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4月18日(星期五)上午10:00开始;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保定市新市区盛兴西路1369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方式表决;
4.召集人: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东兴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64,058,4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0689%。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364,058,4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审议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364,058,4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364,058,4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4年审计机构及支付其审计费用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364,058,4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364,058,4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364,058,4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表决情况:
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恒天纤维集团有限公司、于志强回避表决。同意3,5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364,058,4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叶正义 郑影
3.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