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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3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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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4年3月29日

 §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3月2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13年9月13日起至12月31日止。

 §2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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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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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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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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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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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9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未满一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是指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博时双债增强债券A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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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时双债增强债券C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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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指数(总财富)收益率×95% + 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5%。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博时双债增强债券A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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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时双债增强债券C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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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基金合同于2013年9月13日生效,基金合同生效起至报告期末不满一年。按照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本基金合同第九部分“(二)投资范围”、“(五)投资限制”的有关约定。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的建仓期尚未结束。

 3.2.3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博时双债增强债券A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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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时双债增强债券C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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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基金合同于2013年9月13日生效,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无。

 §4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中国内地首批成立的五家基金管理公司之一。“为国民创造财富”是博时的使命。博时的投资理念是“做投资价值的发现者”。截至2013年12月31日,博时基金公司共管理四十六只开放式基金和一只封闭式基金,并且受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委托管理部分社保基金,以及多个企业年金账户,公募基金资产规模逾1052亿元人民币,累计分红超过608亿元人民币,是目前我国资产管理规模最大的基金公司之一,养老金资产管理规模在同业中名列前茅。

 1、基金业绩

 根据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统计,股票型基金中,截至12月31日,博时医疗保健今年以来净值增长率在328只标准型股票基金中排名前1/4。混合灵活配置型基金方面,博时回报今年以来收益率在71只同类基金中排名前1/2。

 固定收益方面,2013年博时信用债纯债基金收益率在17只长期标准债券型基金中排名前1/3;博时裕祥分级债券A收益率在17只封闭式债券型分级子基金(优先份额)中名列第2。

 海外投资方面,博时大中华亚太精选2013年收益率在7只QDII亚太股票型基金中排名第2。

 2、客户服务

 2013年全年,博时基金共举办各类渠道培训活动1534场,参加人数38251人。

 3、其他大事件

 1)2013年1月30日,博时亚洲票息债券基金由于达到募集份额目标上限18亿份而提前结束募集,同时启动末日比例配售,配售比例约为63.35%。

 2)2013年3月29日,由证券时报社主办的2012年度中国基金业明星奖颁奖典礼暨明星基金论坛在北京举行。博时主题行业基金荣获“2012 年度股票型明星基金奖”。

 3)2013年3月30日,由中国证券报社主办的第十届中国基金业金牛奖颁奖典礼暨2013金牛基金论坛在北京举行。博时基金蝉联“金牛基金管理公司”奖,博时基金价值组投资总监、博时主题行业基金经理邓晓峰获得“金牛基金十周年特别奖”,博时现金收益荣获“2012年度货币市场金牛基金”。

 4)2013年4月,在股市动态分析杂志主办的“2012基金公司品牌管理与营销策划能力排行榜”评选活动中,博时标普500指数基金获得“2012年基金新产品营销策划案例奖”。

 5)2013年4月10日,由上海证券报举办的第十届“金基金奖”颁奖典礼在上海举行,博时基金荣获金“基金十年·卓越公司奖”,博时裕阳封闭和博时裕隆封闭荣获“金基金十年·投资回报奖”,博时主题行业基金荣获“金基金·股票型基金奖5年期奖”,博时裕阳封闭荣获“金基金·分红基金奖3年期奖”。

 6)2013年4月27日,由中国网、普益财富、西南财经大学信托与理财研究所三家机构联合主办的2013中国网·普益财富管理论坛在北京举行。博时基金荣获2013金手指奖评选“年度最佳财富管理基金公司”。

 7)6月26日,世界品牌实验室(WBL)在京发布2013年度(第十届)《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排行榜,博时基金以81.65亿的品牌价值位列第216名,品牌价值一年内提升了近20亿元,排名逐年上升。

 8)2013年9月24日,由理财周报主办的2013中国基金业领袖峰会暨“寻找中国最受尊敬基金公司”颁奖典礼在上海举行,博时基金共获得三个奖项,分别是:2013中国最佳资产配置基金公司、2013中国最佳价值发现基金公司、2013中国最佳基金公司投资总监(姜文涛先生)。

 9)2013年11月18日,博时基金在《每日经济新闻》举办的基金金鼎奖评选活动中获得“基金投顾业务-2013最具竞争力基金公司”奖项。

 10)2013年12月20日,东方财富网在北京中国大饭店举办“东财互联网金融圆桌论坛”和“2013东方财富风云榜颁奖盛典”活动,我司获得“最佳企业年金奖”。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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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述人员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证券从业年限计算的起始时间按照从事证券行业开始时间计算。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其各项实施细则、《博时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没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报告期内,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公平交易管理制度》,通过系统及人工相结合的方式,分别对一级市场及二级市场的权益类及固定收益类投资的公平交易原则、流程,按照境内及境外业务进行了详细规范,同时也通过强化事后分析评估监督机制来确保公司公平对待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

 4.3.2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制定的《公平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在研究、决策、交易执行等各环节,通过制度、流程、技术手段等各方面措施确保了公平对待所管理的投资组合。同时,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要求,公司对所管理组合的不同时间窗的同向交易进行了价差专项分析,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现象。

 4.3.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3年债券市场尤其是信用债市场的调整幅度远超市场的预期。直观的原因是以银行等机构为代表的“非标”投资者降杠杆导致的流动性紧张所致。更深层次地,则是中国经济增长的融资模式由债务扩张阶段向债务控制、债务约束阶段转变所导致。这一过程中伴随着无风险利率阶段性的大幅提升,以及信用利差的持续扩大。

 更为重要的是,这一过程绝非一朝一夕可以完成,债券市场承受的经济环境约束、政策环境约束仍将存在,控制好组合杠杆仍将是未来债券投资的核心所在。

 遵循上述的判断,本基金在成立之初以货币类资产配置为主,保持适当的流动性应对申赎需要,并在四季度中后期将组合的一部分仓位通过一、二级市场配置信用债券,在控制个券信用风险的前提下逐步提高组合的静态收益率水平。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04元,份额累计净值为1.004元;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03元,份额累计净值为1.003元。报告期内,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40%,C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30%,同期业绩基准增长率-1.41%。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4年,我们认为央行依然会维持紧平衡的货币政策,实体经济、金融机构降杠杆的行为仍然会继续,资金成本维持高位、信用品种潜在供给显著增加,都将使得债券市场在1季度维持弱势格局。同时,由于经济中信用环境的持续收缩效应、以及利率重定价的影响,发债主体的偿债压力、利息支出将继续增加,由基本面决定的信用利差继续扩大。

 同时,2014年信用违约事件出现的概率会增加、影响也会更广泛,类属、行业风险的差异化会更加显著,信用资产的投资机会也会逐步出现。但在此之前,我们需要保持组合的安全资产比例,控制好组合流动性、规避有信用风险的债券,并通过自下而上的公司研究,发掘优质低估品种,并在合理风险溢价的基础上择优配置。

 4.6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的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手册的同时,推动内控体系和制度措施的落实;强化对基金投资运作和公司经营管理的合规性监察,通过实时监控、定期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情况,提出改进建议并跟踪改进落实情况。公司监察法律部对公司遵守各项法规和管理制度及旗下各基金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进行核查,发现违规隐患及时与有关业务人员沟通并向管理层报告,定期向公司董事、总经理和监管部门出具监察稽核报告。

 2013年,我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修订和完善了《交易监督管理制度》、《债券投资管理流程手册》、《股票池管理办法》、《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制度》等制度和流程手册等制度。定期更新了各公募基金的《投资管理细则》,以制度形式明确了投资管理相关的内部流程及内部要求。不断完善“博时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博时投资决策支持系统”等管理平台,加强了公司的市场体系、投研体系和后台运作的风险监控工作。在新基金发行和老基金持续营销的过程中,严格规范基金销售业务,按照《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审查宣传推介材料,选择有代销资格的代销机构销售基金,并努力做好投资者教育工作。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为确保基金估值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公平、合理,有效维护投资人的利益,设立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估值委员会(以下简称“估值委员会”),制定了估值政策和估值程序。估值委员会成员由主管运营的副总经理、督察长、投资总监、研究部负责人、风险管理部负责人、运作部负责人等成员组成,基金经理原则上不参与估值委员会的工作,其估值建议经估值委员会成员评估后审慎采用。估值委员会成员均具有5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具备良好的专业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具有绝对的独立性。估值委员会的职责主要包括有:保证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制订健全、有效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确保对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时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贯性;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等。

 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还包括本基金托管银行和会计师事务所。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基金估值及净值计算履行复核责任,当存有异议时,托管银行有责任要求基金管理公司作出合理解释,通过积极商讨达成一致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对估值委员会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8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要求以及本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报告期末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为213,693.12元,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为127,125.31元。

 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4年1月10日发布公告,以2013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利润为基准,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1元,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1元。

 §5托管人报告

 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对博时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审计报告

 本报告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欲了解审计报告详细内容,可通过登载于博时基金管理公司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博时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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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 报告截止日2013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总额109,135,735.41份。其中A类基金份额净值1.004元,基金份额总额60,706,523.40份;C类基金份额净值1.003元,基金份额总额48,429,212.01 份。

 2. 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3年9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12月31日。

 7.2利润表

 会计主体:博时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9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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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3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博时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9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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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吴姚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德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成江

 7.4报表附注

 7.4.1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1.1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3年9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12月31日。

 7.4.1.2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1.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债券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1.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1.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2)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如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

 (3)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数。

 7.4.1.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1) 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1.7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1.8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1.9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1.10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1.11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本基金每一类别的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7.4.1.12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4.1.1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7.4.2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2.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无。

 7.4.2.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无。

 7.4.2.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无。

 7.4.3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基金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不予征收营业税。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7.4.4关联方关系

 ■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5本报告期的关联方交易

 7.4.5.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无。

 7.4.5.2关联方报酬

 7.4.5.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6%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0.6% / 当年天数。

 7.4.5.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0.2% / 当年天数。

 7.4.5.2.3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C类基金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博时基金,再由博时基金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A类基金不收取销售服务费。其计算公式为:

 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 X 0.3% / 当年天数。

 7.4.5.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无。

 7.4.5.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5.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7.4.5.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7.4.5.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的活期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5.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无。

 7.4.5.7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7.4.6期末(2013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6.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4.6.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无。

 7.4.6.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无。

 7.4.7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 公允价值

 (a)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b)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根据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对计量整体具有重大意义的最低层级的输入值,公允价值层级可分为:

 第一层级: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级:直接(比如取自价格)或间接(比如根据价格推算的)可观察到的、除第一层级中的市场报价以外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

 第三层级:以可观察到的市场数据以外的变量为基础确定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不可观察输入值)。

 (ii) 各层级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3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中属于第一层级的余额为60,261,589.92元,属于第二层级的余额为8,114,797.81元,无属于第三层级的余额。。

 (iii) 公允价值所属层级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及交易不活跃期间将相关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级;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级还是第三层级。

 (iv) 第三层级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2) 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投资组合报告

 8.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2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3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1.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8.11.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8.11.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8.11.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债。

 8.11.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9.2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注: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持有本基金;

 2、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

 §10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11重大事件揭示

 11.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持有人大会。

 1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重大人事变动情况:1)基金管理人于2013年6月1日发布《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何宝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由公司董事长杨鶤女士代任公司总经理职务。2)基金管理人于2013年7月26日发布《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吴姚东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基金托管人在本报告期内重大人事变动情况:1)2013年3月17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肖钢先生辞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2)2013年6月1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自2013年5月31日起,田国立先生就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主席及委员。

 11.3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改变。

 11.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应付审计费40,000元。

 11.6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2013年9月3日,中国证监会向我司下发了《关于对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整改等措施的决定》,责令我司进行为期6个月的整改,深圳证监局对相关责任人采取了行政监管措施。对此我司高度重视,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彻底排查业务中存在的风险隐患,针对性的制定、实施整改措施,进而提升了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能力,目前公司已经完成相关整改工作并向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监局提交了整改完成报告,监管部门进行了整改完成的现场检查。

 除上述情况外,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1.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字[2007]48号)的有关规定要求,我公司在比较了多家证券经营机构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研究水平后,向多家券商租用了基金专用交易席位。

 1、基金专用交易席位的选择标准如下:

 (1)经营行为稳健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2)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满足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3)具有较强的全方位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包括但不限于:有较好的研究能力和行业分析能力,能及时、全面地向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行业及市场走向、个股分析的报告及丰富全面的信息服务;能根据公司所管理基金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具有开发量化投资组合模型的能力;能积极为公司投资业务的开展,投资信息的交流以及其他方面业务的开展提供良好的服务和支持。

 2、基金专用交易席位的选择程序如下:

 (1)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考察后确定选用交易席位的证券经营机构;

 (2)基金管理人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席位租用协议。

 11.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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