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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7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4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以下简称“原公告”),在原公告中,因工作人员疏忽,各议案表决结果中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计算出现错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规要求,应更正为“同意484,416,4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更正后的内容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为:同意484,416,451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0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0%,弃权36,000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0.01%。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同意484,416,451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0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0%,弃权36,000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0.01%。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同意484,416,451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0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0%,弃权36,000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0.01%。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同意484,416,451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0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0%,弃权36,000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0.01%。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为:同意484,416,451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36,000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0.01%,弃权0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同意484,416,451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0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0%,弃权36,000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0.01%。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同意484,416,451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0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0%,弃权36,000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0.01%。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董事及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同意484,416,451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36,000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0.01%,弃权0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同意484,416,451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36,000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0.01%,弃权0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同意484,416,451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0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0%,弃权36,000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0.01%。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同意484,416,451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36,000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0.01%,弃权0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0%。

 原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

 上述更正对议案被审议通过的表决结果未造成实质影响。由此引起的不便请广大股东及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8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义乌

 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4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经事后审核,由于工作人员疏忽,上述法律意见书中“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项下各议案关于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计算出现错误,应更正为“同意484,416,4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更正后的内容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为:同意484,416,4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0股;弃权3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 同意484,416,4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0股;弃权3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 同意484,416,4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0股;弃权3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 同意484,416,4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0股;弃权3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为:同意484,416,451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3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0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 同意484,416,4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0股;弃权3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 同意484,416,4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0股;弃权3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董事及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 同意484,416,451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3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0股。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 同意484,416,451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3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0股。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 同意484,416,4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0股;弃权3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 同意484,416,451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3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0股。

 法律意见书其他内容不变。上述更正对议案被审议通过的表决结果未造成实质影响。由此引起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请广大股东及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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