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近日接到股东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科瑞天诚”)函告,获悉科瑞天诚将其所持有本公司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2014年3月14日,科瑞天诚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400万股质押给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平安信托”)以获取融资。质押期限自上述融资资金到账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2014年3月14日,科瑞天诚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500万股质押给烟台安林果业有限公司以获取融资。质押期限自上述融资资金到账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3、2014年3月17日,科瑞天诚原质押给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的本公司股份2,540,860股解除质押。
4、2014年3月17日,科瑞天诚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400万股、400万股共计800万股分两笔质押给平安信托以获取融资。质押期限自上述融资资金到账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5、2014年3月25日,科瑞天诚将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100万股质押给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获取融资。质押期限自上述融资资金到账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上述关于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手续已分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截至2014年3月25日,科瑞天诚共持有本公司股份218,088,78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583,252,444股)的37.39%;本次质押的股份数共计2,8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80%;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数为2,540,86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44%;本次质押及解除质押后,科瑞天诚累计质押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86,280,82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1.94%。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