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67 股票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14-025 |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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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于2014年3月28日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14年3月28日下午13:30在福州市五一中路32号元洪大厦26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韩孝煌先生主持,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3月2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公司总股本1,190,558,059股,参会会议人数情况如下: 出席会议(包括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71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463,193,683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38.91 |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8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454,032,998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38.14 |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 263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 | 9,160,685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0.77 |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还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董事韩国龙先生、商建光先生、林湜女士因公务出差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秘书和公司其他高管均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1、关于《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参加投票股数 | 赞成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投票结果 | 463,193,683 | 454,257,878 | 2,633,346 | 6,302,459 | 98.07% |
2、关于《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议案2、关于《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 | 参加投票股数 | 赞成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投票结果 | 463,193,683 | 454,257,878 | 2,931,246 | 6,004,559 | 98.07% |
3、关于《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3、关于《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参加投票股数 | 赞成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投票结果 | 463,193,683 | 454,257,878 | 2,597,746 | 6,338,059 | 98.07% |
4、关于《公司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4、关于《公司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 参加投票股数 | 赞成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投票结果 | 463,193,683 | 454,257,878 | 2,617,746 | 6,318,059 | 98.07% |
5、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5、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参加投票股数 | 赞成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投票结果 | 463,193,683 | 454,257,878 | 2,611,746 | 6,324,059 | 98.07% |
6、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6、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参加投票股数 | 赞成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投票结果 | 463,193,683 | 454,109,478 | 8,391,825 | 692,380 | 98.04%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此项议案的分段表决结果如下: 投票区段 | 同意票数 | 该区段同意比例 | 反对票数 | 该区段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该区段弃权比例 | 持股1%以下 | 19,616,342 | 68.35% | 8,391,825 | 29.24% | 692,380 | 2.41% | 持股1%以下且持股市值50万元以上(含50万) | 19,539,862 | 79.59% | 4,562,408 | 18.58% | 448,000 | 1.83% | 持股1%以下且持股市值50万元以下 | 76,480 | 1.84% | 3,829,417 | 92.27% | 244,380 | 5.89% | 持股1%-5%(含1%) | 0 | 0 | 0 | 0 | 0 | 0 | 持股5%以上(含5%) | 434,493,136 | 100% | 0 | 0 | 0 | 0 |
公司201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7、《关于公司2013年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报酬的议案》 议案7、《关于公司2013年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报酬的议案》 | | 参加投票股数 | 赞成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投票结果 | 463,193,683 | 454,257,878 | 2,597,746 | 6,338,059 | 98.07% |
8、关于《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8、关于《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 参加投票股数 | 赞成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投票结果 | 463,193,683 | 454,257,878 | 2,597,746 | 6,338,059 | 98.07% |
9、关于《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议案9、关于《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参加投票股数 | 赞成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投票结果 | 463,193,683 | 454,257,878 | 2,609,646 | 6,326,159 | 98.07% |
10、《关于公司为相关单位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10、《关于公司为相关单位提供担保的议案》 | | 参加投票股数 | 赞成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投票结果 | 463,193,683 | 454,250,378 | 2,597,746 | 6,345,559 | 98.07% |
11、关于《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的议案 议案11、关于《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的议案 | | 参加投票股数 | 赞成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投票结果 | 463,193,683 | 454,250,378 | 2,597,746 | 6,345,559 | 98.07% |
12、关于《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修订稿)》的议案 议案12、关于《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修订稿)》的议案 | | 参加投票股数 | 赞成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投票结果 | 463,193,683 | 454,257,978 | 2,605,646 | 6,330,059 | 98.07% |
13、关于《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的议案 议案13、关于《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的议案 | | 参加投票股数 | 赞成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投票结果 | 463,193,683 | 454,287,778 | 2,746,546 | 6,159,359 | 98.08% |
上述共13个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次(临时)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14年2月27日及2014年3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齐伟、陈伟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意见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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