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4-021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4月18日(星期五)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4月17日-2014年4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4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4月17日下午15:00至2014年4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11日(星期五)
3、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42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何启强先生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1,108,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5.0734%。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1,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会议的股东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8,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4%。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启强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1,004,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1%;反对53,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5%;弃权50,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4%。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4,300股,反对53,900股,弃权50,400股。
2、审议《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1,004,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1%;反对53,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5%;弃权50,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4%。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4,300股,反对53,900股,弃权50,400股。
3、审议《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11,004,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1%;反对53,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5%;弃权50,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4%。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4,300股,反对53,900股,弃权50,400股。
4、审议《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1,004,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1%;反对53,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5%;弃权50,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4%。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4,300股,反对53,900股,弃权50,400股。
5.审议《2013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1,000,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26%;反对103,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5%;弃权4,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400股,反对103,900股,弃权4,300股。
6.审议《关于2014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1,004,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1%;反对53,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5%;弃权50,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4%。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4,300股,反对53,900股,弃权50,400股。
7.审议《公司董事2014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1,004,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1%;反对53,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5%;弃权50,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4%。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4,300股,反对53,900股,弃权50,400股。
8.审议《公司监事2014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1,004,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1%;反对53,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5%;弃权50,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4%。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4,300股,反对53,900股,弃权50,400股。
9.审议《关于修订<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1,004,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1%;反对53,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5%;弃权50,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4%。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4,300股,反对53,900股,弃权50,400股。
10.审议《关于<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4-2016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1,004,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1%;反对53,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5%;弃权50,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4%。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4,300股,反对53,900股,弃权50,400股。
1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1,004,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1%;反对53,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5%;弃权50,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4%。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4,300股,反对53,900股,弃权50,400股。
12、审议《关于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1,004,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1%;反对53,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5%;弃权50,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4%。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4,300股,反对53,900股,弃权50,400股。
13、审议《关于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1,004,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1%;反对53,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5%;弃权50,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4%。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4,300股,反对53,900股,弃权50,400股。
14、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1,004,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1%;反对53,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5%;弃权50,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4%。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4,300股,反对53,900股,弃权50,400股。
15、审议《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何启扬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44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125%;反对53,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50%;弃权54,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26%,何启强、麦正辉、中山市长青新产业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0股,反对53,900股,弃权54,700股。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4-022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于2014年5月12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会议召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5月12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5月11日-2014年5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11日下午15:00至2014年5月1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5日(星期一)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42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5月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逐项审议):
2.1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2.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2.3发行数量
2.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5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6发行股份限售期
2.7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8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地点
2.9募集资金运用
2.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3.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逐项审议):
4.1荣成环保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4.2鱼台环保生物质发电工程项目
4.3骏伟金属补充流动资金;
5.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4年4月1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须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效证件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信函、传真在2014年5月9日17:00前传达公司证券部。来信请寄: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42号,邮编:528415(信封请注明“长青集团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4年5月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登记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42号公司证券部
电话:0760-22583660
传真:0760-89829008
联系人:龚韫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12日的9∶30—11∶30和13∶00—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议案 | 方案内容 | 对应申报价格 |
总议案 | 以下所有议案 | 100元 |
1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1.00元 |
2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2.00元 |
| 2.1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 2.01元 |
2.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 2.02元 |
2.3发行数量 | 2.03元 |
2.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04元 |
2.5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2.05元 |
2.6发行股份限售期 | 2.06元 |
2.7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2.07元 |
2.8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地点 | 2.08元 |
2.9募集资金运用 | 2.09元 |
2.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 2.10元 |
3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3.00元 |
4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4.00元 |
| 4.1荣成环保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4.01元 |
4.2鱼台环保生物质发电工程项目 | 4.02元 |
4.3骏伟金属补充流动资金 | 4.03元 |
5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5.00元 |
6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6.00元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616;
(3)在“委托价格”项下输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总议案对应申报价格100元,代表一次性对所有议案进行投票表决。议案相应申报价格具体如下表:
投票证券代码 | 投票简称 | 买卖方向 | 买入价格 |
362616 | 长青投票 | 买入 | 对应申请价格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A、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赞成,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B、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1)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 .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 | 买入价格 | 买入股数 |
369999 | 1元 | 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时,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4年5月11日下午15∶00至2014年5月12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龚韫
电话:0760-22583660
传真:0760-89829008
电子邮箱:DMOF@chinachant.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42号
2、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18日
附件:(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参会登记表
名称/姓名 | |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 |
股东账号 | | 持股数量 |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件 | |
联系地址 | | 邮编 | |
附件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议案作如下表决:
序号 | 议案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 | |
2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 | / | / |
| 2.1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 | | |
2.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 | | |
2.3发行数量 | | | |
2.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 | |
2.5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 | |
2.6发行股份限售期 | | | |
2.7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 | |
2.8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地点 | | | |
2.9募集资金运用 | | | |
2.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 | | |
3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 | |
4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 | / |
| 4.1荣成环保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 | |
4.2鱼台环保生物质发电工程项目 | | | |
4.3骏伟金属补充流动资金 | | | |
5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 | |
6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
填票说明:
1、请根据表决意见在相应表格中划√。
股东名称/姓名(盖章/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股东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股东持有股数:
股东账号: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4-023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4年4月11日以传真等方式发出通知,2014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与现场结合方式召开。公司应到会董事7人,实际到会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何启强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经过对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认真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之日起六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3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合计不超过3,504.4444万股(含3,504.4444万股),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调整为合计不超过3,517.8458万股(含3,517.8458万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将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
在上述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发行对象均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特定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主承销商自主推荐的具有较高定价能力和长期投资意向的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发行对象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在上述范围内,公司在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次发行核准的批文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对象。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且均为现金认购。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5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4年4月18日)。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发行价格不低于15.75元/股。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发行价格调整为不低于15.69元/股。
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次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6发行股份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毕后,特定投资者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7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8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地点
限售期届满后,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9募集资金运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5,19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不超过53,500.00万元,拟投资如下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万元) |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万元) |
1 | 荣成环保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27,991.44 | 17,500.00 |
2 | 鱼台环保生物质发电工程项目 | 25,659.00 | 21,000.00 |
3 | 骏伟金属补充流动资金 | 15,000.00 | 15,000.00 |
合 计 | 68,650.44 | 53,500.00 |
上述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均由公司全资子公司负责实施,荣成环保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由荣成市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负责实施,鱼台环保公司生物质发电工程项目由鱼台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流动资金主要用于中山市骏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采取增资或其他合法的形式向荣成市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鱼台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中山市骏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提供募集资金项目所需资金。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若已使用了银行贷款或自有资金进行了部分相关项目的投资运作,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将用于置换相关银行贷款或已投入自有资金。如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资金总额,不足部分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4月1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4.1荣成环保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2鱼台环保生物质发电工程项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3骏伟金属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4月1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4月1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4月19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4-024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4年4月1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14年4月11日以电话通知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佩玲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经过对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认真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之日起六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3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合计不超过3,504.4444万股(含3,504.4444万股),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调整为合计不超过3,517.8458万股(含3,517.8458万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将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
在上述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发行对象均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特定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主承销商自主推荐的具有较高定价能力和长期投资意向的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发行对象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在上述范围内,公司在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次发行核准的批文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对象。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且均为现金认购。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5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4年4月18日)。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发行价格不低于15.75元/股。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发行价格调整为不低于15.69元/股。
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次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6发行股份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毕后,特定投资者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7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8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地点
限售期届满后,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9募集资金运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5,19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不超过53,500.00万元,拟投资如下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万元) |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万元) |
1 | 荣成环保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27,991.44 | 17,500.00 |
2 | 鱼台环保生物质发电工程项目 | 25,659.00 | 21,000.00 |
3 | 骏伟金属补充流动资金 | 15,000.00 | 15,000.00 |
合 计 | 68,650.44 | 53,500.00 |
上述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均由公司全资子公司负责实施,荣成环保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由荣成市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负责实施,鱼台环保公司生物质发电工程项目由鱼台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流动资金主要用于中山市骏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采取增资或其他合法的形式向荣成市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鱼台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中山市骏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提供募集资金项目所需资金。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若已使用了银行贷款或自有资金进行了部分相关项目的投资运作,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将用于置换相关银行贷款或已投入自有资金。如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资金总额,不足部分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4月1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4.1荣成环保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2鱼台环保生物质发电工程项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3骏伟金属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4月1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4月1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4-025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17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020号),公告公司因正在筹划再融资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4月18日上午开市起停牌。
201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4年4月21日上午开市起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