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14-32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14年4月18日
2、会议召开地点:济南市经五路330号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于少明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765,968,930股,占公司2014年4月11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1,120,139,063股的68.38 %。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765,968,9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弃权0股,议案通过。
2、《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765,968,9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弃权0股,议案通过。
3、《公司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765,968,9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弃权0股,议案通过。
4、《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765,968,9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弃权0股,议案通过。
5、《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765,968,9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弃权0股,议案通过。
6、《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765,968,9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弃权0股,议案通过。
7、《关于聘请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765,968,9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弃权0股,议案通过。
8、《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项议案为特别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同意765,968,9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弃权0股,议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山东德义君达律师事务所孙守遐、付胜涛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13年股东大会决议;
2、山东德义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 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14-33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4年2月14日、2014年2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桥集团”)被确定为蒙自绕城高速公路(羊鸡段)工程项目候选人及中标单位,项目金额玖亿肆仟柒佰叁拾贰万伍仟陆佰陆拾柒元(¥947,325,667)。
目前,路桥集团与招标方山东高速红河交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合同协议书》。
一、合同风险提示
由于该项目施工周期较长,存在因原材料涨价、环境变化、安全生产等因素而影响合同的收益。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发包人:山东高速红河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孙正甫
主营业务:高速公路、桥梁、隧道、铁路、机场等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管理、维护等。
2、承包人: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3,823.9634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胥
主营业务:路桥工程施工与养护施工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工程名称:蒙自绕城高速公路(羊鸡段)工程项目
2、工程内容:由K0+000 至K17+506.65,长约17.50665km。包括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
3、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玖亿肆仟柒佰叁拾贰万伍仟陆佰陆拾柒元(¥947,325,667)。
4、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规章规范、招投标文件等标准。
5、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6、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合同金额占本公司2013年度营业收入的13.23%,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有积极影响。
2、业主方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五、备查文件
合同协议书。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