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人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
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独立地对发行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本期债券时,应认真考虑在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各种风险。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债券名称:2014年庆阳市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4庆阳经投债”)。
(二)发行总额:人民币8亿元。
(三)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Shibor 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簿记建档利差的区间上限不超过3.10%(Shibor 基准利率为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公告日前5 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5.00%,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本期债券的最终基本利差和最终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四)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分次还本。在债券存续期内的第3、4、5、6、7年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规模20%、20%、20%、20%、20%的比例偿还本金;本期债券存续期后五年的当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五)发行方式及对象: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
在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发行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中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六)信用安排:本期债券无担保。
(七)信用级别: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八)流动性支持:发行人和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签订了《流动性贷款支持协议》,协议规定,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当发行人发生偿债困难时,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可根据发行人的贷款申请,按照行内规定的程序发起审批流程,如经行内审批同意,可提供信贷支持以解决发行人临时偿债困难。
(九)登记托管:本期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托管。
(十)簿记建档日:本期债券的簿记建档日为2014年4月15日。
(十一)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1日,即2014年4月16日。
(十一)发行期限:本期债券的发行期限为3个工作日。
释 义
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摘要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14]280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
第二条 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庆阳市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西大街23号(市工行10楼)
法定代表人:桂泽发
联系人:范宗柏
联系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西大街23号(市工行10楼)
联系电话:0934-8272798
传真:0934-8272796
邮政编码:745000
二、承销团
(一)主承销商: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华外馆斜街甲1号泰利明苑写字楼A座二区四层
法定代表人:黎维彬
联系人:李明、宋磊、陈莉萍、侯晓惠、王若诚、陈思涵、成果、柳叶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1号来福士大厦23层
联系电话:010-52825798、010-52825769、010-51789243、010-51789231
传真:010-52828455
邮政编码:100007
(二)副主承销商: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23甲
法定代表人:马功勋
联系人:寇宇、王崧
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23甲
联系电话:024-23258823
传真:024-23262290
邮政编码:110003
(三)分销商:
1、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联系人:师硕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8号丰融国际大厦12层
联系电话:010-63222863
传真:010-63222636
邮政编码:100032
2、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拉萨市北京中路101号
法定代表人:贾绍君
联系人:胡博俊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枫蓝国际B座1506
联系电话:010-82206322
传真:010-82206301
邮政编码:100082
三、托管机构
(一)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法定代表人:刘成相
联系人:张志杰、李皓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 号
联系电话:010-88170733、010-88170745
传真:010-88170752、010- 66061875
邮政编码:100033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楼
法定代表人:王迪彬
联系人:王博
联系电话:021-38874800
传真:021-68870059
邮政编码:200120
四、交易所系统发行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13楼
负责人:黄红元
联系人:段东兴
联系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4868
邮政编码:200120
五、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
法定代表人:吴卫星
联系人:谢京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
联系电话:010-82330558
传真:010-82332287
邮政编码:100083
六、信用评级机构: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3楼
法定代表人:刘思源
联系人:王晨、李飞宾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3号平安大厦1006室
联系电话:010-66216006-878
传真:010-66212002
邮编:100140
七、发行人律师: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通渭路1号房地产大厦15楼
负责人:赵荣春
经办律师:赵荣春、霍吉栋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通渭路1号房地产大厦15楼
联系电话:0931-4607222
传真:0931-8456612
邮政编码:730030
八、债权代理人、监管银行: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
住所:兰州市城关区南昌路1728号
负责人:杨文清
联系人:顾克壮、冯健健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昌路1728号
联系电话:0931-8866031、0931-8868220
传真:0931-8866794、0931-8865042
邮政编码:730030
第三条 发行概要
一、发行人:庆阳市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2014年庆阳市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4庆阳经投债”)。
三、发行总额:人民币8亿元。
四、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Shibor 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簿记建档利差的区间上限不超过3.10%(Shibor 基准利率为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公告日前5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5.00%,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本期债券的最终基本利差和最终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五、发行价格:债券面值100元人民币,平价发行。以1,000元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六、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债券。
七、发行方式及对象: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
在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发行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 开户的中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八、认购与托管:投资者在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认购的本期债券由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登记托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购的本期债券由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
九、发行期限:本期债券的发行期限为3个工作日,自2014年4月16日起至2014年4月18日止。
十、簿记建档日:本期债券的簿记建档日为2014年4月15日。
十一、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1日,即2014年4月16日。
十二、起息日:本期债券自发行日开始计息,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4月16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三、计息期限: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2014年4月16日起至2021年4月15日止。
十四、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分次还本。在债券存续期内的第3、4、5、6、7年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规模20%、20%、20%、20%、20%的比例偿还本金;本期债券存续期后五年的当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十五、付息日:2015年至2021年每年的4月16日为上1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六、兑付日:本期债券本金兑付日为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4月16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七、本息兑付方式:通过本期债券托管机构办理。
十八、承销方式:承销团余额包销。
十九、承销团成员:本期债券主承销商为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主承销商为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销商为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十、信用安排:本期债券无担保。
二十一、信用级别: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二十二、流动性支持:发行人和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签订了《流动性贷款支持协议》,协议规定,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当发行人发生偿债困难时,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可根据发行人的贷款申请,按照行内规定的程序发起审批流程,如经行内审批同意,可提供信贷支持以解决发行人临时偿债困难。
二十三、上市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就本期债券向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二十四、税务提示: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相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四条 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主承销商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销商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组成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第五条 认购与托管
一、本期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式发行,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本期债券的具体申购配售办法请见《2014年庆阳市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
二、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发行的债券采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一级托管体制,具体手续按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的《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登记和托管业务规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查阅或在本期债券承销商发行网点索取。认购办法如下:
境内法人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境内非法人机构凭加盖其公章的有效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如法律法规对本条所述另有规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期债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债券由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托管,具体手续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债券登记、托管与结算业务细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网站(www.chinaclear.cn)查阅或在本期债券主承销商发行网点索取。认购办法如下:
凡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认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时需持有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
欲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在发行期内与本期债券承销团成员联系,机构投资者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卡复印件认购本期债券。
四、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时,不需缴纳任何附加费用;在办理登记和托管手续时,须遵循债券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投资者可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债券的转让和质押。
第六条 债券发行网点
一、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部分,其具体发行网点见附表一。
二、本期债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部分的具体发行网点见附表一中标注“▲”的发行网点。
第七条 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下同)被视为做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三、投资者同意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作为债权代理人,与发行人签订《债权代理协议》(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接受该等文件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投资者购买本期债券即被视为接受上述协议之权利及义务安排。
四、本期债权代理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并依法就该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六、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限内,若发行人将其在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给新债务人,则在下列各项条件全部满足的前提下,投资者在此不可撤销地事先同意并接受这种债务转让:
(一)本期债券发行与上市(如已上市)或交易流通(如已交易流通)的审核部门同意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
(二)就新债务人承继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有资格的评级机构对本期债券出具不次于原债券信用级别的评级报告;
(三)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取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后正式签署债务转让协议,新债务人承诺将按照本期债券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债务;
(四)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就债务转让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第八条 债券本息兑付实施办法
一、利息的支付
(一)本期债券在存续期限内每年付息1次。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15年至2021年每年的4月16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1个工作日)。
(二)本期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相关债券托管机构和其他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有关主管部门相关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本金的兑付
(一)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分次还本。在债券存续期内的第3、4、5、6、7年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规模20%、20%、20%、20%、20%的比例偿还本金;本期债券存续期后五年的当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二)本期债券本金的兑付通过相关债券托管机构和其他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有关主管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第九条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庆阳市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西大街23号(市工行10楼)
法定代表人:桂泽发
注册资本:200,000,000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营业执照注册号:621000000002652
经营范围:与银行进行开发性金融合作,为重点项目争取贷款;对项目进行投资、管理;对市政府划转并入的国有资产进行管理、盘活、改良;市政府批准的综合性(土地、房地产、城市基础设施等)开发项目的投资、管理。
发行人是由庆阳市人民政府授权庆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单独出资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于2006年1月8日成立,是庆阳市最大的政府类投资融资主体,主要从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国有资产经营以及公用事业运营行业的工作,在庆阳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供热等领域都居于行业主导地位。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发行人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753,949.06万元,负债总额为311,762.44万元,所有者权益为441,184.4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1.35%。2012年度,发行人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9,463.21万元,利润总额18,219.93万元,净利润16,529.34万元。
二、历史沿革
庆阳市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经《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庆阳市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机构编制的通知》(庆政发[2005]39号)文件批准,于2006年1月8日成立,庆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为其唯一股东,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20,000万元,实收资本20,000万元由甘肃华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资报告(甘华会验字[2006]001号)验证。
三、股东情况
庆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为公司唯一股东,持有其100%的股份。
四、公司治理和组织结构
(一)公司治理结构
按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国有企业监事会例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
1、出资人
庆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为公司的出资人。
出资人享有如下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批准更换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10)修改公司章程;(11)制定、修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12)其他职权。
2、董事会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重大事项的决策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11人组成,9名非公司职工董事由庆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委派,2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并经庆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审查备案产生。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非公司职工董事可委派连任,职工董事可连选连任。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3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庆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从董事成员中指定和委派。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负责向庆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报告工作;(2)执行庆阳市人民政府、庆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的决议;(3)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1)其他职权。
3、监事会
公司设监事会,由9人组成,5名非公司职工监事由庆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指定和委派,4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并经庆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审查备案产生。监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非公司职工监事可委派连任,职工监事可连选连任。
监事会设主席1人,由庆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检查公司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的情况;(2)检查公司财务,查阅公司的财务会计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验证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3)检查公司的经营效益、利润分配、资产保值、资产运营等情况;(4)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庆阳市人民政府、庆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5)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6)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7)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8)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9)其他职权。
4、经理层
公司设总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8)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二)公司组织结构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公司本着提高工作效率、优化管理结构、适应企业快速发展的原则,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管理需要,设立了六个职能部门,即人力资源部、发展计划部、投资融资部、项目建设部、财务管理部、资产运营部,各职能部门间分工明确且保持着良好的协作关系。
■
各部门具体分工如下:
1、人力资源部:(1)负责做好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参与目标管理的考评;(2)负责组织召开各类会议,负责文件的起草,会议记录和纪要决议的形成等文案工作;(3)负责有关行政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和保障工作;(4)负责与省开行、市工商银行等金融机构、信用担保机构、政府各部门的联络工作;(5)负责员工招聘、任职等人事工作;(6)负责办公自动化、计算机网络的管理工作;(7)负责文档、资料、印鉴等管理工作;(8)负责办公用品保管、领用、车辆使用、维修、水电供给等工作;(9)负责安全保卫工作;(10)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2、发展计划部:(1)负责发展策划工作,根据国家金融政策及国家开行年度信贷计划,研究并提出公司的发展方案和意见;(2)负责制定项目投资规划,建立长期、短期项目库;(3)负责公司资产置换、资产重组工作,对产权变动和重大资产处置进行初步评审,并制定方案。对公司资产状况分析研究,提出对不良资产的处理意见;(4)负责编制公司年度项目发展计划、信贷计划、评审计划、资金收支计划;(5)负责组织各类计划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6)负责公司政策业务、法律事务的拟定、咨询工作;(7)参与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8)负责信息管理及业务统计工作;(9)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3、投资融资部:(1)负责制定投资计划,提出融资方案;(2)根据项目可行性报告,对项目的投资规模、预期效益进行评估审查;(3)负责贷款项目的申报、审批等贷款业务的衔接等工作;(4)负责制定项目资金分期投资计划;(5)负责投资合同的评审、签订和履行;(6)负责制订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负责做好投资回收工作;(7)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4、项目建设部:(1)对投资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全程监督;(2)对项目资金使用进行审查监督,及时掌握了解项目的投资及盈利等情况;(3)对项目进行风险识别和评估,实行风险量化,制定防御对策,进行风险控制等;(4)协调项目进展,制定项目集成计划,对项目变动实行总体控制等;(5)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5、财务管理部:(1)负责财务管理制度制定,修改,解释工作;(2)负责编制公司年度财务收支预算和年度财务决算;(3)负责会计核算、会计数据和资料的定期分析,提供资金和财务变化信息;(4)负责债权债务管理,制定偿债计划;(5)负责贷款企业担保业务的审核;(6)负责财务印鉴、支票、账簿等管理;(7)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6、资产运营部:(1)负责接收、管理划拨公司的经营性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办理资产评估、产权登记工作;(2)协调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落实抵押资产,并负责办理抵押资产的评估、担保手续;(3)提出处置资产的处理方案,并组织实施;(4)负责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5)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发行人主要控、参股子公司情况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全资子公司4家,分别是庆阳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西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庆城县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环县嘉诚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其中环县嘉诚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拥有全资子公司1家,为环县嘉诚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1家,为环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具体投资结构如表9-1所示:
表9-1:发行人子公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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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庆阳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庆阳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是成立于2008年11月5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的国有独资公司,系发行人二级子公司,经营范围为代理国有资产的管理、运作与处置。国资公司是市政府搭建的市本级资产管理平台,负责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整合、开发、租赁服务,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截至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67,568.64万元,负债总额为938.75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66,629.88万元。公司2012年末实现净利润9.19万元。
(二)西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西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峰城投”)为国有独资公司,成立于2010年6月17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3,100万元,系发行人二级全资子公司。西峰城投经营范围为城市建设资源调配,城市建设融资,城市基础项目建设;旧城改造、房地产开发,供热;在授权范围内对国有资产进行经营。
西峰城投作为庆阳市唯一一家含房地产开发和城建融资为一体的国有独资企业,围绕西峰区实施的重大项目,抢抓政策机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拓宽融资渠道。目前正在负责实施庆阳市福景家园保障房项目,计划总投资8亿元,新建框架结构高层住宅楼16幢(18层7幢,24层9幢)2118套,其中:廉租房3幢648套,公共租赁房1幢288套,城市规划区内失地农民安置用房12幢1182套,现已全面启动,预计2014年底可全面竣工,2015年交付使用。
截至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85,317.18万元,负债总额为10,370.12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74,947.06万元。西峰城投自成立后因承担西峰区项目融资任务,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仍处于开工建设状态,因此尚未开始盈利。
(三)庆城县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庆城县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庆城经投”)为国有独资公司,成立于2010年4月12日,注册资本1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出资,系发行人二级全资子公司。庆城经投经营范围为项目投资、实业投资、创业投资、供热服务。庆城县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目前承担了庆城县供水工程项目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
截至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61,159.88万元,负债总额为28,220.18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32,939.70万元。由于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仍处于开工建设状态,庆城经投尚未实现收益。
(四)环县嘉诚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环县嘉诚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县嘉诚”)为国有独资公司,成立于2010年10月19日,注册资本人民币3,925万元,系发行人二级全资子公司。环县嘉诚经营范围为与银行进行开发性金融合作,为重点项目争取贷款;对全县民生等项目进行投资、管理;对县政府划转并入的国有资产进行管理、盘活、改良;县政府批准的综合性(土地、房地产、城市基础设施等)开发项目的投资、管理。城区供热服务。
自成立以来,环县嘉诚各项主要工作都有一定成效,一是项目融资方面,已争取重点项目贷款1.03亿元;二是资产盘活方面,2012年共计盘活国有资产3,361.48万元;三是工程代建方面,环县嘉诚代建环县公安消防大队及环县中队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2998平方米,项目总投资947万元,目前已进入竣工结尾阶段。环县嘉诚还负责承建了环县苦咸水治理项目、环县河道治理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
截至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42,185.31万元,负债总额为29,360.07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12,825.24万元。2012年实现营业收入1,886.38万元,净利润-92.26万元。
(五)环县嘉诚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环县嘉诚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是经环县人民政府批准,由环县嘉诚收购原环县热泉、恒达、长春、永泰、富泰5家私营供热公司资产出资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成立于2011年12月7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925万元,系发行人三级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为城区供热服务。
截至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9,388.81万元,负债总额为81.59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9,307.22万元。2012年实现营业收入1,870.47万元,净利润-69.58万元。
(六)环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环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6月21日,环县嘉诚货币出资2,000万元,持股66.67%,系发行人三级控股子公司,经营范围为贷款担保、票据承担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保证担保。
截至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3,012.29万元,负债总额为5.72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3,006.57万元。2012年实现营业收入15.19万元,净利润6.57万元。
六、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公司现有董事会成员11名,其中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3名,董事7名。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如下:
桂泽发,男,1970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交通银行私人金融业务部私金业务管理处副处长,交通银行个人金融规划部市场规划副高级经理、高级经理,交通银行个人金融规划部总经理助理,交通银行个人金融规划部及市场推广部总经理助理,交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部总经理助理,交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部副总经理,交通银行发展研究部副总经理,庆阳市委常委、副市长。现任庆阳市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郭光能,男,1962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西峰市委研究室副主任,西峰市委办公室副主任,西峰市保密局局长,西峰市委办公室主任、市委督查室主任,西峰市委机要室主任,庆阳县委副书记,庆城县委副书记,合水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党组书记,合水县委副书记、县长,合水县委书记,庆阳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庆阳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现任庆阳市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李智华,男,1956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历任庆阳地区企业整顿办副科秘书,庆阳地区体改委秘书科长,庆阳地区体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庆阳市政府国资委任党委副书记、主任,庆阳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国资局局长。现任庆阳市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解平,男,1970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庆阳林校团委副书记、学生科副科长、团委书记,共青团庆阳地委副书记、市委副书记、市委书记,中共环县县委副书记,中共庆城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中共西峰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现任庆阳市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王尧,男,1956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庆阳地区正宁县委组织部、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干事、副主任,正宁县宫河镇党委书记、县委组织部部长、县委常委、副县长,镇原县委副书记、县长,庆阳市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庆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现任公司董事。
杨献忠,男,1959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华池县财政局干部、副局长、局长、兼国有资产管理局局长,庆阳地区信托投资公司经理,华池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庆城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庆阳市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庆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委书记、局长。现任公司董事。
李晓岩,男,1962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镇原县教育局教研室干事,镇原县政府办公室干事,镇原县政府办副科级秘书,庆阳地区行署办公室副科级秘书、正科级秘书、副主任、党组成员,行署副秘书长、行署研究室党组书记,庆阳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党组书记和主任,庆阳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及主任,庆阳市国土资源局党委书记、局长。现任公司董事。
侯昌明,男,1963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庆阳市发改局干部,庆阳市发改局基本建设科副科长,庆阳市发改局投资科科长、农业科科长,环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中共环县县委常委、环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中共宁县县委副书记、宁县人民政府县长。现任公司董事。
罗俊峰,男,1957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庆阳地区行署计委科员、计委副科长、计委科长、计委副主任、发展计划处副处长,庆阳市西峰区乡镇企业示范区管委会主任,西峰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规划管理局局长。现任公司董事。
范宗柏,男,1963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庆阳市军分区后勤部部长,庆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庆阳市国资局副局长。现任公司总经理(兼任财务负责人)、董事。
武继荣,男,1965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甘肃省静宁县税务局专管员,庆阳地区财政处科员,庆阳市财政局企业科副科长,庆阳市财政局经建科副科长,庆阳市财政局综合科科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公司现有监事会成员9名,设监事会主席1名,监事8名,其中职工监事4名。监事会成员基本情况如下:
高仲林,男,1957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历任庆阳地委经济干部科副科长、知识分子工作科副科长、正科级组织员、企事业干部科科长、部务委员、部务委员兼任干部二科科长,庆阳市委组织部部务委员兼任干部二科科长,庆阳市委组织部部务委员、市委人才工作暨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组织部副部长,庆阳市纪律检查委员常务副书记、监察局局长。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陈国强,男,1954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历任华池县经济计划委员会干事,华池县农村工作部部长,华池县委经济部部长,华池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正宁县委副书记,庆阳地区土地管理局局长、国土资源局局长,庆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庆阳市环保局局长,庆阳市人大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现任公司监事。
刘俊峰,男,1956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文化。历任庆阳地区公安处副科长,庆阳市乡镇企业局科长,中共庆阳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庆阳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现任公司监事。
俄向军,男,1962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庆阳地委组织部副科长、科长,庆阳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总会计师。现任公司监事。
荔志军,男,1956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中专学历。历任正宁县财政局干事,正宁县财政局副局长、局长,庆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现任公司监事。
董奕材,男,1973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庆阳市信托投资公司职工,庆阳市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部长。现任公司项目建设部、资产运营部部长、职工监事。
胡悦,女,1976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庆阳市信托投资公司职工,庆阳市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部长。现任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职工监事。
党剑龙,男,1979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庆阳市信托投资公司职工,庆阳市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发展计划部员工、发展计划部副部长。现任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职工监事。
程君明,男,1981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庆阳市信托投资公司职工,庆阳市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投资融资部副部长。现任公司发展计划部部长、职工监事。
(三)其他高管人员基本情况
公司现有高管人员3名,其中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2名。
范宗柏,男,本科学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详细简历见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武继荣,男,本科学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详细简历见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雷普高,男,1957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庆阳财政学校后勤科副科长、科长,庆阳市信托投资公司副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第十条 发行人业务情况
发行人是庆阳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最大的投融资主体,主要从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城市供热两大主营业务,有着良好的经营环境。
一、发行人经营环境
(一)庆阳市概况
庆阳市位于甘肃省东部,俗称“陇东”。东接陕西省的宜君、黄陵、富县、甘泉、志丹等县;北邻陕西省吴起、定边及宁夏回族自治区的盐池县;西与宁夏的同心、固原县接壤;南与本省的泾川县及陕西的长武、彬县、旬邑县相连。南北长207公里,东西跨208公里,总面积27119平方公里。辖庆城、环县、华池、合水、正宁、宁县、镇原7县和西峰区,116个乡(镇),3个街道办事处,65个社区,常住人口221.84万人。
庆阳的文化源远流长。庆阳是岐黄中医药文化、黄河文明、周祖农耕文化、儒家思想之源,也是南梁红色文化弘扬传播之源。民俗文化独树一帜,香包、陇绣、民间剪纸、道情皮影和陇东民歌被称为庆阳“五绝”。庆阳是南梁红色文化弘扬传播之源。1934年11月,刘志丹、习仲勋等无产阶级革命家在庆阳境内华池县南梁创建了西北第一个苏维埃政府—南梁政府,以南梁为中心的陕甘边革命根据地,是土地革命战争后期全国“硕果仅存”的革命根据地,是党中央和中央红军长征的落脚点、八路军开赴抗日前线的出发点。《咱们的领袖毛泽东》、《绣金匾》、《军民大生产》等红色歌曲,就是植根于庆阳民歌沃土的经典之作。
庆阳矿产资源富集。庆阳市预测油气资源总量40多亿吨,占鄂尔多斯盆地总资源量的41%;探明石油地质储量16.2亿吨。天然气(主要是煤层气)预测储量1.3588万亿立方米,分别占长庆油田、鄂尔多斯盆地中生界储量的12.7%和13.6%。煤炭预测储量达2360亿吨,占甘肃全省预测储量的94%,其中千米以上浅层资源量达190亿吨。庆阳市具备建设千万吨级大油田、亿吨级大煤田和千万千瓦装机容量煤电基地的资源条件,富集的资源必将为庆阳市加快发展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庆阳有“陇东粮仓”之称。庆阳盛产小麦、玉米、油料;荞麦、小米、燕麦、黄豆等特色小杂粮久负盛名,备受推崇,是全国最大的杏制品加工基地,规模最大的白瓜子加工出口基地,全国品质最优、面积最大的黄花菜生产基地。
(二)庆阳市经济发展状况
1、经济总量持续扩大,增长速度保持平稳
2012年,庆阳市实现生产总值530.29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16.1%。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73.93亿元,同比增长9.2%;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329.5亿元,同比增长18.2%;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126.87亿元,同比增长14.5%。
2、财政税收总量提高,保障力进一步提升
2012年,庆阳累计完成大口径财政收入129.96亿元,同比增长23.0%。其中一般预算收入53.11亿元,同比增长19.8%。完成各项税收113.48亿元,同比增长31.1%。
3、工业生产平稳发展,重点行业稳定增长
2012年,庆阳市完成全部工业增加值292.68亿元,比上年增长18.7%,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业增加值完成281.23亿元,同比增长19.0%。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198.99亿元,增长26.3%,占规上工业增加值的70.8%;医药制造业1.88亿元,增长54.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32亿元,增长130.4%;酒、饮料制造业1.13亿元,增长5.8%;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0.79亿元,增长40.4%;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4.52亿元,增长31.1%。规模以上工业完成销售产值752.29亿元,增长19.1%,产品销售率达97.5%。工业用电量为175062万千瓦时,增长41.9%,其中轻工业11851万千万时,增长11.6%,重工业163211万千瓦时,增长44.8%,用电量的大幅增长支撑了工业经济快速发展。
4、粮食生产实现丰收,优势产业发展良好。
2012年,庆阳市以科技创新、促农发展、惠民富民为主线,深入实施“十大惠民工程”和促农增收“十大行动”,农民收入保持较快增长,粮食产量和种植面积实现双增。粮食总产量155.75万吨,增加33.34万吨,增长27.2%;完成农作物播种面积679.64万亩,增长4.3%。
(三)庆阳市“十二五”发展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根据《庆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在“十二五”期间,庆阳市发展的总体思路是:紧盯一个目标(建设大型能源化工基地和全省重要的经济增长极),突出三大战略(工业强市、产业富民、科教兴市),强化四大支撑(交通、水利、生态、人才),开发四大资源(红、黑、绿、黄),建设四大基地(国家级传统能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全国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出口创汇基地、全国重要的红色旅游胜地、全国民俗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基地),创建三个全国示范区(全国公共服务均等化试验区、全国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黄土高原生态文明示范区),实施“十大惠民工程”(增收富民、科技利民、教育慧民、卫生健民、文化育民、基础益民、就业安民、保障亲民、宜居乐民、安全保民),全面加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生态绿色持续发展。
“十二五”期间,庆阳市主要的发展目标是:到“十二五”末,市生产总值突破1,000亿元,较“十一五”末总量翻1.5番,年均增长23.4%;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130亿元以上,较“十一五”末翻1.7番,年均增长26.8%;财政总收入达到150亿元以上,较“十一五”末总量翻1.3番,年均增长20.6%。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到700亿元,较“十一五”末翻1.9番。农民人均纯收入提高到6,150元,增加2996元。大力开展“创业再就业”工程,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年均下降2.3%,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氨氮排放量、氮氧化物排放量控制在省上下达计划以内,森林覆盖率力争达到35%以上。
二、发行人所在行业现状和前景
(一)城市基础设施行业现状和前景
1、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现状和前景
我国进入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城镇化建设将成为未来我国发展的核心之一。自1998年以来,我国城市化率每年增加1.5-2.2个百分点。截至2012年末,中国城镇化率已达到52.57%,拥有7.12亿城镇人口,且城市建设步伐仍有日益加快的趋势。城镇化的迅速发展,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大发展的强大动力,中国经济总量从改革之初的世界第12位跃居目前的世界第2位,创造了“中国速度”、“中国奇迹”。但是,相对于其他发达国家或收入水平接近的国家,我国城镇化依然明显滞后。据有关方面统计,发达国家城市化率一般达到80%,人均收入与我国相近的一些发展中国家城市化率也在60%以上。
城市化的快速发展,人口的不断膨胀,也将不断提高对城市基础设施的需求。近年来,国家在保持对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扶持的基础上,又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优惠和引导政策,并引入竞争机制,有效促进了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城市基础设施的逐步完善对促进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改善地区投资环境、提高经济运行效率具有积极的作用。
随着我国城镇化步伐的不断加快,城市基础设施的供需矛盾会进一步加大。但由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金额大、期限长、投资回报率较低,难以引入社会资本,因此,城市基础设施条件滞后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老旧,城市配水、排水、供气管网不能适应城市发展的需求,中小城市及小城镇城市基础设施不足表现尤为明显。
2012年12月16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城镇化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历史任务,也是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所在,要积极引导城镇化的健康发展。近日,由国家发改委牵头,财政部、国土部、住建部等10多个部委正在编制的《全国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的初稿中,提出建设20多个城市群、180多个地级以上城市、1万多个城镇,未来十年拉动40万亿元投资的蓝图,届时将有力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提升城市发展软实力,同时也将大大带动城市建设以及相关的城建资源性资产开发业务的需求。
2、庆阳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现状和前景
2007年,国家《西部大开发“十一五”规划》将庆阳市列为西部地区能源开发的重点区域之一。2008年,庆阳市被整体纳入鄂尔多斯盆地能源综合开发利用范围。同年10月,甘肃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将庆阳建成国家级大型能源化工基地”和“全省最具活力的新的经济增长极”。2010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29号文件明确作出了把庆阳市建成“全国大型煤炭生产基地”、“战略性石化工业基地”、“传统能源综合利用示范区”、“打造河西、陇东两大能源化工基地”的战略定位。这些区域性发展定位和战略定位,为庆阳市加快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
“十一五”期间,庆阳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不断稳固。庆阳市紧紧围绕破除“瓶颈”制约,着力推进项目建设,一些事关全局长远发展的交通、水利、生态环境和城市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建设取得了突破。西平铁路庆阳段线下工程和西长凤高速公路路基工程基本完成,庆阳机场4C级扩建工程、雷西高速公路、银西铁路已开工建设。累计建成二级以上公路2条205公里、通乡油路28条1045公里、通村砂石公路5676.06公里,116个乡镇中有114个实现了通油路,1262个行政村全部通公路、594个通油路,“行路难”的状况得到有效改善。城乡电网改造全面完成,供电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全面消除无电行政村,农户通电率达到99.3%。巴家咀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成投入使用,建成了一大批人饮、淤地坝和病险水库加固工程,扬黄人饮续建工程主管线基本贯通。市区旧城改造加快推进,新城区建设框架初步形成,建成区面积增加到25平方公里,相继建成了市体育馆、体育场、民俗博物馆、人民医院门诊楼和住院楼、和谐广场、周祖广场等一批公共设施,市区20万人饮水工程、污水处理厂、集中供热工程建成投运,集中联片供热率达到50%,绿化率15.65%,道路铺装率85%。7县城区道路拓宽、街区改造力度加大,相继建起了新城区,同步加快了供排水、集中供热、绿化亮化等设施建设,公共设施配套逐步完善,城镇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十二五”期间,庆阳市将坚持基础先行,加大资金投入,加强以交通、水利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为优势资源开发和四大基地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全力构建民航、铁路、主干公路、地下管道、超高输变电网为重点的立体交通网络,到2015年搭建起综合立体交通运输主骨架,到2020年,实现全市县县通高速,县际、矿区、园区通二级,国省道全面升级改造目标。合理开发配置水资源,为全市能源开发、工农业生产和城乡居民生活用水提供保障,重点抓好扬黄人饮续建工程、市南区雨洪集蓄保塬、“千池百湖”等降水集流工程建设,增加水资源利用量到“十二五”末,全市新增供水量3.21亿立方米,累计达到5亿立方米(需水量达到4.79亿立方米)。加大水、电、路、排污、排洪、垃圾处理以及公共活动场所、绿地、停车场、体育健身、文化休闲游乐等设施建设力度,加快旧城改造步伐,培育发展石化、建材、食品、医药等工业经济,促进商业物流、交通、通信业发展及社会事业扩容配套。加大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农村危窑危房改造力度,加快国有林场及城镇棚户区改造,妥善解决低收入群众的住房问题。
因此,随着庆阳市“十二五”规划的逐步推进,基础设施需求将进一步增长,庆阳市基础设施投资仍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二)城市供热行业现状和前景
1、我国城市供热行业现状和前景
城市供热是利用集中热源,通过供热管网等设施向热能用户供应生产和生活用热的供热方式。城市供热服务具有可替代性、非排他性、公用性的特点,因此具有了准公共物品的特征,须由政府和市场通过一定的方式结合起来解决供给问题。
随着我国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城市供热行业作为公共事业的一个重要方面存着巨大的市场潜力,特别在集中供热和热电联产等国家鼓励并支持发展的方面将有较为理想的发展前景。集中供热节省供热资源、减少供热成本,符合近年来国家在能源政策上提出的节约与开发并重的方针。截至2013年末,我国城市供热面积达到541,000.0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37%,比2002年增加了2.45倍。2012年末,我国城市供热管道总长度达到160,079.79公里,其中,蒸汽管道长度12,689.86公里,热水管道长度147,389.93公里;年蒸汽供热能力86,452.46吨/小时,年热水供热能力365,277.63兆瓦,分别实现供热总量51,609.00万吉焦和243,817.66万吉焦。城市供热行业资产规模保持稳定增长,截至2012年6月底城市供热行业总资产达到2,266.84亿元,同比增长13.39%。目前,在我国气候寒冷的采暖地区,132个地级以上的大中城市建成了城市集中供热热力网设施,供热企业约1000家,年销售收入约为650亿元,形成了较大规模,并正在向大型化发展。
2013年初,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家有关部门编制《北方采暖地区城市集中供热老旧管网改造规划》,规划提出,利用三年时间完成北方采暖地区十五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的地级以上城市以及集中供热面积大于100万平方米的县级城市的集中供热老旧管网改造工作。
随着国家有关节能政策贯彻落实的逐步深入,各地政府已把发展城市集中供热提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充分认识到发展集中供热不仅是一项温暖工程,也是一项环境工程,更是一项民心工程。可以预见,随着未来城市集中供热技术的改进以及供热计费方式的市场化改革,城市集中供热行业占比将逐年增加。
2、庆阳市城市供热行业现状和前景
庆阳市地处我国西北,属寒冷地区,法定取暖日期为当年的11月1日至来年的3月31日,城市供热需求极大。为了切实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解决城区居民供热民生问题,2009年,庆阳市从供热管理体制改革入手,整合城区现有供热资源,结合城区集中供热布点规划,大力发展集中供热。根据《庆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5年)》,庆阳市按照城市道路的自然分割和考虑到城市的发展趋势,将城区分为6个供热区,其中,4个民用供热区,1处工业供热区,1处空港产业园区。规划中六个区的供热总采暖面积近期目标为1488.0万平方米,远期为1881.2万平方米。采暖热负荷近期为994.7兆瓦,远期1264.6兆瓦。
近年来,庆阳市不断加大供热管网改造、新建供热站,已开工建设正宁县东区集中供热项目、华池县城南新区集中供热项目、镇原县集中供热项目、环县北城区集中供热项目、合水县南城集中供热工程及庆阳新区供热站、南苑供热站、东湖供热站、东仓巷供热站和广场路供热站等供热项目,大大改善了庆城市辖区供热分散、设备老化、单位能耗高、污染大等问题。目前,庆阳市拥有小锅炉180余处,供热总面积2700万平方米。
按照《庆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5年)》,未来庆阳市将继续加大对城区老化供热管网的改扩建、老城区改造、新建供热站及零散供热点整改再利用,增加供热管网,扩大供热面积,积极整合供热资源,提高供热效率、节约能源、降低污染。由此可见,在未来一个时期内,庆阳市城市供热行业仍有优良的发展前景,行业利润水平有望持续提升。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和竞争优势
(一)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
公司是直属庆阳市国资局的国有独资企业,是庆阳市最重要的政府投融资主体,其主要职能是庆阳市城市基础设施及市政公用事业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管理。
发行人多年来承担了庆阳市大量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过项目开发建设经验的积累,经营管理能力的不断提高,目前发行人已成为庆阳市最大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融资平台,在庆阳市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具有行业垄断地位。同时,发行人在供热行业掌控的资源也逐渐增多,未来业务空间非常广阔。在庆阳市的经济社会发展中,发行人作为政府的重要抓手,肩负着推动庆阳市持续快速发展的重任,发挥了重要的先锋先导作用。
(二)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
1、区域发展优势
作为著名的革命老区,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十分关心庆阳市老区的发展,2009年国办55号文件明确提出“陕甘宁革命老区振兴”问题后,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的《陕甘宁革命老区振兴规划》2012年3月出台,提出对甘肃庆阳、平凉等8个地级市、9个县级市,在政策实施、项目建设、资金投入、体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切实增强陕甘宁革命老区可持续发展能力。2010年国办29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批复的《甘肃省循环经济总体规划》,明确了支持包括庆阳市在内的全省转变发展方式、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政策措施。2010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29号文件明确作出了把庆阳市建成“全国大型煤炭生产基地”、“战略性石化工业基地”、“传统能源综合利用示范区”、“打造河西、陇东两大能源化工基地”的战略定位。目前,甘肃省委、省政府在区域发展战略中,将庆阳市确定为东部重要的“一翼”。这些国家级战略定位和区域性发展定位,必将为庆阳市加快发展带来极大的活力。
2012年庆阳市实现生产总值530.29亿元,比上年增长16.1%,全省排名第三;大口径财政收入完成129.96亿元,比上年增长23.0%,全省排名第二位;一般预算收入完成53.11亿元,同比增长19.8%,全省排名第二位。随着中央和地方支持力度的不断加大,庆阳市经济社会将呈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
2、行业垄断优势
发行人作为国有独资企业,其在土地获得、项目获取、项目建设和管理等方面有着无可比拟的优势,处于行业垄断地位,市场相对稳定,持续盈利能力较强。发行人的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公用事业运营等,经营的资产均具有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随着庆阳市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产品需求量将持续稳定地增长,公司的业务量和效益将同步增加,公司的垄断地位将越加明显。
3、政府支持优势
自庆阳经投成立以来,庆阳市政府及庆阳市国资委对发行人的发展给予了全面支持,注入大量经营性资产和土地等优质资产,不断充实壮大发行人自身实力,委托发行人对庆阳市重要基础设施进行投融资建设。“十二五”期间,庆阳市将开展“基础瓶颈破解工程”,将进一步加大对城镇化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上的资金投入,其中部分项目的投资主体已确定为发行人,这对发行人在今后几年的主营业务收入的取得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近年来,庆阳市按照建设生态环保城市要求,大力开展集中供热项目建设,整顿庆阳供热领域存在的供热分散、能耗高、污染大等问题。发行人下属子公司西峰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庆城县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及环县嘉诚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被当地政府指定为区域内供热运营、管理、收费的唯一平台,发行人子公司同时可以获得适当的地方政府财政补贴。
未来,庆阳市政府、市国资委计划将更多质地优良的国有资产交发行人经营和管理,这必将进一步增强发行人的整体实力。
4、融资渠道优势
发行人是庆阳市主要的基础设施投资及建设主体和国有资产运营主体,收益稳定。公司信用良好,拥有丰富的财务资源,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工商银行等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得到了银行的大力支持和贷款优惠,具备较强的持续融资能力,能够较好地保障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模式及状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模式
2010-2012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快速增长,2012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达49,463.21万元,较2011年增长了30.23%。公司近三年营业情况如下:
表10-1 主营业务收入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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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庆阳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与投资主体,近年来公司承担了道路、学校等众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公司承担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主要通过委托代建和投资建设回购模式完成,发行人在承建庆阳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同时,获得政府基础设施建设补助。
公司的供热业务收入主要是供暖收费,同时获得政府供热补贴。未来,随着本期债券募投项目西峰区北区集中供热工程项目、西峰区东区集中供热工程项目、环县城南区新建集中供热工程与庆城县城区及新区供热工程的建成,环县城市集中供热率将进一步提高,并且庆阳市西峰区与庆城县的供热业务将统一由公司运营管理,供热业务收入有望成为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重要来源。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状况
目前,公司的主营业务集中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供热两个方面。
公司所承担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业务由公司自身及下属的四个全资子公司负责。公司自成立以来,为全市45个项目融资22.78亿元,并承揽了多项市政工程建设,如环县人民医院住院楼、镇原县镇原中学科技综合楼、庆阳市污水处理项目、庆阳市人民医院住院楼项目、庆阳市西峰区人民医院门诊楼、正宁县山河初级中学教学楼建设项目、庆阳市九龙南路道路工程、庆阳市九龙南路综合管沟工程、灾后重建项目(十九所学校)、庆阳市体育场建设项目、庆阳市新区南一路市政道路工程、庆阳市新区世纪大道延伸段市政道路工程等。西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目前负责实施庆阳市福景家园保障房项目,总投资8亿元。环县嘉诚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负责承建环县苦咸水治理项目、环县河道治理等项目,庆城县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承建庆城县供水工程项目等。2012年,发行人共实现基础设施建设收入47,592.74万元。发行人在庆阳市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主导优势巨大,并仍在不断加强。在“十二五”期间庆阳市建设的十大重点项目中,由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负责建设的项目包括民俗文化产业园、雨洪集蓄保塬生态工程、东湖环境综合治理等。发行人通过对城市综合治理及配套土地开发整理、供热及文化产业等具有稳定收益的优质项目开发建设,不仅推动庆阳市城市基础设施完善和人民生活环境的改善,而且自身资本实力和造血能力也不断提升,发展空间得到拓展,其掌控的资源也在不断壮大。
公司的供热业务目前主要由3级子公司环县嘉诚供热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环县嘉诚供热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拥有热源厂1座,供热锅炉3台,换热站10座,供热管网总长度达70公里,年总供热能力达74万平方米,截至2012年底,供热区域主要为县城的城北路、育才路、灵武路、环江大道、兴隆路、滨河路、康居路、环洲路、翼龙路等区域,实际供热面积达到77万平方米,城市集中供热率达29%,2012年度实现供热收入1,870.47万元。由于环县供热成立于2011年底,故公司自2012年起取得供热收入。未来随着环县城南区集中供热工程的建成,环县嘉诚供热有限责任公司的供热收入将进一步提升。另外,根据《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政府区长办公会议纪要》(区政纪[2013]15号),由西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西峰区供热运营、管理、收费的唯一平台,对西峰区现有供热平台的运营、管理、收费进行整合;根据《关于庆城县城区及新区供热工程项目的说明》(庆政函[2013]43号),庆城县城区及新区供热工程建成后,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庆城县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将负责项目的运营收费管理。综上所述,预计发行人未来的供热收益将有较大提升幅度,并且具有可持续性,供热业务收入有望成为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重要来源。
(三)发行人获得资产的情况
近年来发行人获得了大量有效的经营性资产,增强了公司的经营及发展能力。
表10-2 公司获得资产的情况(截至201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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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土地权属均为发行人或其子公司所有。
总体而言,近三年来,发行人在庆阳市范围内基础设施建设、城市供热服务等方面业务不断壮大,持续经营能力逐步增强,盈利能力有所提升。随着庆阳市开发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发行人将逐步发展成为具有运作大型项目、核心竞争力和自主经营能力的综合性开发企业。
五、发行人未来发展规划
(一)整合市内资源,做大公司规模
根据庆阳市政府建立“1+n”融资平台模式,即以庆阳市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为母公司,8县区经投公司和水务、文化、交通、能源、“一区四园”等融资平台公司为子公司,形成集团公司的工作思路,发行人将逐步整合市内经营性资产,做大公司规模,提高综合实力,走集团化发展道路。
(二)推进主营业务多样化
公司将逐步推进主营业务多样化。首先,公司将继续发挥基础设施建设的基本职能,完善“一区四园”中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同时获取房屋租金收入。另外针对居民住房供应紧张的现状,积极参与全市公共租赁住房与限价房的建设。其次,随着本期债券募投项目中供热工程的建成,环县城市集中供热率将进一步提高,并且庆阳市西峰区与庆城县的供热业务将统一由公司运营管理,供热业务收入有望成为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重要来源。再次,公司将利用产业基金,配合地方政府引导产业发展。公司尝试开展政府引导基金业务,适时引入专业人才,按照地方政府的产业布局,通过运作风险投资资金引导并扶持新兴产业的发展。最后,公司将拓展新型业务,尝试参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运作特征,建立地方金融服务平台,争取获得金融业务许可,针对地方企业提供融资、结算等服务,改善当地金融生态,与区域经济协同发展,并以此获得新的利润增长点。
(三)增强融资功能,拓展融资渠道
公司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将城市有效资源整合成为一个大的产业集团,通过规范操作有效运营和强化与各金融机构的协调沟通,继续增强自身向金融机构融资的能力。同时公司将逐步拓展融资渠道,扩大直接融资比例。
(四)做好重点项目的推进工作
发行人将积极加强与市级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主动帮助解决施工单位在施工建设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加快庆阳市基础建设及综合治理项目、东湖公园综合治理项目、庆阳市农民工培训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等项目建设,确保项目按期竣工,同时积极帮助支持各个子公司的其他项目建设和推进工作。
(五)做好企业内部管理工作
公司作为政府融资平台,将按照相关部门监管要求,理顺管理体制,实现职能、管理、业务相统一,做到规范运行,整体思路把握一个“严”字。
一是决策要严谨,通过对项目的风险评估,在可行性分析的基础上,决策要民主化、科学化和程序化,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加强投融资程序建设,严格执行内外部投资程序;
二是实施责任制考核,在“放权、增效、管住”的原则下,将经营目标与绩效考核挂钩,充分发挥公司的主观能力性和创造性,其真正成为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市场竞争主体;
三是监督要严格把关,通过加强监督管理、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和权力制衡机制,加强项目跟踪协调管理,完善稽查制度,并做好经营运行分析定期对投融资产值、利润等主要经济指标进行分析调控,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第十一条 发行人财务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对发行人2010-2012年三年的会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13]第1-00534号)。本募集说明书中2010-2012年财务数据均来源于发行人该经审计的会计报表。在阅读下文的相关财务报表中的信息时,应当参照发行人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注释以及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部分对发行人的历史财务数据的注释。
一、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753,949.06万元,总负债311,762.44万元,所有者权益为441,184.43万元。2012年度,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9,463.21万元,利润总额18,219.93万元,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16,529.34万元。发行人近三年主要财务情况见下表:
表11-1 发行人2010-2012年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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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截至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无已发行尚未兑付或逾期未兑付的企业(公司)债券、中期票据或短期融资券。
第十三条 募集资金用途
一、募集资金总量及用途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共8亿元,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具体情况如下:
表13-1 募集资金用途明细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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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均获得有关部门的审批,相关批文如下:
表13-2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投向项目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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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项目基本情况
(一)庆阳市西峰城区北区集中供热工程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近年来,在市、区两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西峰区北区发展较快,新建建筑物逐年增加,原有供热区域内分散供热点较多,特别是6吨以下能耗高、污染大的小锅炉较多,城区环境污染和能源浪费的状况进一步加剧,不利于北区各项事业的发展。为了能彻底解决西峰城区北区集中供热问题,庆阳市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实施庆阳市西峰城区北区集中供热工程项目非常必要。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可满足西峰城区247万平方米建筑物的集中供热,有效的解决东大街解放路以北,翼龙路以南,九龙路以西,长庆路以东区域的集中供热,近期可以实现凤凰苑住宅小区、鸿源丽都、嘉馨苑、市林业学校等住宅小区和机关单位的集中供热。北区集中供热站的建设,不仅可以为西峰区北区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集中供热热源,而且对于人们生活环境改善和美化城市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庆阳市林业学校以北,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区域集中供热锅炉房一座,安装70MW(100吨)高温热水燃煤链条锅炉2台,热力站21座,敷设一级热水管网11.59公里,并配套建设锅炉房、输煤廊、水处理、烟气除尘、办公用房等附属设施。总建筑面积16368.84平方米,总供热面积247万平方米。
项目建设期为3年,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9,80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3、项目审批情况
本项目已经过庆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庆市发改[2013]147号)。
4、项目进展情况
该项目于2013年6月开工建设,截至2013年9月底,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正在进行土地征用拆迁工作,累计完成投资8,400万元,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1,800万元。
5、项目实施主体
该项目实施主体为西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6、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2015年投产,投产后第一年达到90%设计生产能力,第二年达到100%设计生产能力。项目投产后达100%设计能力时,西峰城区将新增供热面积247万平方米,其中居民住宅采暖面积210万平方米,商业公建采暖面积37万平方米。根据测算,该项目内部收益率为7.29%,财务净现值2,777万元,项目投资回收期11.25年。财务内部收益率大于行业基准收益率(5%),说明盈利能力满足了行业最低要求,财务净现值大于零,该项目在财务上是可行的。该项目自投产当年至本期债券期满当年的年现金流量预测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13-3 2015-2021年庆阳市西峰城区北区集中供热工程项目现金流量预测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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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项目收入包括供暖费收入、煤渣销售收入以及财政局补贴收入。根据庆阳市发改委供热价格公告,居民20元/ m2/年,非居民27元/ m2/年(本项目经济分析中,扣除1.00元/m2/年为热力站部分的物业管理费用);该项目每个采暖年度产生灰渣0.98万吨,按市场价60元一吨(灰渣主要用于铺垫道路、屋顶渗水处理、路面防滑处理等)计算;根据西峰区财政局文件,自项目投产后将对项目进行补贴,自投产至达产后3年内按采暖补贴标准13.00元/㎡进行补贴,达产期内剩余年份按采暖补贴标准6.00元/㎡进行补贴。
该项目建成后,将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进一步增加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发行人承诺将优先利用项目产生的收益偿付本期债券的本息,为本期债券按期还本付息提供了有力保证。
(二)庆阳市西峰城区东区集中供热工程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随着庆阳市西峰城区经济快速发展,新增建设项目较多,采暖面积不断增加,现有锅炉房已满足不了供暖要求。如继续保持分散无序的采暖供热模式,大气污染和能源浪费的状况进一步加剧,严重影响了市民的正常生活,制约了城市各项事业的发展。发展集中供热事业,改变西峰城区供热设施的落后状态,已成为西峰城区建设刻不容缓、优先解决的重要任务之一。因此,庆阳市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实施庆阳市西峰城区东区集中供热工程项目非常必要。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可满足西峰城区491万平方米建筑物的集中供热,并彻底改变原有供热设施简陋、采暖条件落后的局面。不仅能给城市提供稳定、可靠、高品位的热源,而且可有效节约能源,减少城市污染。对改善人民生活环境,方便居民日常生活,合理的利用城市有效空间,美化城市,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2、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庆阳市西峰区东湖路南侧,市特殊教育学校北侧,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区域集中供热锅炉房一座,安装70MW(100吨)高温热水燃煤链条锅炉3台,热力站53座,敷设一级热水管网23.24公里,并配套建设锅炉房、输煤廊、水处理、烟气除尘、办公用房等附属设施。总建筑面积18004.99平方米,总供热面积491万平方米。
项目建设期为3年,项目总投资29,372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3、项目审批情况
本项目已经过庆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庆市发改[2013]146号)。
4、项目进展情况
该项目于2013年6月开工建设,截至2013年9月底,项目已完成场地建设、主热力管网的铺设工作及锅炉前期招标准备,正在进行锅炉房、热力站土建施工及二级供热管网铺设,累计完成投资9,080万元,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7,600万元。
5、项目实施主体
该项目实施主体为西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6、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2015年投产,投产后第一年达到90%设计生产能力,第二年达到100%设计生产能力。项目投产后达100%设计能力时,西峰城区将新增供热面积491万平方米,其中居民住宅采暖面积394万平方米,商业公建采暖面积97万平方米。根据测算,该项目内部收益率为12.40%,财务净现值16,489万元,项目投资回收期8.19年。财务内部收益率大于行业基准收益率(5%),说明盈利能力满足了行业最低要求,财务净现值大于零,该项目在财务上是可行的。该项目自投产当年至本期债券期满当年的年现金流量预测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13-4 2015-2021年庆阳市西峰城区东区集中供热工程项目现金流量预测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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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项目收入包括供暖费收入、煤渣销售收入以及财政局补贴收入。根据庆阳市发改委供热价格公告,居民20元/ m2/年,非居民27元/ m2/年(本次经济分析中,扣除1.00元/m2/年为热力站部分的物业管理费用);该项目每个采暖年度产生灰渣0.98万吨,按市场价60元一吨(灰渣主要用于铺垫道路、屋顶渗水处理、路面防滑处理等)计算;根据西峰区财政局文件,自项目投产后将对项目进行补贴,自投产至达产后3年内按采暖补贴标准13.00元/㎡进行补贴,达产期内剩余年份按采暖补贴标准6.00元/㎡进行补贴。
该项目建成后,将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进一步增加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发行人承诺将优先利用项目产生的收益偿付本期债券的本息,为本期债券按期还本付息提供了有力保证。
(三)甘肃省环县城南区集中供热工程项目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环县城南区现有供热点源数量多、规模普遍较小、布局分散,锅炉设备老化、热效率低,造成煤电等能源极大浪费、环县城南区环境污染严重。因此为了节约能源、改善城区大气污染,提高供热质量,环县城南区实行集中供热工程已刻不容缓、势在必行。
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将提高环县城南区供热管理水平,进一步扩大联片供热区域,改善本地区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对于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2、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地址为环县县城城南新区(木钵路与滨江南路交叉路口的东北侧),本工程将新建总占地面积约为26200平方米的热源厂,在热源厂用地范围内建设锅炉房、变配电、车库,仓库及机修、综合办公楼、门卫等建筑物;敷设一级供热管网13.095X2公里;建设18座热力站(新建16座,原有锅炉房改造2座)。
项目建设期为3年,项目投资17,506.86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3、项目审批情况
本项目已经过环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复(环发改发[2013]215号)。
4、项目进展情况
该项目于2013年5月开工建设,截至2013年9月底,已完成场地建设,完成主热力管网的铺设工作,及锅炉前期招标准备,正在进行锅炉房、热力站土建施工及二级供热管网铺设,累计完成投资3,358万元,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0,500万元。
5、项目实施主体
该项目实施主体为环县嘉诚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6、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2014年投产,投产后第一年达到80%设计生产能力,第二年达到90%设计生产能力,第三年达到100%设计生产能力。项目投产后达100%设计能力时,环县城区将新增供热面积206万平方米。根据测算,该项目内部收益率为14.85%,财务净现值11,547.70万元,项目投资回收期6.66年。财务内部收益率大于行业基准收益率(5%),说明盈利能力满足了行业最低要求,财务净现值大于零,该项目在财务上是可行的。该项目自投产当年至本期债券期满当年的年现金流量预测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13-5 2014-2021年甘肃省环县城南区集中供热工程项目现金流量预测情况
单位:万元
■
注:1、产品销售收入指供暖费收入和煤渣销售收入。根据环县物价局供热价格公告,居民20元/m2/年,非居民27元/ m2/年;
2、该项目将对各新增供暖单位按每一平方米建筑面积50元征收入网费,投产期第一年对80%的采暖面积征收,投产期第二年和达产期第一年分别征收10%。
该项目建成后,将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进一步增加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发行人承诺将优先利用项目产生的收益偿付本期债券的本息,为本期债券按期还本付息提供了有力保证。
(四)庆城县城区及新区供热工程项目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随着庆城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区人口及其居住面积发展较快,原来局部建设的小锅炉房已不能满足城市发展及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而且原有锅炉房热效率小、耗煤电量大、无除尘设备,供热效果差的同时严重污染了环境,因此庆城县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实施庆城县城区及新区供热工程项目非常必要。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将建成城区集中供暖系统,大大提高能源的利用率,减少冬季城市烟尘污染,改善城区人居环境,对于完善庆城县市政设施建设、地区开发、生态环境建设有着重大的意义。
2、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庆城县城区及新区,项目建设内容为老城区新建综合管沟6600米,建换热站12座,新区建设集中热源厂1座,占地面积30亩,设计采暖面积78*10平方米,最大热负荷58MW,新建集中供热锅炉房1座,安装热水锅炉3台,建换热站3座,建综合管沟5490米。
项目建设期为2年,项目投资25,410.2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3、项目审批情况
本项目已经过庆城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复(庆发改[2013]136号)。
4、项目进展情况
该项目于2013年5月开工建设,截至2013年9月底,城区供热工程热源厂场地土方回填碾压完成10.4万立方米,目前工程场地正在紧张进行的是锅炉房安装、消防通道及装饰装修等工程施工,累计完成投资4,103万元,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5,200万元。
5、项目实施主体
该项目实施主体为庆城县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6、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2015年投产,投产后第一年达到85%设计生产能力,第二年达到100%设计生产能力。项目投产后达100%设计能力时,庆城城区将新增供热面积207.5万平方米,其中居民采暖面积占20%,工业采暖面积占80%。根据测算,该项目内部收益率为9.24%,财务净现值2,707万元,项目投资回收期11.07年。财务内部收益率大于行业基准收益率(5%),说明盈利能力满足了行业最低要求,财务净现值大于零,该项目在财务上是可行的。该项目自投产当年至本期债券期满当年的年现金流量预测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13-6 2015-2021年庆城县城区及新区供热工程项目现金流量预测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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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营业收入包括供暖费收入和煤渣销售收入。根据庆城县物价局供热价格公告,居民19元/ m2/年,非居民27.5元/ m2/年,工程投产第一年采暖费为4,659万元,根据现行市场调节,采暖价格每年按5.8%递增,达产第四年开始每年按4.58%递增,采暖价加权平均达到30.86元时不再增加;项目达产后年产煤渣5.1万方,煤渣出售主要用于道路垫层及楼顶保温处理,售价25元每方,煤渣年收入128万元。
该项目建成后,将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进一步增加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发行人承诺将优先利用项目产生的收益偿付本期债券的本息,为本期债券按期还本付息提供了有力保证。
(五)庆阳市新城南区雨洪集蓄保塬生态工程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庆阳市西峰区位于甘肃省东部,地处黄土高原沟壑区,水资源短缺,随着当前经济快速发展和人口的增长,水资源短缺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当地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目前,区内天然降雨年平均56l毫米,降雨时空分布极不均衡,60%降水量集中在7-9三个月,城区地表径流直接排入城东火巷沟,一方面浪费了雨水资源,另一方面径流下泻使董志塬面侵蚀坍塌,造成了严重的水土流失。该项目通过开挖人工湖,将有限的降雨集流入内,是一项集雨洪集蓄、生态保塬、水源补充、城市抗旱、城市防汛、城市水保以及农业灌溉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生态水利工程。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将有效缓解西峰城区水资源短缺的问题,充分利用城区大量的雨水资源,保障农业用水,同时降低汛期洪水集中排放造成的水土流失,有利于改善民生,对于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2、项目基本情况
拟建工程位于岐黄大道东、西两侧,北起石油路向南延伸600米处,主要建设内容为以庆阳新区城市地面作为集雨场,与已建成的天湖共同构建集雨工程水系,新建水域面积26.59万平方米,总库容75.32万立方米,最大水深3.9米,平均水深3.4米,岸线总长4.05公里,年复总蓄水量138.22万立方米。
项目建设期为15个月,项目概算总投资41,549.17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3、项目审批情况
本项目已经过庆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庆市发改[2013]151号)。
4、项目进展情况
该项目于2013年6月20日开工建设,项目施工按原岐黄大道将工程分为东、西部2个集蓄区分步施工,截至2013年9月底,完成西部集蓄区土方开挖65万立方米,占总开挖任务170万立方米的38.2%,目前正在对西部集蓄区进行削坡处理、土方夯填,累计完成投资10,400万元,计划使用募集资金24,900万元。
5、项目实施主体
该项目实施主体为西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6、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该项目2014年底竣工后,所集蓄的水资源可用于农田灌溉和提供工业用水,将产生部分收益用于项目还款。根据测算,每年集蓄雨洪水可以分配60万立方米作为西峰区董志镇北门村节水灌溉工程水源,同时供水管线与300万吨炼厂供水工程管线并网,每年可向炼厂供水40万立方米,根据《关于调整农村人饮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批复》(区价发〔2007〕65号)规定,水利工程向农业灌溉供水价为1.5元/方,向工业供水价为5元/方,因此该工程年供水效益可达到290万元。债券存续期内(2015至2021年7年)可产生水费收入约2,030万元。另外通过该项目的合理布局,可实现土地的节约利用,将平整出土地646亩,可实现收入51,680万元。
三、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
发行人已经制定了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对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实行集中管理和统一调配,并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总体调度和安排,对募集资金支付情况建立详细的台账管理并及时做好相关会计记录。同时,公司将不定期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核实,确保资金投向符合公司和债券投资者的利益。
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一方面,公司将合理安排资金使用计划,减少资金闲置。另一方面,对于确已出现的暂时性资金闲置,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按照相关程序报有权决策机构批准后进行资金运用。
第十四条 偿债保障措施
一、本期债券的偿债计划
(一)本期债券偿债计划概况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8亿元,期限为7年。本期债券采用提前偿还方式,在债券存续期内的第3、4、5、6、7年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规模20%、20%、20%、20%、20%的比例偿还本金,当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到期兑付款项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为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设计工作流程、安排偿债资金、制定管理措施、做好组织协调等,以形成确保债券本息偿付安全的内部机制。
(二)本期债券偿债计划的人员安排
发行人将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管理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工作。该等人员将全面负责本期债券的利息支付和本金兑付,并在需要的情况下继续处理付息日或兑付日后的有关事宜。
(三)偿债计划的财务安排
针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本期债券自身的特征、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特点,公司将建立一个多层次、互为支撑的财务安排,以提供充分、可靠的资金来源用于还本付息,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公司将在债券发行后按照偿债计划归集资金,用于偿债利息和兑付债券本金。偿债资金将来源于发行人日常营运所产生的现金流,发行人将发挥整体的盈利能力和融资能力,为偿还债券本息提供有力保障。
二、本期债券的偿债保障措施
(一)分期还本的设计缓解了债券到期偿付的压力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8亿元,由于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本期债券的本金在债券存续期间的第三年至第七年分期兑付,每年偿还本金3亿元,占发行总额的20%,大大缓解了本期债券到期偿付的压力。
(二)募投项目自身能够产生盈利性收入,是本期债券本息偿付的重要资金来源
本期债券的募投项目均可产生稳定的、盈利性收入,项目自身收益可以满足偿债要求,发行人将优先利用本期债券募投项目产生的收益偿付本期债券的本息,为本期债券按期还本付息提供有力保证。
1、庆阳市西峰城区北区集中供热工程等4个供热项目
庆阳市西峰城区北区集中供热工程、庆阳市西峰城区东区集中供热工程、甘肃省环县城南区集中供热工程、庆城县城区及新区供热工程等4个募投项目建成后形成新增供热面积1151.5万平方米,可以通过收取供热费用,并产生稳定的现金流用于募投项目还款。各项目自投产当年至本期债券期满当年的年现金流量预测情况如下列表格所示:
表14-1 2015-2021年庆阳市西峰城区北区集中供热工程项目现金流量预测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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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4-2 2015-2021年庆阳市西峰城区东区集中供热工程项目现金流量预测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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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4-3 2014-2021年甘肃省环县城南区集中供热工程项目现金流量预测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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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4-4 2015-2021年庆城县城区及新区供热工程项目现金流量预测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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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西峰城区北区集中供热工程项目、庆阳市西峰城区东区集中供热工程项目、甘肃省环县城南区集中供热工程项目、庆城县城区及新区供热工程项目四个项目自投产当年至本期债券期满当年(2021年)的累计现金净流量共计96,139万元。发行人承诺将优先利用项目产生的收益偿付本期债券的本息,为本期债券按期还本付息提供了有力保证。
2、庆阳市新城南区雨洪集蓄保塬生态工程
庆阳市新城南区雨洪集蓄保塬生态工程项目建成后,所集蓄的水资源可用于农田灌溉和提供工业用水,将产生部分收益用于项目还款。根据测算,每年集蓄雨洪水可以分配60万立方米作为西峰区董志镇北门村节水灌溉工程水源,同时供水管线与300万吨炼厂供水工程管线并网,每年可向炼厂供水40万立方米,根据《关于调整农村人饮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批复》(区价发〔2007〕65号)规定,水利工程向农业灌溉供水价为1.5元/方,向工业供水价为5元/方,因此该工程年供水效益可达到290万元。债券存续期内(2015至2021年7年)可产生水费收入约2,030万元。另外通过该项目的合理布局,可实现土地的节约利用,将平整出土地646亩,可实现收入51,680万元。
(三)发行人良好的经营状况和较强的盈利能力,为本期债券按时偿付本息提供了有力保障
截至2012年末,庆阳市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总资产753,949.06万元,所有者权益441,184.43万元,企业资产规模不断扩大。公司经营状况稳定,随着行业环境和经营状况的不断改善,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和长期偿债能力将进一步得到提升。2010年至2012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2,800.46万元、37,982.64万元和49,463.21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4,879.72万元、15,620.71万元和16,529.34万元,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15,676.59万元,足以支付本期债券一年期的利息。
(四)发行人的优质可变现资产,为本期债券本息按期偿付提供了有力支撑
公司拥有大量可变现的优质资产,主要为存货土地。截至2012年12月31日,发行人拥有的未抵押的存货土地共计235,995.66万元,明细如下表所示:
表14-5 发行人未抵押土地资产明细
■
上述可变现土地资产是本期债券发行额度的1.57倍,在本期债券兑付遇到问题时,发行人可通过出让部分上述土地,保证本期债券还本付息的按时偿付。
(五)优质的股权投资,是本期债券还本付息的重要补充
发行人持有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两家优质的企业股权,发行人对两家企业的出资额分别为1.2亿元和2亿元,持股比例分别为2.87%和8%,目前两家企业经营业绩较高、盈利能力较强。庆城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为发行人的联营企业,对其持股比例为50%,截至2012年12月31日,体现在发行人账面资产价值为1,104.11万元。
表14-6 庆阳市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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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的优质股权易于转让变现,如果出现偿还本息困难时,将成为债券本息偿还的重要补充。
(六)发行人享有流动性贷款支持,为本期债券按期偿付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为解决发行人因临时资金流动性不足而面临的债券本息偿付困难,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签署了《流动性贷款支持协议》。双方约定,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当发行人发生偿债困难时,在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银行信贷政策及规章制度允许的前提下,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根据发行人的贷款申请,经行内审批同意后,可对发行人提供信贷支持以解决发行人临时偿债困难。
(七)聘请债权代理人并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为保障债券持有人利益,发行人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签订了《2013年庆阳市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简称“《债权代理协议》”),委托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担任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并为本期债券制定了《2013年庆阳市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该规则约定了本期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期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八)设立资金监管账户和偿债资金专户
为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合理使用,确保到期按时足额还本付息,公司将在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开立资金监管账户,用于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并委托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对资金监管账户进行监管和专户管理,提前准备债券利息和本金。在债券偿付日前15个工作日,公司将准备债券利息和本金,存放于偿债资金专户。偿债资金一旦划入偿债资金专户,仅可用于支付本期债券的利息、本金,以保证本期债券存续期间的还本付息。
第十五条 风险与对策
一、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之前,应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及发行人在本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其他相关信息:
(一)与本期债券相关的风险
1、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在债券存续期内,利率的波动可能使投资收益和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2、偿付风险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的经营状况可能会受到市场环境和政策环境的影响。如果发行人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受市场环境等不可控因素影响,将可能导致本期债券不能如期足额兑付,对投资者到期收回本息构成影响。
3、流动性风险
由于债券市场交易受各种因素影响,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期债券的市场交易规模以及二级市场交易的活跃程度,从而导致投资者在债券转让和变现时出现困难,形成流动性风险。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1、经济周期风险
发行人所投资的基础设施建设、供热等行业对经济周期的敏感性较高,随着中国经济市场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如果出现经济增长放缓或衰退,将可能使发行人的经营效益下降,现金流减少,从而影响本期债券的兑付。
2、产业政策风险
发行人主要的投资领域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公用事业、供热等行业,上述行业现阶段属于国家大力支持发展的行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会有不同程度的调整,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的调整可能会影响发行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不排除在一定时期内对发行人经营环境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三)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1、公司经营风险
发行人作为庆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旗下的国有独资企业,政府对发行人的治理结构、战略规划、经营决策等方面存在干预的可能性,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影响到发行人自身的经营状况和业务拓展。
2、基础设施收费的政策性风险
城市基础设施的收费受公用事业价格水平的限制,由于收费标准及其调整均由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召开价格听证会确定,因此,该收费标准能否随物价的上涨而及时调整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项目的经济效益。
3、项目建设风险
基础设施项目一般需要数年方可建成并产生效益。同时在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如出现原材料价格以及劳动力成本上涨、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政府政策、利率政策改变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困难或情况,都将导致总成本上升,从而影响发行人盈利水平。
二、相应风险的对策
(一)与债券相关的风险对策
1、利率风险的对策
本期债券的利率水平已适当考虑了对债券存续期间内可能存在的利率风险的补偿。此外,本期债券拟在发行结束后申请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如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获得批准,本期债券流动性的增加将在一定程度上给投资者提供规避利率风险的便利。
2、偿付风险的对策
目前发行人经营状况良好,现金流量充足,其自身现金流可以满足本期债券的偿付要求。从长远来看,“十二五”期间,国家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庆阳市的市政建设、公用事业经营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发行人在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政府的支持将会进一步强化。因此,发行人将抓住这一战略机遇在做大规模的同时,不断提高现金管理能力,改善财务状况。
另外,本次债券发行设立了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内,从第三年起,每年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的比例开始提前偿还本金,上述安排大大增加了本期债券本息偿付的可靠性。
3、流动性风险的对策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就本期债券向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的申请,争取尽快获得批准。另外,随着债券市场的发展,企业债券交易和流通的条件也会随之改善,未来的流动性风险将会有所降低。
(二)与行业相关风险的对策
1、经济周期风险的对策
近几年来,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为发行人在基础设施建设、供热等行业的发展带来了重大机遇,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经济周期的影响,投资项目所在地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也有利于投资项目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同时,发行人将充分利用区位优势,提高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采取积极有效的经营策略,尽量抵御外部环境的变化,降低经济周期波动对发行人盈利能力造成的不利影响。
2、产业政策风险的对策
针对产业政策因素的影响,发行人将继续加强对国家财政、金融、产业等方面的政策研究,关注相关行业发展动态,把握产业发展机遇,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发行人将密切注意政策变化,对可能产生的政策风险予以充分考虑,并采取相应措施,尽量降低对公司经营带来的不确定影响。
(三)与发行人业务相关风险的对策
1、经营风险的对策
发行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与政府的沟通、协调,争取获得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政策扶持,不断加强管理,提高公司的整体运营能力;进一步密切与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的联系,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多渠道筹集资金,降低融资成本、分散债务风险;通过加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工程保质保量地完成,创造效益;建立健全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加快自身市场化改革,提高运营效率,最大程度降低运营风险。
2、基础设施收费的政策性风险对策
作为西部城市,庆阳市目前的城市基础设施的收费水平与国内其他城市相比处于较低的水平。随着庆阳市石油等资源的深入开发,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发行人将研究提出合理的城市基础设施收费征收标准调整建议,并加强与庆阳市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争取进一步加快庆阳城市基础设施企业的市场化进程,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率。
3、项目建设风险的对策
发行人具有完善的项目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另外,对于项目整体的管理,发行人采用了项目法人制、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和廉政建设制度的项目管理方式以及严格的项目资金拨付流程,确保工程按时按质完成以及项目投入资金的合理使用。
第十六条 信用评级
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元资信”)综合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发行人长期主体信用级别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鹏元资信主要评级观点如下:
一、评级结论
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对庆阳市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本次拟发行8亿元公司债券的评级结果为AA,该级别反映了本期债券安全性很高,违约风险很低。该等级是鹏元基于公司的运营环境、经营与财务状况以及政府支持等因素综合评估确定的。
二、优势
(一)庆阳市资源储量丰富,经济发展较快,经济实力处于甘肃省前列,财政收入稳步增长,为公司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公司是庆阳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主体,承担了较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在资产注入、财政补贴等方面获得了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
(三)公司资产与收入规模增长较快,主营业务毛利率保持稳定,利润水平稳定增长。
三、关注
(一)庆阳市经济发展对固定资产投资的依赖度较高;
(二)庆阳市一般预算收入增速趋缓,且财政收入对上级补助存在较大依赖性;
(三)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代建基础设施的回购收入,但主要以应收账款反映,公司应收账款规模较大;
(四)公司供热业务目前规模较小,且处于亏损状态;
(五)公司代建城市基础设施及本期债券募投项目规模较大,未来需要较多资金投入,存在较大的资金压力;
(六)公司资产中存货占比较高,且公司其他应收款规模较大,回收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整体资产流动性一般;
(七)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持续表现为净流出,利润水平对政府补贴存在较大的依赖性,且有息债务规模较大,存在较大的债务压力。
四、跟踪评级安排
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及鹏元资信跟踪评级制度,鹏元资信在初次评级结束后,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对庆阳市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主体”或“受评对象”)开展定期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在跟踪评级过程中,鹏元资信将维持评级标准的一致性。
定期跟踪评级每年进行一次。届时,发行主体须向鹏元资信提供最新的财务报告及相关资料,鹏元资信将依据受评对象信用状况的变化决定是否调整信用等级。
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当发生可能影响本次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时,发行主体应及时告知鹏元资信并提供评级所需相关资料。鹏元资信亦将持续关注与发行主体有关的信息,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鹏元资信将对相关事项进行分析,并决定是否调整受评对象信用等级。
如发行主体不配合完成跟踪评级尽职调查工作或不提供跟踪评级资料,鹏元资信有权根据受评对象公开信息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必要时,可公布信用等级暂时失效或终止评级。
鹏元资信将及时在网站公布跟踪评级结果与跟踪评级报告。
第十七条 法律意见
发行人聘请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担任本期债券发行的法律顾问,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通过对发行人提供的材料以及有关事实进行审查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结论如下:
1、发行人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申请发行本期债券的主体资格。
2、发行人申请发行本期债券,已取得在目前阶段发行本期债券所需取得的各项批准和授权,已经取得的批准和授权合法有效。
3、发行人申请发行本期债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企业债券管理工作通知》、《简化发行核准程序通知》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有关发行公司债券的合规性条件。
4、本期债券筹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并已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所需相关手续齐全。
5、为本期债券发行提供中介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信用评级机构、承销商均具备从事相关业务的资格。
6、发行人为本期债券发行编制的《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有关方面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7、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不存在影响本期债券发行的重大法律障碍。
8、发行人发行本期债券尚需取得国家发改委的批准。
第十八条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一、上市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1个月内,发行人将尽快就本期债券向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二、税务说明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第十九条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备查文件如下:
(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本期债券的批准文件;
(二)《2014年庆阳市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三)《2014年庆阳市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四)发行人2010-2012年三年连审的财务报告;
(五)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提供的信用评级报告;
(六)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七)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协议》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八)本期债券的《资金账户开立和监督协议》。
二、查询方式
(一)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刊登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站,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www. ndrc.gov.cn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www.chinabond.com.cn
(二)投资者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地点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1、庆阳市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宗柏
联系地址:庆阳市西峰区西大街23号(市工行10楼)
联系电话:0934-8272798
传真:0934-8272796
邮政编码:745000
2、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明、宋磊、陈莉萍、侯晓惠、王若诚、陈思涵、成果、柳叶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17层
联系电话:010-52825798、010-52825769、010-51789243、010-51789231
传真:010-52828455
邮政编码:100007
如对本募集说明书或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发行人或主承销商。附表一:2014年庆阳市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网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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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庆阳经投/
本公司/公司 | 指 | 庆阳市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本期债券 | 指 | 人民币8亿元的2014年庆阳市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
本次发行 | 指 | 本期债券的发行。 |
募集说明书 | 指 |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14年庆阳市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
募集说明书摘要 | 指 |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14年庆阳市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
国家发改委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债券托管机构/托管机构 | 指 |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国证券登记公司”)。 |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 指 | 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簿记建档 | 指 | 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确定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投资者直接向簿记管理人发出申购订单,簿记管理人负责记录申购订单,最终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申购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发行利率的过程。 |
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 | 指 | 簿记管理人为本次发行而制作的《2014年庆阳市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 |
债权代理人 | 指 |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 |
债券持有人 | 指 | 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 |
庆阳市政府 | 指 | 甘肃省庆阳市人民政府。 |
市国资局 | 指 | 庆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
鹏元资信 | 指 | 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
承销团 | 指 | 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副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
余额包销 | 指 | 指承销团成员按承销团协议所规定的各自承销本期债券的份额承担债券发行的风险,在发行期结束后,将各自未售出的债券全部自行购入。 |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
工作日 | 指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公司法》
《证券法》 | 指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名称 | 级次 | 公司性质 | 注册资本(万元) | 持股比例 |
庆阳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2 | 国有独资 | 1,000.00 | 100.00% |
西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2 | 国有独资 | 13,100.00 | 100.00% |
庆城县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2 | 国有独资 | 13,000.00 | 100.00% |
环县嘉诚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2 | 国有独资 | 3,925.00 | 100.00% |
环县嘉诚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 3 | 国有独资 | 1,925.00 | 100.00% |
环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 3 | 国有控股 | 3,000.00 | 66.67%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 批准文号 |
一 | 庆阳市西峰城区北区集中供热工程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核发机关:庆阳市西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甘建村规选字(西建)第2012018号 |
2 | 庆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西峰区北区热源厂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 | 庆市国土资函字[2013]169号 |
3 | 庆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庆阳市西峰城区北区集中供热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庆环评发[2013]20号 |
4 | 庆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庆阳市西峰区北区集中供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庆市发改[2013]147号 |
二 | 庆阳市西峰城区东区集中供热工程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机关:庆阳市规划局) | 选字第2013006号 |
2 | 庆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西峰区东区供热站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 | 庆市国土资函字[2013]48号 |
3 | 庆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庆阳市西峰城区东区集中供热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庆环评发[2013]21号 |
4 | 庆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庆阳市西峰城区东区集中供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庆市发改[2013]146号 |
三 | 甘肃省环县城南区集中供热工程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机关:环县城乡规划管理局) | 选字第201253号 |
2 | 环县国土资源局关于环县城南新区新建南区供热站项目建设用地的审查意见 | 环国土资函[2012]50号 |
3 | 庆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甘肃省环县城南区集中供热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庆环发[2012]330号 |
4 | 环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甘肃省环县城南区集中供热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环发改发[2013]215号 |
四 | 庆城县城区及新区供热工程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机关:庆城县城乡规划局) | 选字第庆规(项)2013003号 |
2 | 庆城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庆城县城区及新区供热工程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 庆国土资函字[2013]06号 |
3 | 庆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庆城县城区及新区供热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庆环评表字[2013]15号 |
4 | 庆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庆城县城区及新区供热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庆发改[2013]136号 |
五 | 庆阳市新城南区雨洪集蓄保塬生态工程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机关:庆阳市规划局) | 选字第2012029号 |
2 | 庆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庆阳市新城南区雨洪集蓄保塬生态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 | 庆市国土资函字[2012]228号 |
3 | 庆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庆阳市新城南区雨洪集蓄保塬生态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庆环评发[2013]8号 |
4 | 庆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庆阳市新城南区雨洪集蓄保塬生态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庆市发改[2013]151号 |
序号 | 项目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 | 占投资总额的比例 | 占募集资金的比例 |
1 | 庆阳市西峰城区北区集中供热工程 | 19,800.00 | 11,800.00 | 59.60% | 14.75% |
2 | 庆阳市西峰城区东区集中供热工程 | 29,372.00 | 17,600.00 | 59.92% | 22.00% |
3 | 甘肃省环县城南区集中供热工程 | 17,506.86 | 10,500.00 | 59.98% | 13.13% |
4 | 庆城县城区及新区供热工程 | 25,410.20 | 15,200.00 | 59.82% | 19.00% |
5 | 庆阳市新城南区雨洪集蓄保塬生态工程 | 41,549.17 | 24,900.00 | 59.93% | 31.13% |
| 合计 | 133,638.23 | 80,000.00 | 59.86% | 100.00% |
年份
项目 | 投产期 | 达产期 | 合计 |
2015 | 2016 | 2017 | 2018 | 2019 | 2020 | 2021 | |
生产负荷 | 9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
1、现金流入 | 7,400 | 8,222 | 8,222 | 8,222 | 6,493 | 6,493 | 6,493 | 51,545 |
1.1营业收入 | 4,510 | 5,011 | 5,011 | 5,011 | 5,011 | 5,011 | 5,011 | 34,576 |
1.2补贴收入 | 2,890 | 3,211 | 3,211 | 3,211 | 1,482 | 1,482 | 1,482 | 16,969 |
2、现金流出 | 4,937 | 5,482 | 5,472 | 5,510 | 5,122 | 5,166 | 5,166 | 36,855 |
2.1流动资金 | 161 | 85 | 6 | | | | | 252 |
2.2经营成本 | 4,464 | 4,952 | 4,987 | 4,987 | 4,987 | 4,987 | 4,987 | 34,351 |
2.3营业税金及附加 | 48 | 54 | 53 | 53 | 53 | 53 | 53 | 367 |
2.4增值税 | 30 | 34 | 33 | 33 | 33 | 33 | 33 | 229 |
2.5所得税 | 233 | 357 | 393 | 437 | 49 | 93 | 93 | 1,655 |
净现金流量(1-2) | 2,463 | 2,740 | 2,750 | 2,712 | 1,371 | 1,327 | 1,327 | 14,690 |
年份
项目 | 投产期 | 达产期 | 合计 |
2015 | 2016 | 2017 | 2018 | 2019 | 2020 | 2021 | |
生产负荷 | 9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
1、现金流入 | 14,839 | 16,487 | 16,487 | 16,487 | 13,050 | 13,050 | 13,050 | 103,450 |
1.1营业收入 | 9,094 | 10,104 | 10,104 | 10,104 | 10,104 | 10,104 | 10,104 | 69,718 |
1.2补贴收入 | 5,745 | 6,383 | 6,383 | 6,383 | 2,946 | 2,946 | 2,946 | 33,732 |
2、现金流出 | 8,731 | 9,686 | 9,672 | 9,731 | 8,939 | 9,007 | 9,007 | 64,773 |
2.1流动资金 | 247 | 130 | 9 | | | | | 386 |
2.2经营成本 | 6,879 | 7,620 | 7,674 | 7,674 | 7,674 | 7,674 | 7,674 | 52,869 |
2.3营业税金及附加 | 123 | 137 | 136 | 136 | 136 | 136 | 136 | 940 |
2.4增值税 | 319 | 355 | 353 | 353 | 353 | 353 | 353 | 2,439 |
2.5所得税 | 1,163 | 1,444 | 1,500 | 1,568 | 776 | 844 | 844 | 8,139 |
净现金流量(1-2) | 6,108 | 6,801 | 6,816 | 6,757 | 4,111 | 4,043 | 4,043 | 38,679 |
项目 | 2012年度 | 2011年度 | 2010年度 |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收入 | 47,592.74 | 37,982.64 | 22,800.46 |
供热收入 | 1,870.47 | | |
合计 | 49,463.21 | 37,982.64 | 22,800.46 |
年份
项目 | 投产期 | 达产期 | 合计 |
2014 | 2015 | 2016 | 2017 | 2018 | 2019 | 2020 | 2021 |
生产负荷 | 80% | 9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
1、现金流入 | 12,546 | 5,875 | 6,413 | 5,383 | 5,383 | 5,383 | 5,383 | 5,383 | 51,749 |
1.1产品销售(营业)收入 | 4,306 | 4,845 | 5,383 | 5,383 | 5,383 | 5,383 | 5,383 | 5,383 | 41,449 |
1.2补贴收入(入网费) | 8,240 | 1,030 | 1,030 | | | | | | 10,300 |
2、现金流出 | 4,538 | 3,569 | 3,929 | 3,748 | 3,748 | 3,748 | 3,748 | 3,748 | 30,776 |
2.1流动资金 | 275 | 27 | 26.45 | | | | | | 328 |
2.2经营成本 | 2,672 | 2,968 | 3,264 | 3,264 | 3,264 | 3,264 | 3,264 | 3,264 | 25,224 |
2.3销售税金及附加和增值税 | 263 | 296 | 329 | 329 | 329 | 329 | 329 | 329 | 2,533 |
2.4调整所得税 | 1328 | 278 | 310 | 155 | 155 | 155 | 155 | 155 | 2,691 |
净现金流量(1-2) | 8,008 | 2,306 | 2,484 | 1,635 | 1,635 | 1,635 | 1,635 | 1,635 | 20,973 |
土地证号 | 用途 | 面积(㎡) | 账面价值(万元) | 使用权性质 | 是否抵押 |
庆国用(2010)第124号 | 工业 | 99,892.33 | 1,165.45 | 出让 | 是 |
庆国用(2010)第111号 | 工业 | 27,784.00 | 324.16 | 出让 | 是 |
庆国用(2010)第115号 | 工业 | 1,824.40 | 21.29 | 出让 | 是 |
庆国用(2010)第116号 | 工业 | 4,604.60 | 46.06 | 出让 | 是 |
庆国用(2010)第120号 | 工业 | 91,357.40 | 986.57 | 出让 | 是 |
庆国用(2010)第122号 | 工业 | 408.00 | 4.41 | 出让 | 是 |
庆国用(2010)第123号 | 工业 | 2,565.80 | 27.71 | 出让 | 是 |
庆国用(2010)第125号 | 工业 | 288,695.68 | 2,508.95 | 出让 | 是 |
庆国用(2010)第127号 | 工业 | 119,026.00 | 1,416.65 | 出让 | 是 |
庆国用(2010)第113号 | 工业 | 22,217.10 | 264.43 | 出让 | 是 |
庆国用(2010)第114号 | 工业 | 1,315.90 | 12.71 | 出让 | 是 |
庆国用(2010)第112号 | 工业 | 2,960.10 | 28.60 | 出让 | 是 |
庆国用(2010)第126号 | 工业 | 1,989.50 | 19.22 | 出让 | 是 |
庆国用(2010)第128号 | 商业 | 14,212.59 | 4,157.18 | 出让 | 是 |
庆国用(2010)第118号 | 工业 | 72,260.80 | 860.05 | 出让 | 是 |
庆国用(2010)第117号 | 工业 | 10,478.20 | 124.71 | 出让 | 是 |
庆国用(2010)第119号 | 工业 | 67,598.40 | 730.00 | 出让 | 是 |
庆国用(2010)第121号 | 工业 | 5,597.60 | 60.45 | 出让 | 是 |
庆市国用(2008)第3698号 | 商业 | 2,216.37 | 287.23 | 出让 | 是 |
庆市国用(2008)第3708号 | 商业 | 4,659.60 | 733.33 | 出让 | 否 |
庆市国用(2008)第3710号 | 商业 | 22,232.70 | 3,624.99 | 出让 | 是 |
庆市国用(2008)第3714号 | 商业 | 18,192.18 | 1,725.63 | 出让 | 否 |
庆市国用(2008)第3718号 | 商业 | 8,067.60 | 192.96 | 出让 | 否 |
庆市国用(2008)第3720号 | 商业 | 49,385.54 | 6,624.59 | 出让 | 否 |
年份
项目 | 投产期 | 达产期 | 合计 |
2015 | 2016 | 2017 | 2018 | 2019 | 2020 | 2021 |
生产负荷 | 85%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
1、现金流入 | 4,659 | 5,792 | 6,120 | 6,468 | 6,531 | 6,531 | 6,531 | 42,632 |
1.1营业收入 | 4,659 | 5,792 | 6,120 | 6,468 | 6,531 | 6,531 | 6,531 | 42,632 |
2、现金流出 | 2,178 | 2,630 | 2,905 | 3,244 | 3,300 | 3,292 | 3,284 | 20,833 |
2.1流动资金 | 182 | 45 | | | | | | 227 |
2.2经营成本 | 1,816 | 2,373 | 2,693 | 3,033 | 3,088 | 3,080 | 3,072 | 19,156 |
2.3销售税金及附加 | 180 | 212 | 212 | 212 | 212 | 212 | 212 | 1,452 |
净现金流量(1-2) | 2,481 | 3,161 | 3,215 | 3,223 | 3,231 | 3,239 | 3,247 | 21,797 |
庆市国用(2008)第3721号 | 商业 | 54,691.70 | 7,149.87 | 出让 | 否 |
庆市国用(2008)第3722号 | 商业 | 4,518.20 | 498.66 | 出让 | 是 |
庆市国用(2008)第3723号 | 商业 | 22,576.00 | 3,681.76 | 出让 | 否 |
庆市国用(2008)第3725号 | 商业 | 11,454.33 | 666.67 | 出让 | 是 |
庆市国用(2008)第3727号 | 商业 | 7,888.30 | 176.99 | 出让 | 是 |
庆市国用(2008)第3732号 | 商业 | 6,537.50 | 674.89 | 出让 | 是 |
庆市国用(2009)第3751号 | 商业 | 52,522.55 | 5,124.73 | 出让 | 否 |
庆市国用(2008)第3715号 | 商业 | 92.53 | 出让 | 否 |
庆市国用(2009)第3770号 | 商业 | 3,221.14 | 228.48 | 出让 | 是 |
庆市国用(2009)第3809号 | 商业 | 1,517.00 | 223.53 | 出让 | 否 |
庆市国用(2009)第3904号 | 商业 | 2,336.80 | 196.11 | 出让 | 否 |
庆市国用(2009)第3773号 | 商业 | 14,395.20 | 774.00 | 出让 | 否 |
庆市国用(2008)第3719号 | 商业 | 22,284.93 | 11,980.71 | 出让 | 是 |
庆市国用(2007)第3488号 | 商业 | 7,036.25 | 5,156.42 | 出让 | 否 |
庆市国用(2010)第4085号 | 商业 | 36,213.12 | 29,644.78 | 出让 | 否 |
庆市国用(2010)第4215号 | 商业 | 344,536.70 | 37,963.47 | 出让 | 否 |
环国用(2011)字第220号 | 商服用地 | 27,632.72 | 6,649.12 | 出让 | 是 |
环国用(2011)字第221号 | 商服用地 | 107,104.55 | 27,085.24 | 出让 | 是 |
环国用(2012)字第604号 | 商业用地 | 74,340.00 | 19,004.35 | 出让 | 否 |
环国用(2012)字第605号 | 商业用地 | 44,313.33 | 11,326.84 | 出让 | 否 |
环国用(2012)字第602号 | 商服用地 | 56,660.00 | 14,485.41 | 出让 | 否 |
环国用(2012)字第601号 | 商服用地 | 31,113.33 | 7,954.83 | 出让 | 否 |
环国用(2012)字第603号 | 商服用地 | 55,266.67 | 14,133.01 | 出让 | 否 |
庆市国用(2011)第4321号 | 住宅 | 15,546.45 | 6,145.56 | 出让 | 否 |
庆市国用(2011)第4320号 | 住宅 | 4,577.91 | 1,988.64 | 出让 | 否 |
庆市国用(2012)4565号 | 商住(综合) | 47,951.89 | 28,771.13 | 出让 | 否 |
庆市国用(2012)4564号 | 商住(综合) | 68,980.34 | 32,994.69 | 出让 | 否 |
合计 | | 2,064,851.83 | 300,627.21 | —— | —— |
年份
项目 | 投产期 | 达产期 | 合计 |
2015 | 2016 | 2017 | 2018 | 2019 | 2020 | 2021 |
生产负荷 | 9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
1、现金流入 | 7,400 | 8,222 | 8,222 | 8,222 | 6,493 | 6,493 | 6,493 | 51,545 |
2、现金流出 | 4,937 | 5,482 | 5,472 | 5,510 | 5,122 | 5,166 | 5,166 | 36,855 |
净现金流量(1-2) | 2,463 | 2,740 | 2,750 | 2,712 | 1,371 | 1,327 | 1,327 | 14,690 |
年份
项目 | 投产期 | 达产期 | 合计 |
2015 | 2016 | 2017 | 2018 | 2019 | 2020 | 2021 |
生产负荷 | 9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
1、现金流入 | 14,839 | 16,487 | 16,487 | 16,487 | 13,050 | 13,050 | 13,050 | 103,450 |
2、现金流出 | 8,731 | 9,686 | 9,672 | 9,731 | 8,939 | 9,007 | 9,007 | 64,773 |
净现金流量(1-2) | 6,108 | 6,801 | 6,816 | 6,757 | 4,111 | 4,043 | 4,043 | 38,679 |
项目 | 2012年末/年度 | 2011年末/年度 | 2010年末/年度 |
资产总额 | 753,949.06 | 477,002.13 | 390,659.66 |
其中:流动资产 | 689,377.49 | 432,253.21 | 380,171.34 |
负债总额 | 311,762.44 | 234,654.99 | 233,619.64 |
其中:流动负债 | 132,521.44 | 71,884.99 | 56,149.64 |
所有者权益 | 441,184.43 | 242,347.13 | 157,040.01 |
主营业务收入 | 49,463.21 | 37,982.64 | 22,800.46 |
利润总额 | 18,219.93 | 16,969.40 | 15,666.05 |
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 | 16,529.34 | 15,620.71 | 14,879.72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 0.70 | 1.06 | -- |
存货周转率(次/年) | 0.11 | 0.12 | -- |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 | 0.08 | 0.09 | -- |
净利润率 | 33.42% | 41.13% | 65.26% |
净资产收益率 | 4.84% | 7.82% | -- |
总资产收益率 | 2.69% | 3.60% | -- |
流动比率 | 5.20 | 6.01 | 6.77 |
速动比率 | 1.80 | 2.15 | 2.45 |
资产负债率 | 41.35% | 49.19% | 59.80% |
EBITDA | 20,416.52 | 17,742.90 | 15,964.13 |
利息保障倍数(倍) | 2.00 | 1.81 | 2.31 |
年份
项目 | 投产期 | 达产期 | 合计 |
2014 | 2015 | 2016 | 2017 | 2018 | 2019 | 2020 | 2021 |
生产负荷 | 80% | 9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
1、现金流入 | 12,546 | 5,875 | 6,413 | 5,383 | 5,383 | 5,383 | 5,383 | 5,383 | 51,749 |
2、现金流出 | 4,538 | 3,569 | 3,929 | 3,748 | 3,748 | 3,748 | 3,748 | 3,748 | 30,776 |
净现金流量(1-2) | 8,008 | 2,306 | 2,484 | 1,635 | 1,635 | 1,635 | 1,635 | 1,635 | 20,973 |
年份
项目 | 投产期 | 达产期 | 合计 |
2015 | 2016 | 2017 | 2018 | 2019 | 2020 | 2021 |
生产负荷 | 8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
1、现金流入 | 4,659 | 5,792 | 6,120 | 6,468 | 6,531 | 6,531 | 6,531 | 36,100 |
2、现金流出 | 2,178 | 2,630 | 2,905 | 3,244 | 3,300 | 3,292 | 3,284 | 20,833 |
净现金流量(1-2) | 2,481 | 3,161 | 3,215 | 3,223 | 3,231 | 3,239 | 3,247 | 21,797 |
土地证号 | 用途 | 面积(平方米) | 账面价值(万元) | 使用权性质 | 是否抵押 |
庆市国用(2008)第3708号 | 商业 | 4,659.60 | 733.33 | 出让 | 否 |
庆市国用(2008)第3714号 | 商业 | 18,192.18 | 1,725.63 | 出让 | 否 |
庆市国用(2008)第3718号 | 商业 | 8,067.60 | 192.96 | 出让 | 否 |
庆市国用(2008)第3720号 | 商业 | 49,385.54 | 6,624.59 | 出让 | 否 |
庆市国用(2008)第3721号 | 商业 | 54,691.70 | 7,149.87 | 出让 | 否 |
庆市国用(2008)第3723号 | 商业 | 22,576.00 | 3,681.76 | 出让 | 否 |
庆市国用(2009)第3751号 | 商业 | 52,522.55 | 5,124.73 | 出让 | 否 |
庆市国用(2008)第3715号 | 商业 | 92.53 | 出让 | 否 |
庆市国用(2009)第3809号 | 商业 | 1,517.00 | 223.53 | 出让 | 否 |
庆市国用(2009)第3904号 | 商业 | 2,336.80 | 196.11 | 出让 | 否 |
庆市国用(2009)第3773号 | 商业 | 14,395.20 | 774.00 | 出让 | 否 |
庆市国用(2007)第3488号 | 商业 | 7,036.25 | 5,156.42 | 出让 | 否 |
庆市国用(2010)第4085号 | 商业 | 36,213.12 | 29,644.78 | 出让 | 否 |
庆市国用(2010)第4215号 | 商业 | 344,536.70 | 37,963.47 | 出让 | 否 |
环国用(2012)字第604号 | 商业用地 | 74,340.00 | 19,004.35 | 出让 | 否 |
环国用(2012)字第605号 | 商业用地 | 44,313.33 | 11,326.84 | 出让 | 否 |
环国用(2012)字第602号 | 商服用地 | 56,660.00 | 14,485.41 | 出让 | 否 |
环国用(2012)字第601号 | 商服用地 | 31,113.33 | 7,954.83 | 出让 | 否 |
环国用(2012)字第603号 | 商服用地 | 55,266.67 | 14,133.01 | 出让 | 否 |
庆市国用(2011)第4321号 | 住宅 | 15,546.45 | 6,145.56 | 出让 | 否 |
庆市国用(2011)第4320号 | 住宅 | 4,577.91 | 1,988.64 | 出让 | 否 |
庆市国用(2012)4565号 | 商住(综合) | 47,951.89 | 28,771.13 | 出让 | 否 |
庆市国用(2012)4564号 | 商住(综合) | 68,980.34 | 32,994.69 | 出让 | 否 |
合计 | -- | 1,014,972.69 | 235,995.66 | -- | |
被投资单位名称 | 持股比例(%) | 2012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万元) |
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87 | 12,000.00 |
甘肃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8.00 | 20,000.00 |
庆城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 50.00 | 1,104.11 |
长期股权投资合计 | -- | 33,104.11 |
承销商 | 承销商
角色 | 发行网点名称 | 联系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主承销商 | 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市场交易总部 |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1号来福士中心23层 | 陈思涵
成果 | 010-51789243
010-51789222 |
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副主承销商 | 固定收益部 | 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23甲 | 寇宇
王崧 | 024-23258823 |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分销商 | 固定收益部 |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8号丰融国际大厦12层 | 曹冬冰
师硕士 | 010-63222877
010-63222863 |
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分销商 | 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枫蓝国际B座1506 | 胡博俊
王海燕 | 010-82206319
010-822063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