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吴华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建设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光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主要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单位: 元
■
(2)主要损益项目分析
单位: 元
■
(3)现金流分析
单位: 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4-021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书面通知于2014年4月12日以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并电话确认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14年4月24日上午10:00在福建省晋江市安海第二工业区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华春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公司的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分别就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还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分别就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还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分别就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还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全体董事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吴华春先生、蔡建设先生、孙辉永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公司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保荐机构就本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章程修改内容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修订后的《兴业皮革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还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制定<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制度>的议案》。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问责委员会委员换届的议案》。
公司新一届问责委员会主任委员吴华春先生,副主任委员苏建忠先生,委员蔡建设先生、孙辉永先生、黄杰先生、戴仲川先生、李玉中先生、柯贤权先生、李小刚先生。
10、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1、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漳浦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漳浦支行申请17,000万元(壹亿柒仟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可用作流动资金贷款和贸易融资,具体授信期限以银行审批为准。公司董事长吴华春先生和副董事长蔡建设先生为本次授信及其授信条件下的融资行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关于本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3、关于本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保荐机构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4日
附件:
公司章程修改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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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4-022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业科技”)201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还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就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513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中国境内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2.00元,总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7,606,335.9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672,393,664.0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2年5月份到帐,并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2年5月2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正信验(2012)综字第020039号)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前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及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经2012年6月29日召开的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主要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经2012年7月26日召开的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7,785,281.42元,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经2012年8月28日召开的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11,188,679.67元以及银行上次结息日距实际补充流动资金日该部分资金产生的利息,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次补充流动资金后,超募资金账户将无余额,公司同时注销了该超募资金账户。
经2012年10月24日召开的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瑞森”)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福建瑞森已于2013年4月22日将上述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3年4月24日召开的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6,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福建瑞森已于2013年6月27日将上述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6,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3年6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013年7月18日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亿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截止到2014年4月22日福建瑞森已将上述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止到2014年3月31日,募集资金已使用33,282.70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余额为35,949.85万元。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亿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4.87%),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预计可为公司节省财务费用600万元。
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根据财务记载,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同时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到期之日前,及时将人民币1亿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监事会意见
经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亿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4.87%),使用期限自董事会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截止到2014年4月22日福建瑞森已将上次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根据公司财务记载,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同时公司承诺本次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到期之日前,及时将人民币1亿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亿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4.87%),使用期限自董事会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截止到2014年4月22日福建瑞森已将前次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2亿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根据财务记载,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同时公司承诺本次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到期之日前,及时将1亿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将该议案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此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亿元已于2014年4月22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公告。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且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
综上,兴业科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2013年2月5日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已履行相关审批和决策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保荐机构同意兴业科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亿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保荐机构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 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4-023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业科技”)于201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瑞森”)使用不超过1.4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议案还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513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中国境内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6,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00元,本公司共募集资金72,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7,606,335.9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72,393,664.05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2年5月2日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天健正信验【2012】综字第020039号)验证。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
“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瑞森”)年加工120万张牛原皮、30万张蓝湿皮项目”原计划投资40,205.23万元。2013年10月2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暂缓原“福建瑞森加工120万张牛原皮、30万张蓝湿皮项目”中年加工150万张牛蓝湿皮到牛成品皮的生产线,并将其中的13,487.43万元募集资金投资于“公司年加工150万张蓝湿皮扩建项目(安东园)”。此次调整后原“福建瑞森年加工120万张牛原皮、30万张蓝湿皮项目”仅建设年加工120万张牛原皮到牛蓝湿皮生产线,项目总投资为18,252.24万元,项目建成后将剩余募集资金8,465.56万元,该部分资金将暂缓使用。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10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53)。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存放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12年6月29日经本公司董事会第二届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2013年4月24日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修订,并经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2年6月12日本公司同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同平安证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安海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海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津淮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在以上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存储和使用。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投项目投资实施情况
截止2014年3月31日,募集资金承诺投资计划已累计投入26,158.77万元,具体项目使用计划及进度如下:
单位:万元
■
(2)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6,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归还银行贷款;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使用剩余超募资金1,123.93万元(含超募资金存款账户利息收入及支付银行手续费净额68万元) 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12年12月31日均已执行完毕。
(3)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2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福建瑞森已于2013年4月22日将上述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2013年4月24日召开的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6,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福建瑞森已于2013年6月27日将上述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6,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13年6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013年7月18日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亿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截止到2014年4月22日福建瑞森已将上述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止到2014年3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59,498,527.72元。
3、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况及原因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进度,目前建设尚未竣工,以及购买生产设备的付款是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故在项目实施期间将会出现闲置募集资金。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选择的理财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2、投资期限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3、投资额度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拟使用不超过1.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内,该项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上述银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实施方式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的法律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
5、信息披露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信息,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将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四、投资风险、风险措施控制及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投资风险
(1)公司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得购买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所涉及的品种。
(2)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财务部在具体实施时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4)独立董事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也应对其进行核查。
(5)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3、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2)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短期理财,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募集资金管理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止到公告披露日前12个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发生额70,123.40万元,未到期理财产品余额19,000万元;已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发生额8,000万元,未到期理财产品余额0万元。公司已经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了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内,该项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所涉及的品种。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并将议案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兴业科技及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董事会将该事项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2013年2月5日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平安证券对兴业科技及其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计划无异议。
七、其他重要事项
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将对公司的经营和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但是鉴于银行理财产品存在收益不确定性等因素,该事项的实施存在一定的收益风险。公司将对投资进展情况继续关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 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4-024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业科技”)于201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二)决议有效期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三)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额度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额度为不超过1.4亿元,在公司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内该项资金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
(五)信息披露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信息,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将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收益不可预期。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得购买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所涉及的品种。
2、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财务部在具体实施时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4、独立董事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也应对其进行核查。
5、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和保证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二)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短期理财,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止到公告披露日前12个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发生额70,123.40万元,未到期理财产品余额19,000万元;已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发生额8,000万元,未到期理财产品余额0万元。公司已经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了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4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公司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内该项资金可滚动使用。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所涉及的品种。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并将议案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4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能够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兴业科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董事会将该事项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综上,平安证券对兴业科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计划无异议。
六、其他重要事项
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和保证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将对公司的经营和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但鉴于银行理财产品存在收益不确定等因素,该事项的实施存在一定的收益风险。公司将对投资进展情况继续关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4-025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业科技”)拟与福建亿利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亿利”)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将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含铬废皮屑、含铬污泥委托给福建亿利处置。
2、关联关系认定
公司董事长吴华春先持有福建亿利43%的股份,副董事长、总裁蔡建设先生持有福建亿利5%的股份,董事兼副总裁孙辉永先生持有福建亿利5%的股份,董事长吴华春先生子女的配偶许子尧先生持有福建亿利15%的股份,按照《深圳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本次公司委托福建亿利处理危险废物的事项属于关联交易。
3、审议程序
此项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获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于2014年4月24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关联董事吴华春先生、蔡建设先生、孙辉永先生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了本事项,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3票回避。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二、 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福建亿利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晋江经济开发区(安东园区)
注册号:350582100132464
法定代表人:王健康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经营范围:提供污染治理技术咨询服务;生产工业皮革填料蛋白及含铜、镍、铬金属污泥综合利用;货物或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技术除外);对轻工、化工、环保、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行业的投资;工业皮革填料蛋白及含铜、镍、铬金属污泥综合利用新技术、新工艺的科研、开发(不含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关联自然人控制的企业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将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含铬废皮屑、含铬污泥委托给福建亿利处置。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福建亿利根据公司目前危险废物产生量含铬废皮屑约264吨/年,含铬污泥约144吨/年,向公司收取的处理处置费用为含铬废皮屑2,500元/吨,含铬污泥为3,000元/吨(运费由公司承担)。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合同金额:人民币1,092,000元
支付方式:现金支付,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预付50,000元至福建亿利账户,其后以交易的实际发生额结算。
合同履行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此次关联交易使得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含铬废皮屑、含铬污泥得到妥善处置,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减少固体废物的危害性。
此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七、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零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此项关联交易,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此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福建亿利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委托其处理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含铬废皮屑、含铬污泥,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能够减少固体废物的危害性,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该投资事项遵循了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吴华春先生、蔡建设先生、孙辉永先生回避表决,会议决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与关联方福建亿利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签署《技术服务合同》。
九、保荐机构意见
兴业科技拟与福建亿利签订《技术服务合同》的事项,已取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与关联方福建亿利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委托其处理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含铬废皮屑、含铬污泥,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能够减少固体废物的危害性,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该投资事项遵循了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经兴业科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关联董事吴华春、蔡建设、孙辉永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了本事项,并且,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合规的决策程序。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兴业科技与福建亿利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5、公司与福建亿利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签署《技术服务合同》;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 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4-026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201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5月20日(星期二)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5月19日-2014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19日15:00至2014年5月20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征集投票权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5月13日(星期二),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福建省晋江市安海第二工业区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聘任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预计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9、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修订<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修订<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就2013年度履职情况做述职报告。
注:上述议案1、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已于2014年3月21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14年3月25日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
上述议案2已于2014年3月21日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14年3月25日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
议案11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会议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2014 年5月15日(9:00—12:00、14:00—17:00)。
3、登记地点:福建省晋江市安海第二工业区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操作代码:362674。
2、投票简称:“兴业投票”。
3、投票时间: 2014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兴业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是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5月19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4年5月20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1、公司地址:福建省晋江市安海第二工业区
邮编:362261
联系人:吴美莉、张亮
联系电话:0595-68580886
传真:0595-68580885
电子邮箱:wml@xingyeleather.com
2、本次会议时间为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附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4日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兹证明 先生/女士系本公司(企业) 。
公司/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 __ 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 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受托日期及期限:_______ _________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 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4—028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于2014年4月12日以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并电话确认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4年4月24日下午2:00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由监事会主席苏建忠先生主持,符合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公司的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表决程序以及决议事项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议案还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本议案还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本议案还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还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还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