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焦点·国企员工持股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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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4月1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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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范围得到规范

 包括员工持股在内的新一轮国企改革被资本市场寄予厚望。重启的员工持股试点与过去相比,打上了两个新标签,一是混合所有制企业,二是管理层和企业骨干持股,范围得到限定和规范。

 “2005年之前的员工持股甚至现在的一些股权激励案例中,持股的面太广,内部持股的差距没有拉开。可以说是人人持股、平均持股,激励成为一种福利,失去了其本义,激励效果不大。”天强管理咨询公司总经理祝波善称。此轮改革鼓励关键岗位的经营管理者、核心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持股,新一轮员工持股将以更严谨、更科学的方法重启。

 不过,员工持股的具体形式与以前相比未发生脱胎换骨的变化。从各级国资管理系统透露出的方案来看,不少国资委重启的员工持股将考虑在混合所有制企业中允许员工个人出资入股或以投资公司、股权信托、有限合伙企业等方式持股。

 员工持股公司、信托公司持股等乍看之下像新名词,其实也属于“朝花夕拾”,过去或多或少尝试过。刚刚公布激励计划的绿地集团采取的就是员工持股方式,绿地集团管理层43人出资10万元设立格林兰投资,通过一系列复杂的“有限合伙人”安排代持了3759.74万元的绿地员工持股权,格林兰投资控制了28.83%的绿地股份。

 信托公司持股也不如听上去那般神秘。这种方式就是企业将员工的购股资金作为信托财产委托给信托机构,依据委托人确定的管理方式或信托公司代为确定的管理方式管理和运用信托资金或信托财产,员工股权可以在内部按照既定规定进行转让、继承、回购等行为,至此完成持股计划。

 尽管具体形式会沿袭以往模式,但业内人士指出,辅以资本市场与国资国企的其他配套改革,员工持股除了作为短期催化剂之外,未必不能构成长期支撑股价的利好因素,推出相关计划的公司仍是资本市场不可错过的盛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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