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4月16日,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接实际控制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中信集团”)通知,中信集团及北京中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中企管理”)将向中信泰富有限公司(以下称“中信泰富”)转让其共同持有的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中信股份”)100%股份(以下称“本次交易”),该有关事宜的提示性公告公司已于2014年 3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为此,公司特公告如下:
1、2014年4月16日,中信集团及中企管理与中信泰富就本次交易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根据该协议,中信集团及中企管理同意出售中信股份100%股份,中信泰富将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等方式支付交易对价。具体可参见中信泰富公告(中信泰富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股票代码:00267)。
2、本次交易须待满足若干先决条件后方可完成。如本次交易完成,中信泰富将成为中信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不变,仍为中信集团。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