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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4月1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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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 编号:2014-014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 年4月17日(星期四)上午9: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4月17日(星期四)9:30—11:30和13:00—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五一西路2号“第一大道”19楼会议室。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同意票数同意比例(%)反对票数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弃权比例

(%)

是否通过
1关于审议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88,012,60698.031,769,2511.9700通过
2关于审议公司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88,012,60698.031,769,2511.9700通过
3关于审议《公司董事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88,012,60698.031,769,2511.9700通过
4关于审议《公司监事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88,012,60698.031,769,2511.9700通过
5关于审议《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88,012,60698.031,769,2511.9700通过
6关于审议《公司2013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88,012,60698.031,769,2511.9700通过
7关于审议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88,012,60698.031,769,2511.9700通过
8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88,012,60698.031,769,2511.9700通过
9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88,012,60698.031,769,2511.9700通过
10关于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88,012,60698.031,769,2511.9700通过
11关于审议《公司未来三年(2014年-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88,012,60698.031,769,2511.9700通过

(三)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此次会议由公司董事、总经理何军先生主持。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长邱卫先生、董事朱志方先生、独立董事潘彬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监事郑观民先生、李宇东女士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罗雁飞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它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
其中:内资股股东人数2
外资股股东人数0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88,012,606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88,012,606
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37.55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37.55
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0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7
其中:内资股股东人数7
外资股股东人数0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1,769,251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1,769,251
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75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0.75
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0

上述议案7《关于审议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分段表决结果如下:

投票区段同意票数该区段同意比例(%)反对票数该区段反对比例(%)弃权票数该区段弃权比例(%)
持股1%以下45,0002.481,769,25197.5200
持股1%以下且持股市值50万元以上(含50万)001,604,15110000
持股1%以下且持股市值50万元以下45,00021.42165,10078.5800
持股1%-5%(含1%)000000
持股5%以上(含5%)87,967,6061000000

上述议案10《关于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现场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表以及通过网络投票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此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8日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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