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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4月1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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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中银绒业 公告编号:2014-33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传闻情况

2014年4月1日,《第一财经日报》刊登文章《中银绒业股权质押迷局 江阴孚玛在哪儿》、《高扩张伴随高负债 中银绒业遭遇资金难题》等文章。上述文章对我公司相关信息披露提出以下质疑:

1、关于江阴孚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经营地址

2、关于公司存货及其余额合理性问题

二、澄清说明

(一)关于江阴孚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我公司大股东宁夏中银绒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20日将所持我公司4000万股权质押给江阴孚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但文章报道反映记者前往江阴孚玛工商登记的经营地址调查发现,在江阴市新桥镇未能找到该公司,当地工商所工作人员、多位快递员和当地居民也告诉记者,并未听说江阴孚玛登记所留的新桥镇农机花园这个地方。

此报道不属实,澄清如下:

1、江阴孚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孚玛”)是真实存在的公司。

经与控股股东宁夏中银绒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询证,本公司获取了江阴孚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验资报告、公司章程、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机构信用代码证等资料,并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江阴孚玛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江阴孚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2年5月7日

(3)注册号:320281000354617

(4)住所:江阴市新桥镇农机花园C幢5号

(5)法定代表人:陶治

(6)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7)实收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8)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9)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纺织品、针织品、纺织原料(不含籽棉)、服装、日用品、金属材料、建材、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的销售。

(10)营业期限:2012年5月7日至2032年5月6日

(11)股东及持股比例:

序号股东名称持有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1爱美诺集团有限公司3,00060%

2江阴市华诚投资有限公司1,80036%
3陶 治2004%
合计5,000100%

2、江阴孚玛的控股股东为爱美诺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洪。

3、公司委托保荐机构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实地走访江阴孚玛,与法定代表人陶治当面访谈,江阴孚玛注册地江阴市新桥镇农机花园C幢5号系江阴孚玛实际控制人杨洪配偶名下的房产,该处确实存在,目前该幢楼门牌号已更名为陶新路154号;基于业务开展的需要,江阴孚玛目前实际办公地为张家港市沙洲西路121号骏马置地广场A座15楼。

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同一地点不能注册多家公司。查询工商注册政策解读发现,我国许多地区允许市场主体登记的住所一址多照,尤其是住所在同一地址的市场主体具备投资关系、为同一投资人申办的情况。

4、公司询证控股股东获悉,宁夏中银绒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20日将4000万股权质押给江阴孚玛,是控股股东正常的融资业务需求,且控股股东、本公司与江阴孚玛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信誉良好,所有的股权质押未发生任何股权纠纷,均按期付息还款。

公司自借壳上市以来一直高度关注贷款担保等或有负债风险,除给上市公司自己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担保以外,对外从未发生融资互保行为,公司经营需要借款时,均以控股股东和公司资产提供担保。大股东自身融资是用其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权进行质押融资,且信誉良好,均能按期付息按期还款,未发生任何股权纠纷。相关信息已在公司定期报告中的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事项中披露。

(二)关于公司存货及其余额合理性问题

文章报道:令人不解的是,去年9月公司在公告中写道:羊绒属于稀缺资源,产量稀少;且羊绒具有一年一产的自然特性,羊绒采购主要集中在每年的4-9月,采购季外,市场上很难随时购买到匹配大量订单需求的合适羊绒。同时,外销羊绒纱线及制品订单的接单时间通常是在每年的秋冬及次年初春时节。即二、三两季为收绒季度、存货理应增加,而一、四季度应该是耗用原材料时期。但根据公告,2011年年末公司存货20.7亿元,2012年一季度新增存货近4亿元,而二、三季度总计仅增加1.2亿元,2013年也出现类似状况,一季度增加羊绒2.95亿元,同比上涨15%,理应丰收的二季度仅新增存货1亿元。

此报道不属实,系错误引用公司数据所致,现澄清如下:

报道错误引用和计算公司定期报告中存货数据及存货增量数据,以此质疑公司存货数量的合理性,实际情况为:

2011年末-2013年第三季度末各定期报告时点的存货余额和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各期末存货余额存货各季末增减额
2011年末205,367.08-
2012年一季度末207,373.052,005.97
2012年二季度末240,308.5432,935.49
2012年三季度末251,220.3410,911.80
2012年末232,105.81-19,114.53
2013年一季度末261,628.0229,522.21
2013年二季度末271,765.5010,137.48
2013年三季度末304,272.4332,506.93

公司的原料采购主要是外购原绒及无毛绒。羊绒属于稀缺资源,具有一年一产的自然特点,主要采购期为每年4-9月,公司外销羊绒纱线及制品订单的接单时间通常是在每年的秋冬及次年初春时节,羊绒采购季节与接单、生产及销售的周期存在时间差,因此当年采购的羊绒原料很大一部分需要为次年的生产销售需要做储备;同时,为了应对原绒价格波动或数量不足可能带来的经营风险,公司会根据原料市场情况对存货的采购进行战略调整。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存货储备将合理增加。

从上表可看出,公司各季末存货库存情况基本反映了公司的正常经营状态及行业特性。2012年1季末存货余额较2011年末的存货余额205,367.08万元增加2,005.97万元(并非报道所说的4亿元),随着销售的实现,2012年4季末存货余额减少了19,114.53万元;因二、三季度为公司收绒季节,存货累计增加43,847.29万元(并非报道所说的1.2亿元),公司的存货库存变动情况基本反映了公司的正常经营及行业特性。2013年一季度存货较2012年末增加29,522.21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公司于2012年底和2013年1-3月签订了较多的羊绒衫、羊绒纱线新订单,公司相应增加了主要原材料无毛绒的采购2.44亿元,以满足公司羊绒纱线及制品的生产需求。2013年二、三季度分别较上个季度新增存货10,137.48万元和32,506.93万元,累计增加存货42,644.41万元,2013年1-3季度公司存货的余额变动与公司羊绒采购特性和生产经营情况基本吻合。

三、其他说明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2010-2012年度报告,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流入较好,虽然公司的生产销售规模不断扩大,但公司在扩大销售的同时,加强对客户的管理,公司对客户实行信用分级管理,对于信用较差的客户进行分析剔除,主要客户都是具有良好信用、能够及时支付货款的长期优质客户。公司的大部分应收账款账龄均为1年以内,2010-2012年末1年以内应收账款占比分别是78.23%、90.2%、94.37%,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政策已合理反映应收款项的回收情况。从最近三年实际发生的坏账情况分析,不存在坏账准备计提不充分的情况。

公司《存货管理制度》对存货跌价准备的管理制定了相关制度规定,要求严格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执行,存货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各自管辖范围内存货减值的监测,每年度如有存货减值迹象应上报财务部,财务部进行存货减值准备测试并形成存货减值准备报告,其中重大存货减值还需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对存货进行价值重估。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之规定,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已对存货是否发生减值的迹象进行了合理分析,并进行了存货减值测试,公司对期末各类存货按市场价格与各类存货账面成本进行比较,未发现存在减值迹象,故无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由于羊绒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对营运资金的需求量较大,且公司规模持续扩张,公司主要依靠银行借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营运资金需求和部分投资需要,致使资产负债率较高。但近年来,随着公司盈利能力的不断增强,以及2011、2012年再融资,公司的资产负债率由2010年末的81%下降至2012年末的66%,资产负债率水平稳步降低。2014年初向控股股东中绒集团和中信证券实施定向增发之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显著下调。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逐年扩大,产业扩张步伐不断推进,公司存货规模保持合理的比例适当增长,公司资信良好,资产负债率维持在合理的承受范围内,资金周转运行正常,偿债风险总体可控。

四、公司2013年度业绩情况的说明

公司2013年度业绩变动幅度未触及深交所发布业绩预告的标准,公司将于4月25日发布2013年度报告。

五、特别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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