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周国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均鸿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莫京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货币资金:增长30.88%,主要系用于组合外汇业务的质押存款增加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增长56.93%,主要系未到期的远期外汇合约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3、短期借款:增长31.69%,主要系组合外汇业务的质押借款增加及流动资金借款增
4、营业收入:增长133%,主要系深度业务大幅增长所致;
5、利息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110%,为小额贷款公司较上年同期发放贷款增加;
6、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9,953万,主要系本期汇兑收益损失增加及借款利息增加所致;
7、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5,012万元,主要是由于期末的公允汇率与约定的远期汇率差异所致;
8、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567万,主要系公司所持有伟仕股份按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无重要事项进展情况。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周国辉
2014年4月24日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编号:2014-042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4月24日以书面传签的形式召开。公司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就以下事项决议如下:
一、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或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满足公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本议案逐项表决如下:
1、发行规模
公司本次拟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为人民币11.5亿元。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公司本次拟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配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债券期限
公司本次拟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认,并在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市场情况确定。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在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发行对象
本次公司债券拟面向持有债券登记机构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发行(有关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拟用于偿还银行借款、调整债务结构和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发行债券的上市
公司在本次发行完毕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经监管部门批准,本次公司债券亦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其他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本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一切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网上网下发行比例、是否涉及回售或赎回条款、具体配售安排、确定担保相关事项、具体申购办法,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上市地点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授权董事会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报事宜。
3、授权董事会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申报、发行、上市、还本付息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保荐协议、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及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4、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上市事宜。
5、授权董事会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并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6、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决定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比例。
7、若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做适当调整。
8、授权董事会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9、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其他一切事项。
本授权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全部办理完毕之日止。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采取相应措施的议案》
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做出相关决议并有选择性的采取如下一些相应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需在公司原经营范围的基础上增加“沥青、页岩油;初级农产品的购销以及其他国内贸易;设备租赁”,并同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章程修正案(2014年4月修订)>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3年11月30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43号)、国务院办公厅于2013年12月25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健全中小投资者投票机制及公司经营范围等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14年修订)》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2年12月19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的最新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怡兴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怡兴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申请人民币1,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提请董事会于2014年5月12日召开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4日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编号:2014-047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4 年 4 月 24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监事共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共 3 人,本次会议采用书面传签的方式进行,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出席会议的监事讨论后,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章程修正案(2014年4月修订)>的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4月24日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编号:2014-045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广西怡兴供应链管理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业务发展需要,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于2014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怡兴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怡兴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申请人民币1,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担保数量及本次担保事项所涉及公司的累计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数量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公司累计担保额度(非实际担保总额):人民币487,310万元(或等值外币)(含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
●公司逾期对外担保:0元
●本次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广西怡兴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申请人民币1,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3039号国际文化大厦2701B、2703号
法定代表人:周国辉
成立时间:1997年11月10日
经营范围:国内商业(不含限制项目);预包装食品(不含复热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非实物方式);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燃料油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黄金、白银、K金、铂金、钯金、钻石、珠宝等首饰的购销;汽车(不含小轿车)的经营(以上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经营进出口业务、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限至2014年5月22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许可期限至2015年6月6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1月27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年11月22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有效期至2014年11月22日。)
怡亚通目前注册资本人民币98,612.6241万元,截止2013年12月31日,怡亚通的总资产为1,068,042.32万元,净资产为204,911.87万元,总负债为863,130.45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53,92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0.88%。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西怡兴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怡兴”)
注册地址:广西南宁市荔园路9号东凯国际商业广场1号楼5楼
法定代表人:胡炜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3日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信息咨询服务(除国家有专项规定外);销售:化妆品、日用百货、酒具、工艺品、家用电器;自营和代理一般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许可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须取得国家专项审批后方可经营(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广西怡兴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0万元,公司持有其60%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广西怡兴的总资产为250.14万元,净资产为249.99万元,总负债为0.15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为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0.06%。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累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87,310万元(或等值外币)(含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占公司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204,911.87万元的237.81%,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五、其他
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为除公司合并报告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14-044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改善资金状况,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快速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目前债券市场的分析、比较和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拟定,公司将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债券”),本次发行债券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发行债券的具体方案和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及《试点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金额计算)为人民币2,966,146,842元,符合《证券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的规定及《试点办法》第七条第(四)项的规定。
2、根据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为人民币11.5亿元。截止目前,公司的公司债券余额为零,本次发行后公司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为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净资产(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金额计算)的38.77%,符合《证券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及《试点办法》第七条第(六)项关于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40%的规定。
3、公司2011年、2012年、2013年三个会计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35,014,482.00元、125,481,959.00元、200,285,165.00元,三个会计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平均净利润为153,593,868.67元,公司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符合《证券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及《试点办法》第七条第(五)项的规定。
4、本次发行的债券拟用于偿还银行借款、调整债务结构和补充流动资金,符合《证券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关于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
5、本次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市场情况确定,符合《证券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关于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的规定。
6、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试点办法》第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7、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符合《试点办法》第七条第(二)项的规定。
8、经资信评级机构评级,公司债券信用级别良好,符合《试点办法》第七条第(三)项的规定。
9、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
(1)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
(2)对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
(3)违反《证券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的用途;
(4)最近三十六月内公司财务会计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或公司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5)本次发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二、关于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1、发行规模
公司本次拟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为人民币11.5亿元。
2、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公司本次拟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配售。
3、债券期限
公司本次拟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认,并在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4、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市场情况确定。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5、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在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6、发行对象
本次公司债券拟面向持有债券登记机构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发行(有关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7、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拟用于偿还银行借款、调整债务结构和补充流动资金。
8、发行债券的上市
公司在本次发行完毕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经监管部门批准,本次公司债券亦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其他交易所上市交易。
9、本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一切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网上网下发行比例、是否涉及回售或赎回条款、具体配售安排、确定担保相关事项、具体申购办法,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上市地点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授权董事会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报事宜。
3、授权董事会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申报、发行、上市、还本付息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保荐协议、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及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4、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上市事宜。
5、授权董事会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并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6、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决定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比例。
7、若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做适当调整。
8、授权董事会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9、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其他一切事项。
本授权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全部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采取相应措施
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做出相关决议并有选择性的采取如下一些相应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五、公司关于本次发行债券后现金分红政策、相应的安排及董事会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3年11月30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43号)的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章程修正案(2014年4月修订)>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健全中小投资者投票机制及公司经营范围等相关条款进行修订,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现对《公司章程修正案(2014年4月修订)》修订前后公司执行的利润分配政策说明如下:
■
董事会说明:在本次发行债券后,公司将严格按照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有效的《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政策的规定,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保障全体股东享有的分红的权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14-046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4年4月24日以书面传签的形式召开。公司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4年5月12日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5月11日至5月12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1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11日下午15:00至5月12日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3024号中航城格兰云天大酒店15楼行政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5、参加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期限:半天
7、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7日。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1)发行规模
(2)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3)债券期限
(4)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5)发行方式
(6)发行对象
(7)募集资金的用途
(8)发行债券的上市
(9)本决议的有效期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4、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采取相应措施的议案》
5、审议《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章程修正案(2014年4月修订)>的议案》
7、审议《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14年修订)>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怡兴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5月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凡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均可以书面授权方式(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一名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5、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国际文化大厦27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14年5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30;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2014年5月1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买入股票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183;投票简称:怡亚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A、输入买入指令,买入
B、输入证券代码,362183
在“买入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 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以此类推;其中议案二下有多个子议案需要逐项表决,2.00 元代表对议案二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 元代表议案二下子议案(1),2.02 元代表议案二下子议案(2),以此类推;同时,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统一投票,公司增加一个“总议案”,相应的申报价格为100.00 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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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在“委托股数”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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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E、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2、投票举例
①股权登记日持有“怡亚投票”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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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如某股东对议案二投弃权票,对议案一投反对票,对其他议案投赞成票,申报顺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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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如某股东对议案三投赞成票,申报顺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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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计票规则
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议案一至议案八中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对议案一至议案八中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议案一至议案八中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4、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A、申请服务密码
股东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点击“申请密码”,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激活校验码”。
激活服务密码 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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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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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申请数字证书
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1)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取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2)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11日15:00至2014年5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梁欣、常晓艳
联系电话:0755-88393198、0755-88393181
传真:0755-83290734-3172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国际文化大厦27楼
邮编:518033
2、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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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 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