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长安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长安货币 |
基金主代码 | 740601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长安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长安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暂停相关业务的起始日、金额及原因说明 | 暂停申购起始日 | 2014年4月28日 |
暂停转换转入起始日 | 2014年4月28日 |
暂停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 2014年4月28日 |
限制申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
限制转换转入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
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的原因说明 | 维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保证基金的平稳运行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长安货币A | 长安货币B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740601 | 740602 |
该分级基金是否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 | 是 | 是 |
注: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办发[2013]105号)的规定,5月1日(星期四)至5月4日(星期日)休市,5月5日(星期一)起照常开市。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投资者于2014年4月25日15:00后在本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基金管理人有权予以拒绝;
(2)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5]41号)规定,投资者于2014年4月30日申请赎回的本基金份额将于2014年5月5日起不再享受本基金的权益分配;
(3) 本基金暂停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本基金已签约的定投扣款、转换转出业务及赎回业务等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
(4) 自2014年5月5日起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5) 若投资者于五一节假期前或假期间需要使用资金,请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所需时间,提前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交易跨越假期而带来不便;
(6)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项:
①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688(免长途费)
网址:www.changanfunds.com
②代销机构:
1)银行销售渠道: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证券公司销售渠道: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及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第三方销售渠道: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期时代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4月24日
关于增加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长安基金旗下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一、根据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14年4月28日起代理长安宏观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740001)、长安沪深300非周期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740101)、长安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740601,B类基金代码:740602)和长安产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496)的销售业务。
二、自2014年4月28日起,投资者可在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销售网点或基金电子交易平台办理长安宏观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安沪深300非周期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长安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和长安产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96-096
网址:www.swsc.com.cn
2.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0-9688
网址:www.changanfunds.com
四、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本公司旗下上述开放式基金的销售业务应遵循上述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
2.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