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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4月1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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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黄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秦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期末合并资产负债表较年初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列示如下:

 ■

 注1:主要系报告期内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归还银行贷款所致;

 注2:主要系报告期内投标保证金、展览会预付款增加所致;

 注3:报告期投资项目持续投入所致;

 注4:报告期内归还2.5亿短期借款所致;

 注5:报告期内发放年终奖导致应付职工薪酬减少所致。

 2、本期合并利润表较上年度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列示如下:

 ■

 注1:报告期内因为销售产品型号的不同毛利率较上年同期下降所致;

 注2: 报告期内研发力度加大导致研究开发费增加,员工人数及物价上涨导致薪酬增加,另外公司搬入到新产业园后相关运行费用增加所致;

 注3:主要系报告期内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注4:报告期内收回前期应收账款所致;

 注5: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投资收益所致;

 注6:报告期内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款增加所致;

 注7:报告期内因母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到期正在重新认定中,暂按25%计提和缴纳所得税;子公司武汉高德技术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进入减半年度所致。

 3、本期合并现金流量表较上年度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列示如下:

 ■

 注1:主要系报告期内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注2:主要系报告期内使用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注3:报告期内归还银行短期借款及利息支出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红外焦平面探测器产业化项目通过科技成果鉴定

 2014年2月25日,公司公告红外焦平面探测器产业化项目顺利通过湖北省科技厅组织的科技成果鉴定,标志着公司率先在国内解决了大面阵非晶硅非制冷红外探测器大批量生产的系列技术难题。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2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红外焦平面探测器产业化项目通过科技成果鉴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11)。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黄立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14-025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4日以电话、传真、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14年4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黄立先生召集并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保荐机构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14-026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4日以电话、传真、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14年4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耀强先生召集、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使用2.8亿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14-028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用部分超募资金28,000.00万元人民币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505号)核准,公司于2010年7月5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50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2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50,000,000.00元,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扣除了承销费、保荐费74,500,000.00元后,于2010年7月8日分别汇入公司指定的汉口银行洪山路支行(人民币账户)1,219,420,000.00元、中国农业银行武汉鲁巷支行(人民币账户)95,060,000.00元、兴业银行武汉光谷支行(人民币账户)561,020,000.00元,三个银行账户共计转入认股款人民币1,875,500,000.00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4,221,422.43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51,278,577.5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于2010年7月9日出具中瑞岳华验字[2010]第171号《验资报告》。

 根据《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第二章第六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因募投项目个数过少等原因拟增加募集资金专户数量的,应事先向本所提交书面申请并征得本所同意。”公司经深交所同意,从汉口银行洪山路支行(人民币帐户)转出100,000,000.00元到中国民生银行武汉光谷支行,并分别与四家银行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0年12月28日,财政部发布财会[2010]25号《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发生的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根据该文件要求,公司于上期末对发行费用进行了重新确认,将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等费用4,370,867.40元从原发行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最终确认的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元94,350,555.03元,最终确认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55,649,444.97元。

 对此事项,公司已进行相关账务调整,2011年3月11日,股份公司从流动资金银行账户转入汉口银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001011000061198)4,370,867.40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发行募集资金用于红外热像仪产业化基地、红外光学加工中心和红外热像仪研发与实验中心等三个项目。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于2013年1月18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已全面投入使用。截至201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经公司2010年8月2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8,00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归还银行贷款20,0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8,000.00万元。

 2、经公司2011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9,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3、经公司2011年10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5,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4、经公司2012年7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8,000.00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5、经公司2013年2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公司于2013年2月28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4亿元向招商银行东湖支行购买了人民币“点金公司理财”之岁月流金55754号理财计划,该理财产品已于2013年6月3日到期,本金4亿元和收益4,841,640.00元已如期到账;公司于2013年2月28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向汉口银行水果湖支行购买了人民币机构保本13001期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3年8月30日到期,本金1亿元和收益2,193,972.60元已如期到账;公司于2013年6月5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向广发银行武汉东湖支行购买了"名利双收"人民币理财计划,该理财产品已于2013年12月23日到期,本金3亿元和收益7,103,835.62元已如期到账;公司于2013年7月1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00万元向招商银行东湖支行购买了人民币“点金公司理财”之岁月流金51358号理财计划,该理财产品已于2013年8月20日到期,本金5,000.00万元元和收益376,712.00元已如期到账;公司于2013年9月3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6,000.00万元向汉口银行水果湖支行购买了人民币机构保本13002期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3年12月2日到期,本金6,000.00万元和收益658,356.16元已如期到账;公司于2014年1月13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向汉口银行水果湖支行购买了人民币机构保本14001期理财产品。目前,该理财产品已于2014年3月31日到期,购买该理财产品的本金1亿元和收益1,223,561.64元已如期到账;公司于2014年1月13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2亿元向广发银行购买“广赢安薪”高端保本型(B款)理财计划。目前,该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6、经公司2013年3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2,000.00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上述款项公司已于2014年1月7日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7、经公司2013年4月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4,00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实施“红外焦平面探测器产业化项目”。

 8、经公司2014年1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14年1月29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734.56万元(不含利息收入)及超募资金12,000.00万元人民币,共计12,734.56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9、经公司2014年4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2014年4月11日,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支行签订了合同,运用闲置募集资金1.218亿元向广发银行购买“广赢安薪”高端保本型(A款)理财计划对公产品。目前,该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四、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将超募资金中的28,000.00万元人民币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主要客户采用集中采购模式,信用良好但回款周期较长,基于以上原因,公司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逐步增加;同时由于公司经营规模逐渐扩大,原材料采购、研发设备增加,市场营销推广力度不断加大,所需的日常经营资金数量明显增加。为有效缓解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压力,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从而给股东更大的投资回报。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原材料的采购和市场开拓等经营性支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项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公司关于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与承诺

 针对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公司郑重说明和承诺:

 1、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2、公司十二个月内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或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3、公司在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公司承诺不会变相改变超募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该事项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拟将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有效节省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审议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对此事项表示同意,并同意进一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经认真审议对该议案表示同意,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高德红外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高德红外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同意此项议案,拟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该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高德红外本次使用超募资金28,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

 高德红外承诺: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且十二个月内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或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同时承诺在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高德红外本次使用超募资金28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合理、合规和必要的,华泰联合证券同意高德红外本次使用超募资金28,0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四)华泰联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14-029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14年5月6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5月6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5月5日-2014年5月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5日15:00至2014年5月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29日(星期二)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5、会议表决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出席对象:

 (1)2014年4月2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以上议案的相关内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4年4月1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请认真填写回执,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14年4月30日(上午9:00 -11:00,下午14:00 -17:00)。

 3、登记地点: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黄龙山南路6号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张锐、刘磊

 邮政编码:430205

 电话:027-81298268

 传真:027-81298268

 2、与会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3、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按时参加。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6日的9:30-11:30和13:00-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414;

 (3)在“委托价格”项下输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元代表议案1,2元代表议案2,总议案对应申报价格100元,代表一次性对所有议案进行投票表决。议案相应申报价格具体如下表:

 ■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申报股数,具体如下表:

 ■

 (5)确定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5日下午15:00至5月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附: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代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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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下打“√”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14-027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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