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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4月1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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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 □ 否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

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张永生(签署)

日 期:2014-04-16__

证券代码:002383 证券简称:合众思壮 公告编号:2014-020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4年4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4月4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苗亚良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监事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报告全文将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董事会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补充审议卫星导航数据采集产品研发生产基地项目部分设备购置方式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此次审议卫星导航数据采集产品研发生产基地募投项目变更购置设备方式,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同时符合该项目实际情况,在没有改变项目整体目标、实施手段的基础上,有利于加快该项目实施,尽早完成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此次募投项目部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侵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监事会同意将卫星导航数据采集产品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当中SMT生产线的购置方式进行变更,将购置新设备变更为购置现成设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补充审议汽车卫星导航智能信息系统项目终止部分建设内容的议案》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此次终止汽车卫星导航智能信息系统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相关购置设备募集资金变更为研发费投入,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同时符合该项目实际情况,有利于防范项目的市场风险,有利于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此次募投项目部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侵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监事会同意汽车卫星导航智能信息系统项目终止部分建设内容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补充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决定同意公司与北京和协航电科技有限公司于2011年11月签订的购买电子设备合同,合同总金额人民币912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调整后的公司期权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通过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后,发表如下意见:

1、由于股权激励授予对象曾红、力历、杨彩玲、袁涛、辛洪生、焦岩、师志红、綦建华、肖恒、裴晓明、张海兵、倪德骥、郑丹莉、王仕成、罗志勇、赵勇、程江(预留期权授予对象)等17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激励对象离职则其未获准行权的期权作废。

2、同意取消上述17名激励对象参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合计39.087万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批授予激励对象及全部预留期权授予对象从82人调整为65人,涉及授予期权总数从304.947万份调整为265.86万份。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3、监事会对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认真核实后认为:本次调整后的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首个行权期行权事项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等法规要求以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公司第一个行权期涉及的预留期权激励剩余授予对象共4名,其所持有的第一个行权期4.8万份期权,以及公司第二个行权期涉及的全部期权激励授予对象共65名,其所持有的第二个行权期79.758万份期权,由于未达到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行权条件,第二个行权期不行权。涉及全部股份由公司收回注销。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提名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同意提名苗亚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根据股东提名,同意苗亚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同意提名刘江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根据股东提名,同意刘江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监事候选人的提名,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4年4月19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

苗亚良先生,1972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毕业于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现任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经理、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

刘江女士,1971年1月出生,1991年毕业于江西财经学院九江分院财政专业。会计师职称,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曾任职于江西省奉新县财政局、奉新农业开发公司北京分公司、中辰会计师事务所、中瑞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现任公司审计部经理、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证券代码:002383 证券简称:合众思壮 公告编号:2014-022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1)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股份公司”)于2014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预计201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北斗导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斗导航”)、深圳合众思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思壮”)、上海易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易罗”)与关联人北京和协航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协航电”)、北京和协航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电信息”)、天派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派电子”)、深圳市天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派科技”)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在1,432.50万元以内(含1,432.50万元)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郭信平的控股公司和协航电、航电信息、天派电子、天派科技为公司关联法人。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郭信平回避表决,其他五位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关联交易亦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公司及子公司上年度与和协航电及其子公司发生同类交易金额为1,922,637.26元。未与天派电子、天派科技发生过关联交易。

2、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金额单位:元

序号公司方关联人关联交易类别预计金额上年发生金额
1股份公司和协航电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提供劳务100,000.000.00
2航电信息100,000.000.00
3北斗导航和协航电5,000,000.00963,707.73
4上海易罗深圳天派4,000,000.000
5深圳思壮深圳天派1,200,000.000
6天派科技600,000.000
7上海易罗和协航电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接受劳务3,000,000.000
8北斗导航和协航电325,000.00205,886.79
合 计14,325,0001,169,594.52

3、2014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和协航电、航电信息、天派电子、天派科技发生同类关联交易金额均为0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和协航电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51号慎昌大厦5702室

法定代表人:王远功

注册资本:500万元

营业执照号: 110108006194097

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经北京德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显示:截止2013年12月31日,和协航电公司总资产为415,333,605.05元,净资产为258,427,087.36元,主营业务收入为78,733,257.75元,净利润为34,880,227.98元。

(2)公司名称:北京和协航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9号A2座东侧七层

法定代表人:杨国军

注册资本:500万元

营业执照号: 110105008891070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经北京德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显示:截止2013年12月31日,航电信息公司总资产为93,547,461.97元,净资产为31,114,588.87元,主营业务收入为10,362,336.03元,净利润为12,970,618.32元。

(3)公司名称:天派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新和新兴工业园6区A1、A5栋

法定代表人:郭信平

注册资本:4300万港元

营业执照号:440306501122357

经营范围:开发经营数字电视、数字录放机、数字放声设备、DVD机芯及数字音、视频编解码设备、车载GPS导航器、数字激光视盘机、高密度数字光盘机用关键件、影音多媒体产品及部件(不含光盘生产)。生产经营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与关键技术研发、汽车电子装置制造与研发、汽车多媒体终端制造与研发、集成电路设计。

该公司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显示:截止2013年12月31日,天派电子公司总资产为516,968,450.34元,净资产为181,818,749.18元,主营业务收入为687,977,648.04元,净利润为-4,382,089.30元。

(4)深圳市天派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新田村第一工业村新桥山第五幢厂房A区

法定代表人:金继宏

注册资本:500万

营业执照号:440307107926053

经营范围:CD、DVD机芯及数字音、视频编解码设备、车载GPS导航器、数字激光视盘机、高密度数字光盘机用关键件、影音多媒体产品及其部件、连接线、电源线、汽车电子装置及部件、集成电路设计;技术开发、生产与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该公司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显示:截止2013年12月31日,天派科技公司总资产为3,728,626.32元,净资产为485,431.67元,主营业务收入为233,264.95元,净利润为-485,431.67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郭信平先生持有和协航电60%的股权,为和协航电的第一大股东,航电信息是和协航电的全资子公司;郭信平先生通过控股公司天派工业有限公司、北京合众九州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天派电子93.02%的股权;郭信平先生通过控股子公司南京天派汽车电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天派科技10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与和协航电、航电信息、天派电子、天派科技存在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和协航电、航电信息2013年经营情况,及公司与和协航电交易情况分析,公司认为:和协航电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根据和天派电子、天派科技2013年经营情况和资本情况,公司认为:天派电子、天派科技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定价原则及定价依据: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付款安排:货物验收合格并收到对方开出的税票后结清全部货款。

结算方式:按照公司统一采购结算方式进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根据2014年度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与关联人签署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和协航电、航电信息、天派电子、天派科技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具有良好的商务采购渠道,本次向和协航电采购的原材料和接受的服务,为公司的主营业务所需的原材料和软件升级服务。本次向和协航电、航电信息、天派电子、天派科技出售的产品为本公司日常销售的商品,提供的服务为利用富余加工能力的提供的加工服务,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销售体系,主要产品和服务的销售对象均为非关联方。因此,公司与和协航电、航电信息、天派电子及天派科技的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公司与和协航电、航电信息、天派电子及天派科技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利于开展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对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事先认可意见:关于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所有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的预计为生产经营所需事项,是对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的合理估计,交易的定价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董事会。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价格系参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充分协商确定,定价原则合理、公允,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用公司的长远发展。作为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表示同意。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

3、独立董事关于2013年度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83 证券简称:合众思壮 公告编号:2014-023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审议卫星导航数据采集产品研发

生产基地项目部分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283号”文核准,于2010年3月24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1,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072.47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4,927.53万元,超募资金总额为58,048.97万元。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0年3月29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2010)京会兴验字第3-2号《验资报告》。

本次补充审议部分变更的募集资金项目为卫星导航数据采集产品研发生产基地项目(以下简称“研发基地项目”),该项目旨在利用公司自主创新技术和研发成果,在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立卫星导航数据采集产品研发生产基地,建成后可开发和生产卫星导航数据采集全系列产品,创建产品设计、开发、中试、测试、批量生产的基础性支撑体系和制造基地,实现数据采集产品产业化、规模化生产。该项目总投资30,533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5,68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4,853万元,截至2011年6月30日该项目已经投入募集资金5,269.74万元。

该项目已经于2013年3月31日完成建设期,并经2013年4月17日召开的2012年度董事会审议批准予以结项。

公司前次于2011年9月29日董事会二届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的议案》,主要审议增加深圳作为研发基地项目的实施地点用来实施专业产品主板生产。上述议案已经通过并实施。

上述增加实施地点事项,同时包括了将购置新设备变更为购置现成设备这一设备购置方式的变更,但董事会并未进行审议,也未将上述变更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现对增加实施地点同时发生的SMT生产线的购置方式的变更进行补充审议,将原拟采购全新的SMT生产线设备变更为购置现成设备。

上述现成设备为向当地电子产品厂商采购,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会二届三十二次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补充审议卫星导航数据采集产品研发生产基地项目部分设备购置方式变更的议案》,同意对研发基地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后SMT生产线设备变更为购置现成设备的方式,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变更的情况

公司前次于2011年9月29日董事会二届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的议案》,拟增加研发基地项目的实施地点,用来实施专业产品主板生产。

研发基地项目的实施地点原为西安市丈八五路建设合众思壮科技园,在园内新建生产厂房和配套办公楼共27,000M2。公司当时已经投入资金5,269.74万元,在科技园区内新建设计、开发、测试生产线厂房及配套办公楼19,068 M2,相关工程即将完工投入使用。

当时决定以该项目募集资金5000万元左右由西安合众思壮导航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第三工业区民营路2号厂房二楼租赁厂房2,700 M2并购置现成生产线。

该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上述变更后,公司在深圳使用资金购置现成设备,在上述租赁厂房组织了生产,较好地完成了募集资金研发基地项目的建设。

据此,此次补充审议上述设备的购置方式变更。

三、本次募投项目部分变更的原因

研发基地项目是通过建设相关场地,购置相关设备,进行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而募集资金使用则主要包括建设内容为固定资产投资1.9亿元等,这其中主要为厂房和配套办公楼建设,也包括总价5,321.25万元SMT生产线。目前该项目的配套厂房和办公楼已经建设完成,将作为设备生产基地的研发、试验和最后总装的地点。

该项目在厂房建设完成后,将购置相关设备,包括SMT生产线主要设备38台/套,总价约为5,321.25万元,工艺设备安装费162.07万元,配套的装配及维修设备等306万元,这一方案仅SMT生产线相关可能就要超过5,789.32万元。

公司在组织相关产品生产过程中,一方面发现,由于技术发展和经济形势的变化,在广东等电子产品制造业发达地区,电子产品相关制造设备的价格逐年下降,且该地区还存在大量通用电子生产设备的现成设备市场,价格低廉质量较好,并且上述设备的配套厂房的租赁也比较完善;同时公司也认识到,在西安组织电子设备的生产,并不具备价格比较优势,既不靠近原材料集散地,成熟的产业工人也较难保证;另外,购置新设备还需要安装调度等环节,也不能迅速生产,反而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因此,公司拟在满足该募集资金项目需求的条件下,公司拟将该项目原在西安实施的SMT生产线改在深圳实施,将采购新设备变更为购置现成设备,上述变更将克服前面提到的几项弱点,更加有利于项目实施。既可以节约募集资金,同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迅速实现规模生产。

因此,公司提请董事会二届三十二次会议,补充审议《关于补充审议卫星导航数据采集产品研发生产基地项目部分设备购置方式变更的议案》的议案,同意上述募集资金项目部分设备购置方式的变更,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本次募投项目部分变更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的部分变更,并未改变研发基地项目的计划目标,从募集资金项目整体考虑,既没有改变建设厂房和配套办公楼的基本建设内容,也没有改变设计、开发、测试、生产等环节,没有改变购置包括SMT机在内的生产设备用于生产相关产品的募集资金使用。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变更对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目标的达成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1、经核查,此次卫星导航数据采集产品研发生产基地募投项目部分变更,包括增加实施地点和改变购置新设备为购置现成设备,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原则。增加该项目的实施地点并购置现成设备,有助于加快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尽早提高公司自主生产能力,是合理的,也是必要的。2、此次补充审议募投项目部分变更的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3、此次补充审议的募投项目部分变更符合公司实际,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表示同意。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此次审议卫星导航数据采集产品研发生产基地募投项目变更购置设备方式,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同时符合该项目实际情况,在没有改变项目整体目标、实施手段的基础上,有利于加快该项目实施,尽早完成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此次募投项目部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侵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表示同意。

特此公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83 证券简称:合众思壮 公告编号:2014-024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审议汽车卫星导航智能信息

系统项目部分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283号”文核准,于2010年3月24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1,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072.47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4,927.53万元,超募资金总额为58,048.97万元。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0年3月29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2010)京会兴验字第3-2号《验资报告》。

本次补充审议部分变更的募集资金项目为汽车卫星导航智能信息系统项目(以下简称“智能系统项目”),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车载前装导航终端研发与小批量试生产平台建设、智能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产品检测与环境试验等内容,以及车辆监控调度产品的生产加工。项目总投资为14,015.39万元,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6,438.83万元。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已经完成了车载前装导航终端研发与小批量生产平台、智能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和车辆监控调度产品的生产加工等建设内容。累计投入募集资金6,136.61万元。

但由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公司为避免市场风险,决定不再自主建设车载导航产品检测与试验环境,如需产品检测与环境试验,将委托第三方进行。鉴于车载导航产品的市场变化,公司大众车载导航产品的产品方向将以车辆监控调度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加工为主。

公司董事会二届三十二次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补充审议汽车卫星导航智能信息系统项目终止部分建设内容的议案》,同意对智能系统项目进行部分变更,终止实施部分建设内容,将相关募集资金改为研发投入,同时减少该项目计划资金总额。上述议案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变更的情况

汽车卫星导航智能信息系统项目原计划建设主要包括1、车载前装导航终端研发与小批量试生产平台建设;2、智能信息服务平台建设;3、产品检测与环境试验;4、车辆监控调度产品的生产加工等四项内容,目前公司已经完成了车载前装导航终端研发与小批量生产平台、智能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和车辆监控调度产品的生产加工等建设内容,而产品检测与环境试验的建设,主要包括以募集资金购置和安装相关检测设备,在市场变化的情况下,为防范市场风险,公司未大规模投入,对于产品检测与环境试验,如有业务需要可以委托第三方进行。募集资金安排的购置设备及安装费用计划使用总额5,266.17万元,主要为上述产品检测与环境试验建设内容相关的设备。目前公司购置设备方面投入71.72万元,相关其余资金主要投入到智能信息服务平台等建设内容的研发当中。原项目建设当中研发费用计划使用自有资金投入1,500.00万元,不再需要投入,而是将募集资金当中购置设备剩余的5,194.45万元全部变更为研发费。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变更的原因

智能系统项目根据当时市场情况,是在国家加大支持汽车电子产业发展的前提下,基于汽车制造厂商的业务需求以及本公司车辆监控调度产品线的高速增长而提出的。在我国自主汽车工业产量高速增长的趋势下,随着市场竞争逐步增强,消费者希望通过高新技术产品和服务来提高汽车电子应用水平,得到更为良好的用户体验。

但电子消费品市场的高速发展,也造成了车载前装导航终端的竞争异常激烈,公司虽然对车载前装设备投入了一定的研发力量,但公司对相关项目建设的投入一直较为谨慎,最终投入也较晚。在建设过程中,针对设备采购公司更为谨慎,由于合作企业的相关车载前装产品始终未能按计划进行,因此,公司对于产品检测与环境试验的建设需要也不急迫。随着市场环境的进一步变化,手机导航等产品的出现改变了原来大众车载导航产品的形态,消费者通过智能手机的相关软件下载更新,能够获得更为理想的用户体能,因此包括汽车厂商在内对这一市场均采取了较为谨慎的策略,相关产品并未按计划进行。据此,公司为避免市场风险,决定不再自主建设车载导航产品检测与试验环境,相关的设备购置及安装资金,作为发智能信息服务平台等建设内容的研发费用进行了投入。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变更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的部分变更,是根据市场形势的变化,为防范市场风险所做的必要措施,项目其他建设内容不变,公司针对目前市场较为活跃的车辆监控调度产品增强了研发和生产,将部分弥补产品检测与环境试验可能带来的费用、收入变化。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变更对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目标的达成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1、 经核查,此次募投项目部分变更,主要为终止产品检测与环境试验的建设内容,不再购置相关设备,将设备购置和安装的资金变更为研发投入,上述变更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原则。是根据实际情况,为了防范市场风险所采取的措施,是合理的,也是必要的。2、此次补充审议募投项目部分变更的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3、此次补充审议的募投项目部分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有助于防范市场风险,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表示同意。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 此次终止汽车卫星导航智能信息系统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相关购置设备募集资金变更为研发费投入,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同时符合该项目实际情况,有利于防范项目的市场风险,有利于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此次募投项目部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侵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表示同意。

特此公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83 证券简称:合众思壮 公告编号:2014-025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审议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关联交易概述

1、2011年11月1日,公司与控股股东郭信平所控制关联方北京和协航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协航电”)签订购置电子设备的购销合同,购买北京和协航电科技有限公司的OEM板测试仪8套,合同总金额人民币912万元。

2、和协航电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郭信平控制的公司,郭信平持有和协航电60%的股权。该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3、公司曾预计与和协航电在2011年度拟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本次交易未超过上述金额,但购置设备不属于日常关联交易范畴,由于财务等相关人员对法规理解偏差,误将上述交易归类为日常关联交易,因此在上述交易发生时未能单独进行审议。现公司对上述交易进行补充审议。

4、2014年4月17日召开的二届董事会三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补充审议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郭信平回避表决,该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获得通过。

对于本次补充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了独立董事张永生、郜卓和苏金其的事先认可意见,并且上述三名独立董事也发表了同意该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5、本次交易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6、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和协航电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51号慎昌大厦5702室

法定代表人:王远功

注册资本:500万元

营业执照号: 110108006194097

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显示:截止2011年12月31日,和协航电公司总资产为366,900,755.66元,净资产为208,389,929.05元,主营业务收入为124,724,811.48元,净利润为16,942,428.30元。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2011年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公司为加强研发,需购置GPS、北斗系统测试设备,由于该设备需要对OEM板的北斗与GPS信号进行兼容测试,因此无法向市场普通GPS测试设备供应商采购,只能委托有资质的相关单位进行研制。国内也只有包括和协航电、星地恒通等少量企业接受北斗测试设备的研制委托,公司邀请了包括和协航电在内的两家公司进行产品方案的设计和报价,对两家拟提供的产品进行了评估。在综合考虑价格的和产品规格等因素后,最终确定供货单位,决定向和协航电采购相关设备。

四、本次关联交易未及时审议的原因

公司于2011年4月21日召开的一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该议案预计2011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和协航电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在1,000万元以内(含1,000万元)。

由于和协航电公司是为军工企业提供导航技术研发和军工导航设备制造的公司,属于保密军工企业,因此上述委托研发和购买协议的签署过程中,该交易知悉范围在公司受到一定限制,同时由于公司曾经预计与和协航电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不超过1,000万元,而公司财务人员对交易所关联交易的规则缺乏深入理解,错误地将上述购买电子设备直接归类为日常关联交易,未在合同签署时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和相关部门报告,以履行审批和披露程序。因此,公司未能在交易发生前及时通过董事会等审批程序。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不存在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六、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所购置的测试设备,对公司产品的研发、设计和检测提供了一定数据支持,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发展。

七、2011年度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公司自2011年度与和协航电发生关联交易总额为人民币912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发表了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的事先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2013年度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全文将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九、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二届三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关于2013年度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经与会监事签字的二届二十六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83 证券简称:合众思壮 公告编号:2014-026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和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1 年 7 月 21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本次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获得中国证监会备案通过后,公司于 2012 年3月1日召开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公司于2012年3月13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人员调整的议案》、《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授予的议案》,确定的授权日符合相关规定,同意86名激励对象获授239.27万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33.30元。同时确定向3名激励对象授出6万份预留期权,行权价格为28.67元。

2012年12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于2012年12月28日向5名激励对象授出20万份预留期权,行权价格为21.17元。至此,公司此次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26万份已全部授予。

上述期权授予均已完成了授予登记。

根据2013年4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和期权数量的议案》,公司对首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批授予对象人数由86人调整为76人,期权数量由239.27万份相应调整为279.747万份,行权价格由33.30元/股调整为25.46元/股。预留期权首批授予对象人数由3人调整为2人,期权数量由6万份相应调整为5.2万份,行权价格由28.67元/股调整为21.90元/股。

二、本次调整的具体情况

2014年4月17日,公司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和授予数量的议案》,通过取消17名激励对象参与资格并注销其获授予股份,具体如下:

截至2014年4月17日,由于股权激励授予对象曾红、力历、杨彩玲、袁涛、辛洪生、焦岩、师志红、綦建华、肖恒、裴晓明、张海兵、倪德骥、郑丹莉、王仕成、罗志勇、赵勇、程江(预留期权授予对象)等17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激励对象离职则其未获准行权的期权作废。

决定取消上述17名激励对象参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合计39.087万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批授予激励对象及全部预留期权授予对象从82人调整为65人,涉及授予期权总数从304.947万份调整为265.86万份。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对股权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公司监事会通过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后,发表如下意见:

1、由于股权激励授予对象曾红、力历、杨彩玲、袁涛、辛洪生、焦岩、师志红、綦建华、肖恒、裴晓明、张海兵、倪德骥、郑丹莉、王仕成、罗志勇、赵勇、程江(预留期权授予对象)等17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激励对象离职则其未获准行权的期权作废。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和期权数量的议案》,决定对激励计划对象和期权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批授予激励对象及预留期权授予对象从82人调整为65人,涉及授予期权总数从304.947万份调整为265.86万份。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2、监事会对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认真核实后认为:本次调整后的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批授予对象及预留期权授予对象中17人因离职不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条件,取消上述激励对象参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均符合《管理办法》、《股权激励备忘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2、同意公司本次对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进行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人数由82人调整为65人,期权数量由304.947万份相应调整为265.86万份。

八、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对本次股票期权计划调整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计划调整系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而进行,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股票期权计划调整合法、有效。本次股票期权计划调整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事项的调整手续。

九、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2013年度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83 证券简称:合众思壮 公告编号:2014-027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条件未能满足,经董事会二届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一个行权期涉及的预留期权激励授予对象共4名,其所持有的第一个行权期4.8万份期权,以及公司第二个行权期涉及的期权激励授予对象共65名,其所持有的第二个行权期79.758万份期权,将不予行权,由公司收回后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于 2011 年 7 月 21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本次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获得中国证监会备案通过后,公司于 2012 年3月1日召开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公司于2012年3月13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人员调整的议案》、《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授予的议案》,确定的授权日符合相关规定,同意86名激励对象获授239.27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33.30元。同时确定向3名激励对象授出6万份预留期权,行权价格为28.67元。

2012年12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于2012年12月28日向5名激励对象授出20万份预留期权,行权价格为21.17元。至此,公司此次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26万份已全部授予。

上述期权授予均已完成了授予登记。

2013年4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和授予数量的议案》,经过监事会审核后的股权激励首批授予对象由86名调整为76名,授予期权数量调整为279.747万份,预留期权首批授予对象由3名调整为2名,授予期权数量调整为5.2万份。

2014年4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和授予数量的议案》,经过监事会审核后的股权激励授予对象由82名调整为65名,授予期权数量调整为265.86万份。

二、董事会关于未能满足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说明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条件是否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
1、合众思壮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前述任一情况,满足条件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4)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公司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任一情况,满足条件
3、行权期需满足以下条件:(1)净利润增长率:以2010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12、2013和2014年的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23%、90%和160%。(2)净资产收益率:公司2012-2014年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不低于4%、6%和8%。(3)等待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公司2013年度净利润增长为负,未能满足条件

本次调整后的股权激励计划首批授予对象及预留期权首批授予对象共计61名,获授期权249.86万份,预留期权剩余授予对象4人,获授期权16万份,其中预留期权剩余授予对象第一个行权期涉及期权4.8万份,以及本次调整后股权激励计划全部授予对象第二个行权期涉及的79.758万份期权,由于未能满足行权条件,将全部不行权,由公司收回后注销。

三、本次行权事项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由于本次调整后的授予对象其所持有的第一个、第二个行权期所涉及84.558万份期权不行权,因此将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产生影响。

四、监事会对股权激励首个行权期行权事项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通过对股权激励首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满足情况审核后,发表如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等法规要求以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同意预留期权剩余授予对象第一个行权期涉及期权4.8万份,以及本次调整后股权激励计划全部授予对象第二个行权期涉及的79.758万份期权,由于未能满足行权条件,将全部不行权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经查,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对象行权事项,由于公司净利润增长未能符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同意公司股权激励剩余授予对象涉及的首个行权期共计4.8万份,将不行权,同意公司股权激励授予对象涉及的第二个行权期共计79.758万份,将不行权,相关期权由公司收回并注销。以上决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作为独立董事同意上述期权不行权,由公司收回后注销。

八、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对本次股票期权计划行权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本次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行权事项,由于公司利润增长未能符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预留期权剩余授予对象第一个行权期涉及期权4.8万份,以及本次调整后股权激励计划全部授予对象第二个行权期涉及的79.758万份期权,将不予行权,以上决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

九、备查文件

1、公司二届董事会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二届监事会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2013年度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83 证券简称:合众思壮 公告编号:2014-028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召开时间:2014年5月9日(星期五)上午9:00

4、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204号楼)

5、召开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5日

7、出席对象:(1)在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请参考附件一),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董事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进行述职。

2、《监事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

3、《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公司2013年年度决算报告》

5、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其报酬事项的议案

7、关于补充审议卫星导航数据采集产品研发生产基地项目部分设备购置方式变更的议案

8、关于补充审议汽车卫星导航智能信息系统项目终止部分建设内容的议案

9、关于补充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1、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郭信平先生

(2)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徐刚先生

(3)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侯红梅女士

(4)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欧阳玲

本议案将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二。

12、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永生先生

(2)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郜卓先生

(3)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苏金其先生

本议案将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二。

13、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1)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苗亚良先生。

(2)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刘江女士。

本议案将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二。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截止时间以信函或传真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13年5月6、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3、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204号楼,邮编:100015;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传真号码:010-58275259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蒋蕾女士 联系电话:010-58275500

2、会期费用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不超过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交通等全部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一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4年5月9日召开的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我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我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公司(本人)承担。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议案内容表决意见 
赞成反对弃权 
1《董事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    
2《监事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    
3《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公司2013年度决算报告》    
5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其报酬事项的议案    
7关于补充审议卫星导航数据采集产品研发生产基地项目部分设备购置方式变更的议案    
8关于补充审议汽车卫星导航智能信息系统项目终止部分建设内容的议案    
9关于补充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1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表决权票数
  累积表决权票数 = 持股数 × 4 
 11.1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郭信平先生 
 11.2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徐刚先生 
 11.3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侯红梅女士 
 11.4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欧阳玲女士 
 12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表决权票数
  累积表决权票数 = 持股数 × 3 
 12.1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永生先生 
 12.2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郜卓先生 
 12.3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苏金其先生 
 13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累积表决权票数
  累积表决权票数 = 持股数 × 2 
 13.1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苗亚良先生 
 13.2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刘江女士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1: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请委托人在相应表决意见的格内以“○”表示意见。

注2:累计投票制特别说明

(1)根据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的议案采取累计投票制进行表决。

(2)采取累计投票制表决的议案,股东每一股份拥有该议案中应选举董事、监事数量相同的表决权。

(3)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中,公司选举4名非独立董事,因此股东拥有累计表决权票数为股东持股数的四倍;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中,公司选举3名独立董事,因此股东拥有累计表决权票数为股东持股数的三倍;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中,公司选举2名股东代表监事,因此股东拥有累计表决权票数为股东持股数的二倍。

(4)股东所拥有的累计表决权票数可以集中使用,但分配投票投出的表决权票数在每一议案中不能超过该股东在该议案中的累计表决权票数。否则,该股东在该议案中的投票作废。

(5)如果投票人在同一议案所有候选人同意票数相应空格内以“○”表示,则视为将其在该议案中表决权票数平均分配给所有候选人。

(6)投票人可以在同一议案对候选人同意票数相应空格内以“×1”或“×2”类似方式表示,视为将其所持实际股权数在该议案中以1倍或2倍投给该名候选人。投票人在同一议案投出的倍数不应超过累计表决权的倍数。

附件二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郭信平先生,1965年3月出生,1990年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通信与电子系统专业硕士,研究方向为卫星导航;2005年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EMBA毕业。曾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宇航学院第五研究室担任讲师,从事卫星导航技术研究。北京合众思壮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以来,一直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郭信平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票64,359,010股。郭信平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徐刚先生,1961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毕业,会计师职称。曾任浙江省黄岩县、市财政税务局副局长,黄岩市、区财政税务局局长,浙江省地税局征管处处长,浙江省财政厅党组成员、省地税局总会计师。曾任吉利控股集团副董事长、CEO、香港吉利汽车(HK0175)执行董事,上海华普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000718)董事总裁,西子联合控股有限公司执行总裁兼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865)董事长等职。现任硅谷天堂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浙江硅谷天堂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董事。

徐刚先生与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侯红梅女士,1971年1月出生,大专学历。曾任北京商海贸易公司会计主管,1998年起任职于合众思壮,历任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

侯红梅女士与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欧阳玲女士,1971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香港金海洋公司财务经理。1998年起任职于合众思壮,曾任公司市场部、国际贸易部、战略规划部、行政人事部负责人,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欧阳玲女士与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永生先生,1963年12月出生,工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解放军测绘学院遥感与航测工程研究所所长、信息工程大学遥感信息工程系主任、科技部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863)计划信息获取与处理技术主题专家组责任专家、中国测绘学会摄影测量与遥感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现任信息工程大学测绘导航工程重点实验室教授,本公司独立董事。

张永生先生长期从事航空航天遥感、测绘、空间信息技术领域的教学、科研与产业化工作。先后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军队和省部级科技进步一、二等奖10项、国家发明专利9项。以第一作者出版专著1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80余篇。

张永生先生与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郜卓先生,1963年9月出生,博士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中国成本研究会理事,国家会计学院、中央财经大学兼职教授。曾任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总公司股改办副主任,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总裁,本公司独立董事。

郜卓先生与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苏金其先生,1963年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是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北京市财政局第五分局计会科科长、京都会计师事务所评估部副经理、审计部副经理。曾任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审计部经理,兼任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核委员会成员。现任北京沃衍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人,沃衍国际投资(香港)有限公司、沃衍国际投资环球有限公司董事等,本公司独立董事。

苏金其先生与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苗亚良先生,1972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毕业于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现任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经理、股东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

苗亚良先生与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江女士,1971年1月出生,1991年毕业于江西财经学院九江分院财政专业。会计师职称,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曾任职于江西省奉新县财政局、奉新农业开发公司北京分公司、中辰会计师事务所、中瑞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现任公司审计部经理、股东代表监事。

刘江女士与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383 证券简称:合众思壮 公告编号:2014-029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3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将于2014年4 月23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举行公司2013 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相关网址参与本次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

本次说明会的网址为:【http://irm.p5w.net/ssgs/S002383/。】

出席本次网上说明会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郭信平先生、独立董事苏金其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侯红梅女士、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曹红杰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四月十九日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及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283 号文核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3,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每股37.00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1,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4,927.53 万元。

截至2010年3月29日,募集资金104,927.53万元已全部存入本公司在招商银行北京分行望京支行开立的人民币帐户(账号:020900319110103)。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0)京会兴验字第3-2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909.71万元。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

1、2010年3月22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020900319110103)。该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2010年5月25日,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西安合众思壮导航技术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110907049310906)。该账户仅用于卫星导航数据采集产品研发生产基地项目,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3、2010年 12月29 日,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上海易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110907493710106)。该账户仅用于汽车卫星导航智能信息系统项目,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4、2012年2月2日,公司所属子公司西安合众思壮导航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招商银行北京分行望京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755918617110107)。该账户仅用于卫星导航数据采集产品研发生产基地项目,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此外,由于卫星导航兼容系统应急装备与减灾应用服务平台项目同时获得了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卫星应用专项的支持,根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的要求,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开设了专户(账号:020900319110606),该账户仅用于卫星导航兼容系统应急装备与减灾应用服务平台项目,视同募集资金专户管理,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三、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项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已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西安合众思壮导航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易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定期向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及保荐机构提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说明,自觉接受保荐机构的监督。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审计,较好地发挥了监督职能。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公司在各银行专户存放的募集资金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所属公司专户存储银行名称账号账户余额
母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020900319110103179.90
母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定期存单0.00
西安合众思壮导航技术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1109070493109060.00
上海易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11090749371010625.19
上海易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定期存单1,704.62
西安合众思壮导航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7559186171101070.00
 合 计 1,909.71

四、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卫星导航兼容系统应急装备与减灾应用服务平台项目累计投入6,599.08 万元,该项目已在2012年9月30日完成建设期,并经2013年4月17日召开的2012年度董事会决议予以结项;卫星导航数据采集产品研发生产基地项目累计投入14,338.39万元,本年度投入969.98万元,该项目已在2013年3月31日完成建设期,并经2013年4月17日召开的2012年度董事会决议予以结项;汽车卫星导航智能信息系统项目累计投入6,136.62万元,本年度投入774.20万元,该项目已在2013年12月31日完成建设期;用超募资金累计偿还银行贷款3,980.00万元,本年度无;用超募资金购置电子城IT产业园B4厂房第5、6层,作为卫星导航兼容系统应急装备与减灾应用服务平台项目新的实施地点,涉及金额3,021.93万元,截至2011年6月30日已全部支付,本年度无;用超募资金累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4,347.04万元,本年度使用4,347.04万元;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26,700.00万元,本年度无;使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4,314.53万元,本报告期使用4,314.53万元;使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对外投资14,050.00万元,本报告期用于投资北斗导航位置服务(北京)有限公司;以上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03,487.59万元,其中本报告期使用24,455.75万元,尚未使用资金1,439.94万元。另外,使用已结项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的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3,641.02万元,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909.71万元,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469.77万元系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后附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表。

截止2012年9月30日,卫星导航兼容系统应急装备与减灾应用服务平台项目已完成建设期,公司进行了项目结项工作。该项目计划投资9,969.00万元,2010年8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变更项目实施地点,并以超募资金3,021.93万元购置新厂房,项目的计划总投资额变更为12,990.93万元。截止2012年9月30日,该项目累计支出9,621.01万元(含超募资金3,021.93万元,置换支出1,535.39万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3,369.92万元。

截止2013年3月31日,卫星导航数据采集产品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已完成建设期,公司进行了项目结项工作。该项目计划投资29,333.00万元,2011年9月29日,公司二届董事会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的议案》,增加西安合众思壮导航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第三工业区民营路 2 号厂房二楼作为实施地点,用来实施专业产品主板生产。由于上述实施地点的变更同时对设备的购置也进行了变更,因此2014年4月17日公司将在二届董事会三十二次会议将上述变更作为部分项目的变更进行补充审议,拟同意将该项目当中SMT生产线相关的募集资金进行变更,将购置新设备变更为购置现成设备。上述补充审议事项将提请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截止2013年3月31日,该项目累计支出14,338.39万元(含置换支出3410.23万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4,994.61万元。

截止2013年12月31日,汽车卫星导航智能信息系统项目已完成建设期,公司正在准备项目结项工作。该项目募集资金计划投资7,576.56万元,截止2013年12月31日,该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支出6,136.62万元。该项目由于市场情况的变化,公司终止该项目当中的产品检测与环境试验的建设,将相关计划用于设备购置及安装的募集资金5,194.45万元变更为研发费用。公司将在2014年4月17日二届董事会三十二次会议对上述变更进行补充审议,并提请201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1、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对外转让。

2、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卫星导航数据采集产品研发生产基地项目的自筹资金3,410.2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卫星导航兼容系统应急装备与减灾应用服务平台项目的自筹资金1,535.39万元,以上置换金额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核,并分别出具报告号为(2010)京会兴核字第3-52号和第3-54号的专项审核报告。

六、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按照公司招股说明书承诺投资的项目使用并按照信息披露的规定履行相应的披露义务,未发生募投项目变化和未履行披露义务的情况,亦不存在将募集资金归还与募集资金项目无关的贷款、用募集资金存单质押取得贷款等其他情况。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十七日

附: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表(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04,927.53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4,455.7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03,487.5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截至期末投入进度(%)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1) (2)(3)=(2)/(1)
一、承诺投资项目          
卫星导航兼容系统应急装备与减灾应用服务平台项目 9,969.009,969.000.006,599.0866.20%2012-9-30221.69
卫星导航数据采集产品研发生产基地项目 29,333.0029,333.00969.9814,338.3948.88%2013-3-31712.18
汽车卫星导航智能信息系统项目 7,576.567,576.56774.206,136.6280.99%2013-12-31-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46,878.5646,878.561,744.1827,074.09  

  
项目节余投向          
补充流动资金   4,314.534,314.53     
投资北斗导航位置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14,050.0014,050.00     
项目节余投向小计   18,364.5318,364.53     
二、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  3,980.00 3,980.00100.00%  
购置厂房(卫星导航兼容系统应急装备与减灾应用服务平台项目)  3,021.93 3,021.93100.00%  
对外投资  26,700.00 26,700.00100.00%  
补充流动资金  24,347.044,347.0424,347.04100.00%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58,048.974,347.0458,048.97     
合计-46,878.56104,927.5324,455.75103,487.59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截至201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超募资金金额58,048.97万元。2010年4月,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3,980.00万元;2010年8月,拟用超募资金购置电子城IT产业园B4厂房第5、6层,做为卫星导航兼容系统应急装备与减灾应用服务平台项目新的实施地点,涉及金额3,021.93万元,截至2011年12月31日,已全部支付;2010年8月,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万元;2011年,公司以2,200.00万元对北京博阳世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投资,持有其51%的股权;2011年,公司以4,500.00万元对江苏省金威遥感数据工程有限公司投资,持有其51%的股权;2011年,公司以20,000万元人民币对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合众思壮北斗导航有限公司增资;2013年,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4347.04万元,以上合计使用超募集资金58,048.97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将卫星导航兼容系统应急装备与减灾应用服务平台项目的实施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9号A2楼东6层及租用的A3楼西7层变更为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电子城IT产业园B4厂房5层、6层,面积约3148M2;将卫星导航数据采集产品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原在西安实施的SMT生产线改在深圳实施,在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第三工业区民营路2号厂房二楼租赁厂房2,700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的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卫星导航数据采集产品研发生产基地项目的自筹资金3,410.23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卫星导航兼容系统应急装备与减灾应用服务平台项目的自筹资金1,535.39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截至2012年9月30日,卫星导航兼容系统应急装备与减灾应用服务平台项目已完成建设期,公司已进行了项目结项工作,该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3,369.92万元,主要是由于设备及安装费用降低所致;截至2013年3月31日,卫星导航数据采集产品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已完成建设期,该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14,994.61万元,主要是由于建筑工程费投入减少及设备及安装费用降低所致;截至2013年12月31日,汽车卫星导航智能信息系统项目已完成建设期,该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1,439.94万元,主要是由于设备及安装费用降低所致。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本公司将部分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存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作为定期存款,无其他临时使用用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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