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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4月1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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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利源精制 公告编号:2014-011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获得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4月11日,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4] 389号),就公司发行公司债券事项批复如下:

 一、 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10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及发行公告进行。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 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核准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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