科技 公告编号:2014-019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1)、2014年4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签订2014年度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签订2014年度关联交易协议,协议有效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公司2014年度与精功集团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3,000万元(大写:叁仟万元整,不含税,不含本数),其中公司向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专用设备及零配件、劳务等金额为不超过2,000万元,向精功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光纤产品及其它零配件、劳务等金额为不超过1,000万元。上述协议到期后协议各方可以续签,2015年1月1日至续签前的关联交易参照该协议的规定执行。

 (2)、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在取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前提下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讨论,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孙建江先生、孙卫江先生、金越顺先生回避了表决,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与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执行。

 2、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2013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情况,2014年度公司与精功集团有限公司(包括其下属控股企业)发生销售货物、材料采购的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为3,000万元(大写:叁仟万元整,不含税,不含本数),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3、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2014年1月1日到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精功集团及其下属控股企业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发生金额合计102.39万元,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发生金额合计0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为精功集团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根据绍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09年11月2日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621000010666),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1月23日,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28,500万元,实收资本为28,500万元,注册地址:绍兴县柯桥金柯桥大道112号精功大厦18楼,法定代表人:金良顺。经营范围:经营许可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钢结构件制作;机、电、液一体化机械设备及零部件、环保设备、能源设备、工程设备的科研开发、制造加工和销售;建筑安装施工、钢结构建筑、钢结构件的设计、施工、安装;房地产开发经营(以上凭资质经营);经销:化工原料、化纤原料、建筑材料(以上经营范围除危险化学品外)、金属材料(除贵稀金属外)、轻纺原料、摩托车(除进口摩托车外)及零配件;市场投资开发、市场租赁、市场物业管理;对外实业投资、管理;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除外);下设广告中心;下设宁波分公司;经营植物油的批发、零售。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截止201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757,026.24万元, 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1,884,169.84万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24.23%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均系生产经营所需。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依据

 上述关联销售涉及的标的为公司加工生产的产品,关联采购为公司光伏装备等生产所需的零配件,交易各方的成交价格均按行业之可比当地市场价格进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将根据交易双方生产经营需要与关联方签订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及原因

 公司向精功集团及其下属控股企业出售专用设备及零配件,属公司正常销售行为,精功集团及其下属控股企业作为公司产品的下游企业,因生产经营所需将可能在2014年度向公司采购相关产品;公司向精功集团及其下属控股企业采购光纤产品及其它零配件等,主要是为了保证公司光伏专用设备等规模化生产经营需要而进行,属于公司正常采购行为。故预计公司2014年度将与其存在上述关联交易。

 2、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精功集团及其下属控股企业实施产品销售、材料采购能够保证良好的销售与供应渠道,为双方正常的商业往来,公司将采用市场定价的统一原则进行,以体现公允性的原则,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也没有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此类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对公司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将促进交易各方的规范,从而进一步促进本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俞友根先生、周鸿勇先生、任少波先生对该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真审议,发表了以下意见:同意将《关于与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签订2014年度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交易。

 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俞友根先生、周鸿勇先生、任少波先生认为董事会在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及作出上述关联交易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未发现董事会及关联董事存在违反诚信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将促进双方交易的规范。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关联交易协议(草案);

 3、本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前认可的意见;

 4、本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002006 股票简称:精功科技 公告编号:2014-020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总体情况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611号)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72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0.1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63,972,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8,50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5,472,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了天健验[2011]170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投资于年产500台(套)太阳能光伏装备制造扩建项目(以下简称“光伏装备扩建项目”)、浙江精功新能源有限公司搬迁暨太阳能多晶硅切片生产线技改项目和偿还银行贷款等三个项目,计划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鉴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500台(套)太阳能光伏装备制造扩建项目”和“浙江精功新能源有限公司搬迁暨太阳能多晶硅切片生产线技改项目”的立项备案文件和环评批复文件分别于2010年9月和10月取得,上述项目的建设起始月份为2010年10月。

 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4,547.20万元,少于上述三个项目的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46,453万元,根据轻重缓急顺序,“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额调减为11,794.20 万元,其他两个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不变。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展情况

 1、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相应的募集资金投资11,794.20万元已于2011年6月底使用完毕,截至2013年12月31日,对应专户仅结余利息16.92万元。

 2、浙江精功新能源有限公司搬迁暨太阳能多晶硅切片生产线技改项目

 “浙江精功新能源有限公司搬迁暨太阳能多晶硅切片生产线技改项目”计划于2011年9月底之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11年9月30日,该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为8,845.76万元,完成投资进度的80.28%并达到既定的可使用状态;截至2013年12月31日,该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为11,083.05万元,完成投资进度的100.58%,对应专户仅结余利息16.92万元。

 3、年产500台(套)太阳能光伏装备制造扩建项目

 “年产500台(套)太阳能光伏装备制造扩建项目”原预计于2012年9月底之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经2012年11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调整“年产500台(套)太阳能光伏装备制造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13年12月。截至2013年12月31日,该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为8,918.83万元,完成投资进度的41.04%,进展仍较为缓慢。主要原因在于光伏市场近期变化起伏较大,公司主动控制了该项目的投资进度以降低经营风险,同时部分基建项目尚在建设中。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调整方案

 (一)调整项目

 2011年下半年以来,受全球经济持续低迷及美国、欧盟对中国光伏产品实施“双反”等因素的影响,整个光伏行业遭遇“寒冬”,虽然近期有所回暖,但仍波动较大。在这样的不利经营形势下,产能的扩张和提升短期内并不能取得良好的经营效益,且可能加剧投资风险。因此,基于对未来一两年光伏产业发展趋势的判断,为继续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公司继续调整“年产500台(套)太阳能光伏装备制造扩建项目”的投资进度,上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计划继续延期至2014年12月底。上述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1、原计划

 单位:万元

 ■

 注:T为本项目投资初始月份,即2010年10月。

 2、现调整为:

 单位:万元

 ■

 注:T+51月即截止至2014年12月。

 (二)其他项目

 公司“浙江精功新能源有限公司搬迁暨太阳能多晶硅切片生产线技改项目”和“偿还银行贷款项目”不作调整。

 三、项目投资效益说明

 根据公司测算,2011年度公司光伏装备扩建项目实现效益(以利润总额计算)为41,910.96万元,超出了预计的目标。不过,2011年下半年以来,受全球经济持续低迷及美国、欧盟对中国光伏产品实施“双反”等因素的影响,整个光伏行业遭遇“寒冬”。目前,公司太阳能光伏装备等主导产品的市场需求萎缩,设备交货期推迟;同时,公司下游客户资金紧张的局面也仍未能改观,相关资产减值计提增加;由此导致年产500台(套)太阳能光伏装备制造扩建项目2012年度、2013年度实现效益为-4,948.30万元和-10,701.98万元。不过,随着2013年下半年光伏产业的复苏,预计该项目未来的经济效益将有所改观。

 而全资子公司浙江精功新能源有限公司搬迁暨太阳能多晶硅切片生产线技改项目已经完成了企业搬迁的工作,但由于受到当地用电负荷限制以及欧债危机、美国“双反”贸易调查等因素的影响,浙江精功新能源有限公司搬迁至柯西工业区以来生产受到较大限制,多晶硅切片项目技改产能未能得到提升;同时2011年下半年硅原料市场价格出现大幅下跌,报告期内硅片价格持续走低,产能严重萎缩,直至2013年下半年开始才逐步回暖,故该项目报告期间仍未能达到预计的效益。

 本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之偿还银行贷款11,794.20万元,主要系为了降低公司银行贷款规模及资产负债率,改善公司资本结构及资金流动性,提高公司短期偿债能力及对外融资能力。同时,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和防范财务风险,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增强公司发展潜力,但无法单独核算公司2011年度实现的经营业绩中由该项募集资金项目所获取的效益。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俞友根先生、周鸿勇先生、任少波先生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基于对未来一两年光伏产业发展趋势的判断,公司为此相应继续调整“年产500台(套)太阳能光伏装备制造扩建项目”的投资进度,使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14年12月。本次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的调整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现状,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进度要求。本次调整有利于公司更好地控制投资风险,从而保障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的调整。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对“年产500台(套)太阳能光伏装备制造扩建项目”建设和投资进度进行必要的调整,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进度,对投资计划进行的合理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的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3、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调整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之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002006 股票简称:精功科技 公告编号:2014-021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5月16日(星期五)上午10:0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5月15日-2014 年5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 年5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15日下午15:00 时至2014年5月16日下午15:00时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浙江省绍兴柯桥经济开发区柯西工业区鉴湖路180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审议《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4年度向银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8、审议《关于改选公司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以上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4月26日登载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4年5月14日至2014年5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3、登记地点:浙江省绍兴柯桥经济开发区柯西工业区鉴湖路1809号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2030)

 4、登记要求: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交完整。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06。

 2、投票简称:精功投票。

 3、投票时间:2014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精功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5月15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4年5月16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当日下午1: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次日方可使用。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伟明 夏青华

 电话: 0575-84138692

 传真: 0575-84886600

 地址:浙江省绍兴柯桥经济开发区柯西工业区鉴湖路1809号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2030)

 2、会议费用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6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是否具有表决权: 是( ) 否( )

 分别对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的指示:

 ■

 如果股东不做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书有效期限: 天

 注: 1、请在“赞成”、“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其余两栏打“X”;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委托日期:2014年 月 日

 股票代码:002006 股票简称:精功科技 公告编号:2014-022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3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编号为2014-017的公司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将于2014年5月9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3年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网址: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孙建江先生、独立董事周鸿勇先生、财务负责人裘森林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黄伟明先生、证券事务代表夏青华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通知。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002006 股票简称:精功科技 公告编号:2014-023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待时间

 2014年5月16日(星期五)下午14:00-16:00。

 二、接待地点

 浙江省绍兴柯桥柯西工业区鉴湖路1809号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预约方式

 参与投资者请于2014年5月14日—2014年5月15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30)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以便接待登记和安排。

 联系人:黄伟明 夏青华

 联系电话:0575-84138692

 传真:0575-84886600

 四、公司参与人员

 董事长孙建江先生、总经理金越顺先生、财务负责人裘森林先生、董事会秘书黄伟明先生、证券事务代表夏青华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五、注意事项

 1、来访个人投资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卡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来访投资者的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复印件,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2、保密承诺: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投资者签署《承诺书》。

 3、为提高接待效率,在接待日前,投资者可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向董事会办公室提出所关心的问题,公司针对相对集中的问题形成答复意见。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002006 股票简称:精功科技 公告编号:2014-024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4月23日,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收到了公司监事胡晓明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报告。胡晓明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请求辞去所担任的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职务。由于胡晓明先生在任期内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因此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胡晓明先生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公司将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要求尽快提名监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胡晓明先生辞去所担任的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

 公司监事会对胡晓明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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