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87 股票简称:金叶珠宝 公告编号:2014-31
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年4月17日,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深圳九五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九五投资”)提议增加《关于对全资子公司东莞市金叶珠宝有限公司增资》的临时议案作为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于2014年4月1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了上述议案,公司 9 名董事成员中有9名董事参与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签字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对全资子公司东莞市金叶珠宝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东莞市金叶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金叶”)以货币方式增资25000万元。本次增资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出资,增资完成后,东莞金叶注册资本将由25000万元增至50000万元,全部为公司出资。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提高办公效率,减少会议费用,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九五投资有限公司提议将该事项作为临时议案提交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此议案9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此议案作为临时议案提交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587 股票简称:金叶珠宝 公告编号:2014-32
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
子公司东莞市金叶珠宝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东莞市金叶珠宝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东莞市金叶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金叶”)以货币方式增资25000万元。本次增资全部以自有资金出资,增资完成后,东莞金叶注册资本将由25000万元增至50000万元,全部为公司出资。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14年4月17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深圳九五投资有限公司通知,为提高办公效率,减少会议费用,九五投资提议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东莞市金叶珠宝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作为临时议案提交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资主体介绍
公司名称: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要文
注册资本: 伍亿伍仟柒佰壹拾叁万元
注册号码:230000100000347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贵金属首饰、珠宝玉器、工艺美术品加工、销售;金银回收;货 物进出口;股权投资、矿山建设投资、黄金投资与咨询服务;黄金租赁服务;选矿(法 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经行政许可的,未获得许可前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 不得经营)。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伊春区青山西路 118 号
三、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
本次增资全部为货币出资,公司拟使用25000 万元自有资金对东莞金叶增资。
2.东莞市金叶珠宝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东莞市金叶珠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公司住所:东莞市厚街镇河田村高新科技开发工业园金叶大厦
注册资本:25000万元
注册号码:441900000344665
经营范围:加工、销售金银首饰、珠宝玉器、工艺美术品;金银首饰回收;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有关珠宝产品信息的咨询服务。
3.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3 年12 月31 日,东莞金叶资产总额214,048.25万元,负债139,615.51万元;2013 年度东莞金叶实现营业总收入839,364.19万元,净利润17,118.41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中国证监会颁发的执业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东莞金叶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将由原来的25000 万元增加到50000 万元。公司出资50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0%。
五、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东莞金叶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将进一步充实东莞金叶资本实力,满足其发展资金需求,提升抗风险能力。增资事宜有利于该公司的经营,促进其更好更快发展,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
本次增资是对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投资,不涉及管理权变更等事宜。增资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资金日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将根据信息披露要求及时公告该事项后续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587 股票简称:金叶珠宝 公告编号:2014-33
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东莞市金叶珠宝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该议案需要提交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定于2014年5月6日(星期二)上午10:30在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2号南银大厦19层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2014年4月1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4-30)。
新增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东莞市金叶珠宝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增资25000万元,增资完成后,东莞金叶注册资本将由25000万元增至50000万元,全部为公司出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该事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14年4月17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深圳九五投资有限公司通知,为提高办公效率,减少会议费用,九五投资提议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东莞市金叶珠宝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作为临时议案提交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目前,深圳九五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66,861,8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5%。九五投资提议增加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临时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除新增上述临时议案外,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不变。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增加临时议案后的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新后)》(公告编号2014-34)。
特此公告。
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587 股票简称:金叶珠宝 公告编号:2014-34
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新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14年5月6日(星期二)上午10:30
2.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2号南银大厦19层公司总部会议室
3.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4.表决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本人不能出席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关于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的议案》;
2.《关于在云南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3.《关于对全资子公司东莞市金叶珠宝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28)、《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31)。
三、出席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
2.登记时间:2014年5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2号南银大厦19层
4.出席会议股东登记和表决时的要求: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由代理人持法人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参会。
(2)自然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身份证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由代理人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签名)参会。
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赵国文 韩雪
(2)联系电话:010-64100338
(3)传 真:010-64106991
(4)邮政编码:100027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的议案》 | | | |
2 | 《关于在云南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 | | |
3 |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东莞市金叶珠宝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 | |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14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