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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4月1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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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90 证券简称:华神集团 公告编号:2014-017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三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4年4月18日上午10:00在成都市通惠门路2号联森酒店四楼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长、总裁周蕴瑾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总股本384,840,513股,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表3人,代表股份85,264,0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16%。出席本次会议的还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会议审议了公司董事长、总裁周蕴瑾女士所作的《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经投票表决:同意85,264,05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通过此报告。

 2、会议审议了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小筠女士所作的《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投票表决:同意85,264,05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通过此报告。

 3、会议审议了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伯建平先生所作的《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

 经投票表决:同意85,264,05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通过此报告。

 4、会议审议了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伯建平先生所作的《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公司2013年度母公司净利润53,687,786.75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19,612,469.92元,减去母公司按本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5,368,778.68元和本年度因实施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而使用未分配利润10,495,650.36元后,截止201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57,435,827.63元,资本公积余额为69,673,595.31元。

 公司致力于为股东创造价值,谋求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综合考量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及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决定2013年度的分配方案为:以母公司为主体进行利润分配,按201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84,840,513.00股为基数,用母公司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9,242,025.65元,分配后的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38,193,801.98元留存至下一年度。本次资本公积不实施转增。

 经投票表决:同意85,264,05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通过此预案。

 5、会议审议了公司独立董事张海强先生所作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含分、子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按45万元/年执行;并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含分、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按20万元/年执行。

 经投票表决:同意85,264,05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通过此议案。

 6、会议审议了公司董事长、总裁周蕴瑾女士所作的《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投票表决:同意85,264,05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通过此报告及其摘要。

 7、会议审议了公司董事长、总裁周蕴瑾女士所作的《关于调整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的董事津贴给予适当调整。标准如下:

 每年给予每位董事津贴4.8万元(含税),按月发放。

 每年给予每位独立董事津贴6万元(含税),按月发放。

 经投票表决:同意85,263,85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通过此议案。

 8、会议审议了公司董事长、总裁周蕴瑾女士所作的《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经会议讨论,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周蕴瑾、曾云莎、凌蔚、权可富、汤火箭、谭洪涛、刘志强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其中汤火箭、谭洪涛、刘志强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三人均已通过中国证监会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

 经投票表决:同意周蕴瑾出任董事85,264,053股,同意曾云莎出任董事85,264,053股,同意凌蔚出任董事85,264,053股,同意权可富出任董事85,264,053股,以上人员同意股份均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意汤火箭出任独立董事85,263,853股,同意谭洪涛出任独立董事85,263,853股,同意刘志强出任独立董事85,263,853股,以上人员同意股份均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通过此议案。

 9、会议审议了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小筠女士所作的《关于选举第十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经会议讨论,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刘小筠、柴进光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另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辛晓玲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经投票表决:同意刘小筠出任监事85,264,053股,同意柴进光出任监事85,264,053股,以上人员同意股份均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通过此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四川商信律师事务所指派曹军律师和李星龙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发表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三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四川商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790 证券简称:华神集团 公告编号:2014-018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八日,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成都市通惠门路2号联森酒店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八日发出,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蕴瑾女士主持。

 一、 会议审议了《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磋商,推选周蕴瑾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经投票表决:赞同7人,反对0人,弃权0人。通过此议案。

 二、会议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决定聘任周蕴瑾女士(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总裁,任期自董事会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经投票表决:赞同7人,反对0人,弃权0人。通过此议案。

 三、会议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决定聘任曾云莎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刘渝灿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董事会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经投票表决:赞同7人,反对0人,弃权0人。通过此议案。

 四、会议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决定聘任伯建平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汤吉英女士、王天祥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蒋莉女士、叶静女士担任公司总监(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董事会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经投票表决:赞同7人,反对0人,弃权0人。通过此议案。

 五、会议审议了《关于推选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汤火箭、谭洪涛、刘志强;非独立董事:周蕴瑾、凌蔚;其中周蕴瑾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汤火箭、谭洪涛、刘志强;非独立董事:周蕴瑾、凌蔚;其中汤火箭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汤火箭、谭洪涛、刘志强;非独立董事:周蕴瑾、凌蔚;其中谭洪涛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汤火箭、谭洪涛、刘志强;非独立董事:周蕴瑾、凌蔚;其中刘志强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经投票表决:赞同7人,反对0人,弃权0人。通过此议案。

 六、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优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根据《公司章程》、《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号——组织架构》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外部环境变化、公司整体管理水平等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机构进行调整、优化,以整合内部资源及管理优势,减少管理层级,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并完善以市场为中心的业务管理流程体系,进一步全面提升公司经营管理质量。

 公司内部机构调整、优化后,共设置11个中心/部门。具体如下:董事会办公室、总裁办公室、营销中心、技术中心、生产质量中心、人事行政中心、财务中心、采购部、工程管理部、企业发展部和审计部。

 经投票表决:赞同7人,反对0人,弃权0人。通过此议案。

 特此公告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八日

 简历附件:

 周蕴瑾,女,1974年5月出生,大学。近5年任职于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四川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1154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伯建平,男,1965年12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高级财务管理师、高级物流师、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高级会计师、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高级注册企业风险管理师、国际会计师公会全权会员 、国际高级企业战略规划师、注册特许财务策划师、高级财务总监。近5年任职于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577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汤吉英,女,1960年7月出生,大专,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会计师。近5年任职于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公司审计总监,现任公司副总裁。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上市公司股份358563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天祥,男,1964年12月出生,大学,高级会计师。近5年任职于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现任公司副总裁,四川省第十一届政协委员,成都市武侯区第五届政协委员。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上市公司股份710562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蒋莉,女,1973年10月出生,MBA研究生,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近5年任职于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公司人事行政总监,现任公司总监。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上市公司股份406562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叶静,女,1982年4月出生,法学硕士,近5年任职于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公司总裁助理,现任公司总监,中共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党委书记,成都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上市公司股份90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曾云莎,女,1980年11月出生,硕士。曾任职于上海长扬投资有限公司。现任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联系地址:成都市十二桥路37号新1号华神大厦A座6楼

 电话:028-66616680

 传真:028-66616656

 电子信箱:zengys@huasungrp.com

 刘渝灿,男,1983年10月出生,硕士,曾任职于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联系地址:成都市十二桥路37号新1号华神大厦A座6楼

 电话:028-66616656

 传真:028-66616656

 电子信箱:liuyc@huasungrp.com

 证券代码:000790 证券简称:华神集团 公告编号:2014-019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4月18日,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到会监事占应出席会议监事的100%,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由公司监事刘小筠女士主持。

 一、会议审议了《关于选举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磋商,推选刘小筠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监事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经投票表决:赞同3人,反对0人,弃权0人。通过此议案。

 特此公告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四年四月十八日

 简历:

 刘小筠,女,1970年4月出生,大学,曾任职于成都铁路分局广告有限公司、成都华敏置业有限公司,2000年至2004年自愿在云南宁蒗从事义务支教、助学、扶贫以及妇女工作。现任四川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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