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6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4年04月2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22 证券简称:科伦药业 公告编号:2014-027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4年4月24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14年5月21日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5月21日(星期三)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5月20日至2014年5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2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期间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20日15:00至2014年5月21日15:00期间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15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保利公园皇冠假日酒店(成都市新都区蜀龙大道南段1980号保利公园198生态社区中心)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14年5月1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中央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本人如果不能出席本次会议,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委托书见附件一),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账户、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等代理客户行使投票权利的集合类账户,需要根据不同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议案表达不同意见的,可以通过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分拆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7、参加会议的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以上第1、3、4、5、6、7、8、9、10、11、12、13、14、15、17、18、19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第2、13、16项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4年4月2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张腾文、刘洪先生和张强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4年5月16日、19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2、登记地点:成都市青羊区百花西路36号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4年5月19日下午4: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信函或传真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5月2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的程序操作。

 2、投票代码:362422; 投票简称:科伦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投票证券代码:362422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2013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申报,具体如下:

 ■

 (4)议案1至议案14、议案16至议案19均为非累积投票制议案,对于非累积投票制议案,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议案15实行累积投票制,请填写票数,选举非独立董事的累积表决票总和=每位股东持有股数*2,对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时可在累积表决票总和之下自主分配。

 股东对总议案的表决包括对议案1至议案19的全部表决。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注意事项

 (1)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半日方可使用。

 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之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之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20日下午15:00至2014年5月2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黄新、沈姗姗

 联系电话:028-82860678

 传真电话:028-86132515

 联系地址:成都市青羊区百花西路36号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610071

 2、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26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为自本次授权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

 特别说明:议案1至议案14委、议案16至议案19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的方框中打“√”为准;议案15填上赞成票数;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422 证券简称:科伦药业 编号:2014-028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4年4月24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刘革新先生关于计划增持股份的通知,计划以个人自筹资金从二级市场购买公司股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革新先生

 二、增持目的及计划

 刘革新先生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强烈信心,计划以自筹资金在未来3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市场情况,增持不低于公司总股本0.25%且不超过公司总股本0.50%的股份。

 刘革新作为公司董事长增持公司股票,可以更有力地将个人利益与公司股东利益保持一致,有利于增强投资者的信心,也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的发展。

 三、增持方式:根据市场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四、增持期间:2014年5月1日至2014年7月31日。

 五、本次计划增持前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情况

 增持计划实施前,刘革新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23,874,5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81%,本次刘革新先生计划增持不低于公司总股本0.25%且不超过公司总股本0.50%的股份。

 六、上述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七、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八、公司董事长刘革新先生承诺,增持期间自首次增持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在增持期间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超计划增持。

 九、公司将持续关注实际控制人刘革新先生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22 证券简称:科伦药业 公告编号:2014-029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就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对公司责令改正措施决定事项的整改计划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伦药业”、“我公司”或“公司”)于2014年4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以下简称“四川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4]4号)(以下简称“《决定书》”)。

 收到《决定书》后,公司及时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传达;同时,召开专题会议并认真分析《决定书》中提出的公司与成都久易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易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情况问题,针对《决定书》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要求,本公司对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进行了全面认真的自查,制定了整改计划。

 整改计划已经公司201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就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对公司责令改正措施决定事项的整改计划关于确认公司向成都珈胜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董事刘革新先生、程志鹏先生作为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现就整改计划公告如下:

 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长兼实际控制人刘革新对久易公司的重大业务活动可以实施控制,久易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未按规定披露与久易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

 整改措施

 公司拟就存在的问题采取如下整改措施:

 一、严格按照证券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依法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

 公司于2014年4月14日收到《决定书》后,即于2014年4月17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成都久易贸易有限公司间的关联关系及相关交易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14-013),并依法就以下事项按照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一)关于确认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发电机组及原材料事项的议案

 (二)关于确认公司向成都珈胜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整改责任人:公司董事长

 整改期限:2014年6月30日以前

 二、强化相关人员的内部问责

 (一)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根据《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开展内部问责。由公司董事会作为负责机构,董事长为具体负责人,召开内部问责会议,分析总结造成违规的原因和对公司的影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公司其他相关人员汲取教训,进一步增强业务水平和责任心,完善审核流程,以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公司决定对公司董事长刘革新、总经理程志鹏、分管供应的公司副总经理潘慧、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冯伟进行通报批评,并对公司董事长刘革新处以5万元罚款,总经理程志鹏处以5万元罚款,对公司副总经理潘慧处以3万元罚款,对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冯伟处以3万元罚款;同时,取消上述四名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奖励。

 (二)制定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的内部问责制度。

 为强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就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的认识和明确责任,公司拟制定《证券违法违规行为内部问责制度》,并由董事会审议,并使责任追究制度化。

 整改责任人:公司总经理

 整改期限:2014年5月31日以前

 三、强化公司内部控制,改进公司财务管理

 (一)加强关联方识别、完善关联交易的管控

 为加强关联方识别、获取及确认关联方信息的机制,加强关联交易的管理机制和控制程序,公司将加强对于关联交易的管控。通过修订《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落实关联交易管理的责任人,对于关联方申报、关联交易的审批和披露等提供操作性更强的控制办法。

 公司拟对公司的关联方和关联交易开展全面自查,并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就公司的关联方和关联交易进行全面核查,在公司2014年中期报告披露前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公司拟增加指定部门定期识别和排查关联方、定期更新关联方清单、对于关联交易的金额和余额进行定期对账等;采取由专业人士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各个业务部门负责人进行定期的关联交易管理培训等措施。

 (二)改进公司资金支付审批程序,完善财务管理

 公司将完善公司资金的授权、批准、审验、支付等相关内控措施。要求财务管理部门严格按照资金高度集中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原则,对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对资金的支付实行分级授权批准制度,对子公司实行预算申请拨款、银行存款限额管理,为此,公司将修改《财务管理制度》;同时,公司拟制定《大额预付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公司大额预付资金支出管理,建立监督制度,以提高资金运作效率及资金使用透明度,进一步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公司审计部将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评价资金活动情况,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和有效运行;同时加强对重大合同执行情况的动态管理,严格按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

 整改责任人: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

 整改期限:2014年6月30日以前完成制度的修改,相关制度的执行将长期持续整改;就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由专门审计机构在公司2014年中期报告披露前出具专项核查报告。

 四、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切实提高公司规范治理水平

 (一)公司决定至少每半年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组织一次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中层管理人员进行证券法律法规的培训,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修改时,将及时安排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管理人员学习,并做好培训和学习记录。

 (二)公司将安排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四川证监局、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各种培训。

 整改责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

 整改期限:持续整改

 董事会要求公司各相关部门及整改责任人认真对待《决定书》提出的问题,在规定的时间内认真执行上述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公司将在完成相关整改工作后形成整改报告,并报送四川监管局。

 公司决心通过本次整改,提高规范化运作水平,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信息披露质量,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以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利益,让公司能够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特此公告。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22 证券简称:科伦药业 编号:2014-032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关于对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中,就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是否明显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的规定,发表了“无法确定上述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是否明显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的规定”的意见。

 公司审计机构所发表的意见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11条关于负责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明确说明非标准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是否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的要求,公司将配合审计机构就公司2013年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是否属于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展开相应工作。

 为避免公司股票和公司债券的波动,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及公司债券(股票简称:科伦药业,股票代码:002422;公司债券简称:12科伦01 ,公司债券代码:112126;公司债券简称:12科伦02 ,公司债券代码:112153)自 2014 年 4 月 28 日开市起停牌,待公司审计机构发表明确结论性意见后申请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25日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2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的要求,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部编制了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0年5月6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0]598号文批准,公司于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公司于2010年5月2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普通股6,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3.3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1,600,000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人民币192,689,000元后,实收人民币4,808,911,000元,于2010年5月27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成都分行营业部73010154500001279;另扣除其他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36,913,77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71,997,221元。以上新股发行的募集资金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2010年5月28日出具了KPMG-A(2010)CR No.0011号验资报告。

 根据“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号)”(以下简称“财会[2010]25号文”)中的规定,公司因上述发行普通股过程中发生的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已计入发行费用的共计人民币16,845,085元费用应当计入2010年损益,由此经调整后增加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6,845,085元。调整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88,842,306元。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2012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16,509,977.75元。于201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人民币706,359,689.45元,包括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581,791,874.63元以及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利息收入人民币124,567,814.82元。

 (三) 2013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和《超额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截至201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公司预算范围内,由具体使用募集资金的项目实施部门填报项目付款单,经公司相关成本人员和财务人员审核后编制月度付款审批汇总表,报公司业务分管领导、财务负责人审批后付款,项目实施单位执行。

 (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保荐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于2010年6月就各募投项目对应的银行账户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等共11家银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10年12月公司及保荐人国金证券就“河南科伦GMP在建项目”以及“四川科伦改造扩建公司仓库及公用工程项目”对应的银行账户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12年2月公司及保荐人国金证券就“伊犁川宁新建抗生素中间体建设项目”以及“广东科伦异地扩建技术改造项目”对应的银行账户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等共4家银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中南科伦“原有生产线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因项目变更,项目剩余存款本金及利息全部由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小天竺支行转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岳阳分公司朝晖工程项目”募投专户中,原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专户已销户,因此原本签约的11家银行减少为10家银行。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督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履行。

 三、2013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综述

 1、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4,488,372,712.29元。

 2、截至2013年12月31日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94,658,100.00元。

 3、截至201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累计取得存款利息收入18,341,323.69元,2011年取得利息收入84,248,243.10元,2012年取得利息收入21,978,248.03元,2013年度取得利息收入16,280,021.33元。截至201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累计取得利息收入140,847,836.15元。

 4、截至2013年12月31日已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借款148,500,000元。

 5、截至2013年12月31日已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49,714,660元。

 6、截至2013年12月31日支付股权收购款1,140,996,246.00元。

 7、截至2013年12月31日超募资金投入工程项目1,858,558,100.00元。

 8、截至2013年12月31日已用节余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利息收入补充流动资金168,152,747.46元。

 (二)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78,884.23万元。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金额为149,107.33万元,超额募集资金金额为329,776.90万元。截至2013年12月31日,已累计投入448,837.27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102,245.10万元,超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299,955.43万元;归还银行贷款14,850万元;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4,971.47万元;将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3,718.34万元;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3,096.93万元。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余额为44,131.74万元,其中包括募集资金账户累计取得的利息收入14,084.78万元。

 (三)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1、珍珠制药(安岳分公司)二期改扩建工程项目

 2013年度本项目实现的净利润为958.65万元,低于公司《招股说明书》中预计项目达产后年净利润2,497万元的项目效益,主要原因:该项目于2012年11月通过新版GMP认证,由于市场环境变化对产品的结构及销售价格均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调整了营销策略和产品结构,调整后项目产能处于逐步释放过程,故未达到预期收益。

 2、江西科伦塑瓶输液扩产项目

 2013年度本项目实现的净利润为643.28万元,低于公司《招股说明书》中预计项目达产后年净利润1,572万元的项目效益,主要原因在于:江西省在2013年度继续执行《2011年度江西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实施方案》,其整体招投标价格为公司在全国范围内最低价,江西科伦为了保持在江西省的市场份额,以较低价中标,导致本项目2013年度实际收益低于预期收益。

 3、科伦药业扩建软袋输液生产线项目

 2013年度本项目未按预定时间在2013年12月31日投入使用,主要原因在于温江当地的拆迁压力较大,该项目在温江的项目用地仍无法按期取得,公司拟再次变更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至“成都市新都工业西区”。该项目原计划建设期为三年,计划投入金额为21,274.84万元,根据公司目前生产经营需要,总投资额变更为69,821万元。

 现公司拟将原“扩建软袋输液生产线项目”变更为“高端软包装生产线及配套仓库和公用辅助项目”,同时拟将原“扩建软袋输液生产线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加上湖南科伦“新建液固双腔软袋输液生产线项目”、黑龙江科伦“新建塑瓶输液生产线项目”、广东科伦“异地扩建技术改造项目”和辽宁民康“新增塑瓶输液生产线项目”的募集资金与节余募集资金全部用变更后项目的投资建设,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方式投入。本项目变更尚需通过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湖南科伦新建液固双腔软袋输液生产线项目

 目前该项目已建成两条液固双室袋输液生产线,形成年生产液固双室袋输液2,000万袋生产能力,本项目未能按预定时间在2013年11月30日投产,主要是拟生产的液固双室袋产品尚在等待审批,一旦产品获得批准即可投入生产。该项目拟生产的一种产品已于2013年10月联合空军某医院申报总后勤部卫生部军队医疗制剂,预计在2014年下半年可批量生产;另两种拟生产产品已于2013年5月申报至国家药监总局,现正在药品审评中心进行技术评审。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该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变更至由本公司实施的“高端软包装生产线及配套仓库和公用辅助项目”。该项目的后续建设资金公司将根据产品的审批进度以自有资金方式投入。本项目变更尚需通过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山东科伦新增塑瓶输液生产线项目

 2013年度本项目尚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原因在于由于受基药招投标政策影响,塑瓶输液产品价格较项目立项时有所下降,公司为适应市场变化,在建设期对本项目生产线进行了调整,使该项目生产线可兼顾生产塑瓶输液产品和PP软袋输液产品。本项目于2013年1月18日取得PP软袋输液生产线的GMP证书并试生产;山东科伦于2013年6月28日取得塑瓶输液生产线的GMP证书,该项目本年已达到投产状态,但由于PP软袋和塑瓶输液是山东科伦新增的包装方式,这两种包装方式产品的产能还需要在新的招投标中标后才能逐步释放,预计2014年达到设计产能。

 6、黑龙江科伦新建塑瓶输液生产线项目

 2013年度本项目尚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原因在于由于取得产品补充批件时间延迟,导致公司不能按原计划申报GMP认证。黑龙江科伦已于2013年10月31日取得了塑瓶输液生产线GMP证书,并于2013年11月中旬开始进行试生产。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变更至由本公司实施的“高端软包装生产线及配套仓库和公用辅助项目”。

 7、科伦药业研发中心改造建设项目

 2013年6月该项目完成工程建设后进入了试用阶段,由于研发中心涉及的各研究课题专业组多,在试用过程中根据实际的需求情况,进行了多项改进和完善工作,截止2013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经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

 8、湖南科伦岳阳分公司朝晖工程项目

 2013年度本项目未按预定时间在2013年10月投产,主要是由于天气原因延误了工期及生产线GMP认证时间未达预期。截止2013年12月31日项目建设已完工,所有生产线均在2014年3月31日前全部取得GMP证书。

 9、广东科伦异地扩建技术改造项目

 本项目未按预定时间在2013年6月投产,主要是由于投建期间因天气原因延误了工期。截止2013年12月31日,广东科伦异地扩建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已全线完工,并于2013年12月取得GMP证书,2014年将开始进行试生产。

 (五)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1、昆明南疆输液生产基地整体改造建设项目

 因昆明市城市规划调整,昆明南疆制药有限公司于2012年实施搬迁,故为加快实施进度,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完成了昆明南疆异地GMP改造项目,新建四条塑瓶生产线,产能已能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因此,昆明南疆现有生产基地将不再进行整体改造,昆明南疆“输液生产基地整体改造建设项目”原计划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5,055.40万元将用于中南科伦“原有生产线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国金证券于2012年2月9日为此出具了《关于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保荐意见》。

 2、湖北科伦塑瓶输液技改工程项目

 公司为逐步实现输液类和非输液类产品等强格局的战略目标,持续加大公司在非输液业务领域的固定资产规模,公司已利用自有资金在湖北科伦投资建设了聚丙烯安瓿水针生产线项目,目前已获得部分产品生产批件,生产线已通过GMP认证并投产。根据现有输液产能布局,公司取消湖北科伦“塑瓶输液技改工程项目”,并将该项目原计划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1,441.14万元用于广东科伦“异地扩建技术改造项目”。国金证券于2012年2月9日为此出具了《关于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保荐意见》。

 3、辽宁民康新增塑瓶输液生产线项目

 截止2013年12月31日,辽宁民康新增塑瓶输液生产线项目已完成自动化仓库及其他设备的投资建设。由于2011年基药招标结束后东北地区输液市场格局发生的变化,科伦药业塑瓶输液在东北地区已能满足市场需要。为合理布局塑瓶输液产能,进一步提高募资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根据2012年2月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终止辽宁民康新增塑瓶输液生产线项目后续项目的建设。该项目原预算金额为9,056.16万元,调整后投资总额为3,460.58万元,实际投资金额为2,312.37万元(截至2012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2,292.37万元,尚未支付的质保金为20.00万元),该项目的结余资金为6,743.79万元,其中3,278.92万元用于湖南科伦岳阳分公司朝晖工程项目,2,316.66万元用于广东科伦异地扩建技术改造项目,结余资金1,148.21万元已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该项目未使用的20万元募集资金为不再支付给施工方的工程质量保证金,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该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变更至由本公司实施的“高端软包装生产线及配套仓库和公用辅助项目”,后续质保金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方式支付。本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使用尚需通过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科伦药业扩建软袋输液生产线项目:

 根据公司目前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调整“扩建软袋输液生产线项目”的投资方案,将原“扩建软袋输液生产线项目”变更为“高端软包装生产线及配套仓库和公用辅助项目”,同时拟将原“扩建软袋输液生产线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加上湖南科伦“新建液固双腔软袋输液生产线项目”、黑龙江科伦“新建塑瓶输液生产线项目”、广东科伦“异地扩建技术改造项目”和辽宁民康“新增塑瓶输液生产线项目”的募集资金和节余募集资金,合计38,868.38万元,将全部用于“高端软包装生产线及配套仓库和公用辅助项目”的投资建设,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方式投入。本项目变更尚需通过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超额募集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78,884.23万元。募集资金金额扣除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总额149,107.33万元,超额募集资金为329,776.90万元。

 以前年度超额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2年度本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人民币75,634.85万元,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人民币329,569.10万元。

 本报告期内超额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根据2010年10月2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3,100.00万元用于改造扩建公司仓库及公用工程项目。为此,国金证券于2010年10月23日出具了《关于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的保荐意见》。该项目已于2012年6月投入使用。截止2013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完毕(截止2012年12月31日:12,892.20万元),207.8万元质保金已于本年度支付。

 公司根据2013年3月1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将募集资金截止2013年4月30日的利息收入13,096.93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公司根据2011年3月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将中南科伦原有生产线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原实施地点“岳阳市中南科伦现有的生产基地内”变更为“岳阳市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木里港工业园区”;将科伦药业扩建软袋输液生产线项目及科伦药业研发中心改造建设项目的原实施地点“成都市科伦药业现有的生产基地内”均变更为“成都市温江新华路海峡工业创业园”。由于募投项目“扩建软袋输液生产线项目”在温江的项目用地仍无法取得,公司拟将该项目变更为“高端软包装生产线及配套仓库和公用辅助项目”,项目实施地点变更至“成都市新都工业西区”。该项目变更项目实施地点尚需通过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以前年度发生:

 1、珍珠制药二期改扩建工程项目

 公司于2012年2月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四川珍珠制药有限公司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四川珍珠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珍珠制药”),吸收合并完成后,珍珠制药的法人主体注销,“珍珠制药二期改扩建工程项目”实施主体由珍珠制药变更为公司,该项目的用途、投资金额、预期效益等投资计划不变。上述董事会决议已于2012年2月27日经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2、中南科伦原有生产线技术改造工程项目

 公司于2012年2月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授权湖南科伦吸收合并中南科伦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湖南科伦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科伦”)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湖南中南科伦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科伦”),吸收合并完成后,中南科伦的法人主体注销,中南科伦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由中南科伦变更为湖南科伦,该项目的用途、投资金额、预期效益等投资计划不变。上述董事会决议已于2012年2月27日经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2010年7月15日出具了《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2010年6月30日止使用情况的审核报告》(KPMG-A(2010)ORNo.0326),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人民币19,465.81万元预先投入和实施了共七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于2010年8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人民币19,465.81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9,465.81万元。

 (十)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1、江西科伦塑瓶输液扩产项目

 江西科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2010年完工,并于2010年10月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GMP认证(GMP证书编号L5460),新增塑瓶输液产品生产能力7,500万瓶,达到了设计产能。由于公司充分利用现有厂房和公用工程,节省了工程支出,因此本项目出现募集资金结余。本项目原预算金额为人民币6,495.09万元,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3,924.96万元,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人民币3,924.96万元,本项目的结余资金为人民币2,570.13万元已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辽宁民康新增塑瓶输液生产线项目

 截止2013年12月31日,辽宁民康新增塑瓶输液生产线项目已完成自动化仓库及其他设备的投资建设。由于2011年基药招标结束后东北地区输液市场格局发生的变化,科伦药业塑瓶输液在东北地区已能满足市场需要。为合理布局塑瓶输液产能,进一步提高募资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根据2012年2月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终止辽宁民康新增塑瓶输液生产线项目后续项目的建设。该项目原预算金额为9,056.16万元,调整后投资总额为3,460.58万元,实际投资金额为2,312.37万元(截至2012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2,292.37万元,尚未支付的质保金为20.00万元),该项目的结余资金为6,743.79万元,其中3,278.92万元用于湖南科伦岳阳分公司朝晖工程项目,2,316.66万元用于广东科伦异地扩建技术改造项目,结余资金1,148.21万元已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截止2013年12月31日,本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2292.37万元,现剩余的募集资金20万元为不再支付给施工方的工程质量保证金。为了进一步提高募资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该部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建设“高端软包装生产线及配套仓库和公用辅助项目”,尚需通过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湖南科伦新建液固双腔软袋输液生产线项目

 2013年度本项目未能按预定时间在2013年11月30日投产,主要原因为拟生产的液固双室袋产品尚在报批过程中,目前该项目已建成两条液固双室袋输液生产线,形成年生产液固双室袋输液2,000万袋生产能力,一旦产品获得批准即可投入生产。该项目拟生产的一种产品已于2013年10月联合空军某医院申报总后勤部卫生部军队医疗制剂,预计在2014年下半年可批量生产;另两种拟生产产品已于2013年5月申报至国家药监总局,现正在药品审评中心进行技术评审。本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20545.79万元,截止2013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金额为6679.46万元,截止报告披露前2014年投入金额为486.66万元,累计投入金额为7166.12万元,本项目的结余资金为13379.67万元。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本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变更用于建设“高端软包装生产线及配套仓库和公用辅助项目”,本项目后续建设所需资金公司将根据产品的审批进度以自有资金方式投入。该项目募集资金变更尚需通过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黑龙江科伦新建塑瓶输液生产线项目

 截止2013年12月31日,黑龙江科伦新建塑瓶输液生产线项目工程已全线完工,并于2013年10月31日取得GMP证书,2013年11月中旬已开始进行试生产。本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人民币7,424.66万元,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人民币5,147.84万元,截止报告披露前2014年投入金额为37.63万元,累计投入金额为5,185.47万元,本项目的结余资金为2,239.19万元。现剩余的募集资金包括节余资金(原计划投资建设的高架自动化仓库因黑龙江科伦产品结构调整,原有库房基本能满足现有产能需求已无建设必要),以及支付时间较长的未付项目质保金,为了进一步提高募资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本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用于建设“高端软包装生产线及配套仓库和公用辅助项目”,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使用尚需通过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广东科伦异地扩建技术改造项目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广东科伦异地扩建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已全线完工,并于2013年12月取得GMP证书,2014年将开始进行试生产。本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人民币13,757.8万元,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人民币10,079.36万元,截止报告披露前2014年投入金额为847.93万元,累计投入金额为10,927.29万元,本项目的结余资金为人民币2,830.51万元。现剩余的募集资金均为尚未支付的项目质保金,但由于质保金需支付时间较长,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本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用于建设“高端软包装生产线及配套仓库和公用辅助项目”,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使用尚需通过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一)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1、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江西科伦塑瓶输液扩产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570.13”和“辽宁民康新增塑瓶输液生产线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148.21万元和募集资金截止2013年4月30日的利息收入13,096.93万元共计16,815.27万元作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于2013年11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以下简称“四川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3]17号)(以下简称“《决定书》”)。该《决定书》指出公司在募集资金使用中存在如下问题:

 (1)《决定书》指出:“对于募投项目科伦药业扩建软袋输液生产线项目,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计划投入2.13亿元,2012年年报和2013年半年报分别披露已投入755.17万元、761.59万元,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该项目实际投资地点至今尚未确定,公司未披露延期原因。上述行为不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规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2年修订)》第二十一条第五款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规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2年修订)》第十九条第四款之规定。”

 公司整改完成情况:本公司已在2013年年度报告中加强了对募投项目进展情况的披露。对于科伦药业“扩建软袋输液生产线项目”,公司拟变更该项目的实施地点至“成都市新都工业西区”并增加投资规模至 69,821 万元,具体请见公司相关公告。

 (2) 《决定书》指出:“2011年1-8月,公司子公司河南科伦药业有限公司GMP在建项目陆续从浙商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中支付的金额比经审计金额超出6121.32万元。2011年11月公司已从一般账户将等额资金划入原募集资金专户。上述行为不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5号)第一条之规定。”

 公司整改完成情况:公司已在2011年11月将自有资金6,121.32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决定书》指出:①“2011年11月24日,四川科伦改造扩建公司仓库及公用工程项目用浙商银行募集资金专户多支付供应商成都市宏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5211.32万元,公司收回该笔款项后未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而是存入一般账户用于募投项目。上述行为不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号)第四十三条之规定”;②“公司子公司伊犁川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在与成都久易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久易”)之间的发电机组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公司累计用超募资金支付合同价款3.6亿,因交易金额调整,成都久易退回公司募集资金3.28亿元,该部分退款未退回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上述行为不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号)第四十三条及《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5号)第三条之规定。”

 整改完成情况:

 截至2013年6月30日,“改造扩建仓库及公用工程项目” 已投入资金13,236.14万元(包括通过募集资金专户支付的13,100.00万元及通过一般结算账户支付的5,347.46万元,并扣除募集资金专户支付成都宏升并被退回一般结算账户的5,211.32万元)。就“改造扩建仓库及公用工程项目”,我公司实际已投入金额超过了公司于2010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同意的13,100.00万元承诺投资金额。因此,事实上由成都宏升退回的未转入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实质上已由我公司自有资金全额补足。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抗生素中间体项目”第一阶段工程已投入资金252,456.59万元(包括通过募集资金专户支付的164,376.20万元及通过一般结算账户支付的120,880.39万元,并扣除募集资金专户支付成都久易并被退回一般结算账户的32,800.00万元)。“抗生素中间体项目”第一阶段实际已投入金额超过了公司于2011年3月28日召开的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的使用超募资金164,376.20万元的承诺金额。因此,事实上由成都久易退回未转入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实质上已由我公司自有资金全额补足。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改造扩建仓库及公用工程项目”截至2013年9月30日和川宁生物新建“抗生素中间体项目”第一阶段建设截至2012年12月31日的累计投建资金构成表进行了专项验证,并于2014年2月10日出具了《关于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改造扩建仓库及公用工程项目和伊犁川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新建抗生素中间体项目第一阶段建设累计投建资金构成表的鉴证报告》(毕马威华振专字第1400005号),认为“累计投建资金构成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改造扩建仓库及公用工程项目截至2013年9月30日和川宁生物新建抗生素中间体项目第一阶段建设截至2012年12月31日的累计投建资金构成情况。”

 公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该事项核查并发表意见:“经核查,科伦药业“改造扩建仓库及公用工程项目”截至2013年9月30日的实际已投入金额超过了公司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金额13,100.00万元;伊犁川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新建“抗生素中间体项目”第一阶段建设截至2012年12月31日的实际投入金额超过了公司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金额164,376.20万元,上述两项目中由成都宏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成都久易贸易有限公司退回的未转入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实质上已由科伦药业自有资金全额补足。

 公司在后续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将进一步强化募集资金专款专用的意识,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特别是加强对多个募投项目共同使用同一募集资金专户项下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与管理。

 (4)《决定书》指出:“2011年1-9月,公司用自有资金为募投项目四川科伦改造扩建公司仓库及公用工程项目代垫支760.38万元,2011年7月和10月,用浙商银行募集资金专户置换上述自有资金。上述垫支款项,不符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垫支募投项目的条件。上述行为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6.3.7条的规定。”

 整改完成情况: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转入公司在浙商银行成都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对不规范的置换情形进行了整改。

 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截至2013年12月31日,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对照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1、湖南科伦岳阳分公司朝晖工程项目

 由于中南科伦原有生产线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实施地点和主体的变更(详见三、(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和三、(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中第2项说明)。本项目实施整体搬迁,将涉及更全面的生产线技术改造和产生相应搬迁费用,因此,公司根据2012年2月1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将中南科伦原有生产线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变更为湖南科伦岳阳分公司朝晖工程项目,将该项目计划投资总额由原来的18,475.40万元增加至38,609.72万元,其中计划使用募集资金36,809.72万元,剩余为自有资金投入,该项目募集资金需增加的资金来源为已取消的昆明南疆输液生产基地整体改造建设项目原计划投资资金15,055.40万元以及辽宁民康新增塑瓶输液生产线项目的部分节余募集资金3,278.92万元。该项目已于2010年11月15日在岳阳市经济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国金证券为此出具了《关于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保荐意见》。上述董事会决议已于2012年2月27日经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2、广东科伦异地扩建技术改造项目

 为贯彻执行国家卫生部97号令《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适应国家医药体系改革形势和药品市场竞争的需要;为加快企业的持续发展、降低生产成本、增加经济效益,以市场为导向、以产品为主线,进一步整合优化集团资源;为增加公司产品的生产能力及生产品种,使企业生产上规模、上档次,根据广东科伦运营现状,拟对广东科伦进行资源整合,实施技改搬迁改扩建项目,并已在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内新征土地160亩,新建以塑瓶输液产品为主的生产基地:一期工程新建2条塑瓶输液生产线以及与之配套的仓储、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工程及生产辅助设施。二期工程新建3条输液生产线以及新建综合制剂车间。公司将湖北科伦“塑瓶输液技改工程项目”募集资金和辽宁民康“新增塑瓶输液生产线项目”的部分剩余资金用于广东科伦“异地扩建技术改造项目。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认为项目变更后,满足公司发展的需求,符合国家新版GMP要求,有利于提高产品质量,增加竞争力,项目投资将会取得较好的经济收益。公司全体监事认真审核了《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用途的变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珍珠制药二期改扩建工程项目

 本项目实施主体由珍珠制药变更为本公司,该项目的用途、投资金额、预期效益等投资计划不变,具体情况说明请详见三、(八)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中第1项说明。

 4、项目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及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江西科伦塑瓶输液扩产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570.13万元和“辽宁民康新增塑瓶输液生产线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148.21万元,以及募集资金截止2013年4月30日的利息收入13,096.93万元共计16,815.27万元已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五、募集资金项目披露情况索引

 ■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26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