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刘兵先生的辞职报告,刘兵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刘兵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经公司研究决定,聘任祝振茂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祝振茂先生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祝振茂先生简历如下:
祝振茂,1964年10月出生,大学文化。1981年7月在齐鲁石化公司橡胶厂参加工作,2002年加入本公司,先后任职于综合管理部、证券事务部、合同预算部,现为公司法务处处长。具有全国律师及企业法律顾问资格。
祝振茂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0.98%股权,除此以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其通讯方式如下:
电话:0533-7547782
传真:0533-7547782
电子邮箱:zzm1964@126.com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