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并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以及公司治理制度的要求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有专人接听投资者咨询,切实加强了与中小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同时,公司还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平台和接待来访等方式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
4、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公司董事会秘书作为信息披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根据监管部门的规范要求进行投资者来访咨询的接待工作。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作为信息披露媒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定的《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2
关于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以下为公司201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请予以审议。
一、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回顾
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本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了八次会议,监事列席了公司报告期内的历次董事会,认真履行了监事声明及承诺的有关规定,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
会议时间及届次 | 审议事项 |
2013年1月30日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 8、关于修改《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议案
9、关于同意将公司本次交易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
2013年3月10日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4、2012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
5、201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2013年4月19日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关于2013年一季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2013年8月12日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关于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2013年10月18日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关于2013年半三季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2013年10月21日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3)、关于提名周子平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13年11月13日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关于选举王霞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2013年12月13日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1、关于变更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南阳大颗粒钻石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先期投入资金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公司运作监督的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意见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与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决议事项的执行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并列席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运作,决策程序规范、合法,工作负责,能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职务,无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损害公司和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意见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管理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2013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审计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和真实可靠的。
3、购买资产及关联交易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关于〈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重组的方案合法、合理,发行股票价格及标的资产交易价格的确定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合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系按照一般商业条款经自愿协商确定。本次重组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改善公司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就本次重组编制的《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南阳大颗粒钻石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先期投入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南阳大颗粒钻石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先期投入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项目实施的进度要求,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按照上述方案以募集资金置换 “南阳大颗粒钻石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先期投入资金。
5、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发表了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及其执行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二、2014年度监事会的主要工作
(一)依法依规,认真履行职责
1、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深入了解和掌握公司经营和运行情况,定期组织召开监事会会议;
2、积极督促公司执行《公司内控基本规范》和《公司内控基本规范指引》,督促公司落实内部控制规范建设、自我评价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
(二)加强监督,防范经营风险
监事会加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决议执行情况及遵守规章情况进行监督;加强对财务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重大经营活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与内部审计机构和外聘的审计事务所进行联系沟通,充分进行内外部审计信息了解和掌握公司的运作情况。
以上是公司监事会2013年的工作回顾和2014年的工作计划,请各位董事予以审议。
议案3
关于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2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13年年度报告》及《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请见与本通知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议案4
关于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13年,公司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经营团队的共同努力下,基本完成了本年度生产经营的各项目标。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已经结束,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对相应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现将2013年度的财务决算报告如下:
一、2013年主要财务指标完成情况:
2013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08,029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98,435万元,其他业务收入9,594万元;实现利润总额46,126万元,同比增长10.0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8,090万元,同比增长8.72%。
主要财务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7.81%;
2、总资产周转率:0.49次;
3、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12,435万元;
4、成本费用总额占营业总收入的比重:77.67%;
5、资产负债率:26.67%。
6、基本每股收益:0.62元/股。
二、2013年财务决算报表说明
(一)资产负债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期末金额 | 年初金额 | 增长率 | 构成比例(期末) |
流动资产: | | | | |
货币资金 | 134,921 | 25,274 | 433.83% | 27.43% |
应收票据 | 16,438 | 18,441 | -10.86% | 3.34% |
应收账款 | 28,363 | 14,951 | 89.71% | 5.77% |
预付款项 | 5,510 | 4,527 | 21.71% | 1.12% |
其他应收款 | 1,334 | 1,633 | -18.31% | 0.27% |
存货 | 85,908 | 65,333 | 31.49% | 17.47% |
流动资产合计 | 272,868 | 130,521 | 109.06% | 55.48% |
非流动资产: | | | | |
固定资产净额 | 149,006 | 153,468 | -2.91% | 30.29% |
在建工程 | 38,793 | 11,680 | 232.13% | 7.89% |
工程物资 | 8,359 | 6,809 | 22.76% | 1.70% |
无形资产 | 12,563 | 11,655 | 7.79% | 2.55%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11 | 361 | 41.55% | 0.1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18,992 | 191,192 | 14.54% | 44.52% |
资 产 总 计 | 491,860 | 321,713 | 52.89% | 100.00% |
流动负债: | | | | |
短期借款 | 74,300 | 72,200 | 2.91% | 15.11% |
应付票据 | 200 | | | 0.04% |
应付账款 | 25,118 | 20,525 | 22.38% | 5.11% |
预收款项 | 2,863 | 3,166 | -9.57% | 0.58% |
应付职工薪酬 | 1,845 | 2,654 | -30.48% | 0.38% |
其中:应付工资 | 288 | 212 | 35.85% | 0.06% |
应交税费 | 3,215 | 1,754 | 83.30% | 0.65% |
其中:应交税金 | 3,095 | 1,522 | 103.35% | 0.63% |
应付利息 | 616 | 476 | 29.41% | 0.13% |
应付股利 | | 2,251 | -100.00% | 0.00% |
其他应付款 | 4,238 | 3,996 | 6.06% | 0.86% |
流动负债合计 | 117,396 | 107,022 | 9.69% | 89.51% |
非流动负债: | | | | |
长期借款 | 11,000 | 16,000 | -31.25% | 2.24%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2,522 | 2,871 | -12.16% | 0.51%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3,760 | 19,132 | -28.08% | 2.80% |
负 债 合 计 | 131,156 | 126,155 | 3.96% | 26.67%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 | |
实收资本(股本) | 73,802 | 19,115 | 286.09% | 15.00% |
资本公积 | 132,198 | 59,885 | 120.75% | 26.88% |
专项储备 | 203 | 12 | 1591.67% | 0.04% |
盈余公积 | 5,011 | 5011 | 0.00% | 1.02% |
未分配利润 | 147,768 | 109,678 | 34.73% | 30.0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358,982 | 193,702 | 85.33% | 72.98% |
*少数股东权益 | 1,722 | 1,857 | -7.27% | 0.35%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60,704 | 195,558 | 84.45% | 73.33%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491,860 | 321,713 | 52.89% | 100.00% |
1、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各类资产总额为491,860万元,同比增长52.89%;其中流动资产272,868万元,同比增长109.06%,占资产总额的55.48%,非流动资产218,992万元,同比增长14.54%,占资产总额的44.52%。(1)货币资金13,4921万元,同比增长433.83%;
(2)应收票据16,438万元,同比下降10.86%;
(3)应收账款28,363万元,同比增长89.71%;
(4)预付账款5,510万元,同比增长21.71%;
(5)其他应收款1,334万元,同比下降18.31%;
(6)存货85,908万元,增加20,575万元,同比增长31.49%,其中,产成品增加15,919万元;
(7)固定资产净额149,006万元,同比下降2.91%。
2、负债总额131,156万元,同比增长3.96%;其中流动负债117,396万元,同比增长9.69%;非流动负债13,760万元,同比下降28.08%。
3、所有者权益共计360,704万元,同比增长84.45%;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358,982万元,同比增长85.33%;少数股东权益1,722万元,同比下降7.27%。
4、各子公司当年资产负债情况
(1)中南钻石(本部):期末资产总额290,622万元,同比增长15.34%;负债总额123,649万元,同比增长6.21%;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166,973万元,同比增长23.18%。
(2)深圳中南(本部):期末资产总额24,722万元,同比增长27.14%;负债总额2,682万元,同比增长49.27%;归属于母公司的所者权益22,039万元,同比增长24.88%。
(3)郑州中南:期末资产总额18,373万元,同比增长40.24%;负债总额2,278万元,同比增长319.97%;所有者权益16,094万元,同比增长28.16%。
(4)江西申田:期末资产总额9,023万元,同比增长9.96%;负债总额4,023万元,同比增长4.27%;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5,000万元,同比增长15.00%。
(5)成都银河动力(本部):期末资产总额38,683万元,同比增长3.53%;负债总额11,301万元,同比增长19.82%;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27,382万元,同比下降1.98%;
(6)银动商贸:期末资产总额1,938万元,同比增长10.37%;负债总额1,355万元,同比增长20.57%;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583万元,同比下降7.75%;
(7)上海银河动力:期末资产总额3,295万元,同比下降4.84%;负债总额2,278万元,同比增长39.32%;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1,017万元,同比下降44.35%。
(二)利润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增长率 |
一、营业总收入 | 208,029 | 216,137 | -3.75% |
其中:营业收入 | 208,029 | 216,137 | -3.75% |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 198,435 | 201,606 | -1.57% |
其他业务收入 | 9,594 | 14,531 | -33.98% |
二、营业总成本 | 162,523 | 177,576 | -8.48% |
其中:营业成本 | 130,984 | 142,013 | -7.77% |
其中:主营业务成本 | 124,715 | 133,839 | -6.82% |
其他业务成本 | 6,269 | 8,174 | -23.31%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858 | 841 | 2.02% |
销售费用 | 5,150 | 4,893 | 5.25% |
管理费用 | 191,17 | 25,400 | -24.74% |
财务费用 | 5,473 | 4,240 | 29.08% |
资产减值损失 | 1,162 | 190 | 511.58%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5,317 | 39,341 | 15.19% |
加:营业外收入 | 1,417 | 2,617 | -45.85% |
减:营业外支出 | 609 | 59 | 932.20%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6,126 | 41,898 | 10.09% |
减:所得税费用 | 8,170 | 6,987 | 16.93%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7,955 | 34,911 | 8.7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8,090 | 34,962 | 8.95% |
*少数股东损益 | -134 | -51 | 162.75% |
六、每股收益: | | | |
基本每股收益 | 0.62 | 0.58 | 6.90% |
1、公司总体完成情况
2013年实现营业总收入208,029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98,435万元,其中:人造金刚石销售收入144,041万元,立方氮化硼实现收入6,867万元,复合片收入1,744万元,石墨化焦粒/焦粉实现收入3,367万元,镍铁板收入9,200万元,负极粉代加工收入3685万元,缸套成品收入9,865万元,活塞成品13,734万元。其他业务收入9,594万元。
营业总成本162,523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成本124,715万元,其他业务成本6,269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858万元,销售费用5,150万元,管理费用19,117万元,财务费用5,473万元,资产减值损失1,162万元。
全年实现利润总额46,126万元,实现净利润37,95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38,090万元,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62元/股。
2、各子公司完成情况
(1)中南钻石(本部):实现营业收入163,985万元,利润总额37,175万元,实现净利润31,231万元;
(2)深圳中南 (本部):实现营业收入42,972万元,本年利润总额5,858万元,实现净利润4,391万元;
(3)郑州中南杰特:实现营业收入11,101万元,利润总额4,133万元,实现净利润3,536万元;
(4)江西申田:实现营业收入13,965万元,利润总额873万元,实现净利润652万元;
(5)成都银河动力(本部):实现营业收入24,461万元,利润总额-593万元,实现净利润-552万元;
(6)银动商贸:实现营业收入5,626万元,利润总额-68万元,实现净利润-49万元;
(7)上海银河动力:实现营业收入2,683万元,利润总额-811万元,实现净利润-811万元。
(三)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增长率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11,574 | 132,244 | -15.63%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0 | 3 | -100.00%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19 | 3,470 | -36.0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3,794 | 135,717 | -16.15% |
购买商品、接收劳务支付的现金 | 73,799 | 69,780 | 5.76%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7,146 | 27,000 | 0.54%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5,899 | 16,151 | -1.56%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9,384 | 9,075 | 3.4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6,229 | 122,007 | 3.4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435 | 13,710 | -190.70%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0 | 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0 | 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 83 | 817 | -89.84%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回的现金净额 | 0 | 811 | -100.00%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0 | 800 | -1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3 | 2,427 | -96.58%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 5,501 | 22,125 | -75.14%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0 | 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0 | 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0 | 800 | -1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501 | 22,925 | -76.0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418 | -20,498 | -73.57%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27,565 | 0 | |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 77,600 | 72,400 | 7.18%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0 | 4,000 | -1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5,165 | 76,400 | 168.54% |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 70,500 | 42,900 | 64.34%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 7,166 | 15,820 | -54.70%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0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7,766 | 58,720 | 32.4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7,399 | 17,680 | 620.60%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09,547 | 10,892 | 905.76%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5,274 | 14,382 | 75.73%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4,821 | 25,274 | 433.44% |
2013年,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09,547万元。其中: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435万元,比上年的13,710万元,下降26,145万元,同比下降190.70%,主要原因是收取银行承兑汇票比重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418万元,比上年的-20,498万元,增加15,080万元,同比增长73.57%,主要原因是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投资款项增加;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7,399万元,比上年的17,380万元,增加109,720万元,同比增长620.60%,主要原因是收到募投资金所致。
(四)投资完成情况
2013年度公司预计固定资产投资49,940万元,其中中南钻石及其下属子公司投资48,140万元,成都银河动力及其下属子公司投资1,800万元,2013年度,公司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0,858万元,投资预算完成率101.84%。
2013年度公司研发投入预算8,425万元,其中中南钻石及其下属子公司投入8,130万元,成都银河动力及其下属子公司投入295万元,2013年度公司研发项目实际支出8,114万元,其中,中南钻石及其下属子公司研发投入累计7,885万元,成都银河动力及其下属子公司累计投入229万元,合计完成研发投入预算目标的96.31%。
三、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
指标名称 | 2013年 | 2013年 | 差异 | 完成率% |
预算 | 实际完成 |
产量 | 金刚石(亿克拉) | 58 | 61 | 3 | 105.17% |
镍铁板(吨) | 4,000 | 4,366 | 366 | 109.15% |
立方氮化硼(万克拉) | 12,000 | 12,301 | 301 | 102.51% |
复合片(片) | 90,000 | 85,288 | -4712 | 94.76% |
销量 | 金刚石(亿克拉) | 53 | 52 | -1 | 98.11% |
镍铁板(吨) | 4,000 | 3,097 | -903 | 77.43% |
立方氮化硼(万克拉) | 9,000 | 9,651 | 651 | 107.23% |
复合片(片) | 85,000 | 78,211 | -6789 | 92.01% |
总资产(万元) | 278,724 | 315,996 | 37272 | 113.37% |
净资产(万元) | 176,083 | 200,070 | 23987 | 113.62% |
营业总收入(万元) | 184,760 | 177,963 | -6797 | 96.32% |
利润总额(万元) | 46,000 | 480,124 | 2012 | 104.37% |
净利润(万元) | 39,392 | 39,782 | 390 | 100.99% |
归母净利(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万元) | 38,699 | 39,012 | 313 | 100.81% |
经营现金净流量(万元) | 2,000 | -11,132 | -13132 | -556.60% |
注: 因编制2013年度预算时,中南钻石与江南红箭尚未完成重组,为更清晰反映中南钻石承诺利润完成情况,上述数据仅选取中南钻石合并口径可比指标。
2013年度公司主要产量、销量、利润总额、净利润等主要指标均完成预算目标。
2013年度公司对上市公司股东承诺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38699.56万元,中南钻石本年实际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39,012万元,完成承诺利润。
以上数据均已经过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5
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审字 [2014] 002608号审计报告,母公司2013年度亏损360 万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4,974.48万元,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4,614.23万元,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6
关于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李志宏先生、李晓龙先生、郑锦桥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述职报告,并将向股东大会作出报告。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附件:
《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志宏)》
《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晓龙)》
《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锦桥)》
附件
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志宏)
各位股东:
作为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保障了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现将201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自任职独立董事后,本人共参加了2次董事会,没有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或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召开董事会前,本人均认真审议了公司的各项议案,对应由董事会做出的重大决策,均先要求公司提供相关资料并加以仔细审阅,为参加会议做了较为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从专业角度,提出合理化建议。本人认为公司于本人任职期间召集、召开的董事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故2013年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报告期内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勤勉、谨慎的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运作,出席董事会。在公司作出决策之前,本人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2013年11月13日,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就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
(二)2013年12月13日,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就变更公司年度审计机构、以募集资金置换南阳大颗粒钻石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先期投入资金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期间,根据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积极参加各委员会开展的相关工作和活动,充分行使自己的各项合法权利和义务。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报告期内共组织召开了一次会议。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董事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了建议。
四、其他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2013年度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支持和有效配合表示敬意和衷心感谢。2014年,我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的精神,利用自己在超硬材料方面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出更好建设性建议,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特此报告。
请各位股东审议。
独立董事:
李志宏
2014年4月16日
附件
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晓龙)
各位股东:
作为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保障了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现将201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自任职独立董事后,本人共参加了2次董事会,没有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或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召开董事会前,本人均认真审议了公司的各项议案,对应由董事会做出的重大决策,均先要求公司提供相关资料并加以仔细审阅,为参加会议做了较为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从专业角度,提出合理化建议。本人认为公司于本人任职期间召集、召开的董事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故2013年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报告期内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勤勉、谨慎的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运作,出席董事会。在公司作出决策之前,本人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2013年11月13日,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就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
(二)2013年12月13日,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就变更公司年度审计机构、以募集资金置换南阳大颗粒钻石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先期投入资金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期间,根据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积极参加各委员会开展的相关工作和活动,充分行使自己的各项合法权利和义务。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报告期内共组织召开了二次会议。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变更年度审计机构提出了建议。
四、其他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2013年度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支持和有效配合表示敬意和衷心感谢。2014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的精神,利用自己在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出更好的建设性建议,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特此报告。
请各位股东审议。
独立董事:
李晓龙
2014年4月16日
附件
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锦桥)
各位股东:
作为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保障了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现将201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自任职独立董事后,我亲自参加了一次董事会,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参加了一次董事会会议。
召开董事会前,本人均认真审议了公司的各项议案,对应由董事会做出的重大决策,均先要求公司提供相关资料并加以仔细审阅,为参加会议做了较为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从专业角度,提出合理化建议。本人认为公司于本人任职期间召集、召开的董事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故2013年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报告期内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勤勉、谨慎的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运作,出席董事会。在公司作出决策之前,本人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2013年11月13日,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就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
(二)2013年12月13日,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就变更公司年度审计机构、以募集资金置换南阳大颗粒钻石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先期投入资金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期间,根据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积极参加各委员会开展的相关工作和活动,充分行使自己的各项合法权利和义务。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报告期内共组织召开了一次会议。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四、其他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2013年度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支持和有效配合表示敬意和衷心感谢。2104年,我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的精神,利用自己在财务审计方面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出更大建设性建议,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特此报告。
请各位股东审议。
独立董事:
郑锦桥
2014年4月16日
议案7
关于确定2013年度非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13年度,公司圆满地完成了各项生产经营任务,为体现“责任、风险、利益相一致”的原则,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并参考可比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拟定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3年度报酬如下:
项目 | 职务 | 从公司获得的报酬总额(万元) |
张振华 | 董事长 | |
李玉顺 | 董事、总经理 | |
牛建伟 | 董事、副总经理 | |
申兴良 | 董事、财务总监 | |
卢灿华 | 董事 | |
温振祥 | 董事 | |
杨庆年 | 副总经理 | |
吴庆斌 | 董事会秘书 | |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8
关于确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鼓励独立董事勤勉尽责,切实体现“责任、风险、利益相一致”的原则,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在综合考虑独立董事的工作任务、责任等因素后,确定独立董事津贴为7万元/年,以上津贴为税前标准,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9
关于确定2013年度非职工监事报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13年度,公司圆满地完成了各项生产经营任务,为体现“责任、风险、利益相一致”的原则,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拟定非职工监事2013年度报酬如下:
姓名 | 职务 | 从公司获得的报酬总额(万元) |
王 霞 | 监事会主席 | |
王建文 | 监事 | |
周子平 | 监事 | |
职工监事报酬不另行发放,其报酬按其在公司的任职情况而定。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10
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南钻石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所需要的部分工装模具、备件、压机盖板以及租赁、加工劳务等系由公司关联法人河南中南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南阳市红阳锻造有限公司、南阳北方红宇机电制造有限公司、河南江河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上述各方均为公司控股股东豫西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中南钻石有限公司销售材料及电力给河南中南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南钻石有限公司租赁河南中南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房屋作为办公场所。上述购买(销售)产品及接受(或提供)劳务的依据是按照市场价或双方协商确定的公允价格。
2013年公司从上述关联方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交易金额为5466万元, 2014年预计为9366万元;2013年公司向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交易金额为272万元,2014年预计为280万元;2013年从关联方租赁资产的交易金额为136万元,2014年仍为136万元。
以上议案均属于关联交易,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发生及2014年预计情况表
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发生及2014年预计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及决策程序 | 2014年预计发生额 | 2013年发生额 | 备注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 河南中南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工装模具及劳务 | 市场价 | 3,900 | 3,642 | |
南阳市红阳锻造有限公司 | 备件 | 市场价 | 1,100 | 676 | |
南阳北方红宇机电制造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市场价 | 0 | 330 | |
河南江河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 备件 | 市场价 | 3,950 | 205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 河南中南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材料 | 市场价 | | 52 | |
河南中南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电费 | 市场价 | 280 | 220 | |
关联租赁 | 河南中南工业有限责任 | 租赁35KV总降压变电站 | 评估价格 | 136 | 136 | 租赁期自2013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议案11
关于2014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14年,公司需置换到期贷款共6.25亿元。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南钻石有限公司及成都银河动力有限公司贷款均将由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申请,再通过委托贷款程序提供给子公司。预计全年在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不超过6亿元用于置换前期到期借款,中南钻石有限公司因生产需要拟以委托贷款方式使用5.6亿元,成都银河动力有限公司拟以委托贷款方式使用4000万元。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办理贷款相关事宜,总经理办理贷款完毕后三日内,应将有关资料报董事会备案。
以上议案构成关联交易,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12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请选举第九届董事会成员,本议案使用累积投票制。
1、选举张振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李玉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牛建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选举申兴良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选举卢灿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选举温振祥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选举李志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选举李晓龙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选举郑锦桥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附件:各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被提名董事简历
1、张振华先生的简历及基本情况如下:
张振华,男,1963年1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国营第5104厂厂长,现任豫西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张振华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目前不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和《公司章程》九十五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董事的任职要求。
2、李玉顺先生的简历及基本情况如下:
李玉顺,男,1963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国营第5123厂压机分厂厂长,中南钻石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现任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李玉顺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不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和《公司章程》九十五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董事的任职要求。
3、牛建伟先生的简历及基本情况如下:
牛建伟,男,1962年1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南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等职,现任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书记。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牛建伟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不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和《公司章程》九十五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董事的任职要求。
4、卢灿华先生的简历及基本情况如下:
卢灿华,男,1964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首席专家;曾任国营第5123厂金刚石分厂副厂长、中南钻石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现任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卢灿华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不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和《公司章程》九十五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董事的任职要求。
5、申兴良先生的简历及基本情况如下:
申兴良,男,1968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处长、供应处经理、副总会计师等职;现任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申兴良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不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和《公司章程》九十五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董事的任职要求。
6、温振祥先生的简历及基本情况如下:
温振祥,男,1964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会计师;曾任国营第5103厂副总经济师、企业管理与改革处处长、河南北方红阳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资产经营处处长、豫西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本运营部部长、等职务,现担任豫西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资本运营部部长,并兼任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市北方向东工业有限公司、南阳市北方红宇机电制造有限公司、郑州红宇专汽有限公司、南阳市北方红阳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的董事职务。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温振祥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目前不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和《公司章程》九十五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董事的任职要求。
7、李志宏先生的简历及基本情况如下:
李志宏,男,1955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超硬材料分会(以下简称“超硬材料协会”)等职;现任超硬材料协会秘书长、郑州磨料磨具磨削研究所副总工程师等职务,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李志宏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不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和《公司章程》九十五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董事的任职要求。
8、李晓龙先生的简历及基本情况如下:
李晓龙,男,1969年10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曾任职于中共肇源县委党校、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等单位;现任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并兼任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新煤机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证券法研究会、银行法研究会、商法研究会理事等职务。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李晓龙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不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和《公司章程》九十五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董事的任职要求。
9、郑锦桥先生的简历及基本情况如下:
郑锦桥,男,1964年3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嘉富城国际资本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现任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英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郑锦桥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不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和《公司章程》九十五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董事的任职要求。
议案13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请选举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本议案适用累积投票制。
1、选举王霞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选举王建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选举周子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附件:被提名监事简历
附件:被提名监事简历
1、王霞女士的简历及基本情况如下:
王霞,女,1969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河南红宇机械厂子弟学校教师、财务处会计、副处长、处长、副总会计师、山东机器(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山东特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豫西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等职;现任豫西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王霞女士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目前不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和《公司章程》九十五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监事的任职要求。
2、王建文先生的简历及基本情况如下:
王建文,男,1962年11月,专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南钻石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市场营销部部长、职工监事,现任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中南钻石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市场营销部部长。
王建文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不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和《公司章程》九十五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监事的任职要求。
3、周子平先生的简历及基本情况如下:
周子平,男,1962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政工师。曾任河南中南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等职务;现任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中南钻石有限公司工会主席。
周子平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不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和《公司章程》九十五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监事的任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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