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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4月1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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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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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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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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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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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3年,世界经济继续处于政策刺激下的脆弱复苏阶段,总体形势相对稳定,维持着“弱增长”格局。2013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在增长阶段转换背景下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之年。国内经济发展仍然面临着增速继续放缓的压力,同时,伴随着国家全面深化体制改革方针的实施。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以及国家采取的一系列调控措施,虽然公司坚持以优良的装备水平、优质高效的品质、科学严谨的工作作风,坚持稳中求进、以稳促进的思路,促进公司业务平稳发展。但是复杂的形势依旧给公司主营业务钢结构类、铁塔类产品发展带来相对较大的压力。

 主营业务方面,“电力工业十二五规划”的第三年,国家继续加大绿色发电、特高压、智能电网的投资,但是速度放缓。在新的形势下,国家电网公司作为能源领域的骨干企业,面临着严峻挑战。电网结构的调整及竞争的加剧,招标量同比下降幅度较大,致使公司在电网方面业绩受到一定程度的冲击,应用于电网建设的主要产品角钢塔销量变化明显;国内的电力钢结构市场,由于受到宏观调控的影响,销售收入一直增长缓慢。公司管理层认真分析,调整战略,积极应对,在产品质量和信誉方面下大功夫,较大程度的保证了国内在电力钢结构产品的市场份额,而在国际方面,受周边国家经济形势的影响,国外电力钢结构市场竞争局面仍然相对激烈,公司在这方面的市场销量有所下降,利润率也有所降低。化工方面公司本年有了突破,参与了一些重点项目的建设。

 建筑安装业务方面,2013年公司承接了淮安广播电视塔的建设,延续了公司在大型广播电视塔方面的绝对优势。

 本年尽管在主营业务方面业绩有一定的下滑,但管理层积极开拓,顺应国家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宏伟规划及保障房建设,棚户区改造等民生工程积极推进的广阔前景,参与了镇江李家山旧城改造项目,此项目总造价60亿,在今后的几年会为公司释放较为客观的收益,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对外投资方面,为分散风险,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结合自身的发展战略,主动求变,积极进行战略投资。2013年,一是参股内蒙古同盛风电设备有限公司,收购其60%股权,40%股权由北京国际电气工程有限公司持有,此次股权收购开拓了公司风电等清洁能源业务在全国北部的生产基地,扩大了公司产能。二是投资参股建筑减震行业龙头企业--上海蓝科建筑减震科技有限公司,进一步延伸公司钢结构行业的产业链;三是在国家大力加强“鼓励和引导民营资本进入金融领域”的背景下,投资参股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加强和巩固银企合作关系,增加创收方式,并为公司在未来的建设和运营进一步奠定基础。

 总体而言,2013年公司在面对国内外严峻形势的压力和考验下,绝大部分地完成前期披露的2013年度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013年1月,公司购买内蒙同盛公司60%股权,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不适用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韩方如

 二零一四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14-012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已于2014年4月8日以口头通知、电话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4年4月16日上午9时在胶州市广州北路31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的方式召开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韩方如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13年度报告》之“第四节董事会报告”。《公司2013年度报告》刊登于2014年4月18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4月1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公司《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验证,并出具了中天运(2014)审字第9030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96,352,704.33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42%;实现利润总额195,771,499.12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了11.6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8,805,522.91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2.39%;基本每股收益为0.6486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2.39%。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4,238,702,327.96元,较上年末增加21.8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825,462,012.90元,较上年末增加4.4%。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201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2014年4月1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3年,母公司实现利润为158,735,732.70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母公司2013年度实现的净利润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15,873,573.27 元,加上上年度转入本年度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797,418,183.46 元,减去本年已派发现金红利52,050,000.00元, 报告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888,230,342.89 元。

 公司2014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13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260,250,000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分配26,025,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就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肯定意见,报告及相关意见详见2014年4月1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8、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4月1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9、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4月1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担任本公司各专项审计和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0万元整。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计划运用闲置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上述行为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募投项目建设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产品类型为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该4亿元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额度范围内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1、向中国银行胶州支行申请不超过7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信用授信额度;主要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信用品种,授信期限一年。

 2、向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四方支行申请不超过9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信用授信额度;主要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信用品种,授信期限一年。

 3、向中国工商银行胶州支行申请不超过8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信用授信额度;主要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信用品种,授信期限一年。

 4、向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市南支行申请不超过8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信用授信额度;主要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信用品种,授信期限一年。

 5、向招商银行胶州支行申请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信用授信额度;主要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信用品种,授信期限一年。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信贷业务,包括在银行授信的一年期限内签署与上述业务相关的全部合同、承诺书等文件。必要时,公司董事长有权转委托他人履行上述职责。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2014-2016)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为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意识,为股东提供持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制定了未来三年(2014年-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4月1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为扩大公司经营范畴,满足业务需要,公司拟在公司经营范围中增加“仓储物流管理”、“技术服务”等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4月1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同时,公司拟在公司经营范围中增加“仓储物流管理”、“技术服务”等项目。

 《公司章程修正案》及《公司章程(修订)》详见2014年4月1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职权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此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14年5月13日上午10时召开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开会通知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4月1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14-015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16日下午在胶州市广州北路31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4月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有效。

 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本议案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3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是客观、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对公司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事宜,我们认为: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担任本公司各专项审计和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议案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本议案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针对2013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出具的专项报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我们该报告的内容无异议。

 本议案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14-016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之规定,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滚动使用。募集资金闲置的原因主要是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部分募集资金一定时间内尚不需要使用,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68 号文核准,公司于2011年2月11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35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71,781.5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7,666.60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64,114.896 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1年1月28日出具的天恒信验报字(2011)1301 号《验资报告》确认。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由公司施行集中管理,并分别与募集资金各专户管理银行、保荐机构、募集资金项目所在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募集项目投资实施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各募集资金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2、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64,114.896万元,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为79,371.7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84,743.196万元。

 (1)、补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

 2011年2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补充募投项目资金的议案》,公司用超额募集资金19,600.00万元补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其中胶州湾产业基地能源钢结构建设项目12,000.00万元,输变电角钢塔、单管杆扩产项目6,000.00万元,钢管塔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1,600.00万元。

 (2)、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11年2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偿还部分银行贷款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29,700.00万元;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正常经营流动资金 15,443.196万元。

 (3)、对控股子公司增资

 2011年2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部分超额募集资金用于对子公司泰州永邦重工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将超额募集金20,000.00万元用于对控股子公司泰州永邦重工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2011年5月31日,公司完成对泰州永邦公司的增资,本次增资业经苏州中兴会计师事务所泰州开发区分所出具验资报告(苏中兴分验字[2011] 074号)验证。

 (三)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300,942,934.32元(不含购买银行理财产品40,000万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原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情况下,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资金全部为公司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3、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产品发行主体应当为商业银行,且须提供保本承诺。公司不会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投资额度

 公司使用不超过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6、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具体操作。

 7、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相关信息。

 四、内控制度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要求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进行投资。公司已制订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了募集资金使用及重大投资事项等行为,有利于防范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十二个月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不得购买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的品种。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及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

 2、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

 八、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现金流量和内控制度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发表了如下意见:

 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风险较小,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二)监事会发表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1、东方铁塔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东方铁塔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基于以上意见,本保荐机构对东方铁塔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13-017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14年5月13日在青岛胶州市广州北路31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现就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5月13日上午10:00时

 2、会议召开地点:青岛胶州市广州北路31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5、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7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关于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9、《未来三年(2014-2016)股东回报规划》;

 10、《关于变更经营范围的议案》;

 1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本次会议审议的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具体议案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14年4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14年5月7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保荐机构代表。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4年5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

 2、登记地点:青岛胶州市广州北路318号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如以信函方式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授权委托送达地点:青岛胶州市广州北路318号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266300。

 五、其他事项:

 1、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陶波、纪晓菲

 联系电话:0532-88056092

 传 真:0532—82292646

 电子邮箱:stock@qddftt.cn

 联系地址:青岛胶州市广州北路318号

 邮编:266300

 2、本次会议为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用和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8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致: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 “√”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14-018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之规定,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5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以及由公司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详见2013年5月2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3-042)。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近日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丰银行”)青岛福州路支行签订了《恒丰银行“恒裕金理财”产品合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3,200万元向恒丰银行购买了“恒裕金理财恒盈系列”理财产品。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一)理财产品一:

 1、理财产品名称:恒丰银行“恒裕金理财恒盈系列(2014年第50期)”。

 2、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人民币2,000,000元(贰佰万元整)。

 3、理财产品期限:35天。

 4、理财产品起息日:2014年4月17日。

 5、理财产品到期日:2014年5月22日。

 6、理财产品类型:保本保证收益型。

 7、产品收益率:5.15%(年化)。

 8、本金和收益兑付时间及支付方式:理财产品到期日,恒丰银行不超过5个工作日内将投资者本金和理财收益划转至公司指定账户。

 9、理财产品投资方向:本理财产品的资金将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市场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间上市交易的国债、中央银行票据、AA级(含)以上信用类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企业债、公司债等)、各类金融债(政策性金融债、次级债、混合资本债等);货币市场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现金、银行存款、债券回购、银行同业间应收款项等)以及其他在银行间市场可以由公允价值计量的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金融资产。

 10、资金来源: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11、赎回及提前终止:本产品到期日之前,投资者无权提前终止,但恒丰银行根据市场情况或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对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投资品种、投资比例或对已约定的理财产品收费项目、条件、标准和方式进行调整时,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后,如投资者不接受的,则投资者可按照销售文件的约定提前赎回;同时,本理财产品成立后,如遇国家金融政策出现重大调整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并影响到本理财产品的正常运作时,恒丰银行有权提前终止该理财产品。

 12、公司与恒丰银行青岛福州路支行无关联关系。

 (二)理财产品二:

 1、理财产品名称:恒丰银行“恒裕金理财恒盈系列(2014年第53期)”。

 2、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人民币30,000,000元(叁仟万元整)。

 3、理财产品期限:196天。

 4、理财产品起息日:2014年4月17日。

 5、理财产品到期日:2014年10月30日。

 6、理财产品类型:保本保证收益型。

 7、产品收益率:5.55%(年化)。

 8、本金和收益兑付时间及支付方式:理财产品到期日,恒丰银行不超过5个工作日内将投资者本金和理财收益划转至公司指定账户。

 9、理财产品投资方向:本理财产品的资金将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市场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间上市交易的国债、中央银行票据、AA级(含)以上信用类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企业债、公司债等)、各类金融债(政策性金融债、次级债、混合资本债等);货币市场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现金、银行存款、债券回购、银行同业间应收款项等)以及其他在银行间市场可以由公允价值计量的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金融资产。

 10、资金来源: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11、赎回及提前终止:本产品到期日之前,投资者无权提前终止,但恒丰银行根据市场情况或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对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投资品种、投资比例或对已约定的理财产品收费项目、条件、标准和方式进行调整时,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后,如投资者不接受的,则投资者可按照销售文件的约定提前赎回;同时,本理财产品成立后,如遇国家金融政策出现重大调整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并影响到本理财产品的正常运作时,恒丰银行有权提前终止该理财产品。

 12、公司与恒丰银行青岛福州路支行无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提示

 1、政策风险:理财产品仅是针对当前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所设计;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则其将有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投资、兑付等行为的正常进行。

 2、市场风险:交易期内可能存在市场利率上升、但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的情形;受限于投资组合及具体策略的不同,理财产品收益变化趋势与市场整体发展趋势并不具有必然的一致性。

 3、流动性风险:普通情况下公司不享有提前终止权,则公司在产品到期日(银行依照协议的约定提前终止协议的,提前终止日被视为产品到期日)前无法取用产品本金及产品收益。

 4、再投资风险:银行可能根据协议的约定在交易期内行使提前终止权,导致理财产品实际期限短于协议约定的期限。如果理财产品提前终止,则公司将无法实现期初约定的全部产品收益。

 5、信息传递风险:公司应根据协议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查询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公司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无法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将由公司自行承担。

 三、风险应对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将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

 2、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意见

 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5月2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七、备查文件

 1、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路支行与公司签订的《恒丰银行“恒裕金理财”产品合约》;

 2、恒丰银行“恒裕金理财恒盈系列”理财产品说明。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7日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规定,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募集资金201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68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3,5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39.49元。截至2011年1月28日止,公司已收到社会公众股东缴入的出资款人民币1,717,815,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76,666,04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641,148,96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恒信验报字【2011】1301号)。

 (二)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641,148,960.00元,截至2012年12月31日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1,063,816,319.25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179,439,022.10元,用于置换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82,945,337.15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54,431,960.00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297,000,000.00元,用于增加对子公司投资200,000,000.00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00.00元。加上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值33,996,953.10元,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611,329,593.85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503,343,630.40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103,343,630.40元,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400,000,000.00元。加上归还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50,000,000.00元,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值16,049,218.76元,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74,035,182.21元。201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

 ※1 期末余额中包括54,020,000.00元协定存款。

 ※2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司于2013年5月将“输变电角钢塔、单管杆扩产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由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变更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胶州支行。

 ※3期末余额中包括15,140,000.00元智能定期存款。

 ※4期末余额中包括169,000,000.00元协定存款。

 ※5期末余额中包括30,000,000.00元协定存款。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10年3月制定了《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2013年4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根据《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三)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于2011年1月25日分别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自2012年7月27日起银行名称变更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方支行、青岛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胶州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上述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11年9月公司将“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由青岛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胶州支行变更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路支行。公司于2011年9月28日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13年5月公司将“输变电角钢塔、单管杆扩产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由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变更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胶州支行。公司于2013年5月28日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胶州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

 ※1输变电角钢塔、单管塔扩产项目原计划于2013年7月完成,截至2013年12月31日的累计投入金额未达到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预计使用金额,主要原因是由于该项目2012年4月变更了实施地点并制定了新的实施方案,项目所在工业园电力配套设施不完善,项目进展略有迟缓,该项目预计于2014年12月全部完成。

 ※2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原计划于2015年1月完成,截至2013年12月31日的累计投入金额未达到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预计使用金额,主要原因是该项目原计划用地位于公司厂区内,由于公司业务量较大且许多产品需要厂内试装,公司为保证客户的需求,遂指定该项目用地为成品试装场地。公司于2013年12月变更了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地点变更后,公司重新筹划并制定了新的实施方案,相应加快了该项目的建设,该项目预计于2015年12月全部完成。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3年12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将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由公司厂区内东侧变更至胶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该宗土地公司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实施地点变更后该项目总投资、主要建设内容不变。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2年10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5,0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2012年10月25日至2013年4月25日。公司于2012年10月26日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转出15,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2013年4月12日将15,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2013年4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5,0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2013年4月16日至2013年10月15日。公司于2013年4月18日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转出15,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2013年10月15日将15,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2013年10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5,0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2013年10月23日至2014年4月22日。公司于2013年10月23日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转出15,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2013年12月13日将15,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2013年5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2013年5月28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向中国银行购买了中国银行人民币“按期开放”(CNYAQKF)理财产品,其中5,000.00万元期限189天,已于2013年12月2日到期收回,另10,000.00万元期限364天,将于2014年5月27日到期。

 2013年5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20,000.00万元向招商银行购买了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其中10,000.00万元期限92天,已于2013年8月30日到期收回,另10,000.00万元期限183天,已于2013年11月29日到期收回。

 2013年8月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500.00万元向恒丰银行购买了恒丰银行“恒裕金理财恒盈系列(2013年31期B款)”理财产品,期限56天,已于2013年9月26日到期收回。

 2013年8月2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4,500.00万元向中国银行购买了中国银行人民币“按期开放”(CNYAQKF)理财产品,期限192天,已于2014年2月10日到期收回。

 2013年9月4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向招商银行购买了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期限182天,已于2014年3月5日到期收回。

 2013年10月9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500.00万元向恒丰银行购买了恒丰银行“恒裕金理财各得利系列(优先级2013年12期B款)”理财产品,期限91天,已于2014年1月8日到期收回。

 2013年12月2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向招商银行购买了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期限182天,将于2014年6月2日到期。

 2013年12月3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5,000.00万元向中国银行购买了中国银行人民币“按期开放”(CNYAQKFTPO)理财产品,期限183天,将于2014年6月4日到期。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各募集资金专户中,详见本报告二(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3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3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6日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

 2013年5月28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向中国银行购买了中国银行人民币“按期开放”(CNYAQKF)理财产品,其中5,000.00万元期限189天,已于2013年12月2日到期收回,另10,000.00万元期限364天,将于2014年5月27日到期。

 2013年5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20,000.00万元向招商银行购买了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其中10,000.00万元期限92天,已于2013年8月30日到期收回,另10,000.00万元期限183天,已于2013年11月29日到期收回。

 2013年8月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500.00万元向恒丰银行购买了恒丰银行“恒裕金理财恒盈系列(2013年31期B款)”理财产品,期限56天,已于2013年9月26日到期收回。

 2013年8月2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4,500.00万元向中国银行购买了中国银行人民币“按期开放”(CNYAQKF)理财产品,期限192天,已于2014年2月10日到期收回。

 2013年9月4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向招商银行购买了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期限182天,已于2014年3月5日到期收回。

 2013年10月9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500.00万元向恒丰银行购买了恒丰银行“恒裕金理财各得利系列(优先级2013年12期B款)”理财产品,期限91天,已于2014年1月8日到期收回。

 2013年12月2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向招商银行购买了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期限182天,将于2014年6月2日到期。

 2013年12月3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5,000.00万元向中国银行购买了中国银行人民币“按期开放”(CNYAQKFTPO)理财产品,期限183天,将于2014年6月4日到期。

 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14-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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