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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4月1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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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58 证券简称:红阳能源 公告编号:2014-023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于2014年3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发出召开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股东大会于2014年4月18日上午9时在沈煤集团宾馆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到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9,850.7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43%。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窦明因公出差,未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会议审议并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董事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

 以上议案赞成票9,850.75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公司监事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

 以上议案赞成票9,850.75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3、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赞成票9,850.75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4、公司2013年财务决算报告;

 以上议案赞成票9,850.75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5、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17,557,943.83元。截至201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8,423,321.52元。

 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拟以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207,681,760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以派发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分配方式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人民币(含税)。本次派发现金红利共6,230,452.8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

 公司2013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上议案赞成票9,850.75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6、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以上议案赞成票9,850.75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7、关于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与预计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1名关联股东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议案实行回避表决,其所持股份未计入出席本次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之中。

 以上议案赞成票741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8、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经会议审议通过,林守信、窦明、孙辉、霍向阳、樊金汉、李飚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安景文、史永东、王敏(会计专业人士)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林守信:赞成票9,850.75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窦明:赞成票9,850.75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孙辉:赞成票9,850.75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霍向阳:赞成票9,850.75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樊金汉:赞成票9,850.75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李飚:赞成票9,850.75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史永东:赞成票9,850.75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安景文:赞成票9,850.75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王敏:赞成票9,850.75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以上人员任职时间自2014年4月18日起,任期三年。

 9、关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换届选举议案;

 经会议审议通过,毛司英、张颖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毛司英:赞成票9,850.75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张颖:赞成票9,850.75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职工代表监事任志宏已经公司职工代表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人员任职时间自2014年4月18日起,任期三年。

 10、关于公司2014年度聘用审计机构的议案;

 (1)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聘用期限为一年,审计费用为30万元。

 (2)根据有关规定及公司内部控制工作需要,拟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本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审计费用为15万元。

 以上议案赞成票9,850.75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1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的议案。

 《公司章程》的修订:赞成票9,850.75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修订:赞成票9,850.75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赞成票9,850.75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独立董事制度》的修订:赞成票9,850.75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修订:赞成票9,850.75万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曹一然、张妍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758 证券简称:红阳能源 公告编号:2014-024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8日发出,会议于2014年4月18日在沈煤集团宾馆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8名,公司董事窦明因公外出未参加会议,已授权其他董事代行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对各项议案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通过了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会议审议表决,选举林守信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职时间自2014年4月18日起,至2017年4月17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了选举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长的提名,经会议审议表决,选举窦明先生、孙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通过了聘任第八届公司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长的提名,经会议审议表决,聘任霍向阳先生为第八届公司总裁,任职时间自2014年4月18日起,至2017年4月17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I 四、通过了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一)根据董事长提名,经会议审议表决,聘任田英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秘书。

 (二)根据公司总裁提名,经会议审议表决,聘任常玉宏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三)根据公司总裁提名,经会议审议表决,聘任田文忠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以上人员任职时间自2014年4月18日起,至2017年4月17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通过了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会议审议表决,聘任王莉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职时间自2014年4月18日起,至2017年4月17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通过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设立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窦明(副董事长、召集人)、孙辉(副董事长、召集人)、安景文(独立董事)、史永东(独立董事)、王敏(独立董事)。

 审计委员会:王敏(独立董事、召集人)、史永东(独立董事)、安景文(独立董事)、樊金汉、李飚。

 提名委员会:史永东(独立董事、召集人)、安景文(独立董事)、王敏(独立董事)、窦明、霍向阳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安景文(独立董事、召集人)、史永东(独立董事)、王敏(独立董事)、孙辉、李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附: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4月18日

 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常玉宏,男,汉族,现年44岁,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工程师,1995年-2004年,任沈阳皇姑热电有限公司生产部部长;2004年-2010年6月任灯塔市红阳热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7月-2010年12月,任辽阳红阳热力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0年12月至今,任灯塔市红阳热电有限公司总经理。

 田文忠,男,汉族,现年50岁,中共党员,大专学历,2004年11月-2005年6月,任沈煤集团地质工程处财务科长;2005年7月至今,任灯塔市红阳热电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08年9月任红阳能源财务总监。

 田英东,男,汉族,现年33岁,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经济师,2009年8月到2010年12月,任沈阳焦煤规范重组工作组综合组副组长;2010年12月至2011年7月,任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本运营部副部长;2011年7至2013年3月13日,任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作处副处长;2013年3月13日至今,任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附: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王莉,女,满族,现年39岁,大学学历,2002年至今任红阳能源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0758 证券简称:红阳能源 公告编号:2014-025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4年4月18日在沈煤集团宾馆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毛司英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会议选举毛司英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2014年4月18日起,至2017年4月17日止,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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