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4年04月1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890    股票简称:中房股份    编号:临2014-024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为2014年4月14日上午10:00,召开地点公司所在地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18号院长远天地大厦C座2层会议室。

(二)出席会议的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4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16,209,943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37.33%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董事长林玲女士主持。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3人,监事长杨崇艺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会;董事会秘书桂红植先生和见证律师金进先生、张正先生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同意票数同意比例反对票数反对比例弃权票数弃权比例是否通过
1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16,209,9431000000通过
2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16,209,9431000000通过
3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16,209,9431000000通过
4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16,209,9431000000通过
5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216,209,9431000000通过
6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16,209,9431000000通过
7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216,209,9431000000通过
8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216,209,9431000000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金进律师、张正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4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