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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4月1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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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5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自2013年4月20日至2014年4月19日止。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4月2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在规定期限内使用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4年1月16日,公司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中的5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2014-003号公告);2014年3月18日,公司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中的2,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2014-011号公告)。截止2014年4月16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500万元。

 2014年4月17日,公司将剩余的7,5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至此,公司已在规定期限内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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