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11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管彤先生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2013年12月11日至2014年4月11日期间,管彤先生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6,133,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426%。减持后,管彤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326,3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306%,其中流通股1,596,461股,限售股7,729,861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管彤 | 合计持有股份 | 1545.9722 | 8.1732 | 932.6322 | 4.9306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772.9861 | 4.0866 | 159.6461 | 0.8440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772.9861 | 4.0866 | 772.9861 | 4.0866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 | 减持股数
(万股) | 减持比例
(%) |
管 彤 | 大宗交易 | 2013年12月11日 | 5.950 | 490.00 | 2.5905 |
集中竞价 | 2014年2月14日——2014年2月24日 | 9.647 | 65.59 | 0.3468 |
2014年3月31日 | 8.073 | 4.38 | 0.0231 |
2014年4月1日——2014年4月11日 | 8.268 | 53.37 | 0.2822 |
合 计 | —— | —— | 613.34 | 3.2426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后,管彤先生合计持有公司4.9306%的股份,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3、本次权益变动情况详见2014年4月15日巨潮资讯网《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