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钢结构”)于近日收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批准多维联合集团有限公司等15家钢结构企业开展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试点的通知》(建市[2014]45号)文件。
文件表明:为推动绿色施工和建筑节能减排,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探索解决钢结构专业承包企业在承揽工程过程中存在的市场发包与相关法律法规不一致的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精工钢结构在内的15家钢结构企业开展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试点,对试点企业核发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证书。业务承揽范围限钢结构主体工程,试点有效期3年。
获批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可承包以钢结构为主体的40 层及以下、各类跨度的房屋建筑工程;高度240 米及以下的构筑物;建筑面积20 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该资质的取得,拓宽了公司以钢结构为主体工程的市场准入和承揽范围,不断提升公司综合施工能力。同时,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实施绿色集成建筑,推进建筑工业化进程,对实现公司经营战略和持续发展等方面具有积极作用。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