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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发行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人: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托 管 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14年3月 重 要 提 示 本产品的产品发行人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投资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产品资产,但不保证产品一定盈利。 产品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产品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相关内容已经审计。 第一章 产品简介 1、产品基本资料 ■ 2、产品说明 ■ 3、产品发行人 ■ 4、投资管理人 ■ 5、产品托管人 ■ 6、信息披露 ■ 7、其他相关资料 ■ 第二章 主要财务指标、产品净值表现及收益分配情况 一、主要财务指标 ■ 二、产品净值表现 1. 本产品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 2. 本产品合同生效以来产品份额净值变动情况,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比较 ■ 三、过往三年每年的产品收益分配情况 本产品未进行收益分配。第三章 管理人报告 第一节:投资管理人及投资经理情况 一、投资管理人情况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管理资产总规模达12752.88亿元人民币(截至2013年12月末),是国内资本市场最具规模及影响力的机构投资者之一。投资领域涉及股票、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外汇市场以及基础建设投资、股权投资等各个领域,各项投资资格完备,均系首批获得。母公司——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三大综合金融服务集团之一。 平安资产管理公司拥有长期成功的大额资产管理经验,在债券、货币市场投资领域,平安资产连续十余年业绩持续保持同业领先;在股票与基金投资领域,依托强大的研究能力与风险控制体系,平安资产管理公司也取得了持续优异的投资回报。凭借这些,平安资产管理公司在《The Asset财资》举办的3A年度投资大奖上摘得2012年度“中国最佳资产管理机构”大奖;在《证券时报》主办的“2013中国最佳财富管理机构”评奖中,凭借骄人投资业绩以及市场影响力,从众多参选公司中脱颖而出,荣获最佳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大奖。 平安资产的目标是向最广泛的客户提供最全面的资产管理服务,成为中国资本市场上最受尊敬与信赖的大型资产管理公司。 二、 投资经理介绍 贝永飞,平安资产管理公司股票投资部投资经理,硕士学历,10年证券行业投资经验,曾在鸿元控股集团金融投资部担任信托基金经理、研究部经理,此后在SMC中国基金担任基金经理,2011年加入平安资产管理公司,具有丰富的宏观和行业研究积累,市场感觉敏锐,投资风格稳健。 第二节:对报告期内产品运作的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产品的投资管理人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等原则管理和运用的产品资产,在认真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产品份额的持有人谋求利益,严格遵守了中国保监会颁布的保险资金运用的法律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本产品合同的规定,未发生违反前述规定和损害产品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第三节:报告期内产品投资策略的业绩表现的说明与解释 2013年A股市场呈现出显著的分化行情,创业板涨幅高达82.73%,而沪深300指数跌幅为7.65%,显示出市场对成长类公司的热情。 在市场对经济复苏、流动性宽松、政策预期等利好因素的影响下,市场情绪推动代表传统经济的沪深300指数在2月底达到高点。二季度,伴随经济复苏被证伪、流动性冲击、新IPO政策出台等因素影响,大盘股出现短暂大幅下跌。三季度,PMI连续保持在荣枯线之上、货币政策较前期宽松、流动性水平趋于稳定、三中全会及国企改革等也加大了市场对改革的预期,大盘指数获得向上修复机会。4季度,改革预期和市场对经济增速回落的预判使指数难以出现方向性突破,年末市场流动性紧张再次利空股票市场,短期内投资者风险偏好下降使市场再度震荡下跌。 2013年平安理财宝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坚持审慎策略,保持合理权益仓位,集中持有优质个股,适时锁定盈利,并及时调整债券仓位水平,降低组合久期,较好规避了市场风险,有效把握了投资机会,产品净值全年稳健上涨8.70%,大幅超越业绩基准及市场表现。 第四节:下阶段宏观经济、证券市场的简要展望 2014年政策环境仍需密切观察,尽管改革将提振市场情绪,但后续改革成果将逐渐面临检验,加之金融去杠杆、市场高利率水平和信用风险的局部释放,市场情绪或难言明显好转;但如下半年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后续或有稳增长政策出台。供需方面,2014年IPO重启、新三板启动、创业板门槛降低均将显著增加市场供应,但另一方面IPO重启带来的风险偏好下降已在2013年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释放。从中长期看,改革的重启将改善未来经济增长预期,但在利率市场化大背景下的A股趋势性转折或需要先经历一轮信用风险的释放。 第四章 托管人报告 平安理财宝家庭投资型保险产品 2013年托管人报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平安理财宝家庭投资型保险产品合同》和《平安理财宝家庭投资型保险产品托管协议》,托管平安理财宝家庭投资型保险产品。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平安理财宝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保险产品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平安理财宝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本报告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险产品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本托管人对平安理财宝投资管理人——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平安理财宝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对平安理财宝资产净值计算、产品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未发现平安理财宝投资管理人有损害产品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托管人复核了本报告中的有关财务数据部分,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业务部 2014年3月25日 第五章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4)第0013号 (第一页,共二页)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平安理财宝家庭投资型保险产品的财务报表(以下简称“理财宝财务报表”),包括2013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3年度的利润表和投保人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理财宝财务报表已由贵公司管理层按照理财宝财务报表附注2所述编制基础编制。 一、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理财宝财务报表附注2所述编制基础编制理财宝财务报表,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理财宝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理财宝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理财宝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理财宝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理财宝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以及管理层根据会计政策而作出的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理财宝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审计报告 (续) 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4)第0013号(第二页,共二页) 三、 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贵公司的理财宝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理财宝财务报表附注2所述编制基础编制。 四、 编制基础 我们提醒理财宝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2对编制基础的说明。贵公司编制财务报表是为了满足报表使用者的要求。因此,财务报表可能不适于其他用途。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 注册会计师 曹 银 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 上海市 注册会计师 赵 空 钰 2014年3月10日 2013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财务报表由以下人士签署: 企业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精算负责人: 2013年度利润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2013年度投保人权益变动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 1 本公司的基本情况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2年10月28日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关于成立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保监机审[2002]350号)批准,由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集团公司”)联合十六家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登记,注册资本原为人民币16亿元,其中平安集团公司原持有本公司99%的股权。经过2006年10月、2008年12月、2009年12月、2010年7月及2011年6月等多次增资后,截止至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0亿元,平安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的股权比例为99.5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00000000037455。本公司总部位于广东省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三路星河发展中心大厦6、7层。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承保人民币和外币的各种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保险业务;办理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办理各种法定财产保险业务;办理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代理国内外保险机构检验、理赔、追偿及其委托的其他有关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事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中国保监会2007年12月25日(平安审批[2007]2号文)核准,本公司作为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销售平安理财宝家庭投资型保险产品(以下简称“本产品”)。本产品自2008年1月16日起至2008年1月31日止通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和深圳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售。集中销售期满后,本产品于2008年2月4日成立。本产品发行人和承保人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人为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资产管理”),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 本产品2013年2月3日原保险责任期满,经中国保监会2012年7月5日(保监产险[2013]782号文)核准,同意本产品保险期限届满后,续期三年。在此期间,仅限续保,不得销售本产品。 本财务报表已于2014年3月10日经本公司管理层批准。 2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根据中国保监会保监发[2012]4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产保险公司投资型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的要求、本产品合同中有关产品财产账户独立管理的具体规定以及下述附注3所述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等编制。 3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a) 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b) 记账本位币 本产品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c) 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i)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产品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1)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2)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如果现有金融负债被同一债权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现有负债的条款几乎全部被实质性修改,则此类替换或修改作为终止确认原负债和确认新负债处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在法规或通行惯例规定的期限内收取或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产品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ii) 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产品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产品在初始确认时确定金融资产分类。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是为了在短期内出售;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已实现和未实现的损益均计入当期损益;相关的股利或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iii)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本产品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期后,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iv)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产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v) 金融资产转移 本产品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产品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d)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买入返售业务按发生时实际支付的款项入账,并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买入返售的标的资产在表外作备查登记。买入返售业务的买卖差价按实际利率法在返售期间内确认为利息收入。 卖出回购业务按发生时实际收到的款项入账,并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卖出回购的标的资产仍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卖出回购业务的买卖差价按实际利率法在回购期间内确认为利息支出。 (e) 收入确认原则 收入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产品且金额能够可靠计量,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本产品投资业务收入主要包括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利息收入。 投资收益主要包括债券投资收益和股票投资收益/(损失)。 债券投资收益包括债券利息收入及债券买卖差价收益。债券利息收入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于每日计提,并按债券面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入账。债券买卖差价收入于实际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股票投资收益/(损失)包括股票股利收入及股票买卖差价收益/(损失)。股票股利收入于除息日确认,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入账。股票买卖差价收益/(损失)于实际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利息收入为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和买入返售证券的利息收入,于估值日按存出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确认。 (f) 费用确认原则 根据《平安理财宝家庭投资型保险产品合同》,本产品的费用主要包括向保户收取的投资管理费、托管费与保险费(为保户提供家财险类保险保证而收取的保险费),分别按前一日本产品资产净值的1.35%、0.15%和0.2%的年费率每日计提。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H=E×R/365 (注:2月29日不计算) H:每日应计提的投资管理费,托管费和保险费; E:前一日产品资产净值; R:投资管理费、托管费和保险费的年费率。 (g) 营业税金及附加 营业税金乃按税法规定就证券买卖差价等收入按适用的税率5%征收。营业税金附加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附加费等,乃按营业税之一定比例征收。 (h) 实收份额 实收份额反映自本产品成立日起,本产品对外发行的份额总额。由于申购、赎回引起的实收份额的变动分别于申购确认日、赎回确认日确认。 (i) 未分配利润 未分配利润包括已实现部分和未实现部分。已实现部分指在申购或赎回本产品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本产品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部分指在申购或赎回本产品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本产品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分配利润于本产品申购确认日或本产品赎回确认日确认。 (j) 投资组合 本产品按照中国保监会颁布的《保险公司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2003]6号)、《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保监会令[2004]12号)等有关规定对保险公司投资于单一基金占可投资于基金的资产比例、投资于单一基金占该基金份额的比例、投资于国有商业银行存款、国债资金的比例以及投资于股票的比例等做出规定。本产品按照上述规定以及本产品合同(含说明书)中列示的投资组合限制等进行投资。 4 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为本产品存放于银行的活期存款。 于2013年12月31日,本产品没有所有权受限制的货币资金。 5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6 应收利息 ■ 7 其他负债 ■ 8 实收份额 ■ 本产品份额面值为人民币1元。 9 未分配利润 ■ ■ 10 产品份额净值 产品份额净值指产品资产净值(即投保人权益)除以产品份额总数所得的产品份额的价格。本产品于2013年12月31日每一份额的单位净值为人民币1.0435元(2012年12月31日每一份额的单位净值为人民币0.9600元)。 11 投资收益 ■ 12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13 投资管理费、托管费及保险费 投资管理费、托管费及保险费的计算方法,请见附注3(f)。 第六章 投资组合报告 本报告期末产品资产组合情况 ■ 注: 1、金额为市值,其中债券为债券净价市值。 2、其他资产包括存款利息、备付金利息、债券利息、存出保证金、待摊信息披露费。 第七章 产品份额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 一、截至2013年12月31日,产品份额持有人情况如下: ■ 二、截至2013年12月31日,前十名产品份额持有人: ■ 第八章 产品份额变动 本产品份额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份 ■ 第九章 重大事项揭示 一、本报告期内未召开持有人大会。 二、投资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三、本产品财产、投资管理人、托管业务在本报告期内没有发生诉讼事项。 四、本报告期内本产品投资策略未改变。 五、本报告期内本产品未进行收益分配。 六、本报告期内本产品会计师事务所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更换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七、产品发行人、投资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到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任何情形。 八、本产品发行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事项披露如下: 无。 九、本产品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事项披露如下: 本产品托管人2013年12月5日发布任免通知,聘任黄秀莲为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 第十章 备查文件目录 一、备查文件目录 1、 《平安理财宝家庭投资型保险产品合同》; 2、《平安理财宝家庭投资型保险产品说明书》; 3、《平安理财宝家庭投资型保险产品托管协议》; 二、存放地点:产品发行人、投资管理人、产品托管人处 三、查阅方式:网站:www.pingan.com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产品发行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全国客服电话:95511。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3月25日 产品名称: | 平安理财宝家庭投资型保险 | 产品简称: | 平安理财宝 | 产品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产品合同生效日: | 2008年2月4日 | 报告期末份额总额: | 290,449,922.85份 | 产品合同存续期: | 8年 |
投资目标: | 对未来市场趋势做出主动判断,在预设的资产配置比例限制下,实施灵活的战略资产配置;在股票投资部分,精选成长性高且估值合理的股票进行投资,追求资产的快速稳健增值,力争实现显著超越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 | 投资策略: | 以宏观经济、宏观政策、市场运行特征等方面的综合分析结果为依据,对未来市场趋势做出判断,在预设的限制条件下确定大类资产的具体配置比例,实施灵活的战略资产配置。股票投资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精选具有高成长性且估值合理的股票进行投资 | 业绩比较基准: | 沪深300指数涨跌幅×60%+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涨跌幅×3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5%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产品属于中等风险的偏股配置型理财产品,其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固定收益类产品,低于股票型产品 |
名称: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星河发展中心大厦6、7层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星河发展中心大厦6、7层 | 邮政编码: | 518048 | 国际互联网地址: | www.pingan.com | 法定代表人: | 孙建平 | 信息披露负责人: | 李冠如 | 客户服务与投诉电话: | 95511 | 传真: | 0755-82414813 |
名称: |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静安区常熟路8号静安广场裙楼2楼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29F—31F | 邮政编码: | 201201 | 国际互联网地址: | www.pingan.com | 法定代表人: | 万放 | 信息披露负责人: | 刘璐 | 联系电话: | 021-38636891 | 传真: | 021-33827202 |
名称: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金融大街25号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 邮政编码: | 100033 | 国际互联网地址: | www.ccb.?Com | 法定代表人: | 王洪章 | 信息披露负责人: | 田青 | 联系电话: | 010-67595096 | 传真: | 010-66275862 | 电子信箱: | Tianqing1.zh@ccb.com |
登载年度报告正文的发行人互联网网址: | www.pingan.com | 年度报告置备地点: | 产品发行人、投资管理人、产品托管人处 |
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 | 名称: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16号京基100-A座34楼 | 产品注册登记机构: | | 名称: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星河发展中心大厦6、7层 |
序号 | 主要财务指标 | 2013年 | 1 | 本期利润(元) | 30,895,918.21 | 2 | 本期利润扣减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后的净额(元) | 41,636,565.56 | 3 | 加权平均份额本期利润(元) | 0.0848 | 4 | 期末产品资产净值(元) | 303,078,951.54 | 5 | 期末产品份额净值(元) | 1.0435 | 6 | 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 8.47% | 7 | 本期份额净值增长率 | 8.70% | 8 |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 4.35% |
阶段 | 净值增长率① |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过去三个月 | 1.22% | 0.32% | -2.30% | 0.68% | 3.52% | -0.36% | 过去六个月 | 6.78% | 0.47% | 3.45% | 0.78% | 3.33% | -0.31% | 过去一年 | 8.70% | 0.53% | -3.53% | 0.85% | 12.23% | -0.32% | 自产品合同生效日起至今 | 4.35% | 1.00% | -27.53% | 1.15% | 31.88% | -0.15% |
| 2013年度 | | 实收份额 | 未分配利润 | 投保人权益合计 | 年初投保人权益(资产净值) | 425,173,672 | (16,988,904) | 408,184,768 | 本年经营活动产生的资产净值变动数 | - | 30,895,918 | 30,895,918 | 本年资产份额交易产生的资产净值变动数 | (134,723,749) | (1,277,985) | (136,001,734) | 其中:赎回款 | (134,723,749) | (1,277,985) | (136,001,734) | 年末投保人权益(资产净值) | 290,449,923 | 12,629,029 | 303,078,952 |
| 附注 | 2013年
12月31日 | 2012年
12月31日 | | | | | 资产 | | | | 货币资金 | 4 | 42,402,230 | 94,823,821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 | 300,373,379 | 389,778,536 | 应收利息 | 6 | 5,933,694 | 3,237,155 | 存出保证金 | | 219,386 | 357,279 | 其他资产 | | 1,318,008 | 109,679 | 资产总计 | | 350,246,697 | 488,306,470 | | | | | 负债及投保人权益 | | | | | | | | 负债 | | | | 其他负债 | 7 | 47,167,745 | 80,121,702 | 负债合计 | | 47,167,745 | 80,121,702 | | | | | 投保人权益 | | | | 实收份额 | 8 | 290,449,923 | 425,173,672 | 未分配利润 | 9 | 12,629,029 | (16,988,904) | 投保人权益合计 | 10 | 303,078,952 | 408,184,768 | | | | | 负债和投保人权益总计 | | 350,246,697 | 488,306,470 |
| 附注 | 2013年度 | 2012年度 | 收入 | | | | 投资收益 | 11 | 47,424,105 | 16,894,662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12 | (10,740,647) | 16,316,237 | 利息收入 | | 2,423,797 | 695,652 | 收入合计 | | 39,107,255 | 33,906,551 | 费用 | |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 (2,168,369) | (490,645) | 投资管理费 | 13 | (4,938,071) | (5,501,862) | 托管费 | 13 | (548,675) | (611,318) | 保险费 | 13 | (731,566) | (815,091) | 利息支出 | | (235,123) | (370,831) | 其他费用 | | 410,467 | (795,303) | 费用合计 | | (8,211,337) | (8,585,050) | 利润总额 | | 30,895,918 | 25,321,501 |
| 2012年度 | | 实收份额 | 未分配利润 | 投保人权益合计 | 年初投保人权益(资产净值) | 458,950,796 | (44,879,940) | 414,070,856 | 本年经营活动产生的资产净值变动数 | - | 25,321,501 | 25,321,501 | 本年资产份额交易产生的资产净值变动数 | (33,777,124) | 2,569,535 | (31,207,589) | 其中:赎回款 | (33,777,124) | 2,569,535 | (31,207,589) | 年末投保人权益(资产净值) | 425,173,672 | (16,988,904) | 408,184,768 |
| 2013年12月31日 | | 成本 | 公允价值 | 浮盈 | 债券 | 250,921,866 | 251,252,705 | 330,839 | 股票 | 48,198,991 | 49,120,674 | 921,683 | 合计 | 299,120,858 | 300,373,379 | 1,252,522 |
| 2012年12月31日 | | 成本 | 公允价值 | 浮盈 | 债券 | 172,664,796 | 172,909,981 | 245,185 | 股票 | 205,120,571 | 216,868,555 | 11,747,984 | 合计 | 377,785,367 | 389,778,536 | 11,993,169 |
| 2013年12月31日 | 2012年12月31日 | 应收债券利息 | 5,916,368 | 3,195,214 | 其他 | 17,326 | 41,941 | | 5,933,694 | 3,237,155 |
| 2013年12月31日 | 2012年12月31日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39,940,474 | 75,017,052 | 应付本公司代垫款 | 5,513,163 | 3,274,794 | 应付投资管理费 | 354,369 | 459,228 | 应付赎回款 | 975,820 | 470,876 | 应付保险费 | 52,499 | 68,034 | 估值增值计提营业税 | 70,141 | 671,618 | 应付银行托管费 | 39,374 | 51,025 | 其他 | 221,905 | 109,075 | | 47,167,745 | 80,121,702 |
| 2013年度 | 2012年度 | | | | 年初余额 | 425,173,672 | 458,950,796 | 减:本年赎回 | (134,723,749) | (33,777,124) | 年末余额 | 290,449,923 | 425,173,672 |
| 2013年度 | | 已实现部分 | 未实现部分 | 合计 | | | | | 年初余额 | 7,392,270 | (24,381,174) | (16,988,904) | 本年利润/(亏损) | 41,035,089 | (10,139,171) | 30,895,918 | 本年份额交易产生的变动数 | (12,538,154) | 11,260,169 | (1,277,985) | 其中:赎回款 | (12,538,154) | 11,260,169 | (1,277,985) | 本年已分配利润 | - | - | - | 年末余额 | 35,889,205 | (23,260,176) | 12,629,029 |
| 2012年度 | | 已实现部分 | 未实现部分 | 合计 | | | | | 年初余额 | (1,782,037) | (43,097,903) | (44,879,940) | 本年利润 | 9,615,780 | 15,705,721 | 25,321,501 | 本年份额交易产生的变动数 | (441,473) | 3,011,008 | 2,569,535 | 其中:赎回款 | (441,473) | 3,011,008 | 2,569,535 | 本年已分配利润 | - | - | - | 年末余额 | 7,392,270 | (24,381,174) | (16,988,904) |
| 2013年度 | 2012年度 | 债券利息收入 | 9,521,298 | 11,762,731 | 债券买卖差价收益 | 258,686 | 8,728,415 | | 9,779,984 | 20,491,146 | | | | 股票股利收入 | 942,633 | 1,670,459 | 股票买卖差价收益/(损失) | 36,672,248 | (5,266,943) | | 37,614,881 | (3,596,484) | | | | 其他 | 29,240 | - | | | | 合计 | 47,424,105 | 16,894,662 |
| 2013年度 | 2012年度 | 债券 | 85,654 | (845,929) | 股票 | (10,826,301) | 17,162,166 | 合计 | (10,740,647) | 16,316,237 |
资产类别 | 金额(元) | 占产品资产总值比例 | 股票 | 49,120,673.74 | 15.83% | 债券 | 251,252,705.10 | 80.97% | 基金 | / | / | 权证 |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3,763,599.72 | 1.21% | 其他资产 | 6,169,244.79 | 1.99% | 总计 | 310,306,223.35 | 100.00% |
产品份额持有人户数(户) | 10,643 | 平均每户持有产品份额(份) | 27,290.23 | 个人投资者持有的产品份额(份) | 290,449,922.85 | 个人投资者持有的产品份额占总份额比例 | 100% | 机构投资者持有的产品份额(份) | 0 | 机构投资者持有的产品份额占总份额比例 | 0% |
序号 | 持有人名称 | 持有份额(份) | 金额(元) | 1 | 张桂荣 | 2,971,317.03 | 3,100,569.12 | 2 | 李永勤 | 2,247,751.75 | 2,345,528.95 | 3 | 刘长顺 | 2,178,833.82 | 2,273,613.09 | 4 | 赵玉玲 | 2,000,000.00 | 2,087,000.00 | 5 | 王革新 | 1,980,878.02 | 2,067,046.21 | 6 | 李凤江 | 1,980,878.02 | 2,067,046.21 | 7 | 郝绍红 | 1,980,198.02 | 2,066,336.63 | 8 | 孙权伶 | 1,881,834.12 | 1,963,693.90 | 9 | 王国栋 | 1,564,767.24 | 1,632,834.61 | 10 | 王仙月 | 990,439.01 | 1,033,523.11 | 10 | 赵子华 | 990,439.01 | 1,033,523.11 |
项目 | 份额 | 产品合同生效日的产品份额总额 | 1,772,523,328.52 | 本报告期期初产品份额总额 | 425,173,671.91 | 加:本报告期期间产品总申购份额 | 0 | 减:本报告期期间产品总赎回份额 | 134,723,749.06 | 本报告期期末产品份额总额 | 290,449,922.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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