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14-021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黄天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国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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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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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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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黄印电先生为获取个人投资所需资金,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3,500,000股限售股股票(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86%)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国泰君安资产管理公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并委托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该交易指令申报代理方向交易所提交交易申报。由于放款原因,该笔交易分3次办理,具体情况如下:
1、黄印电先生本次质押式回购第一次办理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3月14日,回购交易日为2015年3月12日,质押股票数量405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6%),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2、黄印电先生本次质押式回购第二次办理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3月18日,回购交易日为2015年9月16日,质押股票数量459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7%),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3、黄印电先生本次质押式回购第三次办理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3月19日,回购交易日为2015年9月16日,质押股票数量486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3%),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本次质押式回购已经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
截止2014年3月31日,黄印电先生共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8,47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5%,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为13,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86%。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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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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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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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证券投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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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14-020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于2014年4月11日向各位董事发出。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4月22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9楼会议室召开。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9人,实际出席9人。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黄天火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自有暂时闲置流动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自有暂时闲置流动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就是利用流动资金使用的时间差来购买保本理财产品,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单个保本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净资产为:952,322,909.06元,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自有暂时闲置流动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占公司净资产比例为26.25%(未超过30%),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公司关于利用自有暂时闲置流动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14-022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自有暂时闲置流动资金
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自有暂时闲置流动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现就公司关于利用自有暂时闲置流动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暂时闲置流动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自有流动资金在资金使用的时间差购买保本理财产品,以进一步提高资金的利用率来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自有暂时闲置流动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就是利用流动资金使用的时间差来购买保本理财产品,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运用自有暂时闲置流动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保本理财产品。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购买12个月及以内的保本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自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单个保本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
5、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投资保本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公司自有暂时闲置的流动资金,就是利用流动资金使用的时间差购买保本理财产品。公司承诺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投资。
二、过去12个月投资保本理财产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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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保本理财产品属于保本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保本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保本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的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自有暂时闲置流动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就是利用流动资金的时间差来购买保本理财产品,且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购买保本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内控制度较为完善,内控措施和制度健全,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上,利用流动资金使用的时间差中投资保本理财品种,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利用自有暂时闲置流动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利用自有暂时闲置流动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利用自有暂时闲置流动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2013年4月22日审议通过的《关于审议<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用自有闲置流动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作废。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