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5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4年04月1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

 公司负责人丁建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寇光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邹吉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货币资金较期初增加66,818万元,增长67.57%,主要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以及为保证烟台工业园建设资金需求而增加资金储备所致。

 2)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增加9,294万元,增长107.78%,主要为子公司万华化学(宁波)能源贸易有限公司本期应收出口退税增加所致。

 3)存货较期初增加88,237万元,增长38.96%,主要为上年年末子公司万华化学(宁波)有限公司大修导致的在产品MDI较少所致。

 4)短期借款较期初增加150,591万元,增长40.14%,主要为补充流动资金需要,借入短期银行贷款增加。

 5)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13,692万元,下降53.45%,主要为发放上年计提的员工奖金所致。

 6)应交税费较期初减少18,685万元,下降67.88%,主要为期末增值税进项税留抵额较多所致。

 7)应付利息较期初增加3,258万元,增长50.49%,主要为随着公司银行借款的增加,预提的利息也相应增加。

 8)其他应付款较期初增加23,906万元,增长130.22%,主要为子公司万华化学(烟台)氯碱热电有限公司向烟台万华合成革集团有限公司临时借款所致。

 9)专项应付款较期初减少35万元,下降94.60%,为子公司万华化学(佛山)容威聚氨酯有限公司使用政府拨付的科研专项款所致。

 10)专项储备较期初增加142万元,为公司尚未使用的安全费用。

 11)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减少2,127万元,下降56.74%,主要为随着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增加,缴纳的增值税减少导致按流转税计提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时减少。

 12)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5万元,为上年同期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13)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231万元,增长814.04%,主要为本期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分红收益,上年同期无此项收益。

 14)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4,139万元,增长88.74%,主要为子公司万华化学(宁波)有限公司取得的政府补助。

 15)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6,626万元,增长33.65%,主要为随着子公司万华化学(宁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及科研项目的结束并转入稳定生产阶段,公司长远定位万华宁波为生产基地,不再承担科研任务,不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企业所得税税率调整为25%所致。

 1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7,009万元,增长35.02%,主要为本期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较上年同期减少且本期收到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7)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84,307万元,下降126.81%,主要为万华烟台工业园项目付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8)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83,754万元,增长164.83%,主要为本期借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1年公司控股股东万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于欧洲匈牙利布达佩斯时间2011年1月31日收购了匈牙利BorsodChem公司96%的股权,由于BorsodChem公司(以下简称"BC公司")与万华化学形成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万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华实业")承诺"在BC公司的运营状况显著改善以后(包括但不限于预计未来12月不会出现正常性的经营性亏损、BC公司具备可持续性经营条件)的18个月内,万华化学有权要求万华实业提出以适当的方式解决BC公司与万华化学业务合并的议案;同时万华实业承诺在BC公司的运营状况显著改善以后的18个月内,提出以适当的方式解决与万华化学业务合并的议案,且在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时,万华实业将予以回避表决。"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临2011-01号公告。

 上述承诺在履行期限内,截止目前还未达到需要履行承诺的条件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建生

 2014年4月18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