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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4月2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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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生产棉纱8,843吨,生产棉布2,042万米,生产锦纶丝20,748吨,实现营业收入 112,175.50万元,比上年减少0.82%,其中棉纺织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6,102.46万元,比上年减少3.38%;锦纶业务实现营业收入66,073.04万元,比上年增加1.61%;实现主营业务利润5,420.7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02%。

 公司在201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了公司2013年度的经营计划,报告期内,公司深入贯彻落实年度经营计划,但受棉纺织业务亏损影响,未实现年度经营目标。

 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单位:元

 ■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向明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股票简称:华润锦华 股票代码:000810 公告编号:2014-05

 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4年4月24日在深圳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各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向明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本报告将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结果,2013年本公司实现净利润3,720,853.8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38,729,284.49元,减去2012年度分配现金红利3,889,971.54元,截止2013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38,560,166.79元。

 201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129,665,7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2,593,314.36元,剩余可供分配利润235,966,852.43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分配预案将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

 4、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会议同意本公司向关联方上海润联纺织品有限公司采购天丝原材料,向关联方咸阳华润纺织有限公司销售棉纱,向关联方陕西华润印染有限公司销售棉布,并采购经漂染后的棉布,向关联方烟台厚木华润袜业有限公司销售锦纶丝,向关联方山东华润厚木尼龙有限公司提供倒班宿舍、班车及仓储。关联董事向明、狄慧、周波、蔡惠鹏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3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6、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7、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度工作情况,会议同意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从事公司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及内控审计等相关业务,聘期一年,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计算。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高级管理人员2013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9、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公司经营班子薪酬及奖励办法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10、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议于2014年5月20日(星期二)上午9:30在公司本部采用现场会议方式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股票简称:华润锦华 股票代码:000810 公告编号:2014-06

 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4年4月24日在深圳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陶然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结果,2013年本公司实现净利润3,720,853.8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38,729,284.49元,减去2012年度分配现金红利3,889,971.54元,截止2013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38,560,166.79元。

 201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129,665,7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2,593,314.36元,剩余可供分配利润235,966,852.43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监事会认为:该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完备。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企业经营发展的实际,体现了公司对股东的回报,维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该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要,是合理的。

 四、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2014年,本公司预计将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为:本公司向关联方上海润联纺织品有限公司采购天丝原材料,向关联方咸阳华润纺织有限公司销售棉纱,向关联方陕西华润印染有限公司销售棉布,并采购经漂染后的棉布,向关联方烟台厚木华润袜业有限公司销售锦纶丝,向关联方山东华润厚木尼龙有限公司提供倒班宿舍、班车及仓储。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合理,关联交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交易程序合法,关联交易及因关联交易产生的关联方资金往来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生产经营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保障了公司财产安全。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基本符合深交所《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是客观的、准确的。

 特此公告。

 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华润锦华 公告编号:2014-07

 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4年4月24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本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主要为:向关联方上海润联纺织品有限公司采购天丝原材料,向关联方咸阳华润纺织有限公司销售棉纱,向关联方陕西华润印染有限公司销售棉布,并采购经漂染处理后的棉布,向关联方烟台厚木华润袜业有限公司销售锦纶丝,向关联方山东华润厚木尼龙有限公司提供动力、班车及仓储。关联董事向明、狄慧、周波、蔡惠鹏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上海润联纺织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润联”)

 (1)基本情况:

 该公司注册号:310109000260191号,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法定住所:上海浦东新区乳山路227号3楼D-254室;法定代表人:张家瑞;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经营范围:销售纺织面料,家用纺织品,纺织原料,纺织纤维,丝织品,针纺织品,皮革制品,服装鞋帽,工艺品(金银饰品除外),纺织领域内的“四技”服务(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2)关联关系:

 上海润联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华润纺织控制的全资下属企业。

 (3)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预计 2014 年本公司向上海润联采购天丝原料的交易总额约400万元,截止信息披露日累计发生金额为60万元。

 2、咸阳华润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咸阳华润”)

 ⑴基本情况:

 该公司注册号:企合陕咸总字第000118号, 注册资本为1,224万美元;法定住所:咸阳市人民中路 33 号;法定代表人:向明;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经营范围:生产棉、麻、涤棉、粘胶、色织等各类纱、线、布等纺织产品、服装、纺织机械设备、零配件,销售自产产品。

 (2)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华润纺织之下属全资子公司华润纺织投资的控股企业,持股比例为 80%。

 (3)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预计2014年本公司向咸阳华润销售棉纱的交易总额约200万元,截止信息披露日累计发生金额为0万元。

 3、陕西华润印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华润”)

 (1)基本情况:

 该公司注册号:企独陕咸总字第000115号, 注册资本为165万美元;法定住所:咸阳市人民中路 26 号;法定代表人:向明;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经营范围:生产各类全棉、涤棉、化纤印染布; 服装、床上用品、坯布、染化料、助剂、配件;销售自产产品。

 (2)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华润纺织之下属全资子公司华润纺织投资的独资企业。

 (3)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预计2014年本公司向陕西华润销售棉布的交易总额为100万元,截止信息披露日累计发生金额为0万元;向陕西华润采购经漂染后的棉布的交易总额为100万元,截止信息披露日累计发生金额为0万元。

 4、山东华润厚木尼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厚木”)

 (1)基本情况:

 该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370600400008542,注册资本为612.26万美元;法定住所:烟台开发区珠江路 8号;法定代表人:向明;企业类型:独资经营(港资);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高仿真化纤氨-锦纶包芯丝连裤袜及相关产品。

 (2)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华润纺织管理的华润服饰(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持股比例为 65.5%。

 (3)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预计2014年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华润锦纶向华润厚木提供公用工程、提供班车、仓储的交易总额为50万元,截止信息披露日累计发生金额为1万元。

 5、烟台厚木华润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厚木华润”)

 (1)基本情况

 该公司注册号:企独鲁烟总字第 004913 号, 注册资本为 1,800 万美元;法定住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湘江路8 号;法定代表人:佐藤智明;企业类型:独资经营;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超细包芯纱、连裤袜、棉袜及相关产品,开发研究相关技术。

 (2)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华润纺织下属全资子公司华润纺织原料有限公司的参股企业,持股比例为 5%。

 (3)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预计2014年华润锦纶向厚木华润销售锦纶丝的交易总额为1,000万元,截止信息披露日累计发生金额为133万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向上海润联采购天丝原料,向咸阳华润销售棉纱,向陕西华润销售棉布并采购经漂染后的棉布,华润锦纶向厚木华润销售锦纶丝关联交易,以市场价定价,公平交易。华润锦纶向华润厚木提供班车和仓储按成本价定价,公平交易。

 2、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向上海润联采购天丝原料,向咸阳华润销售棉纱,向陕西华润销售、采购棉布,华润锦纶向厚木华润销售锦纶丝关联交易,暂未签署长期性协议,将按上述定价原则,在业务发生时再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向上海润联采购天丝原料,天丝原料是本公司生产特种棉纱的原材料,而上海润联为天丝原料的代理商,属于正常的上下游产业链贸易。

 2、本公司向咸阳华润销售棉纱,向陕西华润销售、采购棉布,属于正常的上下游产业链贸易;该等交易按公允的市场价进行,占公司同类产品销售总额的比例较小,本公司不会对其构成依赖,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3、控股子公司华润锦纶出售锦纶丝厚木华润,主要是因为两家企业同在烟台华润工业园内,运输成本低,且华润锦纶与厚木华润是上下游产业链关系,配套生产各类高档袜子。该交易按公允的市场价进行,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华润锦纶拥有独立的销售机构和市场网络,该交易占其同类锦纶丝销售总额的比例较小,不会对其构成依赖。同时,为了节约成本,本公司向华润厚木提供动力、班车和仓储,该交易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预计,该议案已于董事会召开前征得独立董事同意。该等关联交易涉及金额较小,按公允的市场原则作价,且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未发现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华润锦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股票简称: 华润锦华 股票代码:000810 公告编号:2014-08

 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已经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4年5月20日(星期二)上午9:3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5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四川省遂宁市遂州中路309号本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审议《2013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3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4、审议《关于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5、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上述提案详见 2014 年 4 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其他事项: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3 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14年5月16日、19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30

 2、登记地点:四川省遂宁市遂州中路309号本公司证券综合部

 3、登记方式: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证明、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

 四、其他事项

 1、会议期限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四川省遂宁市遂州中路309号

 联系人:蔡惠鹏 杨春华

 联系电话:(0825)2282974 2287329

 传真:(0825)2283399  邮编:629000

 五、备查文件

 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被委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合适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预案或弃权。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注:请股东将表述意见用“√”填在对应的空格内。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需加盖该法人公章。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签名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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