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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3月31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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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1000 证券简称:唐山港 公告编号:临2014-003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钱旭先生、独立董事刘延平先生因出差未能参会,分别授权公司董事单利霞女士、独立董事和金生先生行使表决权并签署会议文件。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4年3月28日,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唐山港大厦二楼和畅厅召开四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3月1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5名,实出席董事15名(独立董事刘延平先生、董事钱旭先生因出差未能参会,分别授权公司独立董事和金生先生、董事单利霞女士行使表决权并签署会议文件),应表决董事15名,实表决董事15名。会议的召开、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文仲先生召集并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54,991.53万元,营业总成本336,139.71万元,利润总额125,894.83万元,同比增长34.6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8,757.62万元,同比增长37.46%。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87,576,216.1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31,015,483.80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63,101,548.38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196,480,985.66元,扣除2013年实施的2012年度利润分配101,517,575.20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662,877,345.88元。

为提高公司煤炭作业专业化和集约化水平,加快港区功能结构调整,公司2013年开始投资建设36#-40#煤炭泊位工程,总投资55.9亿元,2014年预计完成投资30亿元,资金需求较大。统筹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及建设项目的资金需求,同时,为实现全体股东良好的投资回报,公司研究拟定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总股本2,030,351,5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即每股0.0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01,517,575.2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公司根据2013年度经营指标实际完成情况,以及对2014年度的市场预测分析,综合考虑公司投资、融资等经营与发展目标,公司预计2014年主要经营指标为:预计全年实现吞吐量1.36亿吨,预计营业收入50亿元;预计利润总额13亿元。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4年度融资计划预留额度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资金链畅通,满足公司项目建设、物流业务等资金需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申请债务融资、物流业务日常经营周转资金等,预计不超过44.4 亿元(净增额不超35亿元)。

一是拟再申请8.2亿元短期借款,满足日常经营周转资金需求,偿还到期借款。

二是公司本部投资建设36#-40#煤炭泊位、第四港池通用散杂货泊位等项目,除自有资金和融资租赁等方式筹集资金外,暂预留固定资产项目债务融资额度20亿元,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借款、开具承兑汇票等,其中银行借款期限不超10年。控股子公司京唐港首钢码头有限公司部分铁路工程尚在建设,本年度公司固定资产项目借款到期还款1.2亿元,拟以信用方式申请固定资产项目借款1.2亿元。

三是子公司唐山市港口物流有限公司及唐山港国贸投资有限公司为做大做强物流业务和金融业务,进一步开展贸易、监管等综合服务和延伸业务,完善综合物流增值服务功能,为公司实现新的利润增长点,拟预留融资额度15亿元,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货权质押或债项银行借款、集团内部借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或贴现、开具信用证或利用公司的短期融资券资金等。

2014年,公司将依据资金实际需求,适当安排债务融资额度及资金的到位时间。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公司关联董事孙文仲、宣国宝、孟玉梅、张志辉回避表决此项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负责公司的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资等业务。公司2013年度确认支付其会计报表审计费用为60万元,2014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费用预计6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2013年度确认支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40万元,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预计为4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钱旭先生因工作变动,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推选常玲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该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胡汉湘先生、和金生先生、刘延平先生、孔令俊女士、商薇女士自2008年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年满六年。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推选荣朝和先生、马国华先生、权忠光先生、郭萍女士、李冬梅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津贴继续执行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制定的标准,即每人每年6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第四港池通用散杂货泊位的议案》。

为进一步满足进口矿石和焦煤接卸需求,发挥专业化矿石泊位与通用散杂货泊位的协同作用,合理配置泊位资源,优化泊位功能,提升港口档次。同意公司在专业化矿石泊位东侧,投资建设1个20万吨级通用散杂货泊位,工程估算总投资约为40581.01万元,其中30%资本金为企业自由资金,其余为银行贷款。

该泊位的建设将提升公司通用泊位的大型化深水化水平,提高装卸效率和泊位利用率,降低运营成本,为客户降低物流成本,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促进公司吞吐量的快速增长。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出资设立迁安路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了加快公司“物流港口”建设步伐,实现业务关口前移,增强对腹地客户的吸附能力,培养新的利润增长点。同意公司与唐港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钢铁集团九江线材有限公司、河北钢铁集团燕山钢铁有限公司、山西大秦物流有限公司、迁安市公共交通运输总公司在迁安市共同出资设立迁安路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迁安物流公司”),建设经营唐山港迁安矿石铁路综合物流项目,项目总投资约为人民币28亿元。迁安物流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3亿元,由出资各方以货币(现金)形式一次性出资到位,公司认缴出资额人民币6000万元,持股比例为20%。迁安物流公司项目资本金为批复总投资的50%,在公司成立后根据工程进度计划要求,按照持股比例由各出资人分期出资到位。该项目的投资建设,打通了京唐港区与核心腹地迁安地区之间的“快车道”,建立了京唐港区在迁安地区的仓储配送基地,拓展了港区的空间布局和用地规模,灵活了港区的运作方式,港口货源实现重去重回,大幅降低客户物流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对董事会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拟将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批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以及对董事会相关授权的有效期延长十二个月,至2015年5月8日,其他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决议内容不变。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发行中期票据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拟将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批准发行中期票决的决议有效期延长二十四个月,至2016年8月28日,其他与发行中期票据的决议内容不变。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000 证券简称:唐山港 公告编号:临2014-004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监事常玲女士、丛春水先生、高宏伟先生因出差未能参会,分别授权公司监事王纯生先生、杨志伟先生、王首相先生行使表决权并签署会议文件。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4年3月28日,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唐山港大厦二楼和睦厅召开四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3月1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12名,实出席12名(监事常玲女士、丛春水先生、高宏伟先生因出差未能参会,分别授权公司监事王纯生先生、杨志伟先生、王首相先生行使表决权并签署会议文件),应表决监事12名,实表决12名。会议的召开、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首相先生召集并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核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编制的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13年度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在对报告审核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工作的人员有违反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行为,并同意公司报出并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对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情况以及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利润分配政策并能够严格执行,在《2013年年度报告》中对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制订的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有利于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表决情况: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管理的法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具体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同时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表决情况: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按照证监会的规定,监事会对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经核查,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保证了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的充分有效。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2013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

同意常玲女士、丛春水先生、高宏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职务,推选闫峰先生、高海英女士、李瑞奇先生作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2014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客观、公允、合理,符合关联交易规则,关联交易内容不会损害公司以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表决情况: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对董事会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批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以及对董事会相关授权的有效期延长十二个月,至2015年5月8日,其他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决议内容不变,并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发行中期票据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批准发行中期票决的决议有效期延长二十四个月,至2016年8月28日,其他与发行中期票据的决议内容不变,并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000 证券简称:唐山港 公告编号:临2014-005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已经公司四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主要涉及场地租赁、物流服务、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能够使公司和关联方充分地利用现有资源,实现优势互补,这些交易均在遵循市场定价原则情况下进行的,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关联方利益,且对本公司主业的独立性无影响,也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4年3月28日,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召开四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孙文仲、宣国宝、孟玉梅、张志辉四人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审查意见和独立意见。(二)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人2013年预计金额2013年实际发生金额
购买商品支付电费国投中煤同煤京唐港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京唐港”)10,000,000.006,294,195.02
小计10,000,000.006,294,195.02
销售商品收取加油费用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港实业”)320,000.00312,140.50
收取加油款国投京唐港3,600,000.001,997,279.35
收取煤炭销售费用中铁联合物流(迁安)有限责任公司80,000,000.0029,324,396.49
收取加油款上海合德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德公司”)08,804,628.07
收取加油款唐山港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装箱公司”)02,296,620.24
收取销售费用唐山湾炼焦煤储配有限公司0568,247.17
小计83,920,000.0043,303,311.82
接受劳务支付出库费、装卸费、吊装费等集装箱公司11,000,000.004,262,371.12
小计11,000,000.004,262,371.12
提供劳务收取碱泊位服务费唐港实业500,000.00500,000.00
收取物业、租赁费用等唐港实业887,400.001,086,685.29
收取码头岸线和配套堆场使用费、出库费集装箱公司7,200,000.009,452,926.86
代收水电费集装箱公司3,000,000.003,123,004.70
收取供水供电费国投京唐港800,000.00201,321.79
收取调度服务费国投京唐港6,750,000.007,679,664.10
收取水尺计重费国投京唐港980,000.001,221,992.65
收取卸火车费、困难作业费等唐山北方煤炭储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储公司”)1,000,000.00472,341.59
收取加水款及服务费等唐山港中外运船务代理有限公司1,000,000.00223,256.22
收取技术服务费唐港实业2,000,000.001,697,849.00
收取监理费用唐山中远集装箱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集装箱”)1,000,000.00840,566.03
收取技术服务费中远集装箱1,200,000.00963,213.68
收取监理费用唐港实业0758,500.00
收取绿化工程费用等中远集装箱0734,940.54
小计26,317,400.0028,956,262.45
租赁租赁经营土地使用权唐港实业23,188,100.0023,188,110.00
租赁封闭堆场唐港实业1,586,300.001,586,282.50
租赁液体化工土地使用权唐港实业962,900.00962,863.00
租赁23#-25#泊位水渣临时堆场及周边土地唐港实业0283,333.33
出租办公用房唐港实业1,440,000.001,440,000.00
租赁堆场集装箱公司2,247,000.002,147,012.73
租赁T接高压送电线路国投京唐港2,500,000.002,500,000.00
租赁堆场等北储公司10,000,000.0013,365,528.89
租赁堆场中远集装箱8,000,000.008,323,010.43
小计49,924,300.0053,796,140.88
合计181,161,700.00136,612,281.29

(三)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人2014年预计金额2013年实际发生金额
购买商品支付电费国投京唐港7,000,000.006,294,195.02
小计7,000,000.006,294,195.02
收取加油款唐港实业500,000.00312,140.50
收取加油款集装箱公司4,500,000.002,296,620.24
收取加油款国投京唐港3,000,000.001,997,279.35
收取加油款合德公司6,000,000.008,804,628.07
收取加油款中远集装箱1,000,000.00 
小计15,000,000.0013,410,668.16
接受劳务支付桥吊作业费、港口包干费集装箱公司2,000,000.004,262,371.12
支付海运费合德公司2,800,000.00 
小计4,800,000.004,262,371.12
提供劳务收取碱泊位服务费唐港实业500,000.00500,000.00
收取物业管理费唐港实业1,043,300.001,086,685.29
收取信息化建设费用唐港实业32,000,000.001,697,849.00
收取监理费唐港实业3,000,000.00758,500.00
收取出库费、码头岸线使用费集装箱公司9,500,000.009,452,926.86
代收水电费、收取物业服务费等集装箱公司3,100,000.003,123,004.70
收取理货费集装箱公司1,200,000.000
收取调度服务费国投京唐港9,000,000.007,679,664.10
收取理货费国投京唐港1,500,000.001,221,992.65
收取卸火车费、困难作业费北储公司1,000,000.00472,341.59
收取理货费合德公司1,000,000.000
收取海运费合德公司1,000,000.000
代收电费中远集装箱1,000,000.000
小计64,843,300.0025,992,964.19
租赁租赁封闭堆场唐港实业1,586,300.001,586,282.50
租赁23#-25#泊位简易堆场唐港实业1,700,000.00283,333.33
租赁经营土地使用权唐港实业23,188,100.0023,188,110.00
出租办公用房唐港实业1,440,000.001,440,000.00
租赁液体化工土地使用权唐港实业962,900.00962,863.00
出租场地集装箱公司3,000,000.000
租赁堆场集装箱公司2,097,000.002,147,012.73
租赁T接高压送电线路国投京唐港2,500,000.002,500,000.00
租赁堆场北储公司2,000,000.0013,365,528.89
租赁堆场及库房中远集装箱15,000,000.008,323,010.43
小计53,474,300.0053,796,140.88
合计145,117,600.00103,756,339.37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唐山海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孙文仲

注册资本:857,000,000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国有资产产权经营和资本运营;港口、铁路设施及临港相关产业开发建设、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服务(经营至2016年7月28日止);经营方式采用自营、资产出租、控股参股、兼并、收购、转让、合资合作、服务;建筑材料(原木、木材、石灰除外)批发零售;土地租赁经营。

2、唐山港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住所: 河北省唐山海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 王首相

注册资本:243,839,400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船舶、驳船、火车、卡车的集装箱装卸;空重集装箱和进出口货物的储存,保管和运输;码头内进出口集装箱的拆装箱业务;受委托的洗箱业务;集装箱内地储存和货运站的经营(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9月25日);集装箱码头设施的建设、经营。

3、国投中煤同煤京唐港口有限公司

住所:唐山海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汪文发

注册资本:200,000,000.00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仓储服务。

4、唐山北方煤炭储运有限公司

住所:唐山海港开发区西港区内

法定代表人:张宏涛

注册资本:16,180,000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煤炭批发(经营至2013年7月1日止)及仓储服务;一般经营项目;日用百货批发、零售;装卸服务(人力)。

5、上海合德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霍山路201号3幢302室

法定代表人:李文勇

注册资本:人民币550万元

经营范围:海上、航空、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A),代理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道路货物运输代理,商务咨询(除经纪),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销售日用百货,建筑装潢材料,工艺礼品,五金交电,金属材料,家具,办公用品,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通信设备(除卫星地面接收装置),电线电缆,仪器仪表,机电设备,橡胶制品,服装鞋帽,化妆品,电子产品,汽摩配件。

6、唐山中远集装箱物流有限公司

住所:唐山海港开发区港盛街与海平路夹角西北侧

法定代表人:朱德章

注册资本:170,000,000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货运站(场)经营(仓储<食品、成品油及危险化学品除外>、理货、装卸)(经营至2017年3月14日);一般经营项目:集装箱仓储、拆拼箱、集装箱修洗;对货物及其包装进行简单加工处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及以上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自有房屋租赁;自由机械设备租赁(国家禁止限制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许可证方可经营的除外)。

7、中铁联合物流(迁安)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迁安市沙河驿镇沙河驿村北

法定代表人:张向东

注册资本:39,000,000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物流服务、仓储服务(经营至2014年6月10日);焦炭、钢材、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五金产品、沥青、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产品、仪器仪表、铁矿石、铁精矿粉批发。

8、唐山港中外运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住所: 唐山市路北区卫国北路259号金港大厦15、16层

法定代表人:张军

注册资本:1,500,000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国际船舶代理(取得经营资格后,凭资格许可经营)。

9、唐山湾炼焦煤储配有限公司

住所:唐山海港开发区港荣街北海平路东

法定代表人:计庆

注册资本:500,000,000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煤炭批发(经营至2015年4月9日)、煤炭仓储(项目筹建,筹建期不得从事经营活动)、普通货运(经营至2017年2月26日);一般经营项目:国内船舶代理和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焦炭、钢材、铁矿石、铁精粉、有色金属(不含稀有金属)、机电产品、机械设备、建材(原木、木材、石灰除外)的销售及进出口业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唐港实业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47.10%的股权,该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唐山港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该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国投中煤同煤京唐港口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共同联营公司,公司持有其12%的股权,公司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该公司董事的情况,该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4、唐山北方煤炭储运有限公司为公司联营企业,公司持有其32.25%的股权,公司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该公司董事的情况,该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5、上海合德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该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6、唐山中远集装箱物流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参股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该公司49%的股份。公司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该公司董事的情况,该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7、中铁联合物流(迁安)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的参股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该公司12%的股份。公司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该公司董事的情况,该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8、唐山港中外运船务代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合营企业,公司持有其50%的股权,公司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该公司董事的情况,该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9、唐山湾炼焦煤储配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京唐港煤炭港埠有限责任公司的参股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该公司19%的股份。公司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该公司董事的情况,该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以往的交易均能正常结算。预计的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涉及关联方的主要财务指标正常且经营情况良好,不存在关联方长期占用本公司资金并造成呆坏帐的情况,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公司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不利影响。

2、持续性关联交易遵循了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类产品或服务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3、关联交易项目没有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格的,参照市场价格确定。

4、关联交易项目没有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格,同时也没有市场价格的,按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由双方协商定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2013年度和2014年度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根据经营业务的需要,与控股股东唐港实业及其他控制与非控制方产生了必要的关联交易。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生产辅助环节的场地租赁,预计长期使用的,签订了20年的租赁合同,锁定了五年内的租赁费用;短期使用的将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补充,其他还包括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的房屋租赁及物业服务、监理咨询等。上述与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是公司主营业务的辅助和补充,有利于公司降低经营成本。@ 公司与国投京唐港于2010年9月达成一致,签订调度服务合同,国投京唐港每年度根据具体业务量向本公司支付调度服务费。

公司控股子公司京唐港首钢码头有限公司与国投京唐港2010年3月签订《T接高压送电线路租用协议》,协议约定京唐港首钢码头有限公司从国投京唐港现有110KV线路T接电源,租期15年,合计支付租金2354万元,分期支付。

公司与集装箱公司由于生产经营业务的需要,产生了堆场租赁、货物倒运费用、代收水电费用等关联交易。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中远集装箱、北储公司由于货物堆存等业务需要,产生了支付堆场仓储费用的关联交易。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合德公司由于生产经营业务的需要,产生了加油、理货、海运等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000 证券简称:唐山港 公告编号:临2014-006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3月28日,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四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增加了现金分红决策中听取独立董事以及中小股东的意见所采取的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改《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六条

第一百五十六条原为: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经营层拟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因前述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的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现修改为: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经营层拟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不违反公司信息披露以及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的前提下,公司经营层、董事会应通过多种渠道,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件沟通、筹划投资者接待日、邀请中小股东参会,充分听取独立董事以及中小股东的意见,并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等因素提出合理的利润分配建议和预案。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也应当通过前述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2、公司因前述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的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二、修改《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八条

第一百五十八条原为: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现修改为: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件沟通、筹划投资者接待日、邀请中小股东参会)征询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特此公告。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000 证券简称:唐山港 公告编号:临2014-007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4月24日(星期四)下午13:30至16:0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4月24日(星期四)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17日(星期四)

●会议召开地点: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唐山港大厦和畅厅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3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4月24日(星期四)下午13:30至16:0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4月24日(星期四)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4、会议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社会公众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5、会议地点: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唐山港大厦和畅厅。

6、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17日(星期四)。

7、表决权:

特别注明: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5、《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8、《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4年度融资计划预留额度的议案》;

9、《关于聘任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聘任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2、《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12.01关于选举常玲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2.02关于选举荣朝和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03关于选举马国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04关于选举权忠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05关于选举郭萍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06关于选举李冬梅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

13.01关于选举闫峰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13.02关于选举高海英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13.03关于选举李瑞奇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14、《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对董事会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15、《关于延长公司发行中期票据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第2、13项议案已经公司四届十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他议案已经公司四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参见2014年3月3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公告。

除第12.02-12.06、13项议案选举独立董事、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外,第11、14项议案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其他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三、 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

四、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拟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拟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海港经济开发区唐山港大厦

邮编:063611

电话:0315-2916409

传真:0315-2916409

联系人:高磊

3、登记时间:自2014年4月17日下午15:00开始,至2014年4月18日下午17:00结束。

五、 其他事项

本次2013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会期半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附件:1、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授权委托书

2、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3、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4、监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14年4月24日召开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依照下述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如果股东本人对相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对下述议案行使表决权:

序号议案赞成反对弃权
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4年度融资计划预留额度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十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十二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选举非独立董事/
12.01关于选举常玲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以下选举独立董事采取累积投票方式累积得票数
12.02关于选举荣朝和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03关于选举马国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04关于选举权忠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05关于选举郭萍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06关于选举李冬梅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十三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累积得票数
13.01关于选举闫峰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13.02关于选举高海英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13.03关于选举李瑞奇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十四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对董事会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十五关于延长公司发行中期票据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本授权委托书自【单位(指法人股东)/本人(指个人股东)】签署之日起生效,至2013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终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票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授权日期:2014年  月  日

注:

1、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委托人可在“赞成”、“反对”或“弃权”处划“√”,或填上具体股份数目,作出投票指示。如无任何指示,受委托人可自行酌情投票或放弃投票。

附件二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说明:2013年度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一、投票时间

2014年4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股票代码沪市挂牌股票简称买卖方向
788000唐港投票买入

三、表决议案

公司简称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对应申报价
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总议案对下列所有议案进行表决99元
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1元
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元
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3元
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4元
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5元
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6元
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7元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4年度融资计划预留额度的议案8元
关于聘任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9元
关于聘任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10元
十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11元
十二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选举非独立董事/
12.01关于选举常玲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12元
以下选举独立董事采取累积投票方式/
12.02关于选举荣朝和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3.01元
12.03关于选举马国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3.02元
12.04关于选举权忠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3.03元
12.05关于选举郭萍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3.04元
12.06关于选举李冬梅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3.05元
十三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
13.01关于选举闫峰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14.01元
13.02关于选举高海英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14.02元
13.03关于选举李瑞奇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14.03元
十四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对董事会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15元
十五关于延长公司发行中期票据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16元

四、表决意见

首先,请注意议案序号和对应申报价格的对应关系,申报价格代表所表决议案,申报股数代表表决意见。

在“申报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分非累积投票制议案和累积投票制议案两种申报情况:

A.非累积投票制议案:议案1至议案11、议案12.01、议案14至议案15为非累积投票制议案,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表: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B、累积投票制议案:

(1)议案12.02-12.06为选举独立董事,采取累积投票制,股东拥有表决权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候选人数5人相同的选举票数,即拥有5票,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可以集中投向一名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向5名候选人。

议案13为选举监事,股东拥有表决权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候选人数相同的选举票数,即拥有3票,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可以集中投向一名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向3名候选人。

股东投票表决时应当以所拥有的选举票为限申报股数,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为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的申报股数
对候选人A投X票X股
对候选人B投Y票Y股
……..……
合计该股东持有的表决票总数

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但不包括累积投票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累积投票议案还需另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五、网络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证券代码601000)的投资者对本次会议的第一个议案(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788000买入1元1股

如某投资者对本次会议的第一个议案(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投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788000买入1元2股

如某投资者对本次会议的第一个议案(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投弃权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3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788000买入1元3股

如投资者对议案12.02-12.06投票,选举独立董事,该股东拥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00股,则对于本次选举5名非独立董事,拥有500票选举票数(100股×5),其可以对5名候选人分别投100票,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788000买入13.01元100股
788000买入13.02元100股
788000买入13.03元100股
788000买入13.04元100股
788000买入13.05元100股

其也可以对5名候选人分散投票,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500票,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788000买入13.01元200股
788000买入13.02元200股
788000买入13.03元0股
788000买入13.04元0股
788000买入13.05元100股

如某股东对累积投票的议案13进行投票,该股东拥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00股,则对于本次选举3名监事的议案,该股东拥有300票选举票数(100股×3),其可以对3名候选人分别投100票,也可以对3名候选人分散投票,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300票。

六、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表决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4、当选举票数超过一亿票时,应通过现场进行表决。

附件三

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常 玲,女,1970年3月生,硕士。历任京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北京京泰投资管理中心财务审计部经理、财务总监兼财务部经理。现任京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北京京泰投资管理中心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荣朝和,男,1953年7月出生,博士。历任中国科学院—国家计委地理研究所博士后、副研究员。现任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马国华,男,1960年7月出生,法律硕士。历任司法部机关党委团委书记、律师司业务处长,香港法律服务有限公司律师。现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秘书长。2011年6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权忠光,男,1964年7月生,博士,注册资产评估师。现任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兼任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3年4月取得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郭 萍,女,1968年6月生,博士。现任大连海事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0年7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李冬梅,女,1972年11月生,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历任华证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现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以上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四

监事候选人简历

闫 峰,男,1973年5月生,硕士。历任北京市燃气集团营销服务部主管,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高级经理、副经理。现任京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经理。

高海英,女,1968年2月生,硕士。历任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京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外派财务总监。现任京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经理。

李瑞奇,男,1983年8月生,硕士。历任北京建工金源环保发展有限公司土建工程师,韩国SK建设株式会社北京代表处投资分析师。现任国投交通公司生产经营部高级业务经理。

以上监事候选人均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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