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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4月1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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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职工代表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

 证券简称:燕京啤酒 证券代码:000729  公告编号:2014-018

 证券简称:燕京转债  证券代码:126729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职工代表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现就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结果公告如下:

 公司于2014年4月17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审议表决,选举吴培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附后)。吴培先生任期至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王金泉先生、徐月香女士、吴培先生三人组成,其中,吴培先生为职工代表监事。

 特此公告。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十八日

 附:吴培先生简历

 吴培:男,1980年12月生,大学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历任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计划部调度、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现任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未持有“燕京啤酒”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简称:燕京啤酒 证券代码:000729  公告编号:2014-019

 证券简称:燕京转债  证券代码:126729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4年4月18日上午9:30

 2、召开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双河路九号燕京啤酒科技大厦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李福成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20人,代表股份1,777,392,79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808,619,214股的63.28%。

 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管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方式。

 (一)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董事会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777,392,7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监事会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676,619,0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3%;反对100,773,7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777,392,7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报告》及《2013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1,777,392,7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1,777,392,7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部分成员的议案》

 会议选举邓连成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为:李福成、赵晓东、戴永全、王启林、丁广学、邓连成、赵春香、张海峰、杨怀民、杨毅、白金荣、李树藩、李中根、莫湘筠、陈英丽。

 表决情况:同意1,777,392,7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77,392,7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即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 201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及续聘 201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77,392,7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 2013 年度内控审计报酬及续聘 2014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77,392,7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三、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会议上作了《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信利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谢思敏、阎建国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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