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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4月2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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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郑炳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方健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丽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资产负债表异常情况及原因的说明

 单位:元

 ■

 2、利润表异常情况及原因的说明

 单位:元

 ■

 3、现金流量表异常情况及原因的说明

 单位: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2012年11月,公司与山西太钢鑫磊资源有限公司签订了《太钢盂县石灰项目基建剥岩及道路工程施工合同》以及《太钢盂县石灰项目采矿外委工程施工合同》,内容详见公司2013年11月13日刊登在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太钢盂县石灰项目基建剥岩及道路工程施工合同》项目已于2013年8月25日完工,截至本报告期末累计完成收入6,195万元,目前正在办理竣工结算手续;《太钢盂县石灰项目采矿外委工程施工合同》年均合同金额约为5,699.08万元,合同工期为10年,该项目于2013年8月26日正式开工,截至本报告期末累计完成收入1,495.87万元。

 2、2013年5月,公司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乌素煤炭分公司签订了关于哈尔乌素露天煤矿2013年生产剥离外包一期工程二标段、四标段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总金额约为2.94亿元,内容详见公司2013年6月1日刊登在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因征地问题,该项目延期,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合同已累计完成收入合计2.69亿元,上述合同已基本履行完毕。

 3、2013年7月,公司与宁夏泰华大石头煤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大石头露天煤矿剥离工程承包合同》,合同工期约为10年,合同总金额约为30亿元,内容详见公司2013年7月12日刊登在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该项目于2013年7月28日正式开工。截至本报告期末,共计完成收入10,429.71万元。

 4、2013年9月,公司与伊犁庆华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伊犁庆华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露天煤矿剥岩工程承包合同》,该合同为单价合同,合同工期为1080天,预计年均合同金额约为3-5亿元。内容详见公司2013年9月18日刊登在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该项目于2013年11月18日正式开工,截至本报告期末,累计完成收入2,196万元。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4-024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会议于2014年4月17日以书面送达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

 本次会议于2014年4月22日上午9:30于公司北塔21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董事王喜民先生、方健宁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炳旭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保荐机构代表人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2014年4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投资者投诉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2014年4月2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4-025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4年4月17日以书面送达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本次会议于2014年4月22日11:00于公司北塔21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茂文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4-026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宁夏大峰煤矿生产点铵油炸药现场

 混装生产系统新增产能获得试生产

 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宁夏大峰煤矿生产点铵油炸药现场混装生产系统(下称“该项目”)于2014年4月22日取得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下发的试生产批复。公司在该生产点的多孔粒状铵油炸药炸药许可能力将从原8000吨/年增加至19000吨/年,新增的11000吨/年的炸药产能是公司由河北、广东两地合并共计三台现场混装炸药车产能转移所得。

 该项目通过试生产安全条件考核后,为公司在宁夏地区的业务拓展夯实了基础。公司将根据行业主管部门下达的试生产计划认真组织试生产,同时公司将认真准备该项目验收的相关材料,按照规定程序申请项目验收。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4-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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