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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4月2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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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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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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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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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以方框图描述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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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由于受市场需求增长放缓,订单量减少、彩电市场平均价格大幅下跌及人民币升值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8,769.14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了59.42%。

 2、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净利润-53,729.7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43,584.05万元,主要系:1、营业收入大幅下降,导致毛利下降;2、公司对资产、负债及人员进行清理,报告期内,计提了“辞退福利”1.9亿元并计提了各项资产减值损失2.27亿元。

 3、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映科技”)、华映吴江为集中精力发展自身产业、回收非主业股权投资,同时,为引进有实力的新股东配合公司进行业务资产整合、协助引入优质资产,改善公司营利能力,提高公司价值,于2013年11月6日与厦门鑫汇、北京德昌行、王玲玲以及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建发集团”)签订了《关于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以及具体股份转让协议,华映吴江将所持公司73,621,068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07%)分别协议转让给厦门鑫汇、北京德昌行、王玲玲(厦门鑫汇、北京德昌行、王玲玲在本次股份转让中为一致行动人)。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已于2013年12月23日完成,即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同时,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持公司41,977,94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8.02%的投票权委托厦门鑫汇行使。本次交易后,厦门鑫汇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上市公司22.09%的表决权,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表决权的股东。本次交易完成后,厦门鑫汇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在适当时机对上市公司进行业务和资产整合,改善公司的经营情况,提升盈利能力。

 根据新老股东于2013年11月6日签订的《关于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华映科技及华映吴江、建发集团、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在不违反厦华电子有关重大资产重组承诺的前提下,于2014年6月30日前尽力促使上市公司完成资产、负债、人员清理工作,并尽力达成至前述时点上市公司负债归零且净资产不为负值且现有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效果,债务清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在会计准则允许范围内计提减值、债务转让或者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其他债务置换/重组的方式,债务、人员具体清理方式、程序按上市公司章程和内部规章制度办理。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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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收入

 (1) 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因素分析

 由于受市场需求增长放缓,订单量减少、导致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下降。

 (2) 主要销售客户的情况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为7.5623亿元,占公司销售总额的63.67%。

 3、 成本

 (1)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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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为5.20亿元,占公司采购总额的60.04%。

 4、 费用

 (1)报告期产生销售费用10,836.0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386.36万元,下降28.82%,主要是因为销售收入大幅减少,人员减少,职工薪酬下降及相关认证报关报检及专利费减少所致。

 (2)报告期产生管理费用7,890.8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98.21万元,下降4.80%;主要系人员精减,工资薪酬下降所致。

 (3)报告期产生财务费用7,419.1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516.57万元,下降25.33%;主要系利息支出大幅减少所致。

 5、 研发支出

 (1) 研发支出情况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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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现金流

 本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为13.82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为14.65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83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净流入1.23亿元;

 本年度,投资活动现金流入为0.85亿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为0.06亿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79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净流入0.66亿元;

 本年度,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为9.12亿元,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为9.03亿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10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净流入0.23亿元。

 7、 其它

 (1) 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公司于2013年11月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告》,公司于2013年7月8日接实际控制人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的通知,其拟筹划相关重大事项;并于8月5日确认,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于2013年7月8日开始停牌。停牌期间,包括公司在内的相关各方与中介机构根据既定重组事项的工作计划,积极推进有关各项工作。但包括公司在内的相关各方会同中介机构与相关重组方进行了多次协商,就关键合作条件进行了深入讨论和沟通,最终未能达成一致。经公司慎重考虑,从保护全体股东利益以及维护市场稳定出发,决定终止筹划该重组事项。同时,公司承诺自本次股票复牌之日(即2013年11月26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 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努力地按照拟定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使公司于数字高清电视领域“做专、做大、做强”,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但由于受到行业需求增长放缓、主营产品平均价格大幅下跌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陷入困难,财务面临风险。综合分析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和当前资产负债及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决定对现有资产、负债和人员进行必要的清理,以减轻经营负担,降低财务风险,从而尽快实现业务转型。

 (二)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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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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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1、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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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况说明:

 1、 交易性金融资产:因期末公司未再办理美元远期结汇交易合约;

 2、 应收票据:因本期通过票据结算方式收取客户的货款减少所致;

 3、预付款项:因本期收回公司股东华映光电预付投资款;因解除与盈发实业的合作协议,将预付款项转入其他应收款;

 4、 其他应收款:根据《框架协议》及《补充协议》应收华映吴江及建发集团补偿款;

 5、 存货:因本期经营规模下降所致;

 6、 长期股权投资:因根据期后处置计划预计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计提减值准备所致;

 7、 投资性房地产:因重分类调整至固定资产所致;

 8、 固定资产:因本期出售公司湖里大道22号房产以及根据期后租赁协议提取减值准备所致;

 9、 无形资产:因根据期后转让商标协议提取减值准备所致;

 10、 长期待摊费用:根据实际受益期摊销所致;

 11、 递延所得税资产:因子公司厦门厦华新技术有限公司提取准备增加所致;

 12、 短期借款:因经营规模下降导致资金需求下降;

 13、 应付票据:因本期原材料采购减少,应付客户的票据减少;

 14、 预收账款:因经营规模下降导致预收客户的货款减少所致;

 15、 应付职工薪酬:因本期提取员工辞职补偿金所致;

 16、 应交税费:因本期将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金借方余额重分类所致;

 17、 应付利息:因本期新增长期借款应付银行利息计算的时点不一致;

 18、 其他应付款:因预提应付客户的费用尚未支付;

 19、 应付股利:因子公司厦门厦华新技术有限公司尚未支付少数股东股利所致;

 20、 长期借款:因公司向银行新增长期借款;

 21、 其他非流动负债:因本期政府补助经验收后,转入营业外收入;

 22、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因汇率变动幅度不同影响所致;

 23、 少数股东权益:因子公司厦门厦华新技术有限公司分红所致。

 2、 公允价值计量资产、主要资产计量属性变化相关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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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要变化。

 (五) 投资状况分析

 1、 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委托理财事项。

 (2) 委托贷款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委托贷款事项。

 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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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2012年12月7日公司已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的账户352000678018160139321将全部资金1.8亿元转入公司基本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查询2014年4月26日于www.sse.com.cn披露的《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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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二、 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经营计划

 受行业需求增长放缓、主营产品平均价格大幅下跌等多重因素影响,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日常经营陷入困难,财务面临风险。2011年、2012年和2013年度,本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2,996.60万元、-5,298.63万元和-43,584.05万元,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高达98.74%。综合分析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和当前资产负债及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决定对现有资产、负债和人员进行必要的清理,以减轻经营负担,降低财务风险,从而尽快实现业务转型。基于上述原因,公司在完成原有订单后,已于2014年4月1日起停止彩电业务生产,即目前的主营业务已基本停顿。

 (二) 可能面对的风险

 1、因公司主营业务已基本停顿,未来可能面临资金链断裂的风险。

 三、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一) 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具体详见本摘要4.4之说明。

 (二) 董事会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核算方法变更的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 不适用

 (三) 董事会对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 不适用

 四、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厦门证监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工作机制的通知》(厦证监发【2012】62号)的要求,结合公司自身发展需要,在保持稳健发展的前提下,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健全完善分红政策和长效沟通机制。并于2012年7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2014年)》,并经2012年7月28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九条中规定,公司不在弥补公司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未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将用于弥补公司以前年度累计亏损。

 (二)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 不适用

 (三)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利润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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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无。

 4.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无。

 4.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无。

 4.4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4.4.1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3年度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闽华兴所(2014)审字G-121号带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董事会对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作专项说明如下:

 一、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基本情况

 1、如财务报表附注十、2所述,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厦华电子已经终止经营原主营彩电业务,并在股东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华映视讯(吴江)有限公司、股东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的协助下进行资产、负债、人员清理工作,这种情况表明厦华电子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另外,厦华电子承诺自股票复牌之日(2013年11月26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因此,我们无法获取有关厦华电子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财务报表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2、如财务报表附注十、2所述,厦华电子已经终止经营原主营彩电业务,在非正常经营过程中变现资产、清偿债务。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厦华电子尚在对期后剩余应收款项、存货等流动资产进行清理变现,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厦华电子提取该部分流动资产跌价准备金额的准确性。

 二、董事会的相关说明

 除“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段所述事项产生的影响外,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1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针对保留意见事项,说明如下:

 1、保留意见1的说明

 (一)、公司现状说明

 受行业需求增长放缓、主营产品平均价格大幅下跌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近三年经营业绩呈现逐年下滑状态, 2011年、2012年和2013年前三季度,本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2,996.60万元、-5,298.63万元和-14,900.23万元,截止2013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高达96.02%,净资产进一步降低为4,532.00万元,日常经营陷入困难,财务面临风险。仅靠公司正常业务运作获得的现金已无法满足按时归还相关债务的需要。综上,公司面临着净利润为负和净资产为负两大退市指标的风险挑战。

 (二)、为避免退市董事会所做的努力

 (1)2013年11月6日公司股东签署《关于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关于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以及具体《股份转让协议》,公司第一大股东华映视讯(吴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吴江”)拟将所持厦华电子的73,621,068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分别协议出让给厦门鑫汇、北京德昌行和王玲玲(构成一致行动关系,以下简称“厦门鑫汇及一致行动人”),占厦华电子总股本14.07%;华映吴江与自然人苏志民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拟向苏志民转让1,850万股厦华电子无限售流通股,占厦华电子总股本3.54%;华映吴江与洪晓蒙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拟向洪晓蒙转让所持800万股厦华电子无限售流通股,占厦华电子总股本的1.53%;本次交易中,华映吴江合计拟转让厦华电子股份100,121,068股,占厦华电子全部股份19.14%;。华映光电与厦门鑫汇签署股份质押协议,将其持有的52,454,133股公司股票质押给鑫汇,至此,厦门鑫汇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22.09%的表决权股份,成为公司第一大表决权股东。

 根据各股东方签订的《框架协议》、《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关联方将协助公司进行债务及相关人员清理,于2014年6月30日前尽力促使公司完成资产、负债、人员清理工作,并尽力达成至前述时点公司负债归零且净资产为正且现有全部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效果;厦门鑫汇有意愿配合公司进行业务资产整合、协助公司改善营利能力。

 (2)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和当前公司资产负债及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决定对现有资产、负债和人员进行必要的清理,以减轻经营负担,降低财务风险,从而尽快实现业务转型。

 2014年3月28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转让公司持有的厦门厦华新技术有限公司76.607%股权的议案》。本次交易为公司带来约3,204.29万元的净现金流量,资金将用于公司负债和人员清理,有利于减轻公司经营负担和降低财务风险。

 2014年4月11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出售“厦华”系列注册商标的议案》,将公司所有的 “厦华”系列注册商标以1,200.00万元人民币转让给万利达集团有限公司,所获资金将用于公司负债和人员清理,有利于减轻公司经营负担和降低财务风险。

 2014年2月19日公司发出了《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方案》,与公司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2014年4月24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拟定职工安置计划及预提相关费用的议案》,截至目前,除了19名员工外,员工基本全部解除劳动合同,为2014年的经营减轻压力,降低人工成本。

 2014年4月24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万利达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资产租赁协议书>的议案》,公司目前彩电业务已经停止生产,各项专用设备处于闲置状态,为盘活资产,冲抵折旧成本,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拟将合法拥有的所有固定资产以人民币66万元/月出租予万利达集团有限公司。承租方先期支付的租金2800万元将用于公司负债和人员清理,有利于减轻公司经营负担和降低财务风险。

 上述除转让厦门厦华新技术有限公司股权外,其他资产清理、出租决策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公司其他尚未清理的资产正在积极寻找受让方,基本处于商务谈判过程中,公司将根据资产转让相关协议的签署,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同时董事会也敦促股东方,根据相关协议的约定,适时配合公司进行业务资产整合、协助公司改善营利能力,使公司尽快摆脱目前的困难状况。

 2、保留意见2的说明

 根据各股东方签订的《框架协议》、《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关联方将协助公司进行债务及相关人员清理,于2014年6月30日前尽力促使公司完成资产、负债、人员清理工作。目前公司已经停止彩电业务的生产,全力进行资产、债务、人员的清理工作。其中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流动资产的清理,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仍然在进行中,没有彻底完成清理,说明如下:

 (1)、应收帐款:2013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净值为29551.43万元,经过努力催收,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应收帐款净值为3056.56万元。公司为收回该部分帐款所作的努力有:在组织上,保留国内销售各分公司的业务骨干人员,继续催收货款;保留外销业务骨干人员,继续催收尚未回收的货款。保留全部的法务人员,提供法律支持,催收货款;保留财务人员,及时和客户对帐,催收货款。在手段上,外销货款均已投出口信用保险,针对个别未按时汇款客户,持续向客户催收,同时向保险公司报损,启动法律手段等追索;对内销客户,则分别采用继续追索、协商解决、法律诉讼、申请强制执行等手段来追讨货款,经辨识确实无法收回的帐款,则申请核销处理;以上工作目标在6月30日前均处理完毕。因为上述货款涉及金额大、客户多、情况各异,时间难以确定,目前还缺少充分、适当的证据来确定能够回收多少货款。董事会将督促公司管理层,尽最大可能及早收回货款、最大限额收回货款,以达成各股东方签订的《框架协议》、《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维护股东的利益。

 (2)、其他应收款:2013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净值为19579.83万元,经过催收,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其他应收帐款净值为680.99万元。同以上应收账款,公司在组织上保留骨干人员、在手段上,针对不同情况采取各自适用措施来追讨,确实无法回收的则申请核销处理。以上工作目标在6月30日前均处理完毕。因为上述货款涉及金额大、客户多、情况各异,时间难以确定,目前还缺少充分、适当的证据来确定能够回收多少资金。董事会将督促公司管理层,尽最大可能及早收回、最大限额收回资金,以达成各股东方签订的《框架协议》、《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维护股东的利益。

 (3)、存货:2013年12月31日,存货净值为11686.83万元,经过处理,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存货净值为3909.42万元。公司为处理该部分存货采取的措施有:厂商未交货部分,及早通知供应商停止供货,公司不再接受交货,避免存货进一步增加;材料齐套部分,以SKD方式转卖给客户自行加工组装,或者转卖给客户指定的组装加工厂,继续生产完毕;尚未使用的原材料,请供应商回购为优先,不能回购的,则自行销售以回收资金。内销成品,以适当折价、现金交易方式销售给代理商、经销商为主。对内部员工提供价格优惠,鼓励公司职工购买公司产品,目前内销成品库存已经基本销售完毕;外销成品均按订单生产,已经销售完毕;南非公司因为正常经营中,所备库存为必需品,将来随出售该公司股权一并处理。部分确实无法再利用、再出售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经确认后建议核销报废处理。以上工作目标在6月30日前均处理完毕。因为上述存货金额大、类别多、情况各异,处理时间难以确定,目前还缺少充分、适当的证据来确定能够回收多少资金。董事会将督促公司管理层,尽最大可能及早处理存货、最大限额收回资金,以达成各股东方签订的《框架协议》、《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维护股东的利益。

 4.4.2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13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闽华兴所(2014)审字G-121号带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监事会对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作专项说明如下:

 除“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段所述事项产生的影响外,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1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董事会针对保留意见的事项所做的专项说明客观、真实,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作为公司监事,我们将积极配合公司董事会的各项工作,并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管理层推进各相关工作的开展,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玲玲

 201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厦华电子 编号:临2014-023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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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光电”)

 法定代表人:唐远生

 注册资本:232,552.61万元

 主营业务:开发、设计、生产单色显像管、单色显示管、彩色显示管、彩色显像管、电子枪、管面涂布材料、平板显示产品及其相关零部件;平板显示产品及相关零部件的批发(涉及审批许可的项目,只允许在审批许可的范围和有效期限内从事生产经营)。

 住所:福州市马尾科技园区兴业路1号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股东。

 2、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华映管”)

 法定代表人:林蔚山

 注册资本:647.9454177亿台币

 主营业务:1、下列各项产品之设计、制造、买卖、承装、维修服务及进口销售代理:(1)阴极射线(即映管及映像管)、电子枪及其有关之材料、零组件。(2)偏向轭及其关之材料、零组件。(3)平板显示器和有关映管、平板显示器设备。2、发电、输电、配电机械制造业。3、电器制造业。4、电子零组件制造业。5、机械设备制造业。6、模具制造业。7、资讯软体服务业。8、除许可业务外,得经营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业务。

 住所:台湾省桃园县八德市和平路1127号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股东华映光电的实际控制人。

 根据历史数据估算,预计2014年公司可能与华映光电及其关联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主要为向大同股份有限公司销售货物等。

 3、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集团”)

 法定代表人:王宪榕

 注册资本:45亿元

 主营业务:1、经营、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2、从事国(境)内外投资;3、房地产开发与经营;4、计算机应用服务业(不含互联网业及计算机信息集成)。(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环岛东路1699号建发国际大厦43楼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股东。

 根据历史数据估算,预计2014年公司可能与建发集团及其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人民币1,450.00万元,主要为建发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代理开具进口信用证1,000.00万元。可能的交易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建发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建益达有限公司、厦门建发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厦门建发运输有限公司等。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并与非关联方交易价格一致。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各项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选择与关联方合作可大大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利益,随着公司彩电业务的终止,上述关联交易将大幅下降,预计2014年下半年关联交易的金额接近零。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预计2014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总额的议案》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均投赞成票。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要求对公司2014年度的累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进行预计,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我们事先审核了公司出具的关联总额的预计数据,并与以前年度相同的交易事项进行了比照,认为有关日常关联交易总额的预计事项比较允当地反映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所预计的情况与公司正常经营相关,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核,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讨论通过。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与关联方签订协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预计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的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厦华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4-024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万利达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资产租赁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鉴于公司主营业务处于停产状态,为了盘活公司闲置的经营性资产,增加收益,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与万利达集团有限公司(“万利达”)签订了《资产租赁协议书》,将公司合法拥有的固定资产出租给万利达,租赁的资产包括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设备、其他设备等;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一、交易概述

 (一)受行业需求增长放缓、主营产品平均价格大幅下跌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日常经营陷入困难,目前原有订单已全部完成,为了盘活公司闲置的经营性资产,增加收益,本公司拟将合法拥有的固定资产(“标的资产”)及与标的资产相关的ERP、PLM、MIS、OA等管理软件出租给万利达使用,租期5年(或截止公司向万利达出售标的资产且标的资产所有权转移至万利达之日),每月租金66万元,先期支付租金2,800.00万元(“本次交易”)。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交易双方已签署了《资产租赁协议书》。

 (三)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万利达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资产租赁协议书>的议案》。

 二、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万利达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法人商事主体【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注册地: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618号万利达工业园

 办公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618号万利达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吴凯庭

 注册资本:人民币 壹亿元整

 营业执照注册号:350200400027622

 主营业务:生产经营数字移动通信设备、计算机及信息网络设备、数字影音设备、数字有线电视设备、彩色电视机、显示器等等。

 截止2013年12月31日主要股东持股比例:

 ■

 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单位:万元

 ■

 该公司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的说明。

 截止201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61,700万元,净资产40,000万元,营业收入25,500万元,净利润905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8万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交易的标的为本公司合法拥有的固定资产及相关的ERP、PLM、MIS、OA等管理软件。

 (二)本次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担保等情况,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被司法机关采取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

 (三)、交易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的账面价值。

 1、2012年12月31日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2、2013年9月30日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以上数据均已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 《资产租赁协议书》主要条款:

 (一)标的资产

 1、公司同意将合法拥有的固定资产(“标的资产”)出租予万利达使用,并保证万利达在租赁期限内对标的资产不间断地享有独占使用权。

 2、公司同意将所拥有的与标的资产相关的ERP、PLM、MIS、OA等管理软件(“附属资产”)无偿交由万利达独占使用,公司不再使用。

 3、万利达保留未来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并综合协议书租金而确定的价款向公司受让拟公司出售标的资产的权利。如公司未来将标的资产出售给万利达,则附属资产的所有权无偿归属万利达。

 (二)租赁期限及延展

 1、标的资产的租赁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以下较早时间:(1)2019年4月4日;(2)公司向万利达出售标的资产且标的资产所有权转移至万利达之日。

 2、如果万利达要求延长租赁期限,万利达应至少在前述租赁期限届满之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公司应同意延展。

 (三)租金及租金的支付方式

 1、标的资产的租金为66万元/月,由公司于协议约定的租赁期内的每月末从(三)2条约定的承租方提前支付的租金抵扣。

 2、协议签署之日起2日内承租方需提前支付第一笔租金1300万元至公司银行账户,2014年4月20日前承租方需提前支付第二笔租金1500万元至公司银行账户。

 (四) 租赁用途和交付使用

 双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60日内,分批签署资产交收确认书,由公司将标的资产及附属资产分批交付万利达。

 (五) 协议生效条件

 1、经双方盖章及双方授权代表签署。

 2、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协议经公司内部有权机构批准。

 五、涉及股份转让的其他安排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情况;

 (三)本次交易所得款项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在公司主营业务处于停产状态,现有业务经营陷入困难,财务面临风险的背景下进行的。本次交易获得的先期租金将用于公司负债和人员清理,后续每月的租金将增加公司的收入,有利于减轻公司经营负担和降低财务风险。

 本次交易按预计收取的租金金额和拟出租固定资产的价值差,经初步测算,公司拟对出租固定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728.64万元,并计入公司2013年度损失。

 本次交易可为公司带来约2,800.00万元的净现金流量,有助于缓解公司资金压力。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资产租赁协议书》。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厦华电子 编号:临2014-029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4年4月24日在厦门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2人,王栋监事因身体原因未出席会议,委托邱向荣监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3年度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四、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上述一、二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厦华电子 编号:临2014-026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4年4月24日上午09:30在公司本部一楼视频会议室召开。应到会董事11名,实际到会9名,高婷董事、施亮董事分别因生病和时间无法安排等原因未出席会议,分别委托王玲玲董事、沈飞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监事、副总经理等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为进一步提高董事会决策效率,提升董事会集体决策的优势,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由原来的11人调整为9人,其中非独立董事调整为6人,独立董事调整为3人,同时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如下:

 变更前:第一百零五条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名,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会设独立董事四名。

 变更后:第一百零五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董事会设非独立董事六名,设独立董事三名。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厦华电子 编号:临2014-027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研究决定,公司拟于2014年5月20日(星期二)上午9:30时在厦门市湖里区新丰路176~178号本公司一号楼一楼多功能厅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汇报如下:

 一、会议议程

 1、审议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审议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6、审议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7、审议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2013年度报酬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9、审议《关于变更部分独立董事的议案》;

 10、审议《关于计提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及坏账核销的议案》;

 11、审议《处置固定资产损失的议案》;

 12、审议《关于拟定职工安置计划及预提相关费用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公司与万利达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资产租赁协议书>的议案》;

 14、审议《关于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15、审议《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3年度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16、审议《关于出售“厦华”系列注册商标的议案》。

 上述第1、3-15项议案已经公司七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第16项议案已经公司七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第2项已经公司七届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

 二、出席会议的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 凡是2014年5月16日下午15:00时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参加会议;

 3、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代理人。

 4、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三、参加会议的方法:

 1、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于2014年5月19日(上午9:00_11:30,下午1:00_3:00)持股东帐户卡、个人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件至本公司股东大会秘书处登记,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公司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新丰路176~178号

 邮政编码:361006

 联系电话:(0592)3157203

 传 真:(0592)3157999

 联系人:高松丽、林志钦

 2、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5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一、 会议通知中列明议案的表决意见

 ■

 二、若会议有需要股东表决的事项而本人未在授权书中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表决权。

 三、若受托人认为本人授权不明晰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相关表决权。

 本授权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厦华电子 编号:临2014-028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4年4月24日上午09:30在公司本部一楼视频会议室召开。应到会董事11名,实际到会9名,高婷董事、施亮董事分别因生病和时间无法安排等原因未出席会议,分别委托王玲玲董事、沈飞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监事、副总经理等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王玲玲董事长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五、《201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数据,201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8,769.1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3,729.76万元,未分配利润为-283,196.49万元,其中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78,879.51万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 201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2013年度公司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七、《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2013年度报酬的议案》;

 根据审计委员会201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建议续聘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13年度审计费用为110万元。

 八、《预计2014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总额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对全年累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合理的预计,并对预计结果履行相应的审议和披露程序。

 2014年度公司与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预计发生的交易额约为人民币550.00万元,主要为向大同股份有限公司销售货物。公司与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的交易额约为1,450.00万元,主要为代理进出口及采购等业务。

 由于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具体详见本日公告的《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九、《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结构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董事会决策效率,提升董事会集体决策的优势,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由原来的11人调整为9人,其中非独立董事调整为6人,独立董事调整为3人。

 根据上述方案,公司董事施亮已于近日向公司提出了辞呈,至此,公司非独立董事由7人减少到6人;

 自2008年5月20日起,陈孔尚独立董事、吴越独立董事已经连续六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根据有关规定,将不再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另根据公司股东厦门鑫汇贸易有限公司提名李智勇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该候选独立董事当选后,公司独立董事由4人减少到3人。

 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董事会决策效率,提升董事会集体决策的优势,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由原来的11人调整为9人,其中非独立董事调整为6人,独立董事调整为3人,同时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如下:

 变更前:第一百零五条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名,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会设独立董事四名。

 变更后:第一百零五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董事会设非独立董事六名,设独立董事三名。

 具体详见本日公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十一、《关于变更部分独立董事的议案》;

 自2008年5月20日起,陈孔尚独立董事、吴越独立董事已经连续六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根据有关规定,将不再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衷心感谢陈孔尚先生、吴越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并经公司股东厦门鑫汇贸易有限公司提名李智勇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当选后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独立董事在任期内将每年获得人民币5万元(含税)的独立董事津贴。((李智勇先生简历附后))

 十二、《关于计提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及坏账核销的议案》;

 (一)对子公司及部分客户大额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1、公司的全资子公司SinoprimaInvestments& Manufacturing S.A.(Pty) ltd(“南非公司”)因受市场平均价格的影响,经营陷入困难,近三年均处于亏损状态,截止2013年9月30日的净资产为-5,797.38万元。公司在执行资产处理计划中亦包括对该股份的转让,由于南非公司自身没有完整的产供销链条,以前年度主要依靠公司的支持,在公司积极寻找受让方并经过多次商务谈判后,初步认定南非公司的转让价值不高,鉴于未来南非公司的股份将处于清理状态,拟对南非公司应收账款预提9,509.54万元坏账准备,并计入2013年损失,预计将对公司合并报表利润产生4,199.42万元影响,影响母公司利润约为9,509.54万元。

 2、公司子公司PrimaInternational (Middle East) FZE(“中东公司”)和Prima Technology, INC.(“美国公司”)、厦门厦华显示系统有限公司、深圳厦华电子销售有限公司目前整体经营不善,净资产均为负值,偿债能力不足,故本公司拟对应收该四子公司的应收款项1,302.24万元、10,885.26万元、1,026.35万元、63.80万元全额计提坏账损失,并计入公司2013年度损失。

 3、公司预付供应商厦门盈发实业有限公司货款因包含技术合作的款项,经与客户催收,预付账款收回5,000.00万元,尚余1,011.59万元为技术合作的前期投入款,鉴于公司彩电业务已经终止经营,提请董事会将1,011.59万元的预付款项计入坏账损失。

 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2013年各项应收款项进行了清理,综合分析债权所在公司的经营状况、账龄、可回收性等因素,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拟对海外主要客户及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苏宁采购中心、深圳市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等304家内销客户及福州视讯传媒有限公司的应收款项分别计提坏账准备8,078.39万元、4,219.79万元及261.75万元;对STITECH Technology Inc.等51家客户的其他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451.71万元。

 (二)对投资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2013年11月6日相关股东签署的《股份转让框架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公司拟对相关资产、负债及人员进行清理,公司投资的南非公司、美国公司、厦门联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视联数字系统有限公司、厦门厦华华佳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的部分股权正在筹划转让或清理,鉴于此,公司拟就上述各投资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1,648.09万元,并计入公司2013年度损失。

 (三)对存货计提跌价损失的情况:

 鉴于公司彩电业务已经停止生产,并对存货进行清理,预计产生5,291.50万元损失将计入存货跌价损失,其中,原材料计提1,355.18万元,在产品计提590.88万元,库存商品计提1,667.77万元,委托加工物资计提51.98万元,低值易耗品计提1,625.69万元。

 (四)对无形资产计提减值损失的情况:

 公司于2014年4月4日与万利达集团有限公司(“万利达”)签署了《商标转让协议书》,已将公司所有的 “厦华”系列注册商标以1,200.00万元人民币转让给万利达,并产生1,252.33万元损失,计入2013年度的损失为889.34万元。

 (五)2013年度坏账核销情况:

 公司2013年核销坏账约376.46万元。其中应收账款核销约333.28万元;其他应收款核销约43.19万元。应收账款核销的主要客户为北京苏宁,核销金额171.86万元,其他46家客户累计核销金额161.42万元;其他应收账款核销的主要客户为厦门康达辉工贸有限公司14.93万元,其他8家客户累计核销金额28.26万元。以上应收款项均已在以前年度计提了坏账准备,目前确认无法收回,予以核销。对公司损益无影响。

 十三、《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十四、《处置固定资产损失的议案》;

 公司部分固定资产因使用年限过长及技术过时等原因,本年度对包括电视机总装生产线、喷涂线、IBM AS400-620 9406-620小型机、网络设备等资产进行报废处理,累计处置的资产共计1631件,总计原值为4,165.54万元,累计折旧3,589.49万元,净值为576.05万元。累计资产处置产生损失约498.35万元计入2013年损失。

 鉴于公司彩电业务已经终止经营,彩电已停止生产,公司将对全资子公司厦门海盛模具有限公司机器设备与电子设备进行清理,累计处置资产共计224件,总计原值为2,164.77万 元,累计折旧1,696.35万元,净值为468.42万元。累计资产处置产生损失约49.42万元。

 十五、《关于拟定职工安置计划及预提相关费用的议案》;

 十六、《关于公司与万利达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资产租赁协议书>的议案》;

 具体详见本日公告的《关于公司与万利达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资产租赁协议书>公告》。

 十七、《关于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公司目前彩电业务已经停止生产,各项专用设备处于闲置状态,为盘活资产,冲抵折旧成本,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公司与万利达集团有限公司于2014年4月24日签署的《资产租赁协议书》,按预计收取的租金金额和拟出租固定资产的价值差,经初步测算,公司拟对出租固定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728.64万元,并计入公司2013年度损失。

 十八、《关于将募集资金账户净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完毕,为了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给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拟将2012年度募集资金项目节余的净利息收入约2.1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在本次募集资金账户净利息收入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在交通银行厦门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决定在与交通银行厦门分行商议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注销后,公司、兴业证券、交通银行厦门分行三方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时,郑重承诺:节余的募集资金账户净利息收入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将募集资金账户净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十九、《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十、《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3年度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2013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二十一、《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十二、《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4年5月20日(星期二)上午9:30时在厦门市湖里区新丰路176~178号本公司一号楼一楼多功能厅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详见本日公告的《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述一、三至七项、十至十二项、十四至十七项、二十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5日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智勇,男,42岁,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厦门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曾任厦门大学研究生院处长,兼任机关第二总支委员会委员、研究生院支部书记;厦门大学研究生院副处长,兼任机关第二部门工会主席、研究生院支部书记;厦门大学办公室秘书,兼任厦门大学资产经营公司董事会秘书;厦门大学人事处人事科科员,兼任人事处秘书工作。

 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厦华电子 编号:临2014-025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募集资金账户净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4年4月24日上午09:30在公司本部一楼视频会议室召开。应到会董事11名,实际到会9名,高婷董事、施亮董事分别因生病和时间无法安排等原因未出席会议,分别委托王玲玲董事、沈飞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监事、副总经理等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募集资金账户净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及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487号文《关于核准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2,380,95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6.30元,共募集资金96,000.00万元,其中包括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用于认购的委托贷款金额30,000万元和无息借款金额20,000万元;华映视讯(吴江)有限公司用于认购的委托贷款金额6,000万元;福建华映显示科技有限公司用于认购的委托贷款金额10,000万元;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用于认购的无息借款金额10,000万元,上述以委托贷款和无息借款认购的部分在发行时不直接募集现金,扣除上述委托贷款和无息借款金额76,000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现金金额为2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705.1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3,294.9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现金净额为17,294.90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2年11月21日全部到位,并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闽华兴所(2012)验字G-017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08年8月27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2012年11月22日,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交通银行厦门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由公司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同该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1)公司在交通银行厦门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2)交通银行厦门分行按月向公司出具对账单。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证券监管法规、公司《管理办法》以及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2年度,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96,000万元,其中包括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用于认购的委托贷款金额30,000万元和无息借款金额20,000万元;华映视讯(吴江)有限公司用于认购的委托贷款金额6,000万元;福建华映显示科技有限公司用于认购的委托贷款金额10,000万元;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用于认购的无息借款金额10,000万元,上述以委托贷款和无息借款认购的部分在发行时不直接募集现金。扣除上述委托贷款和无息借款金额,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现金金额为20,000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现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已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节余情况

 截止目前,公司专户的节余金额约为2.10万元。

 三、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

 公司专户结余部分为净利息收入。

 四、将专户节余的净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专户的说明

 鉴于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完毕,为了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给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拟将2012年度募集资金项目节余的净利息收入约2.1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在本次募集资金账户净利息收入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在交通银行厦门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决定在与交通银行厦门分行商议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注销后,公司、兴业证券、交通银行厦门分行三方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时,郑重承诺:节余的募集资金账户净利息收入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将募集资金账户净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财务费用,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账户净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厦华电子本次将募集资金账户净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兴业证券同意厦华电子将募集资金账户净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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