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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4月1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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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尹兴满、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方银增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2012年8月16日公司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公告编号:2012-026)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授权董事长签署<控股子公司大行科技购置生产设备合同>的议案》,该议案内容为拟以自筹资金不超过2,500万元购买生产设备。公司控股子公司大行科技已于2012年11月7日支付了首笔预付款571.05万元,2013年12月16日支付第二期设备款409.6万元,2014年2月27日支付第三期设备款568.5万元,2014年3月18日支付设备款18.5万元。目前该套已经到位设备正在调试。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证券投资情况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尹兴满

2014年4月15日

中国农业银行-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97%2,629,441   
通乾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91%2,550,000   
中国农业银行-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77%2,356,176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四组合3,188,884人民币普通股3,188,884
中国农业银行-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629,441人民币普通股2,629,441
通乾证券投资基金2,550,000人民币普通股2,550,000
中国农业银行-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2,356,176人民币普通股2,356,176
中国银行-嘉实服务增值行业证券投资基金2,002,142人民币普通股2,002,142
中国工商银行-融通动力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400,000人民币普通股1,400,00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深1,060,076人民币普通股1,060,076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00,018人民币普通股1,000,018
融通新蓝筹证券投资基金1,000,000人民币普通股1,000,000
中国建设银行-华安科技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860,034人民币普通股860,034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尹兴满与叶小青系夫妻关系;尹巍与尹强系尹兴满与叶小青之子。尹兴满出资占台州市椒江信质工贸有限公司90%股权,叶小青出资占台州市椒江信质工贸有限公司10%股权;尹巍出资占浙江创鼎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
前十大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不适用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304,170,751.77267,249,315.1513.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32,442,049.2228,784,204.8312.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32,731,867.1627,589,421.0118.6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47,269,936.55-36,894,207.0428.1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40.229.0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40.229.0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74%2.71%0.03%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1,611,306,206.131,605,055,484.470.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198,195,058.831,165,753,009.612.78%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773,631.9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870,400.0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1,421,781.2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64.94 
减:所得税影响额-45,764.2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10,833.90 
合计-289,817.94--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7,79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台州市椒江信质工贸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40.70%54,270,00054,270,000  
叶小青境内自然人11.25%15,000,00015,000,000  
浙江创鼎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5.02%6,700,0006,700,000  
尹强境内自然人3.75%5,000,0005,000,000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四组合其他2.39%3,188,884   
叶荣军境内自然人2.26%3,015,0002,261,250质押3,000,000
项兆先境内自然人2.26%3,015,0002,261,250质押600,000

承诺事项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等公司控股股东信质工贸及股东叶小青、创鼎投资、尹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现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尹兴满、叶小青、项兆先、叶荣军、尹巍、季建星还承诺:在前述承诺期限届满后的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各自所持公司股份的百分之二十五,且在离职后的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各自现所持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2012年03月16日 严格按照承诺要求履行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重要事项概述披露日期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2014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0%30%
2014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6,286.668,172.66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6,286.66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公司销售稳步增长,新业务拓展顺利;子公司销售业绩初步实现;公司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

证券品种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最初投资成本(元)期初持股数量(股)期初持股比例(%)期末持股数量(股)期末持股比例(%)期末账面值(元)报告期损益(元)会计核算科目股份来源
期末持有的其他证券投资0.000--0--0.000.00----
合计0.000--0--0.000.00----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 
证券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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