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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4月2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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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黎柏其、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飞跃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莫劲刚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长77.72%,主要是报告期随着市场业务拓展,个人借用备用金增加以及支付海关担保金所致。

 2、在建工程较年初增长49.81%,主要是报告期新增项目投入所致。

 3、无形资产较年初增长31.88%,主要是报告期全资子公司—武汉公司购进土地所致。

 4、短期借款较年初增长30.67%,主要是报告期营运资金需求增加,短期借款相应增加。

 5、应付票据较年初下降75.00%,主要是报告期银行承兑汇票到期结算所致。

 6、预收账款较年初增长112.44%,主要是报告期客户预付返销工装款增加所致。

 7、应交税费较年初增长62.16%,主要是报告期计缴企业所得税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38.15%,主要是:(1)产品市场需求旺盛,订单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产品销售收入增加;(2)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公司已投产,产能逐步释放,产品销量逐步增加,销售收入增加。

 2、销售费用较去年同期增长36.17%,主要是报告期随着销售收入增长,运输费、包装费、物流仓储费等费用相应增长所致。

 3、管理费用较去年同期增长82.34%,主要是:(1)因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的扩展以致员工增加,同时因用工形势需要,提高了职工工资及福利,使得列入的工资福利同比增加;(2)随着南通公司的投产,规模的扩大,相应的日常经营费用同比支出增多。

 4、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下降36.07%,主要是受报告期美元升值的影响,汇兑损失减少所致。

 5、营业外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44.09%,主要是报告期收到的政府补贴增加所致。

 6、营业外支出较去年同期下降33.60%,主要是报告期捐赠支出减少所致。

 7、利润总额较去年同期增长215.77%,主要是:(1)产品市场需求旺盛,公司产品销售收入增长盈利水平提高;(2)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鸿图南通压铸有限公司已投产,产能逐步释放,产品销量逐步增加,改善了公司的盈利状况;(3)受报告期美元的升值影响,汇兑损失减少,使得财务费用同比减少,业绩上升。

 8、所得税费用较去年同期增长121.37%,主要是报告期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长58.34%,主要是销售业务收入的增长,货款回笼情况良好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无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黎柏其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14-23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为:广东鸿图一楼会议中心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黎柏其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9,757,66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1.61%。

 会议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二〇一三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9,757,664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审议通过了《公司二〇一三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9,757,664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审议通过了《公司二〇一三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79,757,664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审议通过了《公司二〇一三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9,757,664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二〇一三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年度进行利润分配,以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191,7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不进行送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共计28,755,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275,071,322.54元转入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79,757,664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二〇一四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二〇一四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55万元/年;

 表决结果:79,757,664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公司2014年3月2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章程修正案》。

 表决结果:79,757,664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适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8.1 选举徐飞跃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9,757,664票,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

 8.2 选举何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9,757,664票,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的戴毅、邓洁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意见如下: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鸿图《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二〇一三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二〇一三年度报告

 3、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二〇一三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14-24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15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会议于2014年4月25日13:00在公司一楼会议中心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黎柏其先生主持,采用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全部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1、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二〇一四年第一季度报告》;

 内容见公司2014年4月2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二〇一四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2、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东鸿图南通压铸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内容见公司2014年4月2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公告》。

 3、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的议案》;

 修改后的制度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4月2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特此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14-27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经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广东鸿图南通压铸有限公司(以下称“南通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上述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被担保人南通公司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2011年1月19日

 2、注册地点:江苏省南通市

 3、法定代表人:张国光

 4、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5、公司类型:有限公司(法人独资)内资

 6、经营范围:汽车铝合金压铸件、镁合金压铸件,摩托车铝合金压铸件、镁合金压铸件,家用电器、电子仪表、通讯器材、机械设备铝合金压铸件、镁合金压铸件及其相关配件的开发、设计、制造、加工、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部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及禁止的除外)

 7、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南通公司资产总额为487,241,524.89元,负债总额为317,409,876.84元,净资产为169,831,648.05元,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为181,408,630.44元,利润总额为-16,872,069.04元,净利润为-17,290,036.30元。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单位: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单位:广东鸿图南通压铸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伍仟万元人民币

 担保期限:十二个月

 担保性质:连带责任保证

 四、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对南通公司偿还债务能力的判断以及提供担保的原因:

 由于南通公司已进入二期项目的建设阶段,同时其产能和销售正处于稳步上升阶段,目前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需求量较大,拟向银行申请伍仟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本公司拟对其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本次担保为对经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南通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再次确认和延续,具体详见公司2013年3月29日、2013年4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公告》及《2012年度股东大会议决议公告》。

 南通公司是本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已于2013年10月正式竣工投产,目前正处于产能释放期,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同时本公司在管理经验、技术及生产工艺等方面对其给予了充分的支持,且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因此,本公司认为南通公司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本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发出之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累计为180,000,000.00元,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4.24%,实际发生对外担保余额为133,145,690.00元,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53%,无逾期担保情况。

 本次对外担保金额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95%,且担保对象南通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65.14%,本事项属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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