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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4月2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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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

 公司负责人张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贾介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新玉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1.5 其他

 公司参股公司重庆市蓬威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蓬威石化")近两年持续亏损,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在2013年度已对持有的蓬威石化2013年12月31日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4,057.84万元。

 目前,蓬威石化2014年一季度经营持续亏损。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超过30%的情况说明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2、利润表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超过 30%的情况说明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现金流量表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超过30%的情况说明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波

 2014年4月24日

 股票简称:涪陵电力 股票代码:600452 编号:2014—013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4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五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发出董事表决票9份,实际收回董事表决票9份。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发展战略研究暨2013—2015年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14年4月2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2014年4月2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股票简称:涪陵电力 股票代码:600452 编号:2014—014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公司股票2014年4月21日、22日,2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一)本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亦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中出现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

 (三)经函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止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包括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并承诺至少未来3个月内不会策划上述重大事项;

 (四)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在国内发布的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本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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